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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论释义破神品第二

  百论释义破神品第二

   破神品大意

   此论破邪显正论体当中略有二门:第一前品申佛渐舍教门明於显正,第二《破神品》以下皆属破邪。前明渐舍教门者或说二义或三义。言二义者,一明舍罪,二明舍福。或说三义者,一舍罪、二舍福、三明能舍福的无相智慧。破邪门中也有二义和三义:言二义者,一是破神,二是破法。言三义者,一破神,二是破法,三是破空。言破神者即是破我,外道名为神我,故破神即是破我。然古印度各种外道说有大神我和小神我两种神我。大神我者就是造物主,如有外道说:大自在天能造万物,一切天地人物皆是大自在天所造。又有异教说言:大梵天王能造万物,一切众生皆是梵王所生。现在的天主基督教也这样说:一切天地人物皆是上帝所造。因其说能造宇宙万有,故名大神大我。言小神我者,就是说每一个人每一个众生都有一个我,都有一个灵魂,另外更有一般的泛尔凡夫,根本不信任何教派,但却相信有个我或相信人死后有神鬼,这都属于小神我的范畴,因其不能创造万物,只负个人所造的善恶罪福责任,所以名为小神小我。这里,不管是造物主的大神大我,或是灵魂般 的小神小我和世俗一般人认为的有个实在的我,佛教一概予难否认,并痛加破斥。从这个意义上说,佛教可说是无神论者。近代著名学者章太炎根据佛教义作《无神论》,是对佛教有深刻见解的。

   有人说:佛教里不是也说有各种各样的鬼神吗?如说有无神地神,山神河神及诸饿鬼等等。是的,佛经中是说有各种各样的鬼神,但佛经所说的鬼神与上述各教所说的鬼神有本质的不同,外教所说的神不是指万能的造物主,就是指恒常不变的实我或灵魂。造物主式的大神,是有是无难以肯定,无法证实,宇宙万有是不是梵天、上帝所造也能以肯定,无法证实。这是关于宇宙万有本体论的问题,这是科学哲学范畴内的问题。要有确切理论的证明才行,不能只凭信念和传闻,不然那是站不住脚的。每一个每一个众生都有个实在的我,都有个恒常不变的灵魂。虽不牵涉宇宙本体论,但这也是无法肯定,无法证实的问题。以佛陀的现证观察,那都是不存在的,都是虚妄分别产生的,所以佛教经论中对这些大神小我一向是破斥的。佛经中所说的鬼神,既不牵涉宇宙本体论,又不是永远不变的实我灵魂。佛教所讲的鬼神和人道、天道、畜生差不多,都是六道众生在三界内相互轮转受苦,都有一定生死罪福,寿命无常,不得自在。鬼神道和人道差不多,有贫有富,有苦有乐,有大福报有大威力名大力鬼神,如佛经中常说的天龙八部阿修罗就属于这一类,佛教徒并不崇拜他们。这此天龙鬼神大都是佛的皈依弟子,护持佛法。另一类是孤魂饿鬼,罪障深重、没有福报、穷苦潦例、颠沛流离,没有住处、没有饮食,名为恶道受苦众生,处境还不如一般畜类,更不能说如人了。上述两类鬼神的传说,在释迦佛出世以前就很流行,佛陀在世时既不否认他们,也不崇拜他们,反正佛弟子是不许供奉天地鬼神的。在佛教看来,相信这鬼神也可以,不相信他们也可以,总的来说,天地鬼神在佛教中是没有地位的。

   三论破神不同。三论皆破神,但三论破神不尽相同。《中论》破神名破“本住”,是破一分外道和通常人执著有个实我灵魂住在人身中,为什么叫“本住”呢?是说本有个实我或灵魂,故名为“本”,这个神我就住人身中,故名为“住”,这就是通常人认为的实我,名叫“本住”。又释:神出众生作根本,众生依赖此神才得有生命存活住世,故名本住。破本住就是破神就是破我。《十二门论》破的是大我大神,名大自在天,是造物主。彼论述外人言:“众生从自在天生,苦乐亦从自在天生。”论破云:“而实不尔,但(众生)自行苦乐因缘而自受报,非自在天作。”《百论》破神是破的小我小神,是外道所立有特定意义的神我,可说就是破有灵魂,详在后破,这里就不多说了。

   为什么要破神呢?略明三义:一者《般若·等学品》说:“譬如我见中悉摄六十二见”。六十二种邪见皆以我见为本。以有我见故便有贪嗔,以有贪嗔故就要造业,以有业故就要受生老死苦,故知神我执见为生死根本,今破根本则枝末自枯,故后文说:“如是舍我名得解脱。”二者古代印度有数论派和胜论派盖是外道大宗,盛行天竺。数论派经名《僧佉》有十万偈,立二十五谛,以神为主。胜论派经名《卫世师》也是十万偈,明六谛为宗,同是以神为主。今破外道破其盛行者,就盛行中先破其主谛,主谛被破,其馀诸义自然崩溃。三者就佛法明修观说,佛法无论是小乘还是大乘,都是先明我空后辨法空,今品破神就是说明天我,后破一异根尘等义是辨明法空,为说明无我观法,是故破神。

   在《舍罪福品》后破外道神我有哪些意义?凡有五意:一者就宾主而言,前品是提婆升座立三宝义,外人为宾问难,然而外人问难,难无不摧,有问必答,外人反遭其殃。今第二《破神品》是外人为主立于神我,提婆问难,而是立无不破,答无不屈,故次第而来。二者诸佛菩萨说法教化,本为众生离诸缚障,得于解脱。而众生的缚障凡有二种:一是业障,二是烦恼障,前舍罪福是解脱业障,今品破神是除其烦恼障,烦恼虽多,身见为本,故次破神。三者为成就前舍罪福义,故次有此品。外人不甘心舍福,依外人意见,罪福是神我所作,神我是能作善恶者,既有能作福业的人,就不应舍所造的福。外人既以神我救上舍福,论主为成就舍福所以破审。又前品舍福明无真常的福,此品破神明无作福的人,人法俱空方成舍义。四者因辩论次第生起,上品最后说“无相最上”,就是说一切法空无相为最上。外人不接受此言,不同意罪福皆空,便立有神我,今破其所立的神我,以成就前文“无相最上”的理论,故次有此品。五者为普遍解释一切大小乘经破我明无我义。此论一方面破外道邪见神我,另一方面破一切凡夫和初学佛法执有我者,明无我义。

   有人怀疑:若外道和世人说有神我、灵魂和颠例邪见者,不知众生究竟是有个我呢?还是没有个我?若是真实无我,那么,出家修道、行善作恶,谁持戒?谁犯戒?谁受因果报应?这岂不是落断灭吗?

   今答:诸法无我,这是佛陀的教导,众生虽无有常住的神我或灵魂,而有无形的精神善恶之心,善恶之心为动之主,天堂地狱以心为本,因果报应由心识所造,也由心识相继。众生当前一念之心是虚妄不实的,是无常生灭的,故罪福有而不常,虽灭而不断,这就是佛教世谛正见。故《维摩经》言:“说法不有亦不无,以因缘故诸法生,无我无造无受者,善恶之业亦不亡。”惑者又问:无常的意识,虽是善恶之心,善恶的心是无常的念念不住,前者造善恶业的主,为何使未来的心识,横受过去的善恶业报?这好似张三造业,李四受报!答曰:不然,原来报应之道,不可思议,这是诸佛菩萨的现量境界,岂是初学凡夫所能知晓。今依经论而言,经云:六道众生以心为主,无常的心识念念生灭,作为一个人来说有前生后世的不同,就因果流转而言,前后相续还是一心。前心可不待后心的存在,后心必因前心而有,心心相续,永无穷尽,所以众生生死无穷,因果相续不断。譬如劫初谷种,能生后世无穷稻谷。神无不灭,心无不因,因前谷而有后谷,亦因前心而有后心。类推稻谷以知人,知人足以明晓无神。所以经云:“一切诸法本,因缘空无主”,“无主”教导岂不是无我无神无灵魂吗?

   《维摩经》言:“四大无主,身亦无我”。故知众生虚妄,实无有我。众生所谓的我者,只是在四大五阴上安立个名字,假名为人,假名为我。如经说:“无人相、无我相、无众生相、无寿者相”五阴也叫五蕴,就是色、受、想、行、识,不出物质和精神两种,色属物质,就是地、水、火、风四大,受、想、行、识是精神,就是心法。五阴是众生因果报应的写照,也是因果报应的场所。今生的五阴是前生五阴的继续,众生前世造善业,今生五阴身便受乐报,前世五阴身造恶业,今生五阴身就受罪报;今生五阴对于来世也是如此,众生今生多作善业,来世五阴身多受乐报,今生五阴身多造恶业,来世五阴身便多受罪报,来世的五阴身是今生五阴身的继续。其实众生多劫流转生死,只是一个人的心念前后继续,只是一个众生的五阴在转变相续,怎能说是张三造业李四受报呢?由此可知,众生的生死轮转,因果报应,只是五阴的生灭相续,无常变迁,并没有什么灵魂及以神我。如《中论·观邪见品》说:“但五阴和合故假名为我,无有决定,如梁和合有舍、离梁无别舍。如是五阴和合故有我,若离五服实无别我,是故我但有假名,无有定实。”《观邪见品》又说:“五阴复生五阴,是五阴次第相续。如众缘和合灯炎,众缘不尽,灯则不灭。”《智度论》卷十二说:“汝言今现在人识新新生灭,身命断时亦尽,诸行罪福,谁随谁受?谁受若乐?谁解脱者”今当答汝,今未得实道,是人诸烦恼覆心,作生因缘业,死时次第相续五阴生,譬如一灯更然一灯。又如谷子生,有三因缘,地、水、种子。后世身生,亦复如是,有身、有漏业、有结使,三事故后身生。是中身业因缘不可断,不可破,但诸结使可断。结使断时虽有残身残业可得解脱。如有谷子有地,无水故不生,如是虽有身有业,无爱结水润则不生,是名虽无神亦名得解脱。无明故缚,智慧故解,则神无用。”故知众生生死流转只是有惑业的五阴次第相续,没有灵魂,没有主宰的实我。

   甲一 总立总破

   乙一 外人总立

   外曰:不应言一切法空无相,神等诸法有故一一修妒路

   上品末,论主说:空无相慧最高最上,外人不同意此言故立有神。此文是外人总立,既立有神又立有诸法。就外人立中两句话,即为二义:一是不同意论主的空无相义,故云“不应言一切法空无相”;二是立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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