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此是邪见气。”邪见就是恶,故言:“恶先已说”。这是指前释。“行名将人常行生死中”,这是释“行”字。一切生灭有为法都是“行”,在众生分上就叫生死。众生在六道中生死轮转就叫“行”,这是说舍罪取福都是生死法,只有了生脱死证入涅槃才是寂灭安乐法。这主要说明,纵然生在人天享受也不免生死轮回的苦恼。此处没有解释“舍”字,到下文“俱舍”中再释。
乙三 正明舍福
外曰:何等是不行法?
就舍福中有二意:第一问答总明舍福,第二外人连设六难辩明舍福的理由和意义。今外人问意,若舍罪取福是生死行法者,什么不是生死行法?或者说怎样才是不行生死法?因是钝根初学,要须逐渐引导。
内曰:俱舍一一修妒路
这是总明舍罪福,故言“俱舍”。前文已明舍罪,此后重在舍福。大意是,不但罪恶要舍,就是人天福乐也不应贪著,也要舍离,这才是不行生死法;出离三界,证得涅槃才不是生死法。真实修道者,应树立这种正确观点和行动实践。
俱名福报罪报,舍名心不著,心不著福,不复往来五道,是名不行法。
这是注文解释“俱舍”二字。“俱名福报罪报,”是解释“俱”字,福报罪报都弃而不取就叫“俱舍”。“舍名心不著”者,是解释“舍”字,“著”是贪著,贪心不舍名为贪著。心里不贪著福乐享受就叫“心不著”,就是“舍”的意思。学佛的人修出世法,若是贪图世间享受,又怎能出离三界了脱生死呢?也就不能离开娑婆,往生极乐。只有真正发菩提心,如法修行,才自利利他,所以文云:“心不著福,不复往来五道,是名不行法”。《金刚般若经》说:“菩萨所作福德不应贪著,是故说不受福德”。真修行人不贪世间福乐,不造三界行业,就不再往来五道轮转生死,这就叫不行生死法。“五道”有时说为六道。六道是:天道、人道、阿修罗道、地狱道、饿鬼道、畜生道。众生种类虽多总不出此六道。三界众生皆在这六道中轮回生死,备受痛苦。阿修罗是一种大力鬼神,有时把他和鬼神合一起,所以六道就说为五道了。经论中有时说五道有时说六道,原因就在于此,意思是一样的。
外曰:福不应舍,以果妙故、亦不说因缘故一一修护路
第二外人连构六难,说明福不就该舍,这是世间人之常情。所谓六难。第一是“以果报妙故”不应舍,第二“不说明理由故”不应舍,第三“佛劝人修福故”不应舍,第四“罪福相违舍罪故”不应舍福,第五“常福故”不应舍,第六“若福必舍本”不应修。此六难四难在修妒路,第三第四二难出于注中。今此修妒路有二难,第一是说,福不应舍,为什么?“以果报妙故”。“妙”是好的很,指五欲享受,意谓:罪报粗苦可说应舍,福报妙乐为何要舍?“亦不说因缘故”,这是第二不说明理由难,这里的“因缘”当理由讲。罪报能令人苦恼,才有厌舍的理由,福报令人快乐,有什么理由要舍呢?
诸福果报妙,一切众生常生求妙果,云何可舍!又如佛言:“诸比丘於福莫畏。汝今又不说因缘,是故不应舍福。”
提婆偈本原是二难,天亲此处注文又看一难,即是“又如佛言:诸比丘於福莫畏。””佛既说於福莫畏,就是鼓励人修福,佛既佛人修福,为什么要舍福呢?所以不应舍福。
内曰:福灭时苦一一修妒路
答前偈本二难。福报享受完毕生大苦恼,故言“福灭时苦”。因为福报是有限的,享受完了就要发生苦恼,这就是舍福的理由。又福乐是无常的,罪福是互相转化的,福报享尽就要生苦,乐是苦因,怎能说妙,非妙所以要舍。
福名福报,灭名失坏,福报灭时离所乐事,生大忧苦。如佛说:乐受生时乐、住时乐、灭时苦,是故应舍福,又如佛言:於福莫畏者,助道应行故。如佛说:福尚应舍何况罪。
注文先释偈本“福灭时苦”以答前二难,文显易知,次以“助道应行故”答第三难。外人既引佛言“于福莫畏”作难,今须解说,福报有益於修行有助道的作用,故佛言“於福莫畏”,教人修福,福虽须修但不应贪著故前文说“舍名不著”。修行人要有一定的生活条件方可修道,假如一无所有,连必须的衣食住处都没有,那又怎能安心修行呢?因为福有助道的作用,所以要修福,只能作助道的因缘,不能贪多求好。如佛说:“福尚应舍何况罪”,前文外人引佛语为难,既已解释清楚,今还引佛语说明罪福“俱舍”。
外曰:罪福相违故,汝言福灭时苦者,罪生住时应乐!
此是第四相违难,相违就是相反。外人抓住“福灭时苦”这句话,用相反的词句说:若“福灭时苦”,那么,罪生时住时应快乐了!这明明是和“福灭时苦”作对立!外人意:如果你说的对,我这话也不算错,如果我这话是错的,你那话也站不住脚,因为还是对立相反的矛盾律。此中相反对立有三双:罪和福相对也相反,二生和灭相对也相反,三若和乐相对也相反。今外人以罪福相反,用生灭苦乐为犄角,而生灭若乐也各相反,站在外人的立场反对佛教就可这样说:你若言“福灭时苦”者,和你的话相反,那么,“罪生时住时应乐了?”你如果说:罪生住时苦,那么福灭时应乐了。那你为什么说,“福灭时若”呢?这样,“福灭时苦”和“罪生时乐”,这两句话的词意既相对又相反,罪和福相对也相反,生和灭相对也相反,苦和乐相对也相反;罪生时苦。福灭时乐,这两句也是如此。这相违一难,乍听起来似乎合顺於相反的矛盾律,一时难以回答,其实不然。本来修妒路中无有此难,就是天亲替外人设的一难。天亲为什行设此一难?难道要帮助外人反对佛教吗?不是!正因为三对犄角有此一难,天亲恐有外道用此一招,考虑后世佛弟子迟误一时,故特提出与以解答以示学人,善护正法。
内曰:罪住时苦一一修妒路
罪名罪报,罪报生时若何况住时。如佛说苦受生时苦、住时苦、灭时乐。汝言罪福相违反故,罪生时应乐者,今当答汝,何不言罪福相违故,罪灭时乐,生住时苦。
偈本正答相违难。佛说:福灭时苦,罪生住时苦,就是罪福生灭苦乐相对也是相反,罪住时苦,福住时乐就是罪福苦乐相对也是相反,福生时乐、罪生时苦,就是罪福苦乐相对也是相反,福报自有生灭苦乐相对,罪报也是这样,你为什么以福家的灭苦对罪家的生乐?你这种三角畸形是不正确的相对相反。注云:“汝何不言罪社相违故,罪灭时乐生住时苦”,这里还应有:“福灭时苦生住时乐,”这是正确的相对相违。此二修妒路说:福灭时苦,罪住时苦,罪福皆能生苦,所以要罪福“俱舍”,这就是舍福的理由。
外曰:常福无舍因缘,故不应舍一一修妒路
第五明常福不应舍。外人这一难的意思是说:你所说的福有二义:一者是福无常有灭尽的时候,二者福灭后会产生苦恼,是故应舍;我所修的福是常福,常福永无灭尽也不会产生苦恼,这就没有舍的必要,所以此福不应舍。上来四难是通教内外两种人的作难,今此一义专指外人作难,故此义专破外人的常福,佛弟子皆知世间无常。
汝说舍福因缘灭时苦。今常福报中无灭苦,故不应舍。如经说能作马祀是人度衰老死,福报常住处常,是福不应舍。
注云:“作马祀”者,以杀马祭天故名“马礼”。“祀”是祭祀。有外道说:众生起初禀于妙气,得妙四大则生常天,若禀粗气,得粗四大则生人中,人们为得求生常天,故修邓祀。修马祀法,取一白马,放之百日,或云三年,随其足迹,布以黄金,用以布施,然后将马杀掉,当杀马时说言:是天杀你。因杀马祭天,马死也得生天。真谛三藏说:《四韦陀》中有马祀法。《智度论》也说:六十四能中祀天即是一能。作马祀法,先立一柱,高十七肘(胳臂肘,古代印度以肘为计算长短单位),以种种物而严饰之。取一白马系著此柱,诸婆罗门在柱边燃火诵咒,散香花著火中,将草捆绑马腹在火边烤灸,不要把毛烤焦,马逐烤死,是谓咒力成就,说马死无罪。马既死即剥出一完整的骨肉,尽头尾无缺,与活马无异。再将金银宝物装满马皮里好用针缝上,犹如真马。诸婆罗门再热火诵 咒令马起走,少时倒地,根据马走的范围,划作一方兰界城,用诸宝物布置城内悉令遍满,又取马腹内财宝皆置城中,而后将此财物作功德布施,这是作马祀法的一种过程。婆罗门说:若一次两次这样作,生天还可有退,若满三次这样作则永不退还,故名为常福,能度脱衰老死。“果报常生处常”者“果报常”是正报常,“生处常”是依报常。这是说“常福”,正报依都是恒常的,这样的常福不应舍。
内曰:福应舍,二相故一一修妒路
是福有二相,能与乐能与苦;如杂毒饭,食时美欲消时苦,福亦如是。
破马祀常福,偈本与注文合共有七破:一二相破、二苦乐破、三说理破、四变易破、五无常破、六举况破、七征经破。第一二相破者,即是否定外人的常福!无常的福都有二相,还用前意破之。外道所说的最高常天不过是非想非非天,最久不过八万劫。如郁头兰弗修非想定成就,得生非非想天,最后报尽转尽狸身,不得恒常。又马祀法放马三年为福乐,后我杀马则罪苦,修因时就有苦乐二相,果报当然不能例外,也有苦乐“二相”。
复次,有福报是乐因,多受则苦因。譬如近火止寒则乐,转近烧身则苦。是故福二相,二相故无常,是以应舍。
第二若乐破,明乐中就有苦。比如寒冷的冬天,有火取暖是乐是福,若转近靠火烧身则苦;又如久行则苦,以少坐休息为乐,若使久坐不起便生苦恼;亦如美食初食为乐,若食之过量胀肚又苦,如是一切。这说明不要等待福尽生苦,就中享乐中乐能变苦,常言道:“乐极生悲”。
又汝言已祀福报常者,但有言说,无因缘一一修妒路
马祀福报实无常,何以故?马祀因缘有量故。世间因若有量,果亦有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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