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常法,虽然声音是共同承许的有法,但对声音的体性是常还是无常,彼此存在诤论。
我们从这个比喻当中去看到,有诤论的地方在哪里?无诤论的地方在哪里?无诤论的地方就是,声音是大家共同承许的一个有法,大家都承认有这个声音。但是呢,有诤论的地方却是对于声音的体性,是常还是无常。外道说是常,而内道说是无常,这就存在着诤议。所以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大家拿出来的共同没有诤论的这个声音,存在声音,我们大家都是没有诤论的。但是,你说他无常,我说他常,我们两个就要来辩一辩,看谁对谁错。这就是诤论的焦点,焦点不在这个声音存不存在上面,而是声音体性上面。所以,这个声音就是宗法,是第一相。他将面对来讨论的对境。而它的体性就是所立,使我们最后要达成的结果。
同样,在抉择单空、分开二谛时,自续派承许万法胜义中空性、名言中存在,故把色等显现分作为自他共许的有法,然而在“显现法是否在胜义中实有”这一点上,却有极大的辩论。
同样,自续派和其他的实有宗派进行辩论的时候,也有一个有争论的地方,和一个没有争论的地方。没争论的地方就是宗法。宗法是什么呢?宗法就是色等显现法,是自他共许的,大家没有什么争论。但是,有一点是有争论的,也就是说,我们大家都看到的显现法,它在胜义当中是不是实有?这一点,自续派觉得是不实有的,而其他的实有宗派觉得是实有的。自续派就是想打破其他宗派对于这个显现法的实有的执著,所以,他说这个显现我们两家都承认,我在名言谛中允许它;但是你说它实有,我说它不实有。所以,我分开二谛,在胜义谛中,我不承许你的这种实有的观点。这就是我们要认识的自续派的抉择方式。他和众生沟通交流的时候,有着共同认可的宗法,就是色等显现分。既然是共同认可的,它在世俗谛当中就不破。而他觉得跟世间人交流的时候,世间人不认同的,就是无实有,空性。所以,他在胜义谛当中,就要建立这个空性。用胜义理论让众生认识,为什么在胜义谛中是空性的。这就是自续派不共抉择的特色。
下面应成派在不分二谛着重抉择真实胜义大空性时,无论“世俗中有”或“胜义中无”等所立法,都一概远离。
这里面就给我们讲到,接下来的法义。另外一派(应成派),和自续派就不一样,他不分二谛。所以,其实自续派别别分开二谛的这种抉择方式,就是应成派不共的所破法。应成派就是要把二谛的建立完全打消,纯一地介绍真实的胜义,最究竟圆满的大空性、法界自性。在法界自性当中,没有一切有无是非,所以“世俗中有,胜义中无”这些有无是非的一切的所立法,都是戏论,都是分别,所以一概远离。不会残留任何显现,或者空性的执著。
不但是胜义中无有,连凡夫分别识和无分别识前所显现的诸法自相及总相都一概予以遮破。
前面讲到自续派的时候说,他不破这些显现法,只破胜义当中的实有。而应成派就不这样,他不但把胜义当中的法要破掉,甚至连凡夫分别识面前的总相和无分别识面前显现的自相都要一概遮破。这个总相和自相,就是包含了一切显现。自相就是无分别识,无分别识是什么呢?就是我们的眼识、耳识、鼻识、舌识和身识,这些五识就是无分别识,还有第六识也有无分别识的一个侧面。这些无分别识就会取得这些法的自相。而一般我们讲分别识的时候,在中观主要就是指的第六意识,第六意识是分别,分别出这个法那个法,但是都是抽象意义,它不是一种具相的,它是一个总相的概念。所以取得色法,就要用眼识,眼识取到的是自相,就是无分别识。其实这里面的无分别识和分别识都是分别识,只不过是在分别识当中,又分一个无分别和分别。也就是说,无分别识是自性分别。这在我们学《辨中边论》的时候涉及到过。这些都不是无分别智慧的显现,而是我们虚妄分别中的分别识的第六意识,和无分别识的前五识面前所显现的诸法的自相或总相。我们一般讲无分别识的时候主要就是指的前五识,讲分别识就是第六意识。这就是我们的心识活动所产生的一个妄相。
既然是虚妄的,不是无分别智慧的所境,所以应成派站在入定的立场当中,统统打破,一一遣荡。所以,应成派面前,不会有二者共许的宗法。只要容许有任何一法有,不管是胜义中有,还是世俗中有,都要把它遣荡无余,否则,就会有戏论存在。所以,应成派就不和自续派一样,还允许说:“你拿出来的法,我也承认它,它在世俗中有的,”应成派是没有任何的承许的。所以,大家能共同拿出来的东西是没有的,只是世间人拿出了一个东西给应成派,应成派说:你这个东西不存在,只是你认为存在,你认为你拿出来了,实际上从来没拿出来过。
教证:
《辩答日光论》中说:“尽管自续派在名言中承许诸法实有,应成派则名言中也不承许实有法,二派的这一差别是诸宗所共同承许的,然而,自续派在着重抉择胜义单空时,只承许实有存在的空性为相似胜义谛,并且世俗谛不遮破显现分;应成派着重抉择远离一切承认的大中观真实胜义谛时,根据胜义理论的抉择,即使在名言谛中也不承许自相实有的法,不论显现何种法,其本性均远离一切戏论,这和圣者入根本慧定的境界相合,乃是无缘大空性的本体”
这一段《辩答日光论》是全知麦彭仁波切写的一个辩论书,在这个辩论书的论点当中就讲到过,尽管自续派在名言中承许诸法实有,应成派在名言中不承许实有法,二派的这一差别是每一个宗派都共同承许的。但是,还有一点大家不大了解的,就是自续派着重抉择胜义单空的时候,他只承许这个实有存在的空性为相似胜义谛,而且在世俗谛中,他不会去破显现。这样就形成:胜义是空性,世俗是显现。有这二谛的区别。然而,作为应成派,着重抉择远离一切承认的大中观真实胜义谛的时候,他就不会抉择那样的相似胜义的法义。他完全根据胜义理论来进行抉择的时候,即使在名言谛中所建立的自相的法,不管是显现什么法,都是要远离一切戏论的。所以,他就遣荡了一切二谛的分别,万法当中没有有无的建立,远离了一切戏论,这样子才和圣者入根本慧定的境界完全相应,合一无二,随顺无二。这样子给我们介绍的入根本慧定的境界的时候,它才是无缘大空性的本体。前面的单空,它没有达到彻底无缘,还有戏论分别的所缘对境,所以,它没有彻底地远离一切戏论,达到无缘寂灭的空性本体。这就是由于两派分二谛和不分二谛,分二谛就还有戏论分别的对境。如果说,要达到彻底地远离一切戏论,就必须把二谛分别完全打破,遣荡一切分别,才能够入到无分别当中,远离一切攀缘执著,现前无缘智慧。
下面《中观二谛论》中说:“自他二者前共同有个显现分,即是依此而安立有法等。”
这个教证和下面的《中观庄严论》的教证,都是证成自续派的这种抉择特色。全知麦彭仁波切他老人家抉择的时候,不是说凭空而论的,因为在自续派祖师的论典当中,已经直接显示了这样的字句。应成派的观点,全知麦彭仁波切也不是凭空而抉择的。通过下面月称菩萨和他的随学弟子,来给我们讲到:应成派是不容许有任何破立,不容许有任何宗法的安立的。我们首先看智藏论师,作为自续派的代表,他在《中观二谛论》中所宣说的这个观点,说自方和他方两者前面,共同都有一个显现分,就是依靠这一个共同显现分而安立宗法,作为大家讨论的对象。这是自续派的论师智藏论师他自己认定的。也就是说,这是自方和他方我们都共同承许的,我们自方也承许,他们也承许,所以,这样显现分,是大家共同承许的一个讨论对象,是对宗法的一个认可。
《中观庄严论》说:“承许智者和凡夫共称的诸法,可以真实安立有法、所立法等。”
在《中观庄严论》当中,菩提萨垛尊者就说:我们必须要承许这一切共称的诸法,也就是智者和凡夫所共称的诸法。这一切诸法,我们在承许的基础之上,才可以安立真实的宗法,才可以安立真实的所立法。这必须要以“大家共许”作为前提条件。
然后下面,月称菩萨《显句论》中,所引的《回诤论》一偈:“若以现量等,能缘于少法,则应破与立,无故无承认。”
这一颂,我们前面已经学过。月称论师说:能够以现量能够允许少许一个法,我们可以去破它,也可以去立它,但是在入定无分别智慧的现量境界当中,根本没有少法可得。所以,有什么破的承认?有什么立的承认?这一切承认都是没有办法的。因为,在依靠入定的现量当中,一切万法完全是寂灭的。所以,你拿什么作为破?拿什么作为立呢?没有破没有立了。所以,就不会有共同承许的宗法。
月称菩萨《入般若波罗蜜多论》云:“破立二者均应遣,真胜义中无破立。”
也就是月称论师,他作为应成派的论师,在他引导实修的论典《入般若波罗蜜多论》当中就讲到过:破也应当遣除,立也应当遣除,也就是说在真实胜义谛中,因为无破无立的缘故,所以二者都要遮遣。就是说不能有破有立,因为在真实胜义当中,本身就是无破无立的,没有少法可得。你破什么、立什么呢?
下面,扎雅楞达的弟子诸译师说“中观师者,唯破他许,全无自宗。其有法等二无共许故,自续非理。(中观师唯一遮破他…
《中观总义 第十五课 自续派与应成派运用五大因的差别》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