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德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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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心材譬喻经》二▪P3

  ..续本文上一页律。所以我们说持守五戒是在家圣弟子的行为素质。

  在四种不动摇的净信或者称为四不坏净当中的第四种称为圣戒成就。圣戒成就的意思就是为智者所赞叹的,作为圣者所拥有的这些戒行,他完全已经具足了。一位在家的圣弟子,他不可能在任何情况下去造作诸如:杀生、偷盗、邪淫、不与取,或者说去使用麻醉品这样的非正行。而作为出家的圣弟子来说,他也不可能故意去违犯诸如杀生、非时食、观听歌舞娱乐、接受金钱等等任何世尊所禁止的非正行,因为他已经根除了造作这些非正行的潜伏性烦恼。

  在这里,就讲一个凡夫持戒的故事。在古代的时候,有一位老尊者外出托钵,他是在鸡跋罗准跋住的大帝须长老,他出外托钵,但是在那一天没有托到任何的食物。当他往回走的时候,因为时间快到了,由于饥饿又走了很远的路,结果他很疲劳,由于肚子很饿,于是他就晕倒在一颗芒果树下。就在这个时候,芒果树上的很多芒果已经成熟了,而且有些成熟的芒果,掉在了他的身边。但是为了持戒的清净,他并没有去捡那些芒果,因为在pàcittiya的第四十条里面佛陀规定,作为一位比库,在没有经过人家授予的情况下,他去拿取食物,放进口里,是犯了pàcittiya。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即使他饿晕倒了,他仍然没有去拿那些芒果来吃。一直等到下午,这个时候有一位老居士经过,他看到了这一位尊者累倒在树下,因为看到他的钵掉在旁边,于是他就捡了一些芒果榨汁,让这位尊者直接喝芒果的汁。因为作为一位比库来说,下午是可以喝鲜榨的果汁的,当这位尊者喝了芒果汁后,体力就逐渐的恢复了一些,但是由于他实在太累了,他仍然不能够很灵活地走动,于是这位老居士就背起他,往他的寺院里面走。当这位尊者在这位老居士的背上被背着的时候,他就想:“这位老居士不是我的父亲,也不是我的亲人,正是因为我的戒清净,所以他才生起这么大的信心,他要背着我回到寺院,就是基于我的戒清净。“于是,这位长老比库就在居士的背上,把他以前禅修的方法就提起来了,就一直地修观,就在老居士的背上断尽了烦恼,证得了阿拉汉果。

  我再讲一个在帕奥禅林里面的真实的故事,有一位缅甸的尊者,有一天,一些外国人去供养他,当时由于多数外国人都不懂戒律,所以他们拿了一个信封给这位尊者,这位尊者不知道就接过手,一打开发现信封里面装的是五百美金,当时他一接到以后,就往后一甩,就完全的将它舍弃了。也就是说,因为作为一个比库来说,是不能够接钱的,所以他接钱的话他只能把它完全的舍掉。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一般来说,我们接到一些人的供养后都会很谨慎:这里面是什么?如果是食物的话,我们要问这里面是什么?如果有糖、有蜜糖的话,这个是7日食,我们叫净人去处理。如果是药品,我们确定了是药品,它没有含糖和蜜糖的成分,才可以接受。正是因为如此,所以一般对于供养的物品,我们都会先问清楚,要不然会在不知不觉中犯戒,因为有些戒律,不是说我们有心才犯,有时候无心也犯的。

  我们再讲第二种,第二种在经教法里面的戒,是称为根律仪戒,这里的根,是指我们的感官,它是指我们的眼、耳、鼻、舌、身、意,眼是指我们的眼睛,耳是我们的耳朵,鼻是我们的嗅觉,舌是我们的味觉,身是我们的触觉,意是我们的思维。在经典里面是这样说:「当眼看见颜色,不取于相,不取随相。」在这里说到的「不取于相和不取随相,」就是当一位比库,他看的时候,他不去辨认这个是男的,这个是女的,这个人是漂亮的,这个人是丑陋的,他不去这样辨认,因为这样的话,他很容易生起烦恼,他看只是看,停留在所见的程度,这个称为不取于相。「不取于随相」,这里的随相是指能够使诸烦恼显现的细部特征,称为随相。也就是他不取着于手啊、脚啊等等,也就是说,不要去观察她的手很细滑、脚很细滑、她的脸很红润啊、她的眼睛水灵灵啊等等,或者她的嘻笑、说话、看等等各种各样的特征,他不去注意这些,他看只是如实地看而已,这个称为不取随相。

  假如由于不守护根门而住,则会被贪、忧、诸恶不善法所流入,也就是他的心很容易会生起一些不善法。看到好的、漂亮的东西,很容易生起贪;看到丑陋的、不喜欢的东西,很容易生起嗔。嗔也就称为忧。实行此律仪保护眼根,持守眼根律仪。当耳听到声音,鼻嗅到气味,舌尝到味道,身触到触,意识知法,不取于相,不取随相,若由于不守护意根而住,则会被贪、忧、嗔等诸恶不善法所流入。实行此律仪,保护意根,持守意根律仪。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出家人,应该好好的守护好根律仪,守护好眼、耳、鼻、舌、身、意,不要乱看、不要乱听、不要乱嗅、不要乱尝、不要乱碰、不要乱触,当然,我们提到的根律仪,并不是不看、不听、不尝,不是这样,如果是这样,那就和外道所修的是一样的了。因为有一次有个外道的弟子,他去到佛陀的地方,然后他跟佛陀说:你们教根律仪,我们的老师也教根律仪。佛陀就问这个外道弟子说:那你们的老师教导的根律仪是怎么样?就是你们是怎么样保护你们的感官的呢?他说:我们的老师教导我们不要看、不要听、不要嗅、不要尝。这个时候佛陀就转身跟阿难尊者说:“如果一个人不看,就叫做守护根律仪的话,那么一切的瞎子都是很好的守护根律仪;如果一个人不听,叫做守护根律仪的话,那么所有的聋子都守护根律仪。”所以,佛陀教导的根律仪就是看只是看,但是不要去追取它的好,不要去分辨它好不好,看只是看,听只是听。

  第三种在经教法里面所讲到的戒是活命遍净戒,àjivapàrisuddhisãla,活命的意思就是维生,生计,遍净就是完全的清净,在《清净道论》里说到:远离违犯,为了活命之因而制订六种学处。也就是说,如果有些比库,他自己为了生计,为了谋生或者为了别人的供养,他没有上人法,但他说自己有上人法。比如他说:我证得什么果位,我有禅那或者我有神通,我看见天人都来拜我或者我看见什么样的鬼,或者说你看我现在有很多瑞相或者说由于他的威德,他的功德招感一些什么什么非人,一些天人等,这些是属于上人法。如果他说了这些,他已经犯了pàràjika,犯了他胜法。而同样,由于这样,通过这种方式得来的供养,称为邪命。以及用诡诈,虚谈,做暗示,做诈骗,以利求利,如是他远离了善法,接近诸等恶法。比库要持好活命遍净律仪,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出家人,他的生活资具,他的生活只是依靠信众们的供养,而除了依靠信众们的供养,也就是除了依靠托钵等等之外,他没有任何其它的谋生方式。所以在八圣道里面的正命,佛陀这样说:“诸比库,于此比库远离了邪命之活,他趋向正命而活。这称为正命,也称为正确的、正当的谋生方式。”

  第四类经教法里面讲到的戒是资具依止律仪,资具依止戒,资具是指一位出家人所使用的生活用品。包括所穿的衣,所吃的饮食,所住的房所,生病时候所用的药,这称为四事资具,这就要求比库应当如理的省思,所受用的衣、食、住所、药品这四种生活资具。假如一位比库他在受用四种资具的时候,他没有省思的话,他应该在午后、初夜、中夜或后夜做省思,如果到第二天明相出现前,他还仍然没有做省思,他就犯了欠债受用。也就是说,他所使用的这些生活用品,就好像欠了债,暂时的借来受用而已。在《清净道论》里面讲到,如果我们没有省思而去吃饭的话,那么每一口都是借债,都是欠债。在缅甸也是,即使是一个在家人,只要他住在寺院里面,因为寺院里面吃的是四方的供养,是信众的供养,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在吃之前也应当省思,省思了就没有过失,如果没有省思的话就会有欠债,这个叫做借受用,或者叫做欠债受用。

  对于这省思文,佛陀在《中部》的第二经《一切漏经》里面讲到,对于这四种生活资具的省思文,分别是这样的:“我如理省思所受用(穿着)之衣,只是为了防御寒冷,为了防御炎热,为了防御虻、蚊、风吹、日晒、爬虫类的触恼,只是为了遮蔽羞处。”

  对于饮食,它的省思文是这样的:“我如理省思所受用(食用)的食物,不为嬉戏、不为骄慢、不为装饰、不为庄严,只是为了此身住立存续,为了停止伤害,为了资助梵行,如此我将退除旧受(饥饿之苦),并使新受不生(吃过饱之苦),我将维持生命、无过且安住。”

  对于住所,是这样省思的:“我如理省思所受用(居住)的坐卧处(住处),只是为了防御寒冷,为了防御炎热,为了防御虻、蚊、风吹、日晒、爬虫类的触恼,只是为了免除季候的危险,而好独处(禅修)之乐。”

  对于医药的省思是这样的:“我如理省思所受用(服用)的病者所需之医药资具,只是为了防御已生起的病苦之受,为了尽量没有身苦。”这是作为一个出家人经常应当省思的。为什么应当这样省思呢?因为作为一个出家人来说,他所受用的这些生活用品,你说真是因为他自己的功德吗?不是的,是由于佛陀所允许。只要现在一个人,他剃了光头,披上了袈裟,他就可以得到供养,就可以接受人们的供养,难道这是他个人的功德吗?不是,为什么呢?因为出家制度是佛陀制订的。正是因为如此,所以我们受用的一切生活用品,是佛陀允许的。在佛陀允许的情况下,我们才受用。

  如果一个人戒行清净,那么他的受用才算是属于继承受用,也就是犹如一个儿子继承自己父亲的遗产一样;但假如他没有持戒,那么这就叫欠债受用,如果一个人,他不是出家人,冒充出家人,类似贼住的。好像现在很多外面有一些冒充出家人到处骗钱的,到处拿着化缘簿去募化的,这些人他所得到叫盗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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