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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太监与佛教关系考述——尤其以明代北京地区佛教为中心的考察

  明代太监与佛教关系考述——尤其以明代北京地区佛教为中心的考察

  程恭让(首都师范大学东方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提要:太监与佛教的关系问题,是明代佛教社会史研究中的重要课题之一。本文详细探讨了明代内廷太监群体佛教信仰形成的背景和原因,并特别以北京地区的佛教信仰为例,考察了明代太监与佛寺建置之间的密切联系,进而对太监与当时僧人之间的复杂关系,做了一些概括的类型分析。本文证明,太监与佛教之间的密切联系,是明代佛教社会史中客观存在的一个重要现象及事实。

  关键词:太监 佛教 明代佛教 太监舆明代佛教

  太监群体不仅是明代政治生活中一个相当活跃的重要群体,也是深刻影响过明代一般社会生活—;包括当时人的宗教信仰生活——的重要群体之一。明史学者较少措意太监群体的宗教信仰生活层面,即使是专门研究明代佛教史的学者,也尚少关注“太监与佛教的关系”这一课题之于理解明代佛教一般社会史的特殊意义。本文将相关史料予以较为系统的整理,希望藉此显示问题的整个轮廓,并试图从一个方面深化对明代佛教史的观察及理解。

  由于明代太监群体大多数生活于北京地区,明代太监与佛教的关系,尤以北京地区表现得最为显着。故我们探讨这一问题时,也就特别要以明代北京地区的佛教作为考察的中心。

  一、太监信仰佛教

  信仰佛教,对佛教有特殊的浓厚的感情,这是明代太监群体信仰生活中的一个显着现象和事实。崇祯时期的刘若愚,在记录万历、泰昌、天启、崇祯四朝太监生活与历史的着作《酌中志》中,有如下的表述:“中官最信因果,奸佛者众,其坟必僧寺也。”刘本人是内臣出身,长期生活于宫禁,他关于“中官” “最信因果,好佛者众”的记载,是切实可靠的。

  明代内廷太监的佛教信仰可以一直追溯到明代初期。如明初着名太监郑和虽出生于回教家庭,但却信仰佛教。永乐十八年二四二O),郑和捐财印造大藏经一藏,施于云南五华寺,据(五华寺大藏经发愿文)中记:“大明国奉佛信官太监郑和,法名福吉祥,谨发诚心施财命功,印造大藏尊经一藏,记六百三十五函,喜舍于云南五华寺,/水远长生供养。”郑和一生“发心印造”的大藏经,就达“十一藏之多”。

  在《明史·宦官传》中,可以找到一些反映太监佛教信仰问题的材料。如:“安(指兴安)佞佛,临殁,遗命舂骨为灰,以供浮屠”;二泛弘,交趾人:…宣德初:…:累迁司礼太监,偕英受免死诏,……(正统)十四年从征,殁于土木丧,归葬香山永安寺,弘建也”:“(王振)作大第皇城东,建智化寺,穷极土木”。兴安、范弘在宣宗朝掌司礼监,王振在英宗朝掌司礼监,太监兴安在土木之变中,力阻廷臣迁都之议,劝谏鄘王(即后之景泰帝)重用主战的于谦等人,于挽救因土木之变而导致的明朝危局颇有贡献;范弘在宣宗时同另一个太监金英一起曾获御赐免死诏,土木之变中从英宗战死;王振则是直接导致土木之变的权监。故三人在仁、宣、英、代时期的内廷中,是有代表地位的大太监。他们的信佛倾向,在当时的太监群体中,应当具有相当的代表性。

  到了成化、弘治之世,内廷佛教信仰的发展十分迅速。《万历野获编》载:“成化十七年,传升道录司右至灵邓常恩为太常卿,时尹恭毅曼任太宰,不能执奏。又是年赐番僧万行清修真如自在广善普慈宏度妙应掌教翊国正觉大济法王、西天圆智大慈悲佛领占竺等十四人诰命,时周文安洪谟为宗伯,亦不闻执奏也。盖宪宗于释、道二教,俱极崇信如此。后孝宗登极,夺常恩官,正其罪,领占竺者亦降号国师,遣归四川之彭县光相寺住坐。未几,即遣内官召还,令驰驿来京。言官屡谏屡止。至十五年又召之来,命居大慈恩寺。盖此时道教置不谈,而佛氏为中宫及大瑺所信向,孝宗亦不能自异也。”宪宗朝“于释、道二教,俱极崇信”,孝宗朝道教受挫,佛教则“为中宫及大瑺所信向”,乃致孝宗也无可如何。《万历野获编》的作者沉德符是万历、天启问人,他所记成化、弘治间内廷佛教信仰的走向,应属有据。

  又《明史·宦官传》之(怀恩传),附记太监覃吉事:“有覃吉者,不知所由进,以老奄侍太子,太子年九岁,吉口授《四书章句》,及古今政典。……太子偶从内侍读佛经,吉人,太子惊曰:“老伴来矣。”亟手《孝经》。吉跪曰:“太子诵佛书乎

  ”曰:“无有,《孝经》耳。”吉顿首曰:“甚善,佛书诞,不可信也。”弘治之世,政治醇美,君德清明,端本正始,吉有力焉。”覃吉虽以为“佛书诞,不可信”,禁太子(孝宗)读之,然太子背着覃吉,则“从内侍读佛经”。这条材料也可反证,至成化、弘治之世,佛教在内廷太监中,已是相当普遍的信仰了。

  万历初年,大太监冯保亦造双林寺,营建葬地:“万历初,大瑺冯保营葬地,造寺曰双林。双林,冯之别字也。”在冯保之后,“张太监宏,继冯掌印,宏墓在阜成门外迎祥寺侧。”又“张鲸,北直新城县人,嘉靖二十六年选人,为宏名下。神庙倚毗之后,掌东厂兼内府供用库印,颇为时相所惮。至戌申五月病卒,葬于香山永安寺侧”。又“戊戌春,孙逞卒,葬西山碧云寺。暹,北直涿州人,魏忠贤之本宫也”。又“先监陈公讳矩,号麟冈,北直安肃县人。万历十一年籍没冯太监保时,已任典簿,后升监官。至十九年春,代藩奉国将军廷堂有罪,革爵禁锢风阳高墙,先监奉敕押发。沿途廉静宽恬,驿递感悦,皆以佛称之。至三十五年十二月十三日辰时,在内直房端坐以逝。特传造立棺,如僧家葬法,以无湮中正乐善,令终之美云”。又“丁未冬,先监坐化,而继掌司礼监印者,成敬也。成卒于庚戌秋,葬于迎祥寺后”。又“魏忠贤,原名李进忠,直隶肃宁县亡赖子也。素好僧敬佛,宣武门外柳巷文殊庵之僧秋月,及高桥之僧愈光法名大谦者,乃贤所礼之名衲也”。

  张宏、张鲸、孙暹、陈炬、成敬、魏忠贤等,或掌司礼监印,或提督东厂,或兼掌司礼监、东厂。上列诸“大瑺”人品格调差异甚大,如其中有深受后世敬重的张宏、陈炬等人,也有人人唾弃的魏忠贤之辈,其信佛原委也各不相同。但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信佛,重僧,建寺,死后必葬佛寺。从他们身上可以强烈感受到明代中后期内廷太监佛教信仰的浓厚与普遍。

  二、太监与藏、汉名僧的宣召、抚问

  ㈠太监与乌斯藏僧的宣召

  招徕、宣抚乌斯藏僧,藉佛教的信仰力量来加强汉、藏两地的沟通和联系,是明朝太祖、成祖制订的一项重要国策。此项国策的要点,即是“因其俗尚,用僧徒化导为善”,故而宣召乌斯藏僧乃是当务之急。明初诸帝往往将宣召之任,托之于太监。

  这里举《明史·宦官传》的三例:“侯显者,司礼少监。帝闻乌斯藏僧尚师哈立麻有道术,善幻化,欲致一见,因通迤西诸番。乃命显裔书、币往迓。选壮士、健马护行。元年四月奉使陆行数万里,至四年十二月,始与其僧偕来。显以奉使劳,擢太监。”又,二旦德二年二月,复使显赐诸番,遍历乌斯藏、必力工瓦、灵藏思达藏诸国而还。适遇寇劫,督将士力战,多所斩获,还朝录功,升赏者四百六十余人。显有才辨,强力敢任,五使绝域,劳绩与郑和亚”。“又有刘允者,以正德十年奉敕往迎乌斯藏僧,所裔金宝以百余万计,廷臣交章谏,不听。允至成都,治装岁余,费又数十万,公私匮竭。既至,为番所袭,允走免,将士死者数百人,尽亡其所裔。及归,武帝已崩,世宗用御史王钧等言,张忠、吴德发孝陵卫充军,张雄、张锐下部察院鞠治,允亦得罪。”

  永乐元年至永乐四年,司礼少监侯显奉成祖命,使乌斯藏,宣诏尚师哈立麻;宣德二年,宣宗命太监侯显再使乌斯藏等地:正德十年,太监刘允奉武宗之命,往迎乌斯藏僧。这是明代前期太监出使西藏,招抚藏僧的三个着名事例。

  关于宣召藏地高僧一事,《明史·西域传》的记载,比(宦官传)的材料详细:“乌斯藏……有僧哈立麻者,国人以其有道术,称之为尚师。……永乐元年,命司礼少监侯显、僧智光裔书、币往征。其僧先遣人来贡,而躬随使者入朝。四年冬将至,命驸马都尉沐昕往迎之。……遂封哈立麻为万行具足十方最胜圆觉妙智慧善普应佑国演教如来DBFW西天大善自在佛,领天下释教。……六年四月辞归,复赐金币、佛像,命中官护行。” “大乘法王者,乌斯藏僧昆泽思巴也。其徒亦称为尚师:水乐时成祖既封哈立麻,又闻昆泽思巴有道术,命中宫裔玺书银币征之。其僧先遣人贡舍利、佛像,遂偕使者入朝。十一年二月至京,帝即延见:…:封为万行圆融妙法最胜真如慧智弘慈广济护国演教正觉大乘法王西天上善金刚普应大光明佛,领天下释教……礼之亚于DBFW。明年辞归,赐加于前,命中宫护行。后数人贡,帝亦先后命中官乔来喜、杨三保斋赐佛像、法器、袈裟、禅衣、绒锦、彩币诸物。” “大慈法王名释迦也失,亦乌斯藏僧称为尚师者也。……释迦也失亦以十二年入朝,礼亚大乘法王。明年命为妙觉圆通慈慧普应辅国显教灌顶弘善西天佛子大国师,赐之印诰。……十七年,命中官杨三保裔佛像、衣币往赐。……宣德九年入朝,帝留之京师,命成国公朱勇,礼部尚书胡溁持节,册封为万行妙明真如上胜清净般若弘照普慧辅国显敦至善大慈法王西天正觉如来自在大圆通佛。”“闽化王者,乌斯藏僧也。……永乐元年,遣使入贡。四年,封为灌顶国师闽化王。……十一年,中官杨三保使乌斯藏还,其王遣从子札结等随之入贡。明年,复命三保使其地。……其后贡益频数,帝嘉其诚,复命三保裔佛像、法器、袈裟、禅衣及绒锦、彩币往劳之。已又命中官戴兴往赐彩币。宣德二年,命中官侯显往赐绒锦、彩币。” “赞善王者,灵藏僧也。四年,其僧着思巴儿监藏遣使入贡,命为灌顶大国师,明年封赞善王,国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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