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三、殊胜分摄(分二科) 巳一、出种类
又静虑者从初虑还退出已,得闻随顺第二静虑教授之法;既得闻已,第二静虑道俱行诸想作意,数数现前。
这底下第三殊胜分,这里是殊胜分摄。分两科,第一科出种类。
「又静虑者」从初静虑又退出来以后,「得闻随顺第二静虑教授之法」前面是得闻顺此定,顺此初禅的教法,现在这个人是得闻随顺第二静虑的教授法。
「既得闻已,第二静虑道俱行诸想作意,数数现前」听闻了以后,他就有这样的欢喜心,他就能够「俱行诸想作意」,也是有欲,就是那个希望心,他的愿。那个愿望和诸想作意在一起「数数现前」也就是这样的修行。底下第二科,明应检。
巳二、明应检
当于尔时应自检行我三摩地,巳成殊胜,非退,非住,唯是胜进,非趣抉择。
「当于尔时,应自检行我三摩地,已成殊胜,非退,非住,唯是胜进」不是属于退的那个劣弱的一部分,也不是那个第二的住分,而是胜进,从初禅能够有力量进步到二禅去,这是胜进。「非趣抉择」,但是还有个不足的地方,还没能达到无漏的境界。
辰四、最胜分摄(分二科) 巳一、出种类
又修定者:从初静虑还退出已,闻苦谛等相应教法;既得闻巳,苦谛等俱行诸想作意,顺抉择分数数现前。
「又修定者」,这底下第四科,最胜分摄。「从初静虑还退出巳,闻苦谛等相应教法」。他遇见了善知识,听闻了生死是苦,四禅八定也还是个生死凡夫,若能够修学苦集灭道的四圣谛,出世间的道法的时候,这样的相应教法,于苦集灭道相应的这种语言文字的佛法,他听闻了以后。
「既得闻巳,苦谛等俱行诸想作意,顺抉择分数数现前」。那就是修了四念处,修不净观,修这个苦观,修无常观,修无我观了。这样一修,「俱行诸想作意,顺抉择分数数现前」。你这样作意的时候,他虽然还不是圣道,但是能随顺那个圣道,抉者,抉断也。此是苦,没有疑惑,此是集,此是灭,此是道,一点疑惑也没有,就叫做抉。而这个抉,是经过择,择是观察的意思,经过深入的观察而得到了这样的抉断,没有疑惑。这样子去观察苦集灭道,观察苦空无常无我,数数的现前,数数的观察。
巳二、明应检
彼于尔时当自检行我三摩地,已成最胜,非退非住,亦非胜进,然趣抉择。
「彼于尔时,当自检行」,这是第二科,明应检。「当自检行我三摩地,已成最胜,非退,非住,亦非胜进,然趣抉择」。然而它是向于无漏的圣道去了,要超凡入圣了。这是最殊胜的。这是说这四种相貌。
子六、不受诸想(分三科) 丑一、举经言
复次如经言:有眼,有色,乃至有意,有法;而诸苾刍,于此诸法若实若有,都不领受。尚不受想;何况无想。
这底下是第六科。前边是第五科,四检行定。现在是第六科,不受诸想。于一切法不受得阿罗汉,就是那样意思。分三科,第一科是举经言。经上的话先举出来,就标出来。
「复次如经言」,像经里面说,「有眼,有色,乃至有意,有法」就是有眼耳鼻舌身意,有色声香味触法,这就是十二处。这十二处是我们凡夫现成的境界。我们现成的境界,我们就是六根去接触六境,然后就生出来六识,根境识和合以后,就是贪瞋痴心,执着我我所,先执着我我所,然后起贪瞋痴。由贪瞋痴来造业,造业就受苦。就是惑业苦这样的境界。那么现在呢?
「而诸苾刍,于此诸法若实若有,都不领受」。而这个出家的比丘就和一般的非佛教徒就不同了。那么他有什么不同呢?他出了家,受了大戒以后,他和一般人有什么不同呢?就是「于此诸法」,于此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于此诸法若实若有,都不领受」。我们凡夫看见色声香味触法,眼耳鼻舌身意,认为都是真实的,都是真的,真实的意思,是真实是有的。这个真实是色声香味触法本身是真实的,这个青黄赤白,地水火风,都是真实的。看色声香味触法,看见一个色,听见一个音声,都是真实的,认为真是这样子了。看见天上的云好像一个棉花似的,看着好像大鱼似的,像个山似的,认为真实是鱼,真实是山。看见这个很美,真实是美,看见这是丑陋的,真实是丑陋的,都认为是真实的,凡夫是这样的。
「若有」这是什么呢?就在真实性执着是我,这是我,这是我所的,我所有的。《披寻记》上那个讲法,各位可以参考,但是我想我这么讲,我不像它那么讲。这个「诸比丘于此诸法」,像凡夫所执着一切都是真实的,有我我所的 ,「都不领受」,这个比丘反其道,反过来,我不相信都是真实有。我看见色,听见音声,香味触法,都不是真实的。看见眼耳鼻舌身意都不是真实的,此中无我、无我所,「都不领受」,我不接受说这是真实的,是有我、我所的。不接受。「尚不受想,何况无想」。不接受是实,是有,那么有不可得,无也不可得,这无想也不接受。我是这么讲。这段文是举经言,下边还有解释。这是经上的话。下面我们说或者就是弥勒菩萨来解释这段文。
丑二、征所以
此复云何?
经上这一段文是什么意思?第二科征所以。究竟是怎么回事。
丑三、释彼义(分二科) 寅一、不受法想(分二科) 卯一、辨安住(分二科)
辰一、举初静虑(分二科) 巳一、明无想等
谓诸苾刍于初静虑具足安住,由此因缘,厌坏眼色,乃至意法,由厌坏故威势映夺,遂于眼中无有眼想,然有其想,乃至于法无有法想,然有其想。
「谓诸苾刍于初静虑具足安住」,这底下释彼意,就是弥勒菩萨解释这段经文的道理。道理分两科,第一科不受法想。分两科,第一科是辨安住。分两科,第一科是举初静虑。分两科,第一科明无想等。
「谓诸苾刍」,这一段经文的大意是说这么多离开了家,到了非家的地方去,能够用功的修行,得到了初禅,色界初禅。超过了欲界定,未到地定,得到了初禅。「具足安住」,就是得到了初禅,初禅的功德完全具足了,寻伺、喜乐、心一境性,这功德都具足了,安住在初禅里面。这表示这个人不是一般人了,他得了上人法了,也就是奢摩他成就了。
「由此因缘厌坏眼色乃至意法」。由于他得到禅定以后,他也听闻了佛法。听闻了佛法的关系,「厌坏眼色」,对于这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认为这都是败坏法,都是无常的,都是不净,都是苦,都是苦恼的境界,是败坏法,是无我的,所以对这样的一个败坏法生厌离心,不爱着这个眼耳鼻舌身意,不爱着这个色声香味触法生厌离心。这些色声香味触法,这些眼耳鼻舌身意是败坏法,生厌离心。
「由厌坏故威势映夺」。这就叫做修四念处观了。因为你在禅定里面,在初禅的奢摩他里面修四念处观,这个威势映夺,就是有大力量,有大威力。我们在分别心,没得定的人,我们心里面修不净观,修无常观,修无我观,也有力量,有力量,但是力量不是很大。但是若是在初禅里可是不得了,有大威势。这个威势就是映夺,就是把原来的那个凡夫的执着心,夺取来了,灭掉了。这个「映」是太阳的光明,太阳的光明叫做「映」。太阳的光明一出来,月亮星辰的光明都不见了,就是原来我们凡夫的这个执着心,执着这是美的,是丑的,是我我所的,这一切的虚妄分别,就被你这个四念处的智慧,四念处的光明,都灭除去了,其他的分别心都不显现了,原来的虚妄分别心都不显了。太阳的光明一出来,这个月光都不显现了。这个四念处的智慧一出来,原来我我所的分别,这些贪瞋痴的虚妄分别都不显现了,就被四念处的光明,威势映夺,把它隐敝了,把它遮敝住了。
「遂于眼中无有眼想,然有其想」,于这个眼里边,「无有眼想」,不再去取着,想者取着也,这眼也是看见也有眼,但是在眼而不取着这个眼睛,不认为这个眼睛是真实的,是败坏法,这个眼睛是个败坏法,眼耳鼻舌身意都是败坏法,都是不净,都是苦,都是无常,无我就是这样,就不取着了。也就是那个「威势映夺」的意思。
「然有其想」然而还是有不净观的这种智慧想。「乃至于法无有法想」,色声香味触法乃至法,也是观察它是不净,是无常,无我的,是败坏法,还是修四念处观。「然有其想」,然而还是有四念处的智慧的。这一段文是「然有其想」,「于眼中无有眼想,然有其想;乃至于法无有法想,然有其想」,这是略说的话,这底下就解释。第一科名无想。底下第二科别释有想。分两科,第一科是征。
巳二、别释有想(分二科) 午一、征
云何有想?
怎么叫做有想?然有其想,这有想是怎么意思呢?
午二、释
谓于眼等,作意思惟是苦是集,或是病等,彼于诸法不受自相。
「谓于眼等,作意思惟是苦是集,或是病等」这就是修四念处观。这样子,「于眼等」于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上「作意思惟」。作意以前解释过,就是引心取境,名之为作意。引导这个心里到所缘境那里去,这也就是引四念处的这种智慧心到所缘境那里去,所以作意思惟就是四念处。「于眼等作意思惟」,由四念处的观察,这是苦,这是集,这是病,这是痈,是箭,是苦,作如是观,不分别其他的事情。「彼于诸法不受自相」,这一句话就是解释「云何有想」,就是这样意思,就是修四念处就是有想。「彼于诸法不受自相」就是无有眼想,「于眼中无有眼想」的意思。彼于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这一切法不接受原来的那种旧的思想的想法。我们没有学习佛法的时候,我们心里面的想法是……看见这个境界很美,也认为那个境界本身是很美的,其实那个美是自己心的分别,并不是那个境界本身也是美。我们认为那个境界本身是美叫做自相,但是佛法上解释…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十三 (4)》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