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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大乘论 所知相分第三▪P4

  ..续本文上一页,完全统摄了般若波罗蜜多的意思。

  原典

  复次,总摄一切分别略有十种:一、根本分别,谓阿赖耶识;二、缘相分别,谓色等识;三、显相分别,谓眼识等并所依识;四、缘相变异分别,谓老等①变异、乐受等变异②、贪等变异③、逼害时节代谢等变异④、捺落迦⑤等诸趣变异,及欲界等诸界变异:五、显相变异分别,谓即如前所说变异所有变异;六、他引分别,谓闻非正法类及闻正法⑥类分别;七、不如理分别,谓诸外道⑦闻非正法类分别;八、如理分别,谓正法中闻正法类分别;九、执著分别,谓不如理作意类,萨迦耶见⑧为本六十二见⑨趣相应分别;十、散动分别,谓诺菩萨十种分别:一、无相散动,二、有相散动,三、增益散动,四、损减散动,五、一性散劲,六、异性散动,七、自性散动,八、差别散动,九、如名取义散劲,十、如义取名散动。为对治此十种散动,一切般若波罗蜜多⑩中说无分别智。如是所治、能治,应知具摄般若波罗蜜多义。

  注释

  ①等,此中省略病、死变异。

  ②乐受等变异:即乐受、苦受、不苦不乐的舍受。

  ③贪等变异:即贪、瞋、痴三毒的变异。

  ④逼害时节代谢等变异:包括杀、缚、拷打的逼害,寒暑新陈代谢的变异。

  ⑤捺落迦:梵文Naraka的音译,意译地狱。六趣中的最恶趣。有八大地狱:㈠等活地狱,死而复活,一再受苦;㈡黑绳地狱,以黑铁绳绞勒罪人;㈢众合地狱,以各种刑具配合,残害罪人;㈣号叫起狱,罪人受苦折磨,发出悲号;㈤大叫地狱,罪人受到更重的残害,大声叫唤;㈥炎热地狱;㈦太热地狱;㈧阿鼻地狱,又称无间地狱,罪人不间断地受苦。

  ⑥正法:「正」意谓无偏邪,「法」是三宝中的法宝,教、理、行、果为其体。

  ⑦外道:佛教之外的其他宗教哲学派别,主要是外道六师和九十六种外道。

  ⑧萨迦耶见:梵文Satkayadarsana的音译,意译身见、我见。认为我、我所都是真实存在的观点。《大乘广五蕴论》称:「云何萨迦耶见

  谓於五取蕴随执为我,或为我所,染慧为性。『萨』为败坏义,『迦耶』谓和合积聚义……无常、积聚,是中无我及我所故。染慧者,谓烦恼俱,一切见品所依为业。」

  ⑨六十二见:外道的六十二种错误见解。佛教经典中说法不一,据《大品般若经·佛母品》,关於过去世的五蕴见解如下:一、色为常,二、色为无常,三、色为常无常,四、色为非常非无常。受、想、行、识四蕴也有这四句,共二十种见。关於现在世五蕴的见解如下:色有边、色无边、色亦有边亦无边、色非有边非无边。受、想、行、识四蕴也有这四句,共二十句。关於未来世五蕴的见解如下:色为如去、色为不如去、色为如去不如去、色为非如去非不如去。受、想、行、识也有这四句,共二十句。三世共六十见,再加身与神一、身与神异二句,即为六十二见。

  ⑩般若波罗蜜多:梵文Prajnaparamita的音译。意谓通过般若智慧,从生死此岸到达涅槃彼岸。六度之一,意译为智度。

  译文

  假若由於异门,依他起自性有三种自性,为什么说三自性不成无差别呢

  假若由异门而成依他起,就不能由此而成遍计所执和圆成实。假若由此异门而成遍计所执,就不能由此成立依他起和圆成实。假若由异门而成圆成实,就下能由此而成立依他起和遍计所执。

  再者,怎么知道依他起自性,就是遍计所执自性的似义显现,而不是称其法体呢

  在没有名言以前,境义之觉就不能现起,因为名称与境相之体相违逆。事物的名称有很多,这就随名而为多体了,但事实与此相违。因为名称与表诠之义是不决定的,一名之中就成为杂体了,这也与事理相违逆。这裏有两个偈颂:

  因为在没有名言以前,没有境义之觉,事物有多个名称,事物的名称与表诠之义是不决定的。这就分别构成称体相违、多体相违和杂体相违。

  遍计所执性的事物无而可得,圆成实性的无染而有净,应当知道,这些都如幻化等一样,这也很像虚空。

  而且,为什么说如所显现的一切事物,实际上都是无所有呢

  而依他起自性所显现的,并不是一切所现的也於一切时中都无所有呢

  假若这是没有的话,圆成实自性也就没有了。假若这是没有的话,则一切事物都是不存在的。假若依他起自性和圆成实自性是没有的话,应当成为没有染净的过失。既然现在可得杂染和清净,所以不应当是一切都没有。这裏有如下偈颂:

  假若没有依他起自性,也就没有圆成实自性。假若没有三自性,就永远没有染净。

  原典

  若由异门①,依他起自性有三自性,云何三自性不成无差别

  若由异门成依他起,不即由此成徧计所执及圆成实。若由异门成徧计所执,不即由此成依他起及圆成实。若由异门成圆成实,不即由此成依他起及徧计所执。

  复次,云何得知如依他起自性,徧计所执自性显现而非称体

  ②由名前觉无,称体相违故。由名有众多,多体相违故。由名不决定,杂体相违故。此中有二颂:

  由名前觉无,多名不决定,成称体多体,杂体相违故。

  法无而可得,无染而有净,应知如幻等,亦复似虚空。

  复次,何故如所显现实无所有

  而依他起自性非一切一切都无所有

  此若无者,圆成实自性亦无所有。此若无者,则一切皆无。若依他起及圆成实自性无有,应成无有染净过失。既现可得杂染清净,是故不应一切皆无。此中有颂:

  若无依他起,圆成实亦无,一切种若无,恒时无染净。③

  注释

  ①若由异门:遍计所执自性、依他起自性、圆成实自性是由不同意义和不同观点的异门,来说明依他起自性的。

  ②关於上述内容,《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句云:由何得知依他自性如遍计自性显现,而非即彼自体耶

  」

  ③关於本颂,《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三句颂作二句云:依他及圆成,一切若非有。无次第而无之义,摄长行不全也,魏本同。」

  译文

  诸佛世尊在大乘中说方广教,在此教中有这样的话:应当怎样知道遍计所执自性呢

  应当知道,这是依无所有的异门而说的。应当怎样知道依他起自性呢

  应当知道,譬如幻化、阳焰、梦、像、光影、谷响、水月、变化。应当怎样知道圆成实自性呢

  应当知道宣说四清净法。有哪四种清净法呢

  一者、自性清净,即真如、空、实际、无相、胜义、法界;二者、离垢清净,即远离一切烦恼、所知障垢;三者、得此道清净,即一切菩提分法、波罗蜜多等;四者、生此境清净,即大乘佛教绝妙的正法教诲。因为这种正法教诲,是清净因缘,并不是遍计所执自性。因为是最清净的法界等流之性,所以不是依他起自性。这样的四法,能够统摄一切清净教法。这裏有两个偈颂:

  以幻等譬喻说於生的生,是说没有遍计所执性。假若说四清净,这就是圆成实自性。

  清净与离垢,是清净道所绿,一切清净法,都由这四栢所统摄。

  原典

  诸佛世尊於大乘中说方广①教,彼教中言:云何应知徧计所执自性

  应知异门说无所有。云何应知依他起自性

  应知譬如幻、焰、梦、像、光影、谷响、水月、变化。云何应知圆成实自性

  应知宣说四清净法。何等名为四清净法

  一者、自性清净,谓真如②、空③、实际④、无相⑤、胜义⑥、法界⑦;二者、离垢清净,谓即此离一切障垢;三者、得此道清净,谓一切菩提分⑧法、波罗蜜多⑨等;四者、生此境清净,谓诸大乘妙正法教。由此法教,清净缘故,非徧计所执自性。最净法界等流性故,非依他起自性。如是四法,总摄一切清净法尽。此中有二颂:

  幻等说於生,说无计所执,若说四清净⑩,是谓圆成实。

  自性与离垢,清净道所缘,一切清净法,皆四相所摄。

  注释

  ①方广:梵文Vaipulya的意译,大乘佛经的总名,「方」意谓方正,「广」意谓广博。因为大乘佛经开显广大甚深的教法,所以称为方广教。

  ②真如:梵文Tathata的意译,又称为如、如如等,早期佛经译籍中译为本无。意谓事物的真实属性、真实状况。与性空、无为、实相、法界、法性、实际、真性、实相、佛性、法身等同义。一般解释为永恒真理或本体。《成唯识论》卷九称:「真谓真实,显非虚妄。如谓如常,表无变易。谓此真实,於一切位,常如其性,故曰真如……此性即是唯识实性。」

  ③空:梵文Sunya的意译,音译舜若。意谓客观物质世界是虚幻不实的,其理体空寂明净。一般讲三空:一、我空,没有起主宰作用的灵魂;二、法空,物质世界是因缘和合而有,虚假不实;三、空空,是说连空也要否定。

  ④实际:真如的异名之一,意谓事物的实际状况。

  ⑤无相:与有相相对,「相」是事物的表相或概念,与名相同义。无相即摆脱人世间的有相认识,而得到的真如实相。《金刚经》称:「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则见如来。」

  ⑥胜义:超越世间或世俗的殊胜妙理,此称胜义。

  ⑦法界:梵文Dharmadhatu的意译,音译达摩驮多。与真如、空性、实际、无相、实相等概念同义,意谓事物的真实属性或成佛的原因。《辨中边论》卷上称:「此中说所知空性,由无变义说为真如,真性常如,无转易故。由无倒义说为实际,非诸颠倒,依缘事故。由相灭义说为无相,此中永绝一切相故。由圣智境义说为胜义性,是最胜智所行义故。由圣法因义说为法界,以一切圣法缘此生故。此中界者,即是因义。」

  ⑧菩提分:梵文Sambodhi-anga的意译,又称为菩提支、觉分、觉支等。意谓觉了、觉悟,共七种,称为七菩提分或七觉支,是达到成佛觉悟的七种次第:㈠念觉支,经常明记佛法,明记定、慧而不忘怀;㈡择法觉支,以佛教智慧分辨是非善恶真为;(三)精进觉支,以勇猛之心,努力修行,坚持不懈,远离邪法,修行佛教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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