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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十四 (13)▪P3

  ..续本文上一页也得不到了,两种功德,这两种事都失掉了。这是标出来这个过失的,你这样做有这样的过失。「谓若于是处受用利养」,这底下列出来什么是「失利养因行」?什么是「背涅槃因行」?这底下标出来。

  

  「谓若于是处受用利养」,就是这个人在这个地方,他能够受用他的利养,就是他能得到,能得到财富。「若从彼得」,若是从那个人,或是那一家得到利养。「是处」,是处。「若从彼得」,是那个家,或者是约所得的利养的财物。「若所为得」,因为什能得到利养呢?就是「所为得」,为你有这样的一个原因,你就能得到这个利养,那叫做「所为得」。「若如是得」,这地方有解释,或是属于佛法这一方面的,这下文有解释,就是你通达佛法,通达佛法的胜义怎么怎么地。

  

  「于此诸处心生吝惜」,就是前面这多的地方,你心里面吝惜,心里面就是不欢喜别人去得到,就是我得到,别人不可以,叫做「心生吝惜」。这个《披寻记》解释很详细,我们看他的文。

  

  

  

  《披寻记》五一三页:

  

  又有五种失利养因行等者:《成实论》中〈杂烦恼品〉说有五悭:谓住处悭、家悭、施悭、称赞悭、法悭。此中五种,如次应知。彼云住处悭者:独我住此,不用余人,即此所说若于是处受用利养。彼云家悭者:独我出入此家,不用余人,设有余人,我于中胜;即此所说若从彼得。彼云施悭者:我于此中独得布施,勿与余人,设有余人,勿令过我;即此所说若所得物。彼云称赞悭者:独称赞我,勿称赞余人,设赞余人,亦勿令胜我,即此所说若所为得。彼云法悭者:独我知十二部经义,又知深义,密而不说;即此所说若如是得。彼论又云:此人堕饿鬼等诸恶处生。是故此说失利养因行。又云:此人于解脱中终无有分。所以者何?是人于共有法尚不能舍,何况能舍自五阴耶?是故此说亦是背涅槃因行。

  

  「又有五种失利养因行等者:《成实论》中〈杂烦恼品〉说有五悭」,就是《成实论》,不是《成唯识论》,就叫做《成实论》,是鸠摩罗什法师翻的,其中有一品叫做(杂烦恼品),就是不是解释一种烦恼,解释了很多的烦恼,所以叫(杂烦恼品)。「说有五悭」,说这个人有五种悭吝。那五种呢?就是「住处悭、家悭、施悭、称赞悭、法悭」,这五种。「此中五种,如次应知」,这里面也就是说这五悭,也如《成唯识论》(应是成实论)那五悭的次第,就可以明白了。这底下就配合着解释。

  

  「彼云住处悭者」,彼《成实论‧杂烦恼品》上说:「住处悭者:谓独我住此,不用余人」,这个地方就是我在这住,别的人不要来这住。「即此所说若于是处受用利养」,《成实论》上说这个住处悭这句话,也就是这里文所说的,「若于是处受用利养」,心生吝惜的意思。这是住处悭。

  

  「彼云家悭者」,彼《成实论》杂烦恼品说的家悭者,是「独我出入此家」,我在这一家出入,「不用余人,设有余人,我于中胜」,我是最殊胜的,「即此所说若从彼得」就是这一句话,这一句话就是叫做「家悭」。

  

  「彼云施悭者」,《成实论》上说施悭怎么讲呢?「我于此中,独得布施,勿与余人」,我不要给别的人,「设有余人,勿令过我」,给我多一点,给别人少一点,就像这样子,「勿令过我」。「即此所说若所得物」这句话的意思。那么这叫做「施悭」。

  

  「彼云称赞悭者:独称赞我,勿称赞余人」,这称赞悭。就是要赞叹我才可以,不要赞叹别的人,「设赞余人,亦勿令胜我;即此所说若所为得」,「所为得」就是因为一赞叹,这个人就有名望了,因为有这个名闻而得到利养,这是「所为得」。

  

  「彼云法悭者:独我知十二部经」的道理,「又知深义,密而不说」,我都要隐密起来不向你说。「即此所说若如是得」,这是吝法,这是法悭。「彼论又云」,彼这个《成实论》上又说:「此人堕饿鬼等诸恶处生」,这个人有这个五悭,这个人将来会到那去呢?就是堕落到饿鬼道去,「等」也可能到畜生道、地狱道,也可能的,「诸恶处生」。「是故此说失利养因行」,所以这失掉了利养因行,人的资格都没有了。

  

  「又云:此人于解脱中终无有分」,那《成实论》又说,这个人他在圣道的解脱里面,他没有他的分了。「所以者何?是人于共有法尚不能舍」,这个人在「共有法」,这个地方、这个施主,或者财物,大家都可以受用,那位施主他谁都可以结缘的,不是你私有的,这是「共有法」。「共有法尚不能舍」,他都不能够发心,大家都可以受用,他都不能布施。「何况能舍自五阴」?何况能弃舍自己的五蕴,观察五蕴是无我、无我所呢?更是不能了。「是故此说亦是背涅槃因行」,所以这个人也不能得圣道了。这是第四科「失利养等因行差别」。

  

  

  

  寅五、毁戒闻等诸法差别(分二科) 卯一、标

  

  又有五法,令修行者先毁净戒多闻,后亏止观善轭。

  

  这是第五科「毁戒闻等」,也破坏了戒,也破坏了多闻诸法的这些差别相。分两科,第一科是「标」。

  

  「又有五法」使令修行的人,他一开始破坏了自己清净的戒,又破坏了他的多闻,就是修学佛法、听闻佛法都被破坏了,破坏了这两件事。这两件事破坏了以后,「后亏止观善轭」,不能持了净戒,也不能多闻,那当然也不能修止观了。要有戒你才能修止,要能多闻才能修观,止观是由净戒和多闻来的,净戒、多闻是止观的基础,这个基础破坏了,止观也就没有了。

  

  「善轭」,这个止观是善轭。昨天讲的那个是苦轭,是轭;现在这个止观是善轭。这个「轭」是表示,你愿意这样修行的时候,就是一直地精进不弃舍,这样努力修行的意思,所以叫做「轭」。就像那个马在车辕里面套住了,它不能解脱。说我们发心修学圣道以后,就是永久一直这样修行,所以叫做「轭」。

  

  

  

  卯二、释(分二科) 辰一、毁净戒

  

  谓于诸欲中心生爱染,于能觉发忆念教授教诫者所心生瞋恚,未受尸罗令其不受,虽先受得后令弃舍,或使穿穴。

  

  「谓于诸欲中心生爱染」,前面是「标」,标出来有这五法的过失。这底下就解释,加以解释,第一科先说「毁净戒」。

  

  「谓于诸欲中心生爱染」,这个修行人在这个色声香味触的欲中,心里面有了爱染心,有这种不清净心了。「于能觉发忆念教授教诫者所心生瞋恚」,心生欲染这是贪欲,这就是说五盖,这是贪欲盖。底下说这个瞋恚盖,瞋恚盖是什呢?「于能觉发」,就是能觉知道你有爱染心的那个人,「于能觉发忆念」,你自己有了爱染心以后还不能觉悟,赶快要恢复清净还不能,不能而这个善知识能够让你忆念圣道,不要忆念爱染。「于能觉发忆念」,就是能觉悟你,你那个善知识能觉悟你,能发动你的正忆念。「教授教诫者」,教授你佛法的善知识,教诫你不要做恶事。这个善知识「所」,这个善知识那个地方。他若这样对你教授教诫的时候,「心生瞋恚」,心里不高兴,心里愤怒了,这是瞋恚盖,这第二盖。

  

  「未受尸罗令其不受,虽先受得后令弃舍,或使穿穴」。那么这个人生了瞋恚不接受教导,那怎么办呢?那这个善知识就是「未受尸罗令其不受」,就是这个修行人退了道心,因为他没有受戒,这个善知识就不准他受戒。「虽先受得」,说以前受过戒,受过大戒,「后令弃舍」,他若不觉悟的话,就叫他舍戒,是这样意思。「或使穿穴」,这个令他弃舍,或者是使令他穿穴,这句话是叫他去穿了穴,这样子。

  

  

  

  辰二、毁多闻

  

  耽着惛睡,恒不寂静,染污追悔,常怀疑惑,于所闻法不能领受,虽初领受寻即忘失,虽不忘失不证决定。

  

  前面是两个盖,贪欲盖、瞋恚盖。这底下第二「毁多闻」,那么贪欲盖、瞋恚盖破坏了戒。这底下「毁多闻」。

  

  「耽着惛睡」,这个修行人就欢喜睡觉,本来这时候应该吃饭,吃饭都不吃了,要去睡觉,「耽着惛睡」;一个惛沈,一个睡眠,「耽着惛睡」,这就是惛沈睡眠盖。「恒不寂静,染污追悔」,这是第四个盖,这就是掉举恶作这两个盖。「恒不寂静」,就是心里面掉动,心老是动,想这些放逸的事情,这些染污的事情,「恒不寂静」。「染污追悔」,「追悔」也属于善、也属于恶,通于善也通于恶。在这里就是我以前,我应该不要那么早出家,就是后悔,出家后悔了。哎呀!我那么年轻就出家,你看就错误了机会。这是「悔」,后悔自己作善,后悔自己没有作恶,我那时作恶事最好,所以是染污的追悔,后悔。这是第四个盖,就是掉举恶作盖。

  

  「常怀疑惑」,就是出家修行,修学圣道,是有圣道吗?有佛菩萨吗?对这些事情都有疑惑,对三宝有疑惑,「常怀疑惑」。「于所闻法不能领受」,这前面说这三个盖,惛沈睡眠盖,掉举恶作盖,「常怀疑惑」是疑盖,这三个盖。有了这三个盖,「于所闻法不能领受」,善知识讲解佛法的时候,他不能领受,不入其心。「虽初领受寻即忘失」,虽然他当初这个盖没有现前的时候,他还是能领受,听闻佛法听到心里面去,但是现在又忘掉了,「寻即忘失」,很快就失掉了,忘掉了。「虽不忘失不证决定」,或者是他没有忘失,但是也不能决定,对佛法的信心还是不具足,还是不能决定,还是疑惑,这样子就是破坏了「多闻」,是这样子。

  

  

  

  寅六、二种下分诸结差别(分二科) 卯一、明下分

  

  又有二种下分:谓见道是修道下分,欲界是色无色界下分。

  

  这底下第六科,前面是第五科。这是第六科「二种下分诸结差别」,分两科,第一科「明下分」。

  

  「又有二种下分」,这个「下」的这一部分有两种不同。「谓见道是修道下分」,这是一种。前面是说善根不强、业障现前的人,这底下说修行有成功的人,成功的人有见道、有修道的不同。这个见道是初果圣人,初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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