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净三性(注释:「三」,碛砂、金陵本均作「二」。二性,此指真实所具有的第二种性质。上文无分别智境为第一种性质。),为解脱三(注释:即指真实所具有的第三种性质。),或为引出一切诸德,故立真实性。是名分别名。
二缘成者。
问曰:分别性缘何因故而得显现?
答曰:由缘相名相应故得显现。
问曰:依他(注释:此指下文所说的「染浊依他」。)性缘何因故得成耶?
答曰:缘执分别性故得显现。
问曰:真实性缘何因得成?
答:由分别、依他二性极无所有(注释:此处指分别、依他二性,皆由虚妄执著,因缘假和而有,无有实性,故谓之无所有。),故得显现,故名缘成。
三摄持者。性有三种,法有五分。言三性者,所谓分别、依他、真实。五法者,一相(注释:梵文为Laksana,指事物表於外而可感知的相状。)。二名(注释:梵文为Naman,指事相的指称概念,人们闻其声,则其相应事相必浮於心。)。三分别思惟(注释:亦名别智。此指凡夫虚妄计度,分别事相之智。)。四圣智(注释:与虚妄分别智相反,其为如理智,能观照真谛。)。五如如(注释:指真如及彼此诸法不二平等。)。前三是世间智,圣智是出世智,如如是无为境。为明此五法摄前三性故。
问曰:於五法中几法摄第一性(注释:指三性中之分别性。)?
答曰:五法并不可摄。何以故?为无体(注释:指分别性本来虚妄,没有体相。)故。
问曰:第二性(注释:指三性中之依他起性。)几法能摄?
答曰:有四法(注释:指上文中之相、名、分别思惟、圣智等四法。)摄。
问曰:第三性(注释:指圆成实性。)几法能摄?
答曰:唯如如一法能摄。
问曰:若依他性为圣智所摄者(注释:此句义,上文已说,即四法中有圣智,故谓依他为圣智所摄。),云何说依他性缘分别性得成?
答曰:依他有二种:一染浊依他,二清净依他。染浊依他,缘分别得成;清净依他(注释:此二依他之分,似为《佛性论》所有,其他经论不见。),缘如如得成故。
译文
四是体相义。关於此义有二:一种通义,二种为别义。所谓通义,是说通过三自性,可以解说一切真谛,或真俗二谛,或相、语、用三谛,或苦、集、灭、道四圣谛,或受味谛、过患谛、出离谛、法性谛、胜解谛、圣谛、非圣谛第七谛。一切真实理谛不出三性义摄,所以说三性为一切真谛所共有之谛相。
所谓别义,是说三性中,各性都有自己的实义,有什么实义呢?一就分别性体相而言,若从真谛来观照,分别性乃虚妄计度而生,无有计度之对象存在。但对於分别性自身来说,即以妄观妄,则其分别计度之对象又非不有(假有),为什么呢?因为概念语言总反映一定现象(假有)的存在。二就依他性体相而言,其虽因缘而有,却是假有,无有实性存在。依他性由能缘的诸识根与所缘之境相和合而有,然其虽有,非真有,所以无有实性。为什么呢?因为从因缘和合必生假有的道理来看,可以说其相对分别性而说是有。但对真实性而言,其有毕竟是假有,故又谓之不真实。三就真实性体相而言,则於真性之体人、法二空,无有分别,故曰有无皆真,其无一切执法,故说无,其能显一切真理,故说有,故又谓之非有非无。
问:三自性的实相为何?
答:分别性的实相,从人、法方面来看,可分为增益执和损减执。则於了解分别性的意义,所以不会产生对人、法的执著,这是分别性的「体相」。所谓的人、法,都是心的分别而造出来的。因为心执著人、法在真谛上是存在的,所以称为「增益执」;在世俗谛上是不存在的,所以称为「损减执」。如果人、法是由心的分别而产生,那么就不会有「增益执」和「损减执」,这就是分别性的「实相」。
依他性的实相,从能执(的心)、所执(的人、法)方面来看,也有增益执和损减执。由於了解依他性的意义,就不会产生能执和所执,这是依他性的「体相」。执著能执(的心)、所执(的人、法)在真谛上是存在的,这叫作「增益执」,也称为「常见」;在世俗谛上是不存在的,这是「损减执」,也称为「断见」。如果了解「能执、所执」是互相依存而起(依他性),常见与断见就无法产生,此即依他性的「实相」。我们所认识的外相,事实上只是外象反应在我们的意识中,称为「似尘识」,并没有真正的心(能)与所认识的外象(所)。因为在胜义谛上没有能、所,故没有增益执,在世俗谛上仍有「似尘识」的存在,故没有损减执。
真实性的实相,从有、无的方面来看,也有增益执和损减执。由於了解真实性的意义,就不会产生对有、无的执著。为什么呢?如果执著「空」在真谛是上存在的,这叫「增益谤」;在世俗谛上是不存在的,这叫「损减谤」。若了解「空」是万法的本质(非无),另一方面「空」义也是相对於万法才能存在(非有),那就不会产生对有、无的执著,这是真实性的「实相」。
五是应知之义。
问:这三性中,哪些应当了知,哪些不应了知?
答:三性之义都应当了知,为什么呢?因为只有了知三性之义,才能通达空、无愿与无相三解脱门,才能去除肉、皮、心三种烦恼障。了知分别性义,可以通达无我与我所,实现空三昧,去除内心虚妄分别而生的断、常等见烦恼。了知依他性义,可以愿求远离造作之念,实现无愿三昧,去除贪、瞋等思惑烦恼。了知真实性义,可以远离色、声、香、味、触五法,男女二相及三有为相等十相,实现无相三昧,去除根本无明的妄起计度,惑迷真心的心碍烦恼。此外,了知三性之义,还可以去除有碍解脱、禅定及一切智障。
问:三性中,有哪几性不可灭,哪几性可灭?
答:分别与真实二性不可灭,依他性可灭。为什么呢?分别性本来虚妄计度而有,无有实性,故无所谓灭。真实性本来是真,恒常不变,故不可灭。依他性虽因缘而有,但是假有非真,无有自性常恒,故缘散即谢。由上述诸庑,才说应知等义。
六是因事说义。
诸佛说法有二种:一是显了究竟真理之经典。二是方便立说,不显法性实义之经典。所谓不了义经,是指佛为方便说法而假借三性之义,如假缘有灯,才能了知物在暗中,因为借助於灯,才能照现暗中之物。如来说法也是如此,通过三性方便说法,若通达三性之义,自然能通达究竟实义。如经中所说,若人已悟得寂然不动之无生法,则永不退堕。
问:此言如何成立?
答:通过三性之义,此言可以成立。如来从分别性的角度,说其虚妄计度而有,本来无生;从依他性的角度,说其因缘和合而有,自性无生;从真实性的角度,说其本性是空,惑、垢、苦等不善诸业本性亦空,无从所生。
问:如来从什么意义上,说一切现象不生不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
答:从自性本体无形无相的意义上而作如是说。
问:如来从什么意义上,说一切现象譬如幻化?
答:从自性本体无生的意义上,说一切现象譬如幻化。
问:如来从什么意义上,说一切现象譬如虚空?
答:从一切现象本性是空的意义上,说一切现象譬如虚空。所以佛假借三性之义而方便说法。
七是依境义。
问:此三性是何种智慧所行之境?
答:分别性,只是凡俗浅近之智所行之境界,非是圣者所行之境界。为什么呢?因为分别性乃虚妄计度而有,无有自性。依他性,是佛菩萨如量智所行之境界,因为依他性乃因缘和合而假有。真实性,只是无分别的圣智所行之境界,因为此智通於一切现象之事相,契於一切法之真理。如量智涵摄一切事相,如理智则契於真理,无有颠倒,这就叫「依境」。
原典
四体相者,有二:一通,二别。通者,由此三性,通能成就一切诸馀真谛,或二、三、四、七谛(注释:在《瑜伽师地论》卷四十六记载由一谛至十谛。今依此诠释,其分别为,所谓真谛不是虚妄谛,二谛是世俗谛、胜义谛,三谛是相谛、语谛、用谛,四谛是苦、集、灭、道之四圣谛,以及爱味谛、过患谛、出离谛、法性谛、胜解谛、圣谛、非圣谛第七谛。)等法故。诸真谛不出三性,是以三性为诸真谛通体。
二别体者,於三性中各有实义。何者实义?一者分别性体,恒无所有,而此义於分别性中非不为实。(注释:此数句义谓:从真谛来观照,分别性乃虚妄计度而生,无所分别之对象存在,但对於分别性自身来说,即以妄观妄,其所分别之对象又非不有。)可以故?名言无倒(注释:从以妄观妄的角度说,名言也反映了一定对象,故曰无倒。)故。二者依他性体,有而不实(注释:有,谓因缘而有;不实,谓因缘而有,故自性空。所以虽有而是假有、幻有,非是实有。),由乱识、根(注释:在真谛的用语中,「乱识」是指第八识,玄奘则以「诸识」来代表八识俱起。所以此处应是第八识经由六根接触六境而产生认识。)、境(注释:认识之对象,即是所缘。因一切现象不外识根与境,能与所因缘和合,方有生起,故谓由识根境而有。)故是有,以非真如(注释:是指「无」自性、空性之义。与「自性、实性」不合。)故不实。何以故?因缘义无倒故,是以对分别性故名为有。对后真性故非实有,是名有不真实。三者真实性体,有无皆真,如如之体,非有非无故(注释:此数句义谓:真性本体,人法二空,故不可说有;其能显二空之理,故又不可说无。所以真性本体有无皆真,非有非无。)。
问曰:是三性实相云何?
答曰:分别性实相者,人法(注释:指人、法二执。)增益及损减,由解此性故,此执不生。是分别相入法者,是分别所作。若依真谛观此人法为有,名增益执。(注释:此数句义谓:应是指二谛中的真谛。以下依他性则指俗谛,真实性则指通达真、俗二谛,非有非无的空性,但并无「中谛」的观念。因为「三谛」的观念只见於《菩萨璎珞本业经》、《仁王般若经》,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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