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种不可见因之论述可参考《十二门论》。)故未得者,是义不然。何以故?虽近远等亦不得闻,故知本无自性。
若汝说一声转作多声者,是义不然。何以故?一多数相违故,倒义应成,汝义本坏。一多数相违者,汝所立义,声有三种:一、但与果相违。二、双与因果相违。三、但与因相违。初刹那声但与第二刹那声相违,最后刹那声(注释:「声」,碛砂本作「生」。)但与因(注释:此指最初刹那声。)相违,无更有别果。中间无数(注释:「数」,碛砂本作「鼓」。)声闻后相望,有无量因果自俱相违。以是义故,一声生无量声者,是义不可。何以故?一时俱闻故。若前后生多声者,则应前后而闻,不前后闻,一时俱闻者,故知非一声生无量声。
复次,倒义得成故者。若汝谓一能生多,我亦言多能生一。汝若不信多能生一,我亦不信一能生多。
复次,汝义本坏故者。汝义云有物、德、事(注释:物,指存在之现象之法,此指声。德,指事物所具有之属性。事,指因缘而生有为法之事。此三者关系是由物方有得,由物、得方成事。「德」,碛砂、金陵本均作「得」。)等三种,唯於物中,可说有德(注释:「德」,碛砂、金陵本均作「得」。)、有事,不於德中更复立德(注释:「德」,碛砂、金陵本均作「得」。)。而汝今於声德中分别有数量德(注释:「德」,碛砂、金陵本均作「得」。),宁不自乖本执耶?(注释:此数句义谓:闻听之得本应从声物中而产生,现不说声物,而说闻德之得,这是舍因求果,舍本逐末。)
若汝说是数量但依名句味(注释:此指由耳闻听到的声音,其为鼓所发之声音而生,二者关系应是先有鼓声,而后有名句味。),不依於声,譬如劫来(注释:「来」,碛砂本作「火」。劫火,指坏劫之火灾。)烧屋,实是火烧,以(注释:「以」,碛砂本作「已」。)火与劫相应故(注释:此句义谓:由於劫火上随坏之到来而产生,故火依劫而有,有劫方有劫火,二者相应。),非是劫烧。由火依劫故,故云劫烧。数量亦尔,实是名句味家德(注释:「德」,碛砂、金陵本均作「得」。)。此名句味与声相应故,数量德(注释:「德」,碛砂、金陵本均作「得」。)依声而说,故我义本不失者,是义不然。何以故?名句味,耳根所得故(注释:此句义谓:名句味虽是由外来鼓声而有,但它必须由耳闻听方谓之名句,故说其由耳根所得。)。此名句味为是声?非声耶?若是声者,不应有德(注释:「德」,碛砂、金陵本均作「得」。),诸德(注释:「德」,碛砂、金陵本均作「得」。)无体故(注释:此二句义谓:声音本是由鼓产生,由耳根闻听方有,故其没有独立的本体或自性。)。若非声者,闻声之时,则不应得於名句味。若一时得,云何复言名(注释:「名」,碛砂本作「多」。)句味等,有於数量而声无耶?故知汝义自乖於本。
此前破鞞世师(注释:又名胜论师、卫世师、鞞崽迦等,为佛教所破外道之一。其主要思想是执积聚说,执外境与内心为实有,不解因缘而空之理。)。
译文
再次,要遣破外道数论学派的观点应该了知如下内涵。按照大乘佛教的法义来看,数论所谓的声有自性,与自性无二的说法是不对的。为什么呢?如果说声有自性,那么声理应为能闻之耳的根本。如果说声即是耳,耳即是声,两者殊无二致,才可以说声即是自性,自性即是声音。如果耳与声为异,那么也不能说声与自性是同。如果说声是所闻,耳不如此,是为能闻,此义不对。为什么呢?你所谓的声与耳是同一抑或殊异?如果你说声是所闻,与能闻之耳相殊异,那么所闻之声亦理应与自性相殊异,声无自性。如果说声与耳不相殊异,为什么不说声是能闻,耳是所闻?如果你承认可以如是推论的话,此说还是不对。为什么呢?如果说声耳无有差别,那么声灭之时理应耳应随之一起灭,但现量所观的现象并非如此,所以说能闻之耳与所闻之声是同物无别,此义不成。如果此义不成,其他所谓一切现象与其自性同体不二的说法也同理不成。所以可以了知,一切现象决无自性,从根本上说都是假有不实的。
如果说一切现象俱空,那么我们现量所见到的许多存在的现易用又如何解释呢?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乃是由於不解空义的根本所致。现在我们就从所谓现量的角度来说明空的真义。我们说一切现象是空,无有自性,就好比我们所见到的幻象之物。所谓幻象之物,是我们现量所见的。由於其为虚幻之物,故不是实际的真实存在。一切现象亦是如此,它们并非像我们所见的那样是真实的存在,而是没有自性的幻有。其虽不是真实的存在,但其毕竟还是有所谓假相的存在可供现见。从其体性不实的角度,我们说一切现象不存在;从现量所见的假相,我们又说一切现象存在。由於一切现象的本体不存在,故谓之为空;由於一切现象为现量所见,故谓之为假有。
再则,我们说一切现象没有自性。为什么呢?因为一切现象都是依因缘假合而有。比如火必须依樵燃而后有;如果离樵就无所谓火。以萤火为例,如果火有自性,不假借外缘的话,那么火理应可以无樵自然。如果火果真可以离樵自燃,则理应不假借於樵等燃具而自然而有,那么也就理应不会有因樵燃尽而火熄的情况发生,火也就不会被水所扑灭,如果说火有自性之体,才可能为水扑灭。如果火没有自性之体,如幻化之火,没有实际的体相,则没有可以对治的办法,因此也就不能为水所扑灭,这种说法不对。为什么呢?(我)责问你,你所说的火是本有自性呢?还是没有自性?如果是本有自性,那么火的不同状态出理应同样分有这相同不变的自性,这样的话,则火不应有熄灭的现象,因为自性是恒常不灭的。
再则,不同事物各有不同的自性,彼此间可以相互克制。比如造作之物,总是刹那生灭,后起之事成,前起之事则变灭,如火为水所熄灭。如果说一切现象都有恒常不变的自性,那么事物之间怎么还可能相互制灭。如果说一切现象没有自性,那么火与樵也就不可能有区别,这种说法也不对。为什么呢?因为此说多有过失。如果说火与樵没有区别,那么能燃之火与所燃之樵的能所关系之间也就没有区别。如果这样的话,那还有什么能燃之火与所燃之樵的不同呢?那我们不是也可以倒过来说樵为能照,火为所照,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那么你所立的火、樵是一不异的说法就不能成立。
外道辩难道:你既然说火无自性,与樵是一不异的说法和火有自性,与樵等他物各不相同的说法均是错谬,为什么说火从因缘和合而产生呢?
以佛教的教义看可如是回答:如燃火之樵是由色、声、香、味、触等五尘缘合而成,但在五尘各自独立分散之时,尚未缘合成樵,只有在因缘成熟,五尘以某种方式聚合一体时,才成就能燃之樵。所以组成一切现象基本的四大、四微等八种元素,因其各自属性不同,故不一;因其和合成物,统於一体,故曰不异。如果说八种元素之间存在或一或异的单一关系,这种立义就不对。为什么呢?如果说八种元素是一不异,那么冷与热的属性就没有任何区别,可以互生,其间无断,此即堕入常见之妄。如果说八种元素是异不一,则一切事物又无从缘生,那只能说是从虚无中产生,此无续生之义,异性互生,故堕断见之妄。如果八种元素是异不一,理应有八种属性不同的火。若如此,则性质同一的火就无从缘生,此义前已论说。所以一切现象均从因缘和合而有。为什么呢?因为一切现象均由八种元素展转相缘而有。故相续不断;虽均由八种元素缘合而成,然其间前后迁流,八种元素又分别缘合性质各异的不同事物,故前后有异,不能混同一性,误以为常。由於此义,断常二种妄见都可遣除,一切现象均由八种元素缘合而成,故曰不异;然其间又性质各别,故曰不一,只是随从於世间的方便说法,才说一切现象有一、异的不同。
原典
复次,破僧佉义(注释:即数论学派观点,此为印度婆罗门正宗六论之一。其义认为一切现象均从自性演变而来,现象虽有变灭,而自性恒常不坏。其说分别从二十五谛来细说一切现象与其自性的关系,故名之为数论。)应知。内(注释:内教,即大乘佛教的法义。)曰:汝义云声有自性,与自性不异故者,是义不然。何以故?若声有自性,则声应为耳本故。若说声是耳,耳即是声,可说自性即声,声即自性。若不许耳即是声者,亦不许汝声即自性。若汝说声是所闻,耳不尔者,是义不然。何以故?汝声与耳为一?为异?若汝说声是所闻,与耳异者(注释:其义说,声是所闻,耳应是能闻,能闻与所闻一主一客,故谓之异。),已(注释:「已」,金陵本作「以」。)所闻故与自性(注释:此处指耳与声之实性。)亦异。若说声与耳不异者,何故不说声能闻耳?若汝说德(注释:「德」,碛砂本作「得」。)如耳(注释:「耳」,碛砂本作「尔」。)者,是亦不然。何以故?若声灭时,耳应俱灭,声耳是一故。如耳声一物不成,例馀成不成亦尔。故知诸法决无自性,悉皆是空。
若汝说证量(注释:即现量,感官所能感觉之义,其以诸根为具,以尘为对象。此句义谓:如果说一切法空,那么我们的现量到的许多现象,如山、河、大地等物,又是如何能成立呢?)云何成者,是义不然。何以故?今我立证量,显了二空。诸法空故,自性不可得,如见幻事;幻物者,证量所见,不如实有(注释:即真有、自性有。此数句义谓:大乘空宗之论,其义为,现量所见之现象虽然存在,但此存在如梦幻泡影,没有实性,故其虽有,却有假有。)。诸法亦尔,不如所见,而有所见(注释:不如所见,是说现量所见之一切现象并非如其所见的那样,是真实存在,而是没有自性的幻有。而有所见,是说现量虽不能见实有,但其毕竟还是见到现象的假有,从假有这一角度,说其有所见。)。由体不实故不有,由(注释:「由」,碛砂本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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