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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十二 (6)

  寅二、空遍处

  

  色界后边于无色中,空遍一切,故立遍处。

  

  「八解脱」里面是分三科的,第一科是「标经说」。第二科「随别释」,这个随别释里面啊,第一科是「八解脱」,第二科「八胜处」,第三科是「十遍处」。这个「十遍处」分三科,第一科是「释得名」,第二科是「释经言」,第三科「明建立」。这个「明建立」就是建立这个十遍处的原因,分三科,第一科是「八色遍处」,八色遍处,第一科「征」,第二科「释」。这个第一科「八色遍处」,讲完了。现在第二科是「空遍处」。「八色遍处」就是地、水、火、风和青、黄、赤、白,这是「八色遍处」。一共是「十遍处」,第九个遍处就是「空遍处」。

  

  为什么要建立「空遍处」呢?这「色界后边于无色中,空遍一切」。这个欲界、色界、无色界,这个色界的最后边就到了空无边处定,所以就是建立这个空遍处定。这个空遍处是属于无色界天的四空定之一,这个四空定之一,这个空无边处定,这个空,它为什么放在这个十遍处里面呢?「空遍一切」,因为空是普遍一切处的,非常的广大,「故立遍处」,所以把它建立在十遍处里面,是这样的意思。这是一个理由。

  

  

  

  寅三、识遍处

  

  识所行境,遍一切故,亦立遍处。

  

  这是第三科,这个「识遍处」。这个识是怎么回事情呢?识是我们的心识,这个心识,它能够在一切境界上活动。这「识所行境」,这个识所活动的境界呀,是「遍一切故」,是遍一切法的。不管是什么法,都是「识所行境」的,因此也立为遍处的。那么这个就是以广大普遍的理由呀,才能够选在十遍处里面,是这样意思。

  

  

  

  《披寻记》四一三页

  

  遍处唯就色触二处建立等者:前四遍处触处所摄,次四遍处色处所摄,是故此说唯就色触二处建立。建立因缘略有三种:谓由色触二处共自他身,是为第一因缘;遍有色界,是为第二因缘;恒常相续,是为第三因缘。所余眼等根色、香、味、及声、阙随一故,是故不依建立遍处:谓眼等根色唯属自身,阙共自他;香味二尘不遍一切阙遍有色;声声有间,阙常相续。

  

  「遍处唯就色触二处建立等者」,这一科的前面那一科「何故遍处唯就色能二处建立」,这个色、声、香、味、触法这个六种境界里面呀,这个色和触这两种选在遍处里面,什么原因呢?「前四遍处触处所摄」,这个地、水、火、风,就是坚、湿、暖、动,这是前四个遍处。那么在这个六种境界里面看,是属于「触处所摄」。我们眼睛是不能见,坚固的坚,坚、湿、暖、动,都是由触处所摄。就这个身呀,眼耳鼻舌身,这个身去触才感觉到有坚、湿、暖、动的存在。我们眼所见的不是坚、湿、暖、动,我们眼所见的是色,这个「前四遍处」是「触处所摄」。「次四遍处」就是地、水、火、风,就是这个青、黄、赤、白。「次四遍处色处所摄」,在六种境界里面是属于色境的。「是故此说唯就色触二处建立」,所以这里面这样讲。

  

  「建立因缘略有三种」,建立为十遍处的原因有三个理由。「谓由色触二处共自他身,是为第一因缘」,这个色处和触处共自他身,是自身他身都是共有这两种事情的,所以他不只是自,也不只是他,是通于自他的,所以也建为可遍处,就立为遍处了,是为第一个原因。「遍有色界」是为第二个原因,这个遍有色界,是遍有色界的。共自他身,遍有色界,那么这是第二个理由。这个色能遍一切色界,所以立为第二个原因。「恒常相续」是为第三个原因。

  

  这底下嘛就说「所余眼等根色、香、味及声,阙随一故」,这个眼等根色,唯属自身。这个「共自他身」,「遍有色界」这是第三个因。「所余眼等」剩下来的眼等根,和这个「色、香、味及声,阙随一故」,这三个理由里面呀,有缺其中的一个,那么所以不立为遍处。这底下嘛,就解释,「关随一故」。

  

  「是故不依建立遍处」,所余的眼等根色香味及声等,就不建立为遍处。「谓眼等根色唯属自身」,这底下解释这个「阙随一」,怎么叫做「阙随一」呢?就是谓眼等根和这个眼等根的色,「唯属自身」就属于自身所有。「阙共自他」在三个理由里面呀,他缺这个共自他,你只是属于自身,而不是共自他,所以呀,不能立为遍处。

  

  「香味二尘」呢,「不遍一切」,在三个理由里面呀,他不能遍一切,所以也不立为遍处,那么不遍一切,就是「阙遍有色」,在三个理由缺这个。「声声有间」,声音声音呀,是有间断的。「阙常相续」,在三个理由里面缺这个常相续,所以也就不立为遍处了。这是这样说,这是解释这个理由。而十遍处的它的作用在后面有解释。

  

  

  

  癸三、明次第(分二科) 子一、辨相(分二科) 丑一、标渐次

  

  复次修观行者,先于所缘思惟胜解,次能制伏;既于制伏得自在已,后即于此遍一切处,如其所欲而作胜解,是故此三如是次第。

  

  「复次修观行者,先于所缘思惟胜解」,这底下是第三科,「明次第」,这八解脱这一科,第一科是「八解脱」,分三科,第一科「标经说」,第二科「随别释」,现在第三科「明次第」,说这个次第的道理。这个八解脱这一科里面呢,分三科就是「八解脱」、「八胜处」、「十遍处」,分这么三科,这个「别释」这三科说完了,现在明他的次第。次第分两科,第一科「辨相」,分两科,第一科标这个渐次,标他的次第。

  

  「复次修观行者」,前面说出来三种法门,说到八解脱、八胜处、十遍处这三个法门,这三个法门不是孤立的,是互相有关系的。什么关系呢?他说「复次修观行者」就是这个佛教徒得到了四禅八定之后,成就了这样的圣德之后,他还要继续修观行的话,先于所缘思惟分别。他就是先于所缘境思惟胜解,就是八解脱,八解脱本来是四禅八定成就了,乃至灭受想定都成就了,但是继续地、深入地思惟观察。那么这就叫做八解脱,也就是在四禅八定里面修四念处。修四禅八定,修四念处,就能够解脱四禅八定里面的执着,所以叫做「思惟胜解」。

  

  「次能制伏」这就是八胜处。这个八胜处,「次能制伏」就是对于所观察的境界,就是地、水、火、风、青、黄、赤、白的这种色法,这些色法完全是由内心的心想所现。得到了、成就了八解脱之后,他观察这个光明的境界,这地、水、火、风的光明,青、黄、赤、白的光明。而这个光明是由自己内心所变现出来,变现出来呢,又训练自己对于心所现的光明要制伏住它,制伏住它是什么意思呢?我要现大的光明就现大的光明;我要现小的光明就现小的光明;我要现青光明就现青;愿现白就现白;我要愿意现风就出风;我要现火就出火;就是这个火,地、水、火、风也好,青、黄、赤、白也好,随我心意去变现,这叫做「制伏」。如果我现是现了,但是我想要转变它,都不能,那就是不能制伏,就是随意的活动,自在的活动。

  

  「既于制伏得自在已」,这个修行人,他已经制伏了所现的光明,得大自在了,随意自在的变现,而没有障碍。所以我们初开始静坐修止观,我们修这个白骨观,从足至头,从头至足,你这样观察,这也有类似的境界,我愿意现一个,一具白骨就是一具,我要现七个就七个,我要现一百个就是一百个,愿意小的就现小的,愿意现大的就是大的。你要不断地这样训练,也有这种意思。

  

  「既于制伏得自在已,后即于此遍一切处」。「既于制伏得自在已」就是八胜处修成功了。那么然后嘛,「即于此遍一切处,就是这个八胜处,这个地、水、火、风、青、黄、赤、白的光明,观察它广大无边的示现。青色的光明,白色的光明,或者是黄色的光明,广大无边的变现,那么这就叫做「遍一切处」,空无边处、识无边处都是遍一切处的。

  

  「如其所欲而作胜解」这个遍一切处什么意思呢?就是随你的心意,你去这样去观想去,这就叫做「遍一切处」,这就叫做「制伏得自在」。这样说呢,这就是思惟胜解,先于所缘思惟胜解是八解脱,然后才能够修八胜处,八胜处修成功了,才能去修十遍处,这样意思。「是故此三如是次第」所以这个三法是这样的次第。就是逐渐的这么修呢,是前能引后,八解脱在前,然后引出来八胜处,由八胜处又引出来十遍处。前能引后,所以有这种次第。

  

  这是「标渐次」,底下第二科「显最胜」。

  

  

  

  丑二、显最胜(分三科)寅一、八色遍处(分二科)卯一、能引神通

  

  八色遍处善清净故,能引贤圣胜解神通,及于诸事转变神通。如其胜解,随所转变,皆能成就。

  

  「八色遍处善清净故,能引贤圣胜解神通,及于诸事转变神通」。这是第二科显这个最胜,显示有最胜的功德。分三科,第一科是「八色遍处」,分二科,第一科「能引神通」。

  

  「八色遍处」,意义就是十遍处里面,头两个遍处,头八个,先前面八个遍处,地、水、火、风和青、黄、赤、白。这八个遍处呀,「善清净故」,你能够修的很清净,就是没有执着;有执着就不清净,有执着你就不自在,就不能制伏自在,能自在就是没有执着,没有执着,所以叫做清净。

  

  「能引贤圣胜解神通」,我修这个地、水、火、风、青、黄、赤、白的这个八色遍处,有什么好处呢?「能引贤圣胜解神通」,你就能够引发出来,就是能引发出来,佛教徒的贤人、圣人的殊胜的神通,这个神通现在应该是明白,原来胜解就是神通。

  

  什么叫做「胜解」呢?就是那个得了神通那个人,在禅定里面他心里面的想法、心里面的思想。我心里面在想,现在现出来一个黄色的狮子,你心里想:黄色的狮子就现出来了;我现在心里面想:现出个天人,就现出个天人来;现在现出来青、黄、赤、白的光明,就现出来青、黄、赤、白的光明。就是随你的心想所变现,而那个心想,这个心想谁都会想嘛!我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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