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摄互融的一面,但并不意味着它们在伦理价值上不 存在冲突。事实上,在伦理价值取向上,佛教与儒学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这里我们仅以 “孝”道为例。儒家的“孝”具有事实性、感受性、亲情性特征,即从衣食住行、伦理辈分 等方面,以尽晚辈对长辈之义务。佛教提倡出家,但站在儒家的立场上看,出家意味着儒家 孝道的瓦解。因此当时有人批评道:“周孔之教,以孝为首,孝德之至,百行之本,本立道 生,通于神明。故子之事亲,生则致其养,没则奉其祀。三千之责,莫大无后。体之父母, 不敢夷毁,是以乐正伤足,终身含愧也。而沙门之道,委离所生,弃亲即疏,剔须发,残其 天貌,生废色养,终绝血食,骨肉之亲,等之行路,背理伤情,莫此之甚。而云弘道敦仁, 广济众生,斯何异斩刈根本而修枝干,而言不殒硕茂,未之闻见。皮之不存,毛将安附。此 大乖于世教,子将何以祛之?”[2](孙绰《喻道论》,27页)然而,这种批评,在佛教徒看来 是对佛教的误会。孙绰认为,“孝”不能仅停留在肉身之赡养上,还要体现在儿女能否立行 修道上,因为,如果儿女可以立身修道,可永远荣光耀祖,这自然也是尽“孝”。所谓“父 隆则子贵,子贵则父尊,故孝之为贵,贵能立身行道,永光厥亲。”[2](孙绰《喻道论》, 27页)慧远更是认为出家与守“孝”道毫不矛盾。他说:“凡在出家,皆遁世以求其志,变 俗以达其道。变俗则服章不得与世典同礼,遁世则宜高尚其迹。夫然者,故能拯溺俗于沈( 沉)流,拔幽根于重劫。远通三乘之津,广开天人之路。如令一夫全德,则道洽六亲,泽流 天下,虽不处王侯之位,亦已协契皇极,在宥生民矣。是故内乘天属之重,而不违其孝;外 阙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2](慧远《沙门不敬王者论•出家二》,82页)在慧远看来, 佛教虽然没有行孝的具体仪式,甚至与儒家天道观有冲突,但佛教徒都以静修其身为尚,佛 教徒的宗教实践有助于社会风俗的净化,有助于人心的提升,因此,佛教徒所为都是有裨于 国家民生的,这不仅不背离孝,反而是更高境界的孝。慧远的这种解释并没有真正解决佛教 伦理与儒家伦理价值之冲突,但他这种解释较巧妙地使佛教的宗教实践与儒家伦理成为一种 互 补关系,从而起到了缓和冲突的作用。
2.社会功能之冲突
儒家主张入世、济世,个人价值或思想价值都应该体现在对现实社会的实际功效上,因而 儒家的整套思想都富有强烈的济世倾向。但佛教不同,佛教主张出家、弃世,不仅不能履行 儒家制定的基本伦理义务,反而是对儒家基本伦理义务的背叛。其实际行为不仅不能给社会 国家带来实际的好处,反而给社会国家带来负担,因为寺院、僧侣集团都需要大量的物资供 养。所以,这种于社会功能上的差异,非常容易导致两者的冲突。当时就有士人批评道:“ 何其栖托高远,而业尚鄙近,近至于营求孜伋,无暂宁息;或垦殖田圃,与农夫齐流;或 商旅博易,与众人竞利;或矜恃医道,轻作寒暑;或机巧异端,以济生业;或占相孤虚,妄 论吉凶;或诡道假权,要射时意;或聚畜委积,颐养有余;或指掌空淡,坐食百姓……此皆 无益于时政,有损于治道,是执法者之所深疾,有国者之所大患。”[3]对于这种批评,佛 教徒也给予了回击。佛教徒认为,佛教并不是无助于社会国家,反而是可以弥补其它思想之 不足,有自己的特殊功用。慧远说:“出家立人,凡有四科,其弘教通物,则功侔帝王,化 兼治道至于感俗悟时,亦无时不有。”[2](《沙王不敬王者论•出家二》,82页)因此佛教 徒虽不居王侯之位,也是有利于生民的。而孙绰说:“周孔即佛,佛即周孔。盖外内之名耳 。故在皇为皇,在王为王。佛者,梵语,晋训觉也。觉之为义,悟物之谓,犹孟轲以圣人为 先觉,其旨一也。应世轨物,盖亦随时。周孔救极弊,佛教明其本耳。”[2](孙绰《喻道论 》,27页)在佛教徒看来,佛教虽然不能为社会国家做直接的物质贡献,但对人的精神、心 灵的培养却有积极作用。
3.文化地位之冲突
魏晋之际,玄学居主,东晋之时,佛教渐盛。佛教发展的强劲势头不仅引起了儒生道士对 社会前途的担忧,对道德伦理前途的担忧,而且引起对自我前途的担忧,因为儒生、道士的 切身利益受到损害。这样,以争取文化上的主导地位的争论便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具有悠久 历史的夷夏之辩这一带有歧视性的文化差异观,恰好成为一些反佛人士的武器。南齐道士顾 欢就是利用夷夏论贬佛排佛的代表。顾欢在《夷夏论》中表述了贬佛的如下几个观点:老子 在释迦之前,道教含盖佛教,佛教归属于道教;佛教属蛮夷之法,道教是“东华之道”,道 教优于佛教,因而不能让佛教兴于夏。由第一点,佛教被列为中国正统之外,是一种异端; 由第二点,佛教是中国之外野蛮民族的教理,是一种落后文化,没有资格在中国传播。顾欢 的排佛论,遭到了佛教徒的猛烈批评。先后有明僧绍的《正二教论》、谢镇之的《折夷夏论 》、朱昭之的《难顾道士夷夏论》、惠通的《驳顾道士夷夏论》、僧敏的《戎夏论折顾道士 夷夏论》等等。上述驳论文章主要在如下几个方面对排佛观点进行了辩论:老子先于释迦说 ,没有事实根据;佛教有其特殊的思想理论,而且是高于道教的,所谓“老子是一方之哲, 佛陀是万神之宗”;在地理上不存在中国中心之说,反而印度(戎)应是世界中心;佛教、道 教的优劣不在其地理位置而在其是否真的有好的“道”。所以,佛教作为一种思想在文化上 的地位应有其特殊之处,在很大范围上,它与道教应是可以平起平坐甚至超越道教的。
以上我们由伦理价值、社会功能和文化地位三个方面简要地考察了儒佛、道佛之间的相拒 相斥关系。与相摄相融关系比较,相拒相斥关系虽然看起来十分紧张,但对儒佛道三教的良 性互动、优化融合是极为有价值的。通过这种论战,儒佛道三教不仅更为明确地了解到彼此 的不足,也更为明确地了解到彼此的长处,从而培育出一种谦逊的文化态度。
几点检讨
可见,既相融相摄又相拒相斥的确是两晋南北朝时期儒佛道三教关系的基本形式。然而, 对此既相融相摄又相拒相斥的关系似应有进一步的思想史意义解读。
1.儒佛道三教相融相拒中的内容广泛性
所谓内容广泛性,是指在儒佛道三教相融相拒过程中,涉及领域极为广泛。概而言之,两 晋南北朝时期儒佛道相摄相斥所及领域,既有形上本体的建构,也有“入世”精神的援引; 既有伦理道德范畴互摄,亦有修身养性方式的借鉴;既有戒律的互用,亦有讲经、解经方法 的模仿;既有社会功能上的不同指认,又有文化地位上的激烈争吵等等。因此可以说,儒佛 道的相融相拒是全方位的。在这样一种全方位的相摄相斥关系中,儒佛道三教都接受了一次 以彼此为座标的检阅,从而暴露了儒佛道思想中各自需要充实、补充的空档,使得儒佛道三 教在这种相对自由的氛围中,实现了较充分的接触,从而为它们在中国文化思想史上的进一 步互动与融合铺垫了一条平坦之路。
2.儒佛道三教相融相拒中的主体无界性
所谓主体无界性,是指在儒佛道三教互融互拒过程中,使儒学本体化的并不一定是儒学大 家,可能是佛教高僧;使佛教入世化的也不一定是佛教高僧,也可能是儒学大师。指责儒学 之不足的既有佛教高僧,也有儒学名士;检讨佛教之局限的既有著名道士,也有佛教高僧。 这一重要现象为过去研究儒佛道三教关系的学者所忽略,但又是必须值得重视的现象。这种 现象说明,儒佛道三教思想已成为两晋南北朝时期道士、高僧和儒学名士共有的资源。有了 这样一个知识背景,当他们认为需要对自身思想的某些局限进行改造的时候,儒佛道三教思 想在他们头脑中的明确界线就不复存在,他们会自觉地汲取任何一种他们认为有积极意义的 思想。这种现象还说明,儒学思想的完善、佛教教义的丰富、道教观念的提升,很难说是对 应主体的贡献。这意味着儒佛道三教的进一步交叉融合,有了主体性基础。
3.儒佛道三教相融相拒中的策略迂回性
所谓策略迂回性是指儒佛道处理彼此关系时,在策略上都表现得较为迂回,较为温和。从 相融相摄角度看,佛教高僧大都愿意从佛教教义或儒学义理的诠释上,寻找儒、佛共处的条 件。比如慧远对在世、出世目标的共同性解释,很自然地把儒学与佛教粘合起来。又如葛洪 那种毫无戒心地融儒佛道于一体的做法,也极大地消除了佛教与道教的紧张。从相拒相斥角 度看,其策略的迂回性特征更为显见。佛教主张出家,直接冲击了儒家的“孝”道观念。但 在佛教高僧看来,出世非但不会构成对“孝”道的冲击,反而有助于“孝”道的光大。在社 会功能上,佛教被儒学名士和道教徒视为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思潮,但孙绰认为,儒学是 济救世弊的学问,佛教是拯救灵魂的学问,二者皆为治理社会国家所需。这种解释也许不全 符合儒、佛之真情,但它显然创造了一种宽松的氛围,使儒佛二教的关系获得了相契。因此 ,我们有理由认为,儒佛道三教的相融相拒具有迂回性特征,而这一特征为儒佛道三教的互 动和融合营造了一个难得的空间。
4.儒佛道三教相融相拒中的义理互补性
所谓义理互补性是指儒佛道三教在教义或思想主张上具有互补性。无论是相融相摄还是相 拒相斥,儒佛道三教各自的义理都得以较充分地显露,从而为彼此义理之间的互补性提供了 参照。就相融相摄方面看,儒学的长处因为佛教的吸摄而愈加显露出来,而佛教的长处因为 儒家的吸摄而显露出来;就相拒相斥方面看,儒学的不足因为佛教的批评攻击而显露出来, 而佛教的不足,也因为儒学和道教的批评而显露出来。也就是说,在整个相融相摄、相拒相 斥的互动过程中,儒佛道三教义理的长处与不足都被充分地展示出来,从而为彼此的吸摄创 造了条件。如儒学吸取了佛、道之本体及本体论思维,佛教吸取了儒学“入世”精神,道教 则吸取了儒佛二教之伦理道德观念和修养方法。这种互摄,对儒佛道三教自身而言,是丰富 发展;对中国思想文化史而言,则显示了儒佛道三教一体化走向,显示了中国思想文化的提 升。
因此,我们可以说,影响和规定隋唐以降儒佛道三教关系形式和内容的,不仅是两晋南北 朝时期的相融相斥关系,而是贯注于相融相斥关系中的内容上的广泛性、主体的无界性、策 略上的迂回性和义理上的互补性四大特征。这四大特征不仅为儒佛道三教的进一步融合提供 了充分的条件,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儒佛道三教融合的基本形式。
《儒佛道三教关系探微——以两晋南北朝为例》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