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0AD左右;编纂时间最早是在第二世纪初期,由异端领袖马吉安(Marcion)所编,其中只包含保罗的十本书信以及一本删改过的〈路加福音〉。到了二世纪末期,“穆拉托利清单”(Muratorian list)中,已经可以见出今天《新约》正典的大致雏型。虽然,后世教会对〈希伯来书〉、〈启示录〉、〈彼得后书〉、〈约翰二、三书〉、〈犹大书〉是否应收为正典仍有争议,然而,当前所见的编排方式在二世纪末期开始,已为大多数教会所采用。在《新约》正典汇集过程中,〈保罗书信〉是最早被集结成书的,在二世纪初年,〈保罗书信〉已经收集成册广为流传了。140AD为了回应马吉安派与灵智派编辑出《圣经》选本所造成的宗教危机,教会除了要求信徒到各地旅行时不要参加“来路不明”的教派聚会,更开始著手进行自己版本的《新约》编纂工作,以免宗教上的诠释主导权为“异端”教派所占据。除了马吉安所编的〈保罗书信〉及他自己对〈路加福音〉的修订外,170AD左右塔提安(Tatian)编纂〈四福音合参〉(Diatessaron),让〈福音书〉为教会普遍接受;〈一般书信〉(大公书信)的集结则要到将近四世纪时才逐渐确定;〈使徒行传〉虽是〈路加福音〉的下卷,但要到接近二世纪末,教会为强调自身正统与合法基础时,才特别强调〈使徒行传〉的权威性,以与异端对抗;至于〈启示录〉,东、西方教会接受程度有著相当大的差异。到了397AD各地主教在第三次迦太基大公会议(the Third Council of Carthage),将〈使徒行传〉中所列耶稣与门徒的行谊当作经文接受与否的标准,只有明显与耶稣及门徒的资料才被收入到《新约》正典之中,一旦门徒都死了,而真迹搜集完成,经文编纂的工作也就结束了。会议中,大家共同接受27部书卷为《新约》正典,圣经才正式确认。[12]
于是39部《旧约》以及27部《新约》合计66部经典,就成为正式的法定权威。然而,与这些经典流传同一时期,传留下来的还有许多次经及伪经,未被收录在正典之列。什么样的标准判别能够被收录在正典之中与否,就成为各宗教派别的判准所在。虽然,参与经典编辑的人数与派别众多,往往最后的决定会有现实妥协因素在内,但是,人们仍然可以从编纂出的定本中见出其基本原则。而这些原则影响著宗教发展的性格。大部份《新约》的写成都是关联到耶路撒冷会议的四个成员,尤其是彼得和保罗。〈共观福音书〉中将彼得视为耶稣死亡和复活的见证,也是十二门徒之首;而〈第四福音〉被收入《新约》中则是因为其在附录中肯定了彼得作为主要牧羊人的角色。而《新约》第二部分《保罗书信》说明了保罗教团的重要性。〈福音书〉与〈保罗书信〉彼此影响,虽然教义精神是由保罗所确定,但在〈彼得前书.后书〉中暗示著彼得教团对保罗教团和书写的控制。〈福音书〉与〈保罗书信〉之间的〈使徒行传〉反映出《新约》的构成:〈使徒行传〉前半部受彼得的形像所支配,而后半部分则是保罗擅场。从〈罗马人书〉中就可以见出罗马所以成为整个救赎的制度基础。[13]
实则,无论《旧约》或是《新约》,都是口说传统的产物,旧约时代书写文字还不是人类心灵接受的最重要媒介,口说传统仍是传留共同记忆最重要的社会制度。以《旧约.创世纪》为例,开头的五节经文(创1:1-5),1610年Douay版的译文保留了9个 "and"(希伯莱文we或wa),仍存留了相当程度的口说性,但在1970年的New American Bible中则只保留了2个"and",其余则用"when","then", "thus"或"while"来翻译,以符合书写的分析性、合理性,满足二十世纪读者的心理要求。又如在〈列王纪下〉18:35-20:3与〈以赛亚书〉36:20-38:3总共四十节经文记载,一字不差完全相同,正代表口说传统中将现成资料套用在相关表述之中的习惯。实则,在基督教的传统中,《圣经》是要高声念出来的,神是向其子民“说话”,而不是写给他们的。[14]口说传统存留下来的资讯,面对书写传统的标准时,会产生许多变异,无法用统一版本视之。〈马太福音〉与〈路加福音〉中有百分之八十五与〈马可福音〉相同,不少学者因而推论还有一更早已失传的版本,然而,如从口说传统的逻辑视之,是否存在更早的版本就不是那么重要了,三篇福音可视为同一口说传统的不同表述,后来人将其记录成经文时,自然就出现诸多变异,实则应为同一版本。而这些变异的存在,也正是为何后世在经文编纂与诠释上,面对著许多无法消解的争议。
以《新约》为例,最早公开流通的希腊文印刷版本是1516AD伊拉斯摩斯刊行的版本,便宜而方便的印刷书籍,让教会之外的知识份子也有可以自行阅读的经典;然而,伊拉斯摩斯为了与早已编印好的康普路屯多语圣经(Complutensian Polyglot)抢市场先机而仓促付梓,其中错误与失真之处不可胜数。此后虽然历经不同学者搜罗不同版本加以更订,仍然没能有最后定本。穆约翰(John Mill 1645-1707AD)在十七世纪搜集《新约》各种不同异文就已高达三万种之多,即以替申多夫(C.v.Tischendorf,1815-1874)刊行的《希腊文新约》为例,在1853年发现著名西乃抄本(Codex Sinaiticus, 350AD)之后所刊行的第八版,就与先前的第七版有著3,572处不同,可见各不同版本间差异的情况。算到二十世纪初期,刊行印刷的《希腊文新约》已有超过一千个不同版本了,其中存在相当多的变异。[15]
为了分辨经文的权威性,在18世纪末叶由德国学者格利斯巴赫(J.J.Griesbach, 1745-1812)等人所建立的新约经文鉴别学,逐渐发展成相当专业的学问。然而,《新约》鉴别因为(1)最原始的文献没有任何一篇存留到现在,以及(2) 既存的复本彼此间都存在差异等两个事实,要还原成原典的企图已经是不可能之事。[16]十九世纪末,圣经权威魏斯科(B.F.Westcott, 1825-1901)及霍尔(1828-1892)将《新约》经文分为叙利亚、西方、亚历山太及中性等四大类型,并分判各类型特色;其中,中性经文最少受到后来脱漏及混杂的影响,最接近原典,这也是为何大学数学者相当采信西乃抄本及梵谛岗抄本(B)的理由所在。魏斯科与霍尔主张“经文不代表原典”当然引起教会系统不安,然而,随著时间推衍,后世学者逐渐地也接受了此一观点,将主观因素加诸经典诠释之中。较为忠实且完整的《希腊文新约》经文,要到1983年由亚兰(K.Aland)所领导的新约经文研究中心,在麦子格(B.M.Metzger)等人的协助之下,刊行更正第三版,《希腊文新约》才算有了正式而权威的版本。[17]虽则如此,世界上超过1,500种语文翻译《新约》时,最被大家所接受的权威版本仍然是1611年刊行的钦定版圣经(Authorized Version, AV,1611),它又被称为詹姆士国王版(King James Version, KJV),虽然此一标准版本到了1811年刊行修正版(RV)、1952年再出《修正标准版(RSV)》,但仍无损其权威性,不但文字优美广为英语世界接受,同时透过不同语言翻译,影响基督教世界甚钜。
即令版本上可以得到较佳考量,但在教义上的争议仍然相当多。下举数例说明教义上的彼此冲突:
(1)“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almah)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的意思)。”(赛7:14)实则,希伯来文中“童女”一词应该是bethulah而不是almah(闺女),RSV版已将 “virgin”一字改译为 “a young women”,只是世界各地译本早已约定俗成,仍视童女受孕为经文记载事实。设想,如果将天主教童女受孕传说除去,圣母玛利亚的神圣地位是否还能依然维持如故?
(2) “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约一5:7-8)。这是《圣经》中唯一一段支持三位一体理论的经文,但在绝大部份的卷轴中都见不到这段经文,考据证据也都支持是后来传抄时文士将注解抄录进正文所致。然而,由于1592年的革利免版的拉丁武加大本收了此句,罗马教廷直到1897年仍然宣称“否认这段经文是〈约翰书信〉的一部分是危险的”;一直要到1927年 6月 2日,教廷才公开宣布此句为抄录者添加上去的,结束了数百年来的争议。[18]中世纪以来,三位一体的理论引起相当大争议,《可兰经》中也斥责三位一体的说法,九世纪初教会完成三位一体理论架构,如果没有经文上任何证据支持,神学系统是否因而也要加以修改?
(3)“主耶稣和他们说完了话,后来被接到天上,坐在 神的右边。”(可16:19)“正祝福的时候,他就离开他们,被带到天上去了。”(路24:51)这两段关于耶稣死后升天的记载在1952年前可以在各不同翻译版本中见到,1952年RSV因为早期以及权威性的希腊卷本经文中都不曾出现耶稣“升天”的记载,而删除〈马可福音〉16:9-20计十一节经文,以及〈路加福音〉中关于升天的记载,只在注释中加以说明。然而,由于删除这些段落影响教义过多,教会运用其影响力,要求出版商将删除的文字重新放入。于是,1952年以后出版的RSV仍然恢复了这些段落。即令所有学者都同意原始、具权威的…
《基督新教与人间佛教的现世关怀:经典编纂的比较研究(翟本瑞、尤惠贞)》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