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十二、能生三世诸行种子
复有三种种子,当知能生一切诸行。一、已与果,二、未与果,三、果正现前。
这个第四大科「佛教所应知处相」,这一科里分十大科,第一科是「一种」,第二科是「二种」,第三科是「三种」。在这个「三种」里面,又分四十科,现在是第十二科「能生三世诸行种子」。这一切有为法的出现,是由种子的力量才有一切法的出现的。
「复有三种种子」,种子虽然是很多,但是归纳成三种。由这三种种子,「当知能生一切诸行」,他能够出现一切有为法,这一切有为法都是由种子造成的。这个种子是一种譬喻,从譬喻得来的一种意思,这些植物都有种子,在这个里说,也就是一种功能、一种动力,由这种功能才能出现一种事情。分三种,哪三种呢?
「一、已与果」,就约时间说,就是这一类的种子,它已经给你果报了,它已经发生作用了,这就是过去的。「二、未与果」,第二种就是将来的,在现在来说呢,它还没有给你果报,那个功能还存在,但是没有给你果报,就是时间还没有到。「三、果正现前」,第三类种子,就是它给你果报了,那个果报现在就出现在你的眼前,就是现在,这是分这么三类的不同。
这表示只要有一件事,它就是有种子,没有种子没有这一件事。但是这个种子,如果没有所缘缘,它还是不出现;没有增上缘,它也不出现;没有等无间缘,它也不出现,所以也要其余的三种因缘,就是因缘成熟了,它才能出现的。
寅十三、诸行言说所依处别
又有三种诸行言说所依处,所谓去、来、今。
这是第十三科「诸行言说所依处别」,是诸行言说所依处别。这个「诸行」就是一切有为法,一切有为法就是「言说的所依处」,一切的语言依一切有为法为依止处。但是有差别,虽然同样是言说所依,但是有差别,有几种差别?这上面说是有三种,有三类是「诸行为言说的依止处」。
「所谓去、来、今」,就是过去、未来和现在,这都是在诸行有为法,这可见无为法不是言说所依处,那么我们说无为,这还是对有为来说的,如果真实在无为的境界是没有言说相的。
寅十四、能摄诸色自性差别(分二科) 卯一、标列三相
又有三相,能摄一切色法自相。谓显、形、作用,安立眼识所取之色。于自处所,障碍余色行住,安立根色,若一切境界色;当知一切总有十色。及定地色。
这是第十四科「能摄诸色自性差别」,诸色的体性有差别。分二科,第一科是「标列三相」。
「能摄一切色法自相」,三种相它能统摄一切色法的体相,哪三种呢?「谓显、形、作用、安立眼识所取之色」,这是第一种。这第一种里面有三种,谓显色、形色、作用色。「显色」,就是青、黄、赤、白。「形色」,长、短、方、圆这一类的东西。这个「作用」就是表色,屈、伸、取、舍,像我这个臂一屈一伸;我们这个腿也能一屈一伸;我们的身体也能一屈一伸。有取有舍,我把它拿过来,或者把它舍掉,那么这叫做「作用」。这个「作用」当然就是心,心的作用可是在色上表现出来,所以它是一种作用。
这三种色,是「安立眼识所取之色」,这三种色的安立,是眼识所缘的色相,眼识能认识它、能分别它。这个「安立」也可以说是出现,或者是心的分别,名为「安立」;这个显、形、作用都是心的分别、安立的,也可以这么说。这一种色呢,是有见有对色,是眼识所取的故名为有见,它本身也是有障碍的,这有见有对色,这是第一种。
「于自处所,障碍余色行住,安立根色,若一切境界色」,这是第二种色,是无见有对,不是眼识所取的,是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这几种色。这几种色呢?「于自处所」,在那一色的自体所存在的地方。「障碍余色行住」,其他的色法要到这里来就有障碍了,就有障碍了。这个「行」就是活动,往来地活动;「住」是容受的意思。往来是动相,住是静,有动静的不同;往来容受有障碍,那叫做有对色。
「安立根色」,这个色法此一种色法呢,就是我们所依的根,眼、耳、鼻、舌、身,这是根的色。「若一切境界色」,这个「若」就当「即」字讲,即一切境界色;即一切所缘境界的一切色。这个眼识所缘,就是前面那个有见有对色;这底下就是耳、鼻、舌、身、识所缘的一切境界色,这都属于无见有对色。这两种色,眼识所取之色,加上其余的诸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根色和所缘境界色加起来,「当知一切总有十色」,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这十种不同。
「及定地色」,这是第三种色,就是大威德定他所缘的色,所变现的色,这一种色就是无间无对色,这是第三种。前面是有见有对色,是第一种;第二种是无见有对色;第三种是无见无对色,那么就这三种色。这三种色就包括了一切的色法。这个《披寻记》也说的很详细,念一遍也好:
《披寻记》四九二页:
又有三相能摄一切色法自相等者:当知此说有见有对、无见无对三种色相:青、黄、赤、白等,是名显色;长、短、方、圆等,是名形色;取、舍、屈、伸等,是名表色;此说作用,名别义同。如是诸色,是眼所行眼境界;眼识所行眼识境界,眼识所缘,如〈五识身相应地〉说。(陵本一卷六页)当知是名有见色相。于自所据各别处所,障碍余色往来容受诸业,当知是名有对色相。于此安立一切所依根色及所缘境界色,此中一切,总有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十色应知。又定地色,非眼识所取非障碍余住,是名无见无对色。当知此色唯是大威德心所缘境界,非余如,〈决择分〉说。(陵本六十五卷十页)
「又有三相能摄一切色法自相等者:当知此说有见有对、无见无对三种色相」,有见是一种色,有对是一种色,无见无对也是一种色,这三种色。「青、黄、亦、白等是名显色;长短、方、圆等是名形色;取、舍、屈、伸等是名表色。此说作用」,这里说「作用」就是表色,名别义是同的。
「如是诸色,是眼所行眼境界,眼识所行眼识境界,眼识所缘。如〈五识身相应地〉说(陵本一卷六页)」。「是眼所行眼境界」,这是眼根说,「眼识所行」,所行和境界有什么不同?前面〈五识身相应地〉是解释过,我又再去看了一遍《披寻记》解释这样,当然是写得很好。就是正现在前叫做「所行」,这个境界是包括所行在内;这正现在前、已现在前、当来现在前,都名为境界。这个境界是比所行广一点,这个所行似乎是指说,就是现在;「眼识所行」指现在说。「境界」呢?就是包括过去和未来,还是「眼识所行」是这样意思,是「眼识所行眼境界」,这是眼根所行眼境界。底下「眼识所行,眼识境界」,也照样这样解释。这个眼识所缘呢?这是不同于眼根,眼根不能缘,这缘是了别,名为所缘。眼根它不是识,它不能了别,「如〈五识身相应地〉说。(陵本一卷六页)当知是名有见色相」。
「于自所据各别处所,障碍余色往来容受诸业,当知是名有对色相。于此安立一切所依根色及所缘境界色」。这两句就是解释那个「安立根色,若一切境界色」。「此中一切,总有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十色应知。又定地色,非眼识所取、非障碍余住」。非眼识所是名无见,非障碍余住就叫做无对色。「当知此色唯是大威德心所缘境界,非余」。「大威德心」就是得到定,得到色界、无色界定的人,叫大威德心。(陵本六十五卷十页)有解释。
这个地方啊!有一个问题,我不知道你们现在心里面可能已经有问题了。这个问题我提出来也好,这个地方是说,这种定地色是无见无对。说无对,你有没有疑惑?说无见,你有没有疑惑?譬如说:「应以何身得度者,即现何身而为说法」,像《普门品》那种境界。你念观世音菩萨的时候,观世音菩萨就现身了,满你所愿了。你是见到了吧!那是什么?是有见有对色。但是这地方说无见无对色,这个事儿你有疑惑吧?在这个地方呢,可以这样解释:得了这种大威德定,我们在下文说,在下文这里讲。
卯二、喻成定色
若得净定,为引变化修方便者,所有诸色;当知是内化心境界,亦是未满变化心果。
这个地方,《披寻记》这个分科可以再想一想。我的意思可以这样分科,「及定地色」这是「标」,这第三种色,这个定地色,这是标。底下「若得净定」这是解释;一个「标」,一个「释」。但是《披寻记》它不是这么,第一科是「标列三相」,第二科是「喻成定色」。喻成定色,说这是譬喻,用譬喻来成立这个定地色,他这样意思。我的意思不是这个意思,就是这就是解释,解释前面定地色。什么叫做定地色呢?
「若得净定」,就是这个修行人,他得到了四禅八定了,那么他没有欲,就叫做净定,就可以这么说。「为引变化修方便者」,这话什么意思呢?我现在解释和《披寻记》不同了。「为引变化」,得了净定的人,得了这种大威德定,得了定的人,得定是得定还没有神通,他还没有神通。但是现在想要有神通,「为引变化」,为了引出来种种变化的境界,就是是要有神通,这神通怎么办法呢?
「修方便者」,就是要发动要修行,修这个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神足通、宿命通,这里面当然主要是指如意通,就是神足通。你有了神足通才能有种种变化,为了成就种种变化的这种境界,要发动修行,修行,可是修行还没成功。在「方便」的时候,已经成功了,那就叫做满;没成功的时候还未满,就是方便,在方便位的时候。这个时候没有神通,虽然没有神通,这个大威德定呢,他也能够现出来种种色的。「所有诸色」,这时候的所有诸色,是「无见无对…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十四 (3)》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