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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十 (7)▪P2

  ..续本文上一页这个力量对那个果报来说,相对的也是有三种缘,这三种缘是怎么情形呢?

  

  

  

  宇二、答(分三科) 宙一、为俱有缘

  

  答:熏发彼种子故,为俱有缘。

  

  这个「有」,就是我们的身口意,加上贪瞋痴去活动的时候,「熏发彼种子故」,这个熏就去影响它。你身口意的活动就在自己的微细的识,知识的识,微细的识也就是阿赖耶识,能熏它。你身口意的活动能熏它,熏它就在它那里面发出来种子。种子者功能的意思。就是创造了一种功能,这是无明缘行的时候创造这种功能。

  

  但是有望生,这个「有」这个时候又由烦恼的发动,又加强了以前的种子的功能,这是不同一点的。「熏发种子故」,说所熏发的种子,这个种子,它也可以说是「有」,但它也就是「生」。所以这个「有和生」是在一起的,「为俱有缘」,大家在一起,就是现在的「有」,就是未来的「生」,是这样的意思。

  

  

  

  宙二、为无间灭生起缘

  

  由彼势力无间随转故,为生起缘。

  

  那个「有」的力量无间断的,随顺你的识不断的活动下去、相续下去,叫做「转」。「为生起缘」,为那个生的起、出现的力量,这是「生起缘」。

  

  

  

  宙三、为久远灭引发缘

  

  虽久远灭而果转故,为引发缘。

  

  「久远灭」就是第二生,不是现在生,所以久远是指第二生说。那么第二生不是现在生,时间可能是很久。但是到第二生的时候,那个果是现出来了,这就叫做「引发缘」。这是说有望生,也有这三种力量。

  

  

  

  黄二、例生望老死

  

  如有望生,当知生望老死,为缘亦尔。

  

  这是「例生望老死」也有这三种缘,有望生有这三种缘,那么生望老死也有这三种缘,也是一样也有这个「俱有缘」。这个老死就在生上说的,生就是识、名色、六入、触、受,加起来就是一个「生」,就是我们的生命体。

  

  这个老病死在那儿上?也就在眼耳鼻舌身意上面,也就是在色受想行识上说老病死。所以生和老死是俱有、是同时的。那么由生的相续不断,那么就「无间灭」,由它「久远灭的引发缘」,就是老死的出现也是有生的关系。

  

  

  

  玄二、兼释有支建立(分二科) 黄一、略标

  

  复次建立有支,有二种。

  

  

  

  黄二、列释(分二科) 宇一、胜分建立

  

  一、就胜分建立,谓取所摄受业,如前已说。

  

  这是第二科「兼释有支」。前面第一科是「正辨」,「有望生生望老死」,这一科分两科,第一科是正辨这二支的缘,这一科说完了。现在第二科「兼释有支」,说到生和老死,或者有缘生、生缘老死的事情,但是现在又「兼」,并且又解释有支建立的事情。第一科是「标」,第二科是「列释」。第一科是「胜分建立」。

  

  「复次建立有支,有二种」有支,「一就胜分建立」就是按特别殊胜的、特别有力量的这一方面来说这个有支。「谓取所摄受业」,就是因为爱的烦恼特别强了的时候,叫做「取」。这个时候「所摄受」的业力,就是所支持的业力,就是给与力量的业力。这个取的烦恼给业的力量强大了,加强它的力量了,所以叫「摄受业」,这就叫做胜、「胜分」,如前面十二缘起上说过了。

  

  

  

  宇二、全分建立

  

  二、全分建立,谓业及识乃至受所有种子,取所摄受,建立为有,应知。

  

  「二、全分建立,谓业及识乃至受所有种子,取所摄受」,前面约胜这一部份、有大的力量这一部份,来说这个「有支」,现在是约全部份来说。全部份是指什么的呢?「谓业及识,乃至受所有种子」,就是无明所造的那个业,造了业的时候这个业就在识里面有名色、六入、触、受的种子了。这些种子又经过取烦恼的力量,使令它的力量加强了,所以叫「取所摄受」。

  

  「取」就是人的心,就是烦恼心,有烦恼这个心在动作的时候,强大的烦恼的力量来摄受这个业力,使令它的力量加强。「建立为有」,这时候这个业力叫做「有」,以前的时候叫做种子,叫做名色、六入、触、受种子,现在建立为有,就是力量强了可以有果报了,所以叫做「建立为有应知」,应知道全分建立是这样。

  

  这个「全分建立」和「胜分建立」有什么不同呢?「胜分建立」是约取烦恼说;这个「全分建立」是约取烦恼所加强的业力说、加强的业力说。那么说加强的就是种子了,这个种子是全面的,业及识、名色、六入、触,受全面的说。

  

  

  

  天二、显业用(分二科) 地一、问

  

  问:是诸有支,唯有次第,与行为缘,乃至老死,更有余业用耶?

  

  前面「显十二支的次第缘」,现在显它们十二支的「作用、业用」,分两科,第一科是「问」。

  

  「是诸有支,唯有次第与行为缘乃至老死,更有余业用耶?」这么多的有支,无明支、行、识、名色乃至生缘老死,这么多的支。这么多的支都是属于有支,能令我们有生死苦的。它们是「次第与行为缘,乃至老死」,无明为行作缘,行为识、名色作缘,名色为六处作缘,六处为触作缘,触缘受、受缘爱乃至生缘老死,这样的因缘是这样讲的。

  

  「是诸有支,唯有」这样的缘,是「更有余业用耶」,是还有其他的作用呢?这里提出这个问题,这是第一科「问」,底下回答。

  

  

  

  地二、答

  

  答:即此业用,及于各别所行境中,如其所应,所有业用,当知是名第二业用。

  

  「即此业用」,就是前面说的无明,它的作用能发动行,行的作用能发动出来名色,名色能发动出来六处,就是这样的「业用」。这个业用「即此业用,及于各别所行境中」,无明所行境、行所行境,识、名色、六入、触各别的境界里面。「如其所应」随它各别的情形所适合的,它们也有作用,也有它们的作用。

  

  那么这样说我们前面曾经讲过,无明它是由无明的种子生出来无明的现行,行也有种子生现行,识、名色、六入、触、受,每一法都有它自己本身的种子,由种子生现行都是这样的,这样说这都是因缘,就是因缘了。

  

  「如其所应所有业用」,那有的时候是增上缘。譬如无明缘行,无明对行来说是增上缘,因为我们发动出来福行、罪行、或者是不动行,那是由无明的力量发动出来的。那无明能帮助你去造罪、造罪行,也能帮助你去做福行,也能帮助你去静坐修禅定的。若是你修四念处、修禅定,那就不是无明缘行了。若是我们不愿意修四念处、不愿意修般若波罗密的话,我们去静坐,那是以无明为缘的,这情形是不一样的。

  

  现在说是「如其所应所有的业用」,就是各别各别的情形,有的是无明缘行,那么这就是增上缘。行缘识也是可以增上缘,但是里面也有可能是因缘的,行缘识有身行、语行,还有个意行。意行和识来对比来说有可能是因缘,也有的是次第缘、也有的是无间灭缘,各式各样的。那么「如其所应」,所有的作用就是不同了。「当知是名第二业用」,第二业用就是增上缘,第一个业用是因缘,每一法都由它自己的种子现出来的,那就是因缘。

  

  第二个就是增上缘,增上缘也非常重要的。譬如说是我们眼根和眼识来说,眼识是由眼识的种子出现的。但是眼根对眼识来说就是增上缘,如果没有眼根,眼识也很难生起,增上缘也是很厉害的,也很重要的。所以就是有因缘、有增上缘、还有无间灭缘、还有一个所缘缘。这一切法虽然是很复杂的,那么不出这四缘。

  

  

  

  亥二、亦望余支(分二科) 天一、举无明(分二科) 地一、问

  

  问:无明唯与行为缘,亦与余支为缘耶?

  

  前面是说「显业用」,第一「问」,第二「答」。这是第二科「亦望余支」,就是前面次第,无明缘行、行缘识,就是按照次第论它的缘。现在「亦望余支」就是不按照次第。第一科「举无明」,先「问」。

  

  「无明唯与行为缘,亦与余支为缘耶?」这个无明的烦恼,它是能为行作增上缘的,因为有无明所以就会发动种种的福行、或者是罪行、或者不动行,所以无明为行作缘的。

  

  「亦与余支为缘耶?」或与其它的支,识、名色、六入、生老死,无明也为它们有助力吗?这样「问」,底下回答。

  

  

  

  地二、答(分二科) 玄一、通一切

  

  答:无明乃至亦与老死为缘。

  

  第一科是「通一切」,第二科「会前说」。无明也是为行作缘,但是那是特别亲切有力量的。但是它的关系又不止于此,它又能为识、名色、六入、触、受乃至爱、取、有、生老死,它都能缘的,也是能做因缘的。

  

  「无明乃至亦与老死为缘」,那不但是为行作缘,也能为这么多的缘、也都能有力量,就是无明是普遍的为一切染污法作因缘,都有力量,所以「乃至亦与老死为缘」。

  

  

  

  玄二、会前说

  

  前言唯与行为缘者,但说近缘义。

  

  「前言唯与行为缘者」,这是第二科「会前说」,把前面的说法会通一下。前面说「无明唯与行为缘」,只是帮助行生起,无明只是这样子。「但说近缘」,那个说法是说无明与行,它们是很亲切的关系,所以有那样的缘。

  

  

  

  天二、例所余

  

  如是所余,尽应当知。

  

  「如是所余,尽应当知」,如是除了行以外,识、名色也与阿赖耶识有关系。「如是所余」,剩余的就是除掉了行以外,剩余的就是识、名色以下。「尽应当知」,完全都有无明的力量,所以你应该知道,不是说没有关系,不是的,都有无明的力量的。

  

  

  

  戌二、后支非前支缘(分四科) 亥一、标

  

  复次后支非前支缘。

  

  这是「后支非前支缘」。前面一大段文是说「前支为后支作因缘」,那么后支是不是也为前支作因缘?不是,「后支非前支的缘」。无明为行作缘,而行不可以为无明作缘决不能,这是有差别。

  

  但说「近缘义」前面是说近缘,「如是所余,尽应当知」。「复次后支非前支缘」,这底下第二科「后支非前支缘」,分四科,第一科是「标」,说后支不是前支生起的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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