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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十六 (6)

  辰二、减执

  

  而用转非无者:显法有性,由此远离损减边执。

  

  这是第二科「减执」。前面第一科是「增执」,这是解释第一个颂:「都无有宰主,及作者受者;诸法亦无用,而用转非无」,解释这第一个颂。

  

  前边是「诸法亦无用者:遮遣即法所分别我,由此远离增益边执」,第一个颂的第三句「诸法亦无用」,这是「远离增益边执」。这个「诸法亦无用」,这个「诸法」后面有解释,这个「唯十二有支,蕴处界流转」,实际是解释那个「诸法」;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就是这些诸法。「诸法亦无用」,这一切法是有作用的,有作用,是法的作用,说「无用」,不是我的作用。我们有执着的人,在身口意,在色受想行识上,发动种种作用的时候,认为是我在发生作用,有一种是常恒住不变异的是我,这个我在发生作用。现在说是「诸法亦无用」,没有我的作用,是法的作用,是这样意思。这个若执着我在发生作用,那就叫做「增益执」,就执着有一个我;本来没有我,你执着有个我,就是「增益执」,增加上去的,就是那个第一个颂的第三句。

  

  「而用转非无」,就是第一个颂的第四句,「用转非无」,就是色受想行识,或者是眼耳鼻舌身意,它有发生作用,这个作用的现起活动,叫做「转」。「非无」,不是没有,是有作用,有作用,是法的作用,而不是我。而这句话「而用转非无者」,是「减执」,就是「显法有性」,我是不可得,是没有的;但是色受想行识,眼耳鼻舌身意,这个十八界这个法,它是有体性的,是有这件事。

  

  「由此远离损减边执」,由于你有这样的认识,你就远离了损减这一边的执着了。如果是你承认有因缘所生法,那么这是对的;若是说不承认我,也不承认有法,那就叫「损减边执」,就是本来有的,你把它减去了,那也是不对的,那叫做「损减边」,这一边的执着。

  

  

  

  《披寻记》五八四页:

  

  显法有性等者:由上说言,即法计我,而我无用;然由法故,因果相续,生诸业用,其体非无,故是有性。由是颂言用转非无。

  

  「显法有性等者:由上说言,即法计我,而我无用」,前面文说「即法计我」,就在色受想行识上执着有我,这样说,这是「而我无用」,那你执着这个我,等于没有执着。

  

  「然由法故,因果相续,生诸业用,其体非无,故是有性。由是颂言用转非无」,「然由法故」,虽然没有我,可是因缘所生法的法是有,因为有的关系,就有因有果了,因果相续不断这样子。「生诸业用」,因也有作用,果也有作用,这个作用是相续不断的。「其体非无」,这个因果的法体不是没有,它是有的。「故是有性」,所以叫做「显法有性」,是有体性的。「由是颂言用转非无」,所以这样的原因,说「用转」是有的,这样意思。就是我不可得,但是法是有的,这样子就没有增益执,也没有损减执了;损减是一边,增益是一边,这两边错误的执着都没有了。

  

  这是第一科解释完了,第一科就是「遮增减执」,这一科解释完了,这底下第二科是「显用非无」。

  

  

  

  卯二、显用非无

  

  用有三种:一、宰主用,二、作者用,三、受者用。因此用故,假立宰主、作者、受者。

  

  这是「显用非无」。第一科是「遮增减执」,现在第二科「显用非无」。这个「用转非无」就是有这个用,这个「用」有三种的不同:第一个是「宰主用」,第二个是「作者用」,第三是「受者用」。「因此用故,假立宰主、作者、受者」,因为有这样的作用,所以就假立,就是方便的言说,说有宰主的作用,有作者、受者的作用。

  

  这个「宰主用」,就是执着色受想行识里面有一个我,那是执着的问题。现在不是在执着上说,是在因缘法上说。因缘法上说,这一个有情,这一个众生,他造作种种行动的时候,他是有个宰主的这件事,就是他要决定,宰主就是决定的意思,先要决定有这件事。那么有这样的一个作用,所以就立一个「宰主用」。

  

  第二个是「作者用」,「作者用」是你决定了以后,你就会采取行动;采取行动的时候,就叫做作者,这就叫做「作者用」。第三个是「受者用」,就是事情做成功了,你来享受这件事的成果,享受它的成果,这个时候就名为「受者用」。这都是在这一些因缘事情上假立名字,立出来宰主用、作者用、受者用,所以说「而用转非无」,这样说。这底下是第二科「次八颂略释」,次八个颂略释。

  

  

  

  寅二、次八颂略释(分二科) 卯一、初三颂(分二科)

  

  辰一、总显无我(分二科) 巳一、举有法(分二科) 午一、标说因

  

  虽言诸法,而未宣说何等为法;故次说言唯有十二支等半颂。

  

  前边第一个颂是「总标」:「都无有宰主,及作者受者;诸法亦无用,而用转非无」,这是总标大意。这底下就是「次八颂略释」,来解释前面这个颂。分两科,第一科是「初三颂」,一共八个颂,先解释前三个颂,第二科再解释后面的五个颂。解释初三个颂又分两科,第一科总标,「总显无我」。分两科,第一科「举有法」。分两科,第一科「标说因」。

  

  「虽言诸法,而未宣说何等为法」,前面说「诸法亦无用」这个「诸法」,是说了这么一句话,但是还没有宣说是什么法?是什么事情说的呢?这是这样的问。「故次说言唯有十二支等半颂」,所以第二个颂:「唯十二有支,蕴处界流转」,就是说这句话。说这句话,就是说「诸法」,「诸法」就是十二有支,是十二缘起,那么有五蕴、有十二处、有十八界的流转。这个「流」就是相续的意思,相续不断叫作「流」;这个「转」就是活动,或者是现起,有现起,才有活动,就是相续不断的现起活动,叫做「流转」。这个现起活动,就是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也就是十二缘起,十二缘起是在前后,由前至后,有过去、现在、未来,在时间上解说,就说十二有支,但是每一个部份,无明是一个部份,行、识、名色,乃至到生、老、死,它们都是具足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说是无明支,不只是单独个无明,其实里边是有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乃至生老死的时候,也是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所以这个是一个竖说,一个横说,是这样意思。「故次说言唯有十二支等半颂」,就是指「诸法」说的,就这么多法。

  

  

  

  午二、显说义(分二科) 未一、总遮宰主等

  

  如有支次第诸蕴等流转,此显不取微细多我,便能对治宰主、作者及受者执。

  

  这是第二科,前面「标说因」,就是以诸法为说因,没有这个法,也就没有言说了。第二科「显说义」,显这个所说的道理。分两科,第一科「总遮宰主等」,就是总说这件事,不是别说。下面第二科是「别显受者性」,这是第一科「总遮宰主等」,就是总起来告诉我们,没有我可得,是这样意思。

  

  「如有支次第诸蕴等流转」,如这个十二有支,前后的次第,都是有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法的流转相续下来,都是这样子。说无明的时候,也是有五蕴、十二处、十八界。无明、行,行的时候,你在活动的时候,做这善业,或者是做恶业,做不动业,也是有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的。所以说十二支,也就是在说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了,这样的活动。

  

  「此显不取微细多我」,这句话的意思,「唯十二有支,蕴处界流转」,这句话的意义,是什么意思呢?「此显不取微细多我」。这表示凡夫他执着我的时候,在生命体里面执着有我的时候,他并没有去执着这是色受想行识,这是十二处、十八界,微细这么多法都是我;他执着有我,是很简单的,很坚固的,他是很简单地执着有我,并不是执着有这么多事情。

  

  「便能对治宰主,作者及受者执」,佛给我们这样开示的话,无明是缘行,行是缘识,乃至爱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这就是色受想行识,就是十二处、十八界,这样子去解释,「便能对治」,我们若能这样学习,就会发生这种作用,就是能够对治,能消灭这个宰主、作者及受者这种执着,就是破掉了我,破除去我的执着了。简单的说,人的活动就是色受想行识,另外没有我可得的,是这样意思,看这《披寻记》。

  

  

  

  《披寻记》五八四页:

  

  如有支次第等者:如说十二有支次第为缘,及蕴界处和合流转,于中诸法微细差别,种种非一,非计我者,有如是相。由是说言,不取微细多我,此能对治宰主、作者、受者是常、是一和合执故。

  

  「如有支次第等者」,这牒前面这个文。「如说十二有支次第为缘」,总是无明为缘就有行,行为缘就有识,乃至有为缘就有生,生为缘故有老死,这十二有支次第为缘,就是有这么多的法。「及蕴界处和合流转」,那十二有支也就是五蕴、十八界、十二处,众多的法和合起来,才能相续的流转。「于中诸法微细差别」,在这里边,有很多微细的事,色也是一大堆,色蕴,受想行识,都是一大堆,受也是一堆,—聚,想行识都是一聚,都有很多法的。「及蕴界处和合流转,于中诸法微细差别」,在这个十二有支里边,每一支里边都有很多的微细的差别,各式各样的法,不是一样,并不就是一样的。「非计我者,有如是相」,不是执着有我的人,会执着这么多的相貌,不是这样子的。

  

  「由是说言,不取微细多我」,因此这论文上说,「此显不取微细多我」。「此能对治宰主、作者、受者是常、是一和合执故」,如果我们能够这样子去思惟观察的话,只是十二缘起而已,只是色受想行识而已,只是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而已,你这样观察就能够对治了这个我的执着了;宰主的执着,作者的执着,受者的执着,执着他们「是常、是一和合」而执,就是执着这个五蕴里边,有一个常恒住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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