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或为国王,摄受一切所统僚庶。菩萨如是发起增上摄受想已,于所摄受随摄受仪,随菩萨仪,业用而转。
「谓诸菩萨或为家主,摄受父母妻子奴婢僮仆作使」,这底下解释这个「增上摄受」。「谓诸菩萨或为家主」,菩萨这时候度化众生的时候,他这时候是个在家人,菩萨他已经得无生法忍了,但是来到人间作个在家人。作在家人,作什么事?「家主」,这一家之主,这叫作增上,就是他有地位、崇高,他有尊崇的地位,这叫作增上。这个摄受什么意思呢?「摄受父母妻子奴婢僮仆作使」,就是来饶益父亲、母亲,和妻子,和奴婢、僮仆作使。「僮仆」,是作种种事物。这就叫作增上摄受。「或为国王」,这是第二种摄受,他是一国之主,一国之王,国家的领导人。这是增上的地位,有权势、有地位。「摄受一切所统僚庶」,那他就是饶益这一切他所统率的僚庶。「僚」就是官,就在政府作事的这些人。「庶」,或者是庶民,全国的人。那么这是作国王,这叫作增上摄受。
「菩萨如是发起增上摄受想已」,这位得无生法忍的菩萨这样子,或者是一家之主,或者是一国之王,他最初发动了这样的摄受想已,他心里想,有这样的心。「于所摄受随摄受仪,随菩萨仪,业用而转」,他先发动这样的慈悲心,他才能够作一家之主,他才能作一国之王,都有这个自在力。作这样的慈悲心想已,他就是出现这件事了。出现这件事,「于所摄受」,对于所摄受的父母、妻子、奴婢、僮仆、作使,或者所摄受的僚庶,对于所摄受的人,他怎么样摄受呢?「随摄受仪」,就是随他的慈悲心,这个饶益众生的行动,叫作摄受仪。「随菩萨仪」,这个摄受仪……这个社会上的事情,父母就是爱儿女嘛,那兄弟姊妹互相都有摄受,这是很平常的事情,不是,这是「随菩萨仪」,这个发无上菩提心,得无生法忍的人,他的摄受众生的仪轨,那和一般的父母儿女那个摄受不一样的。「业用而转」,菩萨发了这个摄受心已,他就是这样作,就是真实地教化众生离苦得乐,就现出来这种业用。「而转」,就是相续地这样子作,这样子行动。
《披寻记》一六一九页:
随摄受仪随菩萨仪者:作诸饶益,是名随摄受仪。作诸义利,是名随菩萨仪。如下举事,随应当知。
「随摄受仪随菩萨仪者:作诸饶益,是名随摄受仪」,就是我愿意对你好,这就是摄受的意思,这件事社会上也是很普遍嘛,是名叫作随摄受仪。「作诸义利,是名随菩萨仪」,「作诸义利」,这个就是有世间的义利、有出世间圣道的义利,那和一般社会上的人与人相爱的摄受,那另一回事,那是不同的!「如下举事,随应当知」,下面举出例子来。
这一段文是「总标」,下面第二科是「别广」。「别广」分两科,第一科「于为家主」。
辰二、别广(分二科) 巳一、于为家主
若为家主,于其父母,种种方便,劝修诸善。随时供养,曾无懈废。善识其恩,善知酬报。于父母心,善能随顺。于法于义,随自在转。
「若为家主,于其父母,种种方便,劝修诸善」,这里详细说这个摄受的相貌。若是这位菩萨他不是作国王,他在世间上作一家之主,那他对他的父亲、母亲「种种方便,劝修诸善」,那他父母可能是佛教徒,也可能不是佛教徒,那么这样子他怎么办呢?他要作这作事,对他父母各式各样的善巧方便,劝他父母修学善法。儿子和父母是有很大的感情的,他要作这件事,「劝修诸善」。
「随时供养,曾无懈废」,这位菩萨作一家之主,他对他父母随时要供养他父母。供养父母这件事的时候,没有懈废,不会说我从这以后不供养父母了,没有这回事,不停下来的。「善识其恩」,就是他能够认识父母对我的恩德很大,这件事。其实这个恩怎么讲?恩即是爱也,就是父母对儿女有很多的爱,作儿女的要知道这件事。「善知酬报」,这个菩萨能知道怎么样酬报父母,酬谢父母。这个一般的情形是业力的,业力的集合。菩萨也不能说没有业力关系,但是是大悲心,有意地要来给你作儿女的,和一般的业力集合不一样,还是不一样的。「善识其恩,善知酬报」。
「于父母心,善能随顺」,前面第一段是要劝父母修善,这是第一样事情。第二样事情是不懈废地供养父母,这是第二。第三样呢,要善识父母的恩,善知酬报。这下面「于父母心,善能随顺」,还是对父母的心意能够随顺,随顺父母的意思,父母要作什么,儿女就听父母的话,善能随顺。你若不随顺,你劝父母修善能行吗?你一定要这样随顺他,他也可能会随顺你。如果你不随顺他,那件事就完全不行了!
「于法于义,随自在转」,这句话是总说的了。就是菩萨对于法和义,能自在地不勉强,就是很自在地,自己的身口意所作的事情都合乎法、合乎义,而没有违背法义的行为,也没有违背法义的思想。这个法义,按佛法通常解释,能诠的文句叫作法,所诠的叫作义,这么解释。
《披寻记》一六二○页:
于法于义随自在转者:谓于是法是义所应作事,恒持自身系属随顺,是名随自在转。
「于法于义随自在转者:谓于是法是义所应作事,恒持自身」,就是来规律自己的身口意,让它合乎法义。「恒持自身系属随顺」,系属于法义,随顺于法义,「是名随自在转」。这个自在转一定要是得了圣道以后,没得圣道的时候那不一定的!
于其妻子奴婢等类,随时恣与如法衣食;于诸事业,终不逼切;虽有违犯,而能堪忍;彼若疾病,正能瞻疗;于诸善事,劝令修习;随时赐与殊胜财物,爱语慰喻;不生奴婢作使等想,瞻敬养育其若自身。
「于其妻子奴婢等类,随时恣与如法衣食」,前面是说父母,下面是说妻子。这位一家之主、得无生法忍这位圣者他对于妻子,和奴婢等类,各式各样的人。「随时恣与如法衣食」,随其时,现在是冬天,现在是夏天,随时。「恣与如法衣食」,「恣」就是随他的要求,他要什么给什么,叫作恣。如法的衣食,当然非法的事情还是不作的,给他如法的衣食。
「于诸事业终不逼切」,对于妻子奴婢应该作什么事情的时候,「终不逼切」,不是用强力地逼迫他,「你不作不可以」,没有,不逼切。「虽有违犯而能堪忍」,他的妻子奴婢有的时候不听他招呼,但是菩萨也能堪忍,也能容纳这件事,这也不容易,不是容易,「而能堪忍」。「彼若疾病正能瞻疗」,说是这个妻子、儿女、奴婢若有病的时候,那菩萨一定正视,拿这件事当一件事办,不是马马虎虎地,所以叫「正能瞻疗」,去照顾他,为他请医生来治病,「正能瞻疗」。「于诸善事劝令修习」,对于各式各样有意义的事情,也劝这个妻子、奴婢去作这件事。「随时赐与殊胜财物」,随那个时候,相宜的时候,也给这个妻子、奴婢殊胜的财物,都给他们。「爱语慰喻」,也要说一些很合乎人情的,不能随时骂你、呵斥他,不是的!「爱语慰喻」,就是有一些什么事情,不如意的事情,也会去慰喻他。
「不生奴婢作使等想」,对于那个人的身份是属于奴婢,只是为他作杂事,听他命令的人,但是菩萨对于这个人没有这种分别心,没有这个想法,「不生奴婢作使等想」,他是这么个身份,但是不作如是想。「瞻敬养育其若自身」,对于这个奴婢作使这个人也还是恭敬,还是养育他,就像养育自己似的,「其若自身」,对于奴婢作使就像对于自己那样子,那样子瞻敬养育,养育他,菩萨是这样的。
巳二、于为国王
若为国王,不行黜罚,不用刀杖,而能正化;以法以财用作饶益;依本土田而自食用,不以凶力侵掠他境;随能随力,于诸有情,劝止诸恶,教修诸善;视诸众生,如父于子;于他有情尚好等施,况自亲属而不均济;不行欺诳,所言诚谛,远离一切杀缚捶打治罚逼迫断截等事。
「若为国王,不行黜罚」,这是下面第二科「于为国王」。若是菩萨这个时候不仅是一家之主,他还是国王,他是国中之王,最高的领导人。「不行黜罚」,他有这么大的权力,那他若治国的时候,就是一个赏罚,就是赏罚两个字。你有功劳我就赏,有罪就要罚,就是这样治国,是这样治的。但是现在说是菩萨作国王,「不行黜罚」,我不贬斥你,黜者贬也,就是处罚你。「不用刀杖」,不拿刀,也不拿杖。「而能正化」,而能够教化他们,能教化他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能教化他们。这事不容易的!菩萨这样治理国家还是不容易!
「以法以财用作饶益」,菩萨作国王的时候,怎么样治国呢?说是「不行黜罚,不用刀杖」,那你怎么治国呀?菩萨有两个方法:「以法以财」,就是法,就是用真理教导,教导你的思想。这个法就是来清净你的思想,清净你的思想,你自然不犯法了,这是一个办法。第二个是财,这个菩萨也可能是教众生怎么样自己要发财、维持生活,一个生活的问题。这个财是生活上的问题,法是思想上的问题,就是这两件事。菩萨用法来清净众生的思想,让他能得到正见,「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这样子。但是也不忽略生活的问题;菩萨也发展经济,经济繁荣,大家生活快乐,这是财的问题。那这样子,老百姓就是安居乐业,就好了!「以法以财用作饶益」,用法和财来利益众生,是这样子。所以「不行黜罚,不用刀杖」,这样子治化统理国家。
这个经上说……,我以前说过一件事,现在再重说。这个《大智度论》上说:菩萨一定要三十二相,八十种好。为什么这样?就是为了教化众生。那种相好光明的大福德的境界、大威德的境界,还没有说话,你就五体投地了啊!若是你没有那么大的威德,没有那么相好光明,那就不行!他看见你,「你比我差不多嘛,有什么了不起啊」,就不能教化众生了。现在说这个转轮圣王作国王,也是要大福德境界。福德大了,一见面就欢喜,他说什么就是听的,自然是依教…
《瑜伽师地论讲记 卷第四十八 (13)》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