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論釋義破神品第二
破神品大意
此論破邪顯正論體當中略有二門:第一前品申佛漸舍教門明於顯正,第二《破神品》以下皆屬破邪。前明漸舍教門者或說二義或叁義。言二義者,一明舍罪,二明舍福。或說叁義者,一舍罪、二舍福、叁明能舍福的無相智慧。破邪門中也有二義和叁義:言二義者,一是破神,二是破法。言叁義者,一破神,二是破法,叁是破空。言破神者即是破我,外道名爲神我,故破神即是破我。然古印度各種外道說有大神我和小神我兩種神我。大神我者就是造物主,如有外道說:大自在天能造萬物,一切天地人物皆是大自在天所造。又有異教說言:大梵天王能造萬物,一切衆生皆是梵王所生。現在的天主基督教也這樣說:一切天地人物皆是上帝所造。因其說能造宇宙萬有,故名大神大我。言小神我者,就是說每一個人每一個衆生都有一個我,都有一個靈魂,另外更有一般的泛爾凡夫,根本不信任何教派,但卻相信有個我或相信人死後有神鬼,這都屬于小神我的範疇,因其不能創造萬物,只負個人所造的善惡罪福責任,所以名爲小神小我。這裏,不管是造物主的大神大我,或是靈魂般 的小神小我和世俗一般人認爲的有個實在的我,佛教一概予難否認,並痛加破斥。從這個意義上說,佛教可說是無神論者。近代著名學者章太炎根據佛教義作《無神論》,是對佛教有深刻見解的。
有人說:佛教裏不是也說有各種各樣的鬼神嗎?如說有無神地神,山神河神及諸餓鬼等等。是的,佛經中是說有各種各樣的鬼神,但佛經所說的鬼神與上述各教所說的鬼神有本質的不同,外教所說的神不是指萬能的造物主,就是指恒常不變的實我或靈魂。造物主式的大神,是有是無難以肯定,無法證實,宇宙萬有是不是梵天、上帝所造也能以肯定,無法證實。這是關于宇宙萬有本體論的問題,這是科學哲學範疇內的問題。要有確切理論的證明才行,不能只憑信念和傳聞,不然那是站不住腳的。每一個每一個衆生都有個實在的我,都有個恒常不變的靈魂。雖不牽涉宇宙本體論,但這也是無法肯定,無法證實的問題。以佛陀的現證觀察,那都是不存在的,都是虛妄分別産生的,所以佛教經論中對這些大神小我一向是破斥的。佛經中所說的鬼神,既不牽涉宇宙本體論,又不是永遠不變的實我靈魂。佛教所講的鬼神和人道、天道、畜生差不多,都是六道衆生在叁界內相互輪轉受苦,都有一定生死罪福,壽命無常,不得自在。鬼神道和人道差不多,有貧有富,有苦有樂,有大福報有大威力名大力鬼神,如佛經中常說的天龍八部阿修羅就屬于這一類,佛教徒並不崇拜他們。這此天龍鬼神大都是佛的皈依弟子,護持佛法。另一類是孤魂餓鬼,罪障深重、沒有福報、窮苦潦例、顛沛流離,沒有住處、沒有飲食,名爲惡道受苦衆生,處境還不如一般畜類,更不能說如人了。上述兩類鬼神的傳說,在釋迦佛出世以前就很流行,佛陀在世時既不否認他們,也不崇拜他們,反正佛弟子是不許供奉天地鬼神的。在佛教看來,相信這鬼神也可以,不相信他們也可以,總的來說,天地鬼神在佛教中是沒有地位的。
叁論破神不同。叁論皆破神,但叁論破神不盡相同。《中論》破神名破“本住”,是破一分外道和通常人執著有個實我靈魂住在人身中,爲什麼叫“本住”呢?是說本有個實我或靈魂,故名爲“本”,這個神我就住人身中,故名爲“住”,這就是通常人認爲的實我,名叫“本住”。又釋:神出衆生作根本,衆生依賴此神才得有生命存活住世,故名本住。破本住就是破神就是破我。《十二門論》破的是大我大神,名大自在天,是造物主。彼論述外人言:“衆生從自在天生,苦樂亦從自在天生。”論破雲:“而實不爾,但(衆生)自行苦樂因緣而自受報,非自在天作。”《百論》破神是破的小我小神,是外道所立有特定意義的神我,可說就是破有靈魂,詳在後破,這裏就不多說了。
爲什麼要破神呢?略明叁義:一者《般若·等學品》說:“譬如我見中悉攝六十二見”。六十二種邪見皆以我見爲本。以有我見故便有貪嗔,以有貪嗔故就要造業,以有業故就要受生老死苦,故知神我執見爲生死根本,今破根本則枝末自枯,故後文說:“如是舍我名得解脫。”二者古代印度有數論派和勝論派蓋是外道大宗,盛行天竺。數論派經名《僧佉》有十萬偈,立二十五谛,以神爲主。勝論派經名《衛世師》也是十萬偈,明六谛爲宗,同是以神爲主。今破外道破其盛行者,就盛行中先破其主谛,主谛被破,其馀諸義自然崩潰。叁者就佛法明修觀說,佛法無論是小乘還是大乘,都是先明我空後辨法空,今品破神就是說明天我,後破一異根塵等義是辨明法空,爲說明無我觀法,是故破神。
在《舍罪福品》後破外道神我有哪些意義?凡有五意:一者就賓主而言,前品是提婆升座立叁寶義,外人爲賓問難,然而外人問難,難無不摧,有問必答,外人反遭其殃。今第二《破神品》是外人爲主立于神我,提婆問難,而是立無不破,答無不屈,故次第而來。二者諸佛菩薩說法教化,本爲衆生離諸縛障,得于解脫。而衆生的縛障凡有二種:一是業障,二是煩惱障,前舍罪福是解脫業障,今品破神是除其煩惱障,煩惱雖多,身見爲本,故次破神。叁者爲成就前舍罪福義,故次有此品。外人不甘心舍福,依外人意見,罪福是神我所作,神我是能作善惡者,既有能作福業的人,就不應舍所造的福。外人既以神我救上舍福,論主爲成就舍福所以破審。又前品舍福明無真常的福,此品破神明無作福的人,人法俱空方成舍義。四者因辯論次第生起,上品最後說“無相最上”,就是說一切法空無相爲最上。外人不接受此言,不同意罪福皆空,便立有神我,今破其所立的神我,以成就前文“無相最上”的理論,故次有此品。五者爲普遍解釋一切大小乘經破我明無我義。此論一方面破外道邪見神我,另一方面破一切凡夫和初學佛法執有我者,明無我義。
有人懷疑:若外道和世人說有神我、靈魂和顛例邪見者,不知衆生究竟是有個我呢?還是沒有個我?若是真實無我,那麼,出家修道、行善作惡,誰持戒?誰犯戒?誰受因果報應?這豈不是落斷滅嗎?
今答:諸法無我,這是佛陀的教導,衆生雖無有常住的神我或靈魂,而有無形的精神善惡之心,善惡之心爲動之主,天堂地獄以心爲本,因果報應由心識所造,也由心識相繼。衆生當前一念之心是虛妄不實的,是無常生滅的,故罪福有而不常,雖滅而不斷,這就是佛教世谛正見。故《維摩經》言:“說法不有亦不無,以因緣故諸法生,無我無造無受者,善惡之業亦不亡。”惑者又問:無常的意識,雖是善惡之心,善惡的心是無常的念念不住,前者造善惡業的主,爲何使未來的心識,橫受過去的善惡業報?這好似張叁造業,李四受報!答曰:不然,原來報應之道,不可思議,這是諸佛菩薩的現量境界,豈是初學凡夫所能知曉。今依經論而言,經雲:六道衆生以心爲主,無常的心識念念生滅,作爲一個人來說有前生後世的不同,就因果流轉而言,前後相續還是一心。前心可不待後心的存在,後心必因前心而有,心心相續,永無窮盡,所以衆生生死無窮,因果相續不斷。譬如劫初谷種,能生後世無窮稻谷。神無不滅,心無不因,因前谷而有後谷,亦因前心而有後心。類推稻谷以知人,知人足以明曉無神。所以經雲:“一切諸法本,因緣空無主”,“無主”教導豈不是無我無神無靈魂嗎?
《維摩經》言:“四大無主,身亦無我”。故知衆生虛妄,實無有我。衆生所謂的我者,只是在四大五陰上安立個名字,假名爲人,假名爲我。如經說:“無人相、無我相、無衆生相、無壽者相”五陰也叫五蘊,就是色、受、想、行、識,不出物質和精神兩種,色屬物質,就是地、水、火、風四大,受、想、行、識是精神,就是心法。五陰是衆生因果報應的寫照,也是因果報應的場所。今生的五陰是前生五陰的繼續,衆生前世造善業,今生五陰身便受樂報,前世五陰身造惡業,今生五陰身就受罪報;今生五陰對于來世也是如此,衆生今生多作善業,來世五陰身多受樂報,今生五陰身多造惡業,來世五陰身便多受罪報,來世的五陰身是今生五陰身的繼續。其實衆生多劫流轉生死,只是一個人的心念前後繼續,只是一個衆生的五陰在轉變相續,怎能說是張叁造業李四受報呢?由此可知,衆生的生死輪轉,因果報應,只是五陰的生滅相續,無常變遷,並沒有什麼靈魂及以神我。如《中論·觀邪見品》說:“但五陰和合故假名爲我,無有決定,如梁和合有舍、離梁無別舍。如是五陰和合故有我,若離五服實無別我,是故我但有假名,無有定實。”《觀邪見品》又說:“五陰複生五陰,是五陰次第相續。如衆緣和合燈炎,衆緣不盡,燈則不滅。”《智度論》卷十二說:“汝言今現在人識新新生滅,身命斷時亦盡,諸行罪福,誰隨誰受?誰受若樂?誰解脫者”今當答汝,今未得實道,是人諸煩惱覆心,作生因緣業,死時次第相續五陰生,譬如一燈更然一燈。又如谷子生,有叁因緣,地、水、種子。後世身生,亦複如是,有身、有漏業、有結使,叁事故後身生。是中身業因緣不可斷,不可破,但諸結使可斷。結使斷時雖有殘身殘業可得解脫。如有谷子有地,無水故不生,如是雖有身有業,無愛結水潤則不生,是名雖無神亦名得解脫。無明故縛,智慧故解,則神無用。”故知衆生生死流轉只是有惑業的五陰次第相續,沒有靈魂,沒有主宰的實我。
甲一 總立總破
乙一 外人總立
外曰:不應言一切法空無相,神等諸法有故一一修妒路
上品末,論主說:空無相慧最高最上,外人不同意此言故立有神。此文是外人總立,既立有神又立有諸法。就外人立中兩句話,即爲二義:一是不同意論主的空無相義,故雲“不應言一切法空無相”;二是立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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