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非善非恶的属性是无记性。一般分为有覆无记和无覆无记两种。
译文
假若有人主张色法和心法的无间生,是各种事物的种子,这不能成立,如前破二念不俱有等,已经说过它没有熏习的可能了。又从无色界、无想天死没以後,或从灭尽定等而出,是不合乎道理的。而且,阿罗汉的最後心也不能成立,只可容许有等无间缘。
如此看来,假若没有含摄一切种子的阿赖耶识,杂染、清净都不能成立,所以成就如前所说具有三相的阿赖耶识,肯定是有的。这裏有三个偈颂:
菩萨当出世清净无漏心出现在面前的时候,一定要远离於眼识等,其余的有漏善或无记的意识,也不会生起。如果没有阿赖耶识,您如何解释染心的转依呢
假若说对治就是转依,并不是永断杂染种子,所以说对治即转依不能成立。假若认为对治就是转依,原因和结果就没有差别了。所以这种主张,对於永断染种的转依正义,成为很大的过失。
假若不立阿赖耶识,无种是转依呢
还是无体是转依呢
假若认为无种、无体二者是转依,既然没有把无种、无体二者灭无的意思称为转依,这肯定是不合乎道理的。
原典
若复有执色、心无闲生是诸法种子,此不得成,如前已说。又从无色、无想天没,灭定等出,不应道理。又阿罗汉①後心不成,唯可容有等无间缘。
如是若离一切种子异熟果识,杂染、清净皆不得成,是故成就如前所说相阿赖耶识,决定是有。此中三颂:
菩萨於净心,远离於五识②,无余心转依③,云何汝当作
若对治转依,非断故不成。果④因⑤无差别,於永断成过。
无种或无体,若许为转依,无彼二无故⑥,转依不应理。
注释
①阿罗汉:梵文Arhat的音译,另译阿罗诃,略称罗汉。阿罗汉果又称为无极果、无学果,这是断尽三界见、修二惑所达到的果位,已达修学的顶端。有三义:㈠杀贼,意谓杀尽一切烦恼之贼;㈡应供,意谓应受天、人的供养;(三)不生或无生,进入涅槃,不再生死轮回。
②五识:即前五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
③转依:唯识宗修行的最高目标,即转舍我执和法执,转舍烦恼障和所知障,转得涅槃和菩提,转舍依他起性中的遍计所执性,转得依他起性中的圆成实性。《成唯识论》卷九称:「依谓所依,即依他起,与染、净法为所依故。染谓虚妄遍计所执,净谓真实圆成实性,转谓二分:转舍、转得。由数修习无分别智,断本识中二障粗重,故能转舍依他起上遍计所执,及能转得依他起中圆成实性。由转烦恼障得大涅槃,转所知障证无上觉。」
④果:梵文Phala的意译,音译颇罗。对於因而言,有为法前後相续,前法为因,後法为果。
⑤因:对於果而言,意谓事物产生的原因。《瑜伽师地论》卷五认为有十因:随说因、观待因、牵引因、生起因、摄受因、引发因、定异因、同事因、相违因、不相违因。
⑥无彼二无故,《藏要》本校注称:「藏本云:於彼无无二,陈本同,又与无性合。」
译文
而且,这种阿赖耶识的差别是怎样的呢
简略来说,应当知道,或者三种,或者四种。这裏所说的三种,是指三种熏习差别:一、名言熏习差别,二、我见熏习差别,三、有支熏习差别。这裏所说的四种,是指:一、引发差别,二、异熟差别,三、缘相差别,四、相貌差别。
这裏所说的引发差别,就是新熏而起的熏习。假若没有这新起的熏习,十二因缘的行缘识,取缘有,就不应当成立。
这裏所说的异熟差别,即「行」作为「有」的缘,也就是有情众生在诸趣中的异熟差别。假若这缘起的阿赖耶识,没有异熟差别的功能,就没有种子,以後有的各种事物生起的事实,就不应当成立。
这裏所说的缘相差别,就是染污意中的我执缘相。假若没有缘相差别,染污意中的我执所缘,就应当是不能成立。
这裏所说的相貌差别,是说阿赖耶识有共相种子,有不共相种子,有无受生种子相,有受生种子相等。共相种子,即器世间的种子;不共相种子,就是个别内六根的种子。共相种子,就是无受生种子;不共相种子,就是有受生种子。当对治道产生的时候,只有不共相是所对治的对象,逐渐灭除。共相为他没有现起无漏有情的分别所持,只是见到清净的世间,如瑜伽师,他在一个事物当中,能够得到种种不同的胜解,种种所见的异相,都可以成立。这裏有两个偈颂:
难以断除,又难以普遍知道的,应当知道,这就称为共结。修瑜伽的人们,随观心而生异见,因为这种外相非常广大。
出世的清净者,虽然不能把它灭除掉,但於共相中见的,只是清净世界。而且,清净佛土,是由於佛见而清净。
原典
复次,此阿赖耶识差别云何
略说应知或三种,或四种。此中三种者,谓三种熏习差别故:一、名言①熏习差别;二、我见②熏习差别;三、有支③熏习差别。四种者:一、引发差别,二、异熟差别,三、缘相差别,四、相貌差别。
此中引发差别者,谓新起熏习。此若无者,行④为缘识,取⑤为缘有,应不得成。
此中异熟差别者,谓行有为缘,於诸趣⑥中异熟差别。此若无者,则无种子,後有诸法生应不成。
此中缘相差别者,谓即意⑦中我执⑧缘相。此若无者,染污意中我执所缘,应不得成。
此中相貌差别者,谓即此识有共相,有不共相,无受生种子相,有受生种子相等⑨。共相者,谓器世间⑩种子;不共相者,谓各别内处⑾种子。共相即是无受生种子⑿,不共相即是有受生种子。对治生时,唯不共相所对治灭。共相为他分别所持,但见清净,如瑜伽师⒀於一物中种种胜解⒁,种种所见皆得成立。此中二颂:
难断难徧知,应知名共结⒂。瑜伽者心异,由外相大故。
净者虽不灭,而於中见净。又清净佛土⒃,由佛见清净。
注释
①名言:名字与言语的合称。名言有二:㈠显境名言,在心识上能够觉知各种各样的能解行相,包括表象、概念等;㈡表义名言,觉了以後,以种种言语表达出来,即称表义名言。
②我见:即主张有「我」的见解,又称为身,音译萨迦耶见(Satkayadarsana) 。
③有支:即十二因缘的有支,即三有:欲有、色有、无色有,又称为三界:欲界、色界、无色界。
④行:即行为,包括身行、口行和意行三种。身行是行为,口行是言语,意行是思想活动。
⑤取:意谓追求和执取。
⑥诸趣:即六趣,天、人、阿修罗、畜生、饿鬼、地狱。
⑦意:即染污的末那识,末那是梵文Manas的音译,意译为「意」。
⑧我执:梵文Atma-graha的意译,又称为人执。是一切烦恼的根源,是三界轮回的总根源。《成唯识论述记》卷一本;「烦恼障品类众生,我执为根,生诸烦恼,若不执我,无烦恼故。」《俱舍论》卷二十九称:「由我执力,诸烦恼生,三有轮回,无容解脱。」
⑨等,此中省略粗重相和轻安相。
⑩器世间:指一切众生所居之国土世界,相当於依正二报中之依报。即指众生世间或有情世间而言,与「国土世间」、「住处世间」同义。以国土世界形如器物,能容受众生,可变可坏,故称器世间。
⑾内处:即六内处,眼内处、耳内处、鼻内处、舌内处、身内处、意内处。六内处又称为六根,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
⑿共相即是无受生种子,《藏要》本校注称:「藏本此句在此二颂下始出,文义更顺,魏、隋本同。」
⒀瑜伽师:瑜伽是梵文yoga的音译,意译相应,有五种相应:与境相应、与行相应、与理相应、与果相应、与机相应。瑜伽师是观行的总称。多取第二行瑜伽,观行即禅定相应之人,名为瑜伽师。
⒁胜解:梵文Adhimoksa的意译,唯识宗的别境之一,对所缘的外境作出确定判断。《大乘广五蕴论》称:「云何胜解
谓於决定境,如所了知,印可为性。……言决定者,即印持义,余无引转为业。」
⒂共结:一切有情众生共同结使,所起的共相,如山河大地等。
⒃佛土:佛所住的国土,佛所教化的领土,有净土、秽土、报土、法性土之别。《成唯识论》卷十以自性身、自受用身、他受用身、变化身为四佛身。佛土也有四种:法性土、自受用土、他受用土、变化土。法性土是无色无相的理土,自受用土是实佛自托之报土,他受用土是对初地以上菩萨所示现的净土,变化土是示现於地前菩萨及二乘凡夫的佛土。
译文
又有别的偈颂,对於前文所引的各种胜解,种种所见,都可以成立。
各位瑜伽师对於同一事物,其胜解各不相同,种种所见都可以成立,由此可知,颂中所取只有识的道理。
如上所说的共相种和不共相种的差别相,假若没有的话,各种器世间和有情世间生起的种种差别,都不应当成立。
又有粗重相和轻安相。粗重相是指根本烦恼和随烦恼种子。轻安相是有漏善法种子。假若没有这二相差别,众生所感异熟果报的无所堪能、有所堪能的所依差别,就应当是不得成立。
又有有受尽相、无受尽相。有受尽相,是已经成熟的感受异熟果的善、不善种子。无受尽相,是名言熏习种子,从无始以来,有种种戏论的熏习,成为流转中的种子。假若没有受尽相,已作善、已作恶二业,业种与果受用有尽,应当不能成立。如果没有无受尽相,新名言熏习的生起,应当是不得成立。
原典
复有别颂①,对前所引种种胜解,种种所见,皆得成立。
诸瑜伽师於一物,种种胜解各不同,
种种所见皆得成,故知所取唯有识。
此若无者,诸器世间、有情世间②生起差别,应不得成。
复有麤重相及轻安③相。麤重相者,谓烦恼、随烦恼种子。轻安相者,谓有漏善法④种子。此若无者,所感异热无所堪能、有所堪能所依差别,应不得成。
复有有受尽相、无受尽相。有受尽相者,谓已成熟异熟果善、不…
《摄大乘论 所知依分第二》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