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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工作的自白▪P3

  ..续本文上一页经过情形,另有总结报告,此地不谈。但有一点是可以说的,就是僧尼训练班的成绩,虽然并不如预期的圆满,而不是没有效果的。经过训练的僧尼,思想上比没有经过训练的进步多了。他们认识了时代,认识了佛教的真精神,接受得了改革佛教教务的理论与办法。也知道佛教的前途是要我们用自己的血汗去争取的。因此我们开办麻袋工厂,把他们吸收在这一个生产部门里去,配合着“新丛林”的计划,开展中国佛教新建设的第一步,这是我一年来工作的第三个段落。《新丛林组织纲要》(草案)如次:

  一、凡愿成立新丛林之寺院,由全寺大众及有历史关系之信徒居士,共同选举委员会七人或九人组织事务委员会,分别负责。

  二、正副主任委员必须由出家者担任,其它事务如出家者无人或不能负责时,可由居士担任之。

  三、委员任期均为三年,连举得连任。

  四、委员会下分总务、学习、生产、修持、研究等组,其事务分配如下:

  (一)总务组——处理庶务、会计、出纳、知客等事宜,相当于库房与客堂。

  (二)学习组——主持学习新民主土义及佛学纲要事宜。

  (三)生产组——处理工业或农业生产事宜。

  (四)修持组——安置年老僧人,及居士之愿专心修持者。年轻者如欲参加,必须在工作之余。

  (五)研究组——安置文化水准甚高、佛教研究有素之僧人,使之专门研究,但每半年必须有重要论文一篇。

  五、委员会成立之后,凡欲参加新丛林者,须经详细审查,及委员会通过后方得加入。如中途退出,经劝导无效,得任其自由。

  六、凡参加新丛林之人,除年老者外,须以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取得生活资粮,寺中不供给膳食。

  七、寺庙房产收入,除供养年老者及研究员外,所有盈余,作为支付捐税之用。

  八、每人工作报酬,得酌量情形提出公积金若干成,作为福利基金及其它不时之需用。

  九、经济公开,每月公布收支实况一次。

  十、体力劳动或脑力劳动,每人每日皆以八小时为标准。此外每日上殿一次,学习新文化一次,学习佛学纲要一次。上殿仪式另行规定。

  十一、凡参加新丛林者,其所有小庙,应全部交由委员会处理。

  十二、服装,清规(包括出家受戒等项)之改革另定。

  关于各宗教教务改革的问题,自人民政协闭幕之后,即不断与政府商量,直到今年五月五日才由全国委员会宗教事务组召开第二次座谈会,正式提出讨论。首先由代组长陈其瑗先生传达周恩来总理对于宗教问题的指示,大意为:政府与宗教的合作,在于政治上一致,而不求思想上的一致。各宗教应在教言教。基督教应坚持反帝,主要是美帝国主义。各地妨碍宗教信仰自由的事情,应极力纠正。继浦化人先生发言谓:“各地干部对于宗教问题,有些处理得不好。这不仅对于宗教如此,对于其它问题亦然。请宗教界不要悲观,要相信政府。困难足可以克服的,整风之后,或可以好转。”最后陈其瑗先生分三点答复我提出的问题:一、保存古迹文物,不单足佛教的问题,政务院不久有明令指示。二、《社团登记条例》,已经反复商讨多次,不久亦可公布。宗教团体不在例外。三、机关部队借用教堂(也包括寺庙在内),应取得其负责人的同意,本年一月间亦已由内务部发出指示。但有空屋的寺庙,应体谅各地房荒的情形,协助当地政府解决困难。至于基督教的改革方针,以自治、自养、自传为原则,曾经八易其稿,直到9月23日才正式公布,可见其慎重将事。

  5月29日,宗教事务组召开第三次座谈会,讨论我提出的三个文件:一、目前佛教的情形,二、关于处理一般宗教问题的意见,三、改造佛教的意见。蓝公武先生说,改革宗教的主要目标为劳动生产,抱残守缺的迷信思想要洗刷干净,寺院的地主资格应取消,招收小孩子出家的子孙堂制度,也不应该存在。对于我提出的改革意见表示拥护。谢邦定先生补充了四点意见,为进行宣传,争取自愿,重点示范,教养并重。我觉得都非常正确,就从头加以修改,成为《改革佛教的意见》,叙文和基本原则如下:

  全国佛教信徒,对于新时代的降临,新国家的成立,衷心的表示拥护与爱戴。我们不以佛教在我国历史之久,信徒之众,寺庙之多,以及和社会各方面关系的密切而自满,自傲。相反地,我们认为过去的佛教,和封建主义结下了不解缘,而佛教徒的思想与行为,也大都是迷信落后的。因此我们竭诚拥护《共同纲领》,在政府领导之下,反帝国主义、反封建主义,反官僚资本主义,以求洗净佛教界内到现在还存在着的寄生、懒惰、消极、退避等等足以妨碍社会发展的污点,恢复原始佛教实事求是的革命精神,使佛教成为新国家的建设的一种力量。改革佛教的基本原则,拟定如次:

  一、由于佛教受封建迷信的熏染甚深,改革之初,以反封建、反迷信为主要工作。同时为保卫世界持久和平,及国家建设的胜利完成,故反帝国主义,反官僚资本主义。

  二、从劳动生产彻底改革佛教的现行制度,使出家僧尼,老者有所养,少者有工作,消灭寺院的地主资格,子孙私有制度,和迷信营业。

  三、依据人民政府《共同纲领》第四十条之指示,用科学的历史观点,在理论方面,研究大乘教理,弃伪扬真以澄清思想;在行为方面,发扬菩萨行的积极精神,无我除执以实践理论;在文物方面,保全资料,芟芜去秽以整理典籍。

  这个《意见》又于6月10日宗教事务组第四次座谈会提出讨论,大家认为相当正确,合于新社会的政策。不过进行起来,不要心急,措辞也要婉转些,以免引起误会。陈其瑗先生传达周恩宋总理的指示,也要我们多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再作决定。因此于6月18日由李济深、陈铭枢、唐生智、赵朴初、方子藩、周叔迦和我七人,邀请出席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代表当中,与佛教有关的诸先生在森隆饭庄座谈。出席者除主人外,有叶恭绰、李一平、周太玄、李明扬、林钧志、董鲁安、梁漱溟、李根源、喜饶嘉措、郑振锋、沙咏沧等十余人。谈论记录,约略如下:

  巨赞报告草拟《改革佛教意见书》的经过,以及与全国委员会宗教事务组两次协商的情形。

  赵朴初改革佛教的意见,现在所提出来的,可以说是草案的草案,尚须经过各方多次讨论才能成为佛教界全体的意见,据基督教改革意见的修正情形,最初所提,注重在向政府要求解决问题,至最后第八次修正案,完全注重在教会本身工作。佛教改革方案,可以参考。但佛教改革为势必所需,与其被动,不如争取主动。

  叶恭绰佛教情况,素来散漫,而且分散在广大区域。若首先从全国性的改革工作着手,恐怕很多困难。即就经济方面而言,很成问题。似可先从地方性的工作着手,规定一个能够适合某一地区的办法,可比全国性划一之整理为易。

  陈铭枢改革佛教的意见,今天就北京方面同仁先作商讨,然后再向全国佛教界征求意见。待有决定,再谋组织佛教会。

  梁漱溟佛教徒素宋像一盘散沙,亟应设法结合成一个中心,即可以今日之集会为基础,本人极愿尽一份力量。

  喜饶嘉措改革二字,对于佛教未可轻用。据《意见书》中所说,不过教务问题。佛教徒的行为,本应随地区随时代而求适合,但教理与修养,即所谓佛教,绝不容有所变更,理应坚持,今定名为改革佛教,在汉文中或无问题,若译成藏文,则可能发生极大误会。至于佛教徒的行动如何能与政府相配合,本人以为此正佛教徒份内之事。

  巨赞就我们内地佛教的习惯来说,一提到佛教,大都指佛教的形式或制度而言。如果就教理与修养来说,则平常都用“佛学”或“佛法”的名词。所以我们之所谓改革,与喜饶大师的意见相同。

  周太玄改革佛教制度,乃僧伽之事,可召集各地僧尼商讨之。

  赵朴初现在各地佛教寺院,已在危急存亡之秋,没有组织,无法维持。可以先组织类似佛教徒联谊会性质的团体,以为各地佛教徒互相联络的机构。

  李济深:就今日情形而言,改革佛教较宣扬教理工作为急。可先将《意见书》分寄各地寺院征求意见,再召集各地代表共同商讨。

  巨赞组织佛教团体,固然要紧,广泛征求意见,也是必须,但总得先有几个基本原则做根据,始能发生作用,否则一定漫无结果。我们今天所讨论的改革意见,应该认为当作根据的基本原则。

  讨论结果。为避免误会起见,《改革佛教意见书》改题名为《中国佛教教务改革意见书》。先由巨赞征求北京市僧尼意见,方子藩居士征求上海方面僧尼意见,然后再定期在上海邀请各省市出席人民代表会议的佛教代表,及佛教界热心改革的人士开会,共同讨论。与之同时,我们发起组织现代佛学社,出版《现代佛学》月刊,公推陈铭枢居士为社长,巨赞为主编,其它详细情形,见该社缘起及简章,不赘。不过有一点也可以说说,就是现代佛学社自6月18日发起以来,不到三月功夫就出创刊号,各方面进行得都非常顺利,这或者是十方三宝加被之力。而我们从此在首都有了自己的刊物,可以传达政府的宗教政策,纠正佛教界内的错误思想,发扬释迦牟尼的真精神,以及反映全国佛教界的各种情形。水到渠成,功不唐捐,这是我一年来工作的第四个段落。

  以上是我一年来工作的经过情形,虽然说不上有什么功绩,但是我的确为佛教尽了能尽的力量,并且也不是完全没有眉目。这就不能不感谢时代和政府当局的照顾周到,指示贤明。同时得到李济深、陈铭枢、赵朴初、李明扬、周太玄、叶恭绰、李书城、周叔迦、沙泳沧诸位居士,和贤良寺的圣泉和尚、极乐庵的达如和尚,在各方面提携护持,才能有这样的结果,这也是应该特别提出来报告全国佛教同仁的。

  为全国佛教同仁进一言

  一年来,接到全国佛教同仁寄来很多的信,记得只有南岳的明真法师这样说过:“南岳上封寺惨遭焚如,固然非常可惜。但穷源掘根,实我辈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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