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十二、能生叁世諸行種子
複有叁種種子,當知能生一切諸行。一、已與果,二、未與果,叁、果正現前。
這個第四大科「佛教所應知處相」,這一科裏分十大科,第一科是「一種」,第二科是「二種」,第叁科是「叁種」。在這個「叁種」裏面,又分四十科,現在是第十二科「能生叁世諸行種子」。這一切有爲法的出現,是由種子的力量才有一切法的出現的。
「複有叁種種子」,種子雖然是很多,但是歸納成叁種。由這叁種種子,「當知能生一切諸行」,他能夠出現一切有爲法,這一切有爲法都是由種子造成的。這個種子是一種譬喻,從譬喻得來的一種意思,這些植物都有種子,在這個裏說,也就是一種功能、一種動力,由這種功能才能出現一種事情。分叁種,哪叁種呢?
「一、已與果」,就約時間說,就是這一類的種子,它已經給你果報了,它已經發生作用了,這就是過去的。「二、未與果」,第二種就是將來的,在現在來說呢,它還沒有給你果報,那個功能還存在,但是沒有給你果報,就是時間還沒有到。「叁、果正現前」,第叁類種子,就是它給你果報了,那個果報現在就出現在你的眼前,就是現在,這是分這麼叁類的不同。
這表示只要有一件事,它就是有種子,沒有種子沒有這一件事。但是這個種子,如果沒有所緣緣,它還是不出現;沒有增上緣,它也不出現;沒有等無間緣,它也不出現,所以也要其余的叁種因緣,就是因緣成熟了,它才能出現的。
寅十叁、諸行言說所依處別
又有叁種諸行言說所依處,所謂去、來、今。
這是第十叁科「諸行言說所依處別」,是諸行言說所依處別。這個「諸行」就是一切有爲法,一切有爲法就是「言說的所依處」,一切的語言依一切有爲法爲依止處。但是有差別,雖然同樣是言說所依,但是有差別,有幾種差別?這上面說是有叁種,有叁類是「諸行爲言說的依止處」。
「所謂去、來、今」,就是過去、未來和現在,這都是在諸行有爲法,這可見無爲法不是言說所依處,那麼我們說無爲,這還是對有爲來說的,如果真實在無爲的境界是沒有言說相的。
寅十四、能攝諸色自性差別(分二科) 卯一、標列叁相
又有叁相,能攝一切色法自相。謂顯、形、作用,安立眼識所取之色。于自處所,障礙余色行住,安立根色,若一切境界色;當知一切總有十色。及定地色。
這是第十四科「能攝諸色自性差別」,諸色的體性有差別。分二科,第一科是「標列叁相」。
「能攝一切色法自相」,叁種相它能統攝一切色法的體相,哪叁種呢?「謂顯、形、作用、安立眼識所取之色」,這是第一種。這第一種裏面有叁種,謂顯色、形色、作用色。「顯色」,就是青、黃、赤、白。「形色」,長、短、方、圓這一類的東西。這個「作用」就是表色,屈、伸、取、舍,像我這個臂一屈一伸;我們這個腿也能一屈一伸;我們的身體也能一屈一伸。有取有舍,我把它拿過來,或者把它舍掉,那麼這叫做「作用」。這個「作用」當然就是心,心的作用可是在色上表現出來,所以它是一種作用。
這叁種色,是「安立眼識所取之色」,這叁種色的安立,是眼識所緣的色相,眼識能認識它、能分別它。這個「安立」也可以說是出現,或者是心的分別,名爲「安立」;這個顯、形、作用都是心的分別、安立的,也可以這麼說。這一種色呢,是有見有對色,是眼識所取的故名爲有見,它本身也是有障礙的,這有見有對色,這是第一種。
「于自處所,障礙余色行住,安立根色,若一切境界色」,這是第二種色,是無見有對,不是眼識所取的,是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這幾種色。這幾種色呢?「于自處所」,在那一色的自體所存在的地方。「障礙余色行住」,其他的色法要到這裏來就有障礙了,就有障礙了。這個「行」就是活動,往來地活動;「住」是容受的意思。往來是動相,住是靜,有動靜的不同;往來容受有障礙,那叫做有對色。
「安立根色」,這個色法此一種色法呢,就是我們所依的根,眼、耳、鼻、舌、身,這是根的色。「若一切境界色」,這個「若」就當「即」字講,即一切境界色;即一切所緣境界的一切色。這個眼識所緣,就是前面那個有見有對色;這底下就是耳、鼻、舌、身、識所緣的一切境界色,這都屬于無見有對色。這兩種色,眼識所取之色,加上其余的諸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根色和所緣境界色加起來,「當知一切總有十色」,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這十種不同。
「及定地色」,這是第叁種色,就是大威德定他所緣的色,所變現的色,這一種色就是無間無對色,這是第叁種。前面是有見有對色,是第一種;第二種是無見有對色;第叁種是無見無對色,那麼就這叁種色。這叁種色就包括了一切的色法。這個《披尋記》也說的很詳細,念一遍也好:
《披尋記》四九二頁:
又有叁相能攝一切色法自相等者:當知此說有見有對、無見無對叁種色相:青、黃、赤、白等,是名顯色;長、短、方、圓等,是名形色;取、舍、屈、伸等,是名表色;此說作用,名別義同。如是諸色,是眼所行眼境界;眼識所行眼識境界,眼識所緣,如〈五識身相應地〉說。(陵本一卷六頁)當知是名有見色相。于自所據各別處所,障礙余色往來容受諸業,當知是名有對色相。于此安立一切所依根色及所緣境界色,此中一切,總有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十色應知。又定地色,非眼識所取非障礙余住,是名無見無對色。當知此色唯是大威德心所緣境界,非余如,〈決擇分〉說。(陵本六十五卷十頁)
「又有叁相能攝一切色法自相等者:當知此說有見有對、無見無對叁種色相」,有見是一種色,有對是一種色,無見無對也是一種色,這叁種色。「青、黃、亦、白等是名顯色;長短、方、圓等是名形色;取、舍、屈、伸等是名表色。此說作用」,這裏說「作用」就是表色,名別義是同的。
「如是諸色,是眼所行眼境界,眼識所行眼識境界,眼識所緣。如〈五識身相應地〉說(陵本一卷六頁)」。「是眼所行眼境界」,這是眼根說,「眼識所行」,所行和境界有什麼不同?前面〈五識身相應地〉是解釋過,我又再去看了一遍《披尋記》解釋這樣,當然是寫得很好。就是正現在前叫做「所行」,這個境界是包括所行在內;這正現在前、已現在前、當來現在前,都名爲境界。這個境界是比所行廣一點,這個所行似乎是指說,就是現在;「眼識所行」指現在說。「境界」呢?就是包括過去和未來,還是「眼識所行」是這樣意思,是「眼識所行眼境界」,這是眼根所行眼境界。底下「眼識所行,眼識境界」,也照樣這樣解釋。這個眼識所緣呢?這是不同于眼根,眼根不能緣,這緣是了別,名爲所緣。眼根它不是識,它不能了別,「如〈五識身相應地〉說。(陵本一卷六頁)當知是名有見色相」。
「于自所據各別處所,障礙余色往來容受諸業,當知是名有對色相。于此安立一切所依根色及所緣境界色」。這兩句就是解釋那個「安立根色,若一切境界色」。「此中一切,總有眼、耳、鼻、舌、身,色、聲、香、味、觸十色應知。又定地色,非眼識所取、非障礙余住」。非眼識所是名無見,非障礙余住就叫做無對色。「當知此色唯是大威德心所緣境界,非余」。「大威德心」就是得到定,得到色界、無色界定的人,叫大威德心。(陵本六十五卷十頁)有解釋。
這個地方啊!有一個問題,我不知道你們現在心裏面可能已經有問題了。這個問題我提出來也好,這個地方是說,這種定地色是無見無對。說無對,你有沒有疑惑?說無見,你有沒有疑惑?譬如說:「應以何身得度者,即現何身而爲說法」,像《普門品》那種境界。你念觀世音菩薩的時候,觀世音菩薩就現身了,滿你所願了。你是見到了吧!那是什麼?是有見有對色。但是這地方說無見無對色,這個事兒你有疑惑吧?在這個地方呢,可以這樣解釋:得了這種大威德定,我們在下文說,在下文這裏講。
卯二、喻成定色
若得淨定,爲引變化修方便者,所有諸色;當知是內化心境界,亦是未滿變化心果。
這個地方,《披尋記》這個分科可以再想一想。我的意思可以這樣分科,「及定地色」這是「標」,這第叁種色,這個定地色,這是標。底下「若得淨定」這是解釋;一個「標」,一個「釋」。但是《披尋記》它不是這麼,第一科是「標列叁相」,第二科是「喻成定色」。喻成定色,說這是譬喻,用譬喻來成立這個定地色,他這樣意思。我的意思不是這個意思,就是這就是解釋,解釋前面定地色。什麼叫做定地色呢?
「若得淨定」,就是這個修行人,他得到了四禅八定了,那麼他沒有欲,就叫做淨定,就可以這麼說。「爲引變化修方便者」,這話什麼意思呢?我現在解釋和《披尋記》不同了。「爲引變化」,得了淨定的人,得了這種大威德定,得了定的人,得定是得定還沒有神通,他還沒有神通。但是現在想要有神通,「爲引變化」,爲了引出來種種變化的境界,就是是要有神通,這神通怎麼辦法呢?
「修方便者」,就是要發動要修行,修這個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神足通、宿命通,這裏面當然主要是指如意通,就是神足通。你有了神足通才能有種種變化,爲了成就種種變化的這種境界,要發動修行,修行,可是修行還沒成功。在「方便」的時候,已經成功了,那就叫做滿;沒成功的時候還未滿,就是方便,在方便位的時候。這個時候沒有神通,雖然沒有神通,這個大威德定呢,他也能夠現出來種種色的。「所有諸色」,這時候的所有諸色,是「無見無對…
《瑜伽師地論講記 卷第十四 (3)》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