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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说善生经》讲录

  《佛说善生经》讲录

  太虚大师

  悬论

  

  一 就经题以略解名义

   甲 善

   乙 生

   丙 经

   丁 善生

   戊 善生经

   二 就善生以寄明法要

    甲 就法以明善生

   乙 就人以明善生

   三 明此经说义

    甲 就佛说此经以明

   乙 就今讲此经以明

   四 明此经译史

  释经

   甲一 证信缘起

    乙一 证信序

    乙二 缘起序

    丙一 述父嘱

   丙二 正行礼

   丙三 述佛见

   丙四 佛垂问

   丙五 答佛问

   甲二 应机正说

   乙一 因机赞善

   乙二 泛说诸法

    丙一 四业秽 

    丙二 四罪福

   丁一 四事罪

   丁二 四事福

   丙三 六非道

    丁一 长行

   戊一 略释

   戊二 广释

    己一 释戏求过

    己二 释非时行过

    己三 释酒放逸过

    己四 释近恶友过

    己五 释喜妓乐过

    己六 释懒堕过

   丁二 重颂

   丙四 四非亲

    丁一 总标

    丁二 别释

   戊一 释知事非亲

   戊二 释面前爱言

   戊三 释言语非亲

   戊四 释恶趣伴

   丙五 四善亲

   丁一 总标

   丁二 别释

    戊一 释同苦乐

    戊二 释愍念

    戊三 释求利

    戊四 释饶益

   乙三 正说六方

    丙一 长行

     丁一 总标

   丁二 别释

    戊一 东方父子

    戊二 南方师弟

    戊三 西方夫妇

    戊四 北方主仆

    戊五 下方亲族

    戊六 上方施僧

   丁三 明四摄

   丙二 重颂

   甲三 如说奉行

  

  悬论

  先于题前悬论大义,如天台之有五重玄义,贤首之有十门悬谈,现在亦分四段来说。

  一、就经题以略解名义

  此经题可分为五:一善,二生,三经,四善生,五善生经。

  甲、善 此善字在中国平常语言文字之中,常常可以见到闻到,如最初读书时,三字经中就说“人之初,性本善”;普通术语中如“为善最乐”“惟善为宝”;在语言中如谓某人是善人,某事是善事。此善字似乎已很明了,不用再解释,然仔细考查起来,善的定义如何,犹不甚清楚。

  先就分别相对而言:如真美善三字,明其事理之本来如是,如实而知,是为真;在见闻觉知中惑到很愉快的是为美;行为上的道德则为善。平常所谓修行者,行即造作行为,此行为由身语表现之,而身语皆不离乎心意,如心中是善,其所发出之言及所作之事乃为善,故此行亦可总名之曰心行。但有时身语不起现行,意中亦可起善恶行业,故总称为三业,而三业皆就心行上说。真的反面是妄,美的反面是丑,善的反面即是恶。此善恶近就人类而言,远就一切有情而言,详究善恶之界限,由善的反面之贪嗔痴等是名恶;但有时不能辨别其善恶的中容平常之心行则名无记;将恶与无记完全离开,方显出善的心行。然此仅就平常的心行而言,若澈底讲,只有善与恶,没有无记。以胜义善即以究竟真实完美谓之善,与前真美相对立之善不同;如真如、涅槃及佛果菩提,是究竟真实完美圆满的无漏善,非此即为不善,而无无记之可说。

  再就善法而言:自性是清净安乐和顺利益的,故于自、于他、于现在、于将来皆无违反损害,是名为善。但吾人所起之心,所行之事,不能拘定于何者是善是恶,有时动机虽善而行不得法,不能得到好的结果,不得谓之善。有时动机虽不善,而所行之因缘时会或能影响利益于人,亦不得谓之不善。要发心善而所行适当,于自他现未皆无违反损害,才是善。

  乙、生 此生字可作四层解释。一、生起义,此生与灭相对,万物从无而有谓之生,从有而无谓之灭;生乃因缘会合而有,灭即因缘分散而无。二、生存义,从有相续不坏而存在,即四相中之住相。三、生命义,寿暖识相续活动,是名有生命,此生与生命坏灭之死相对。四、一生一世义,如一生多生,或前生今生来生,一生即指一世,此指生死流转中一期业报而言。生人中则为人之一生,生天中则为天之一生,生地狱、饿鬼中则为地狱、饿鬼之一生,所谓六道生死轮回是也。

  丙、经 经字的本意,指布中之经线,直长者为经,横短者为纬;由此引申,古时以圣人之书,不易之言,可为千古所共遵、四海所共行者,称之为经,所谓经常大法也。在梵音之修多罗,或素怛缆,本亦是线,引申有贯穿摄持之义;将佛所觉悟世出世间事理因果之法,应众生之机而说者,记录成章,贯摄如线,故称修多罗。此有广狭二义:狭义则将佛典分为九部或十二部,修多罗乃九部或十二部中之一部。广义则凡集录佛所说之法皆名为经,此经乃与律、论、杂相对之称。佛为弟子制定之规范名律,经律二者皆出于佛;经为佛说,律为佛制。诸弟子依经律而发挥之理论谓之论。又有历代大德之文钞传记等,为经律论所不摄者,谓之杂集。故佛典分为经、律、论、杂四藏,亦如中国书籍分为经史子集之四库然。

  丁、善生 善生是人名。此经佛为善生长者子而说,故名善生。既立善生为名,必有其义,由善根而生为人故名善生;又使此人生不空过不虚度,由善生善,更能使来生之善法得以生起,故名善生。

  戊、善生经 合善生经三字,则此乃为善生说明善生义之经也。

  二、就善生以寄明法要

  甲、就法以明善生 宇宙万有法界诸法,皆佛之智慧所了照所证明,故一切法皆是佛法。此诸佛法,不外乎因果事理:因果即所谓因缘所生法,一切法皆因缘所生故;因缘即是因,所生即是果。而一切因果不出乎善与不善,就善不善以明一切法之因果,此因果为事,由事而显非因非果不生不灭之理为理;此事理即生不生义。

  先就善不善以明法界因果:法界分六凡四圣,其依正果报,各有其因,而由善不善分别。所谓善者有十善业,身不杀、盗、淫,口不妄言、绮语、两舌、恶口,意不贪、嗔、痴,是名十善;反之则成十恶。以上品十恶行为因,即成地狱果报;以中品十恶行为因,即成饿鬼果报;以下品十恶行为因,即成畜生果报。反之,如不杀生而能救生,不偷盗而能布施,乃至不贪嗔痴而能慈济明解,是名十善。以下品十善业为因,成阿修罗等果报;以中品十善业为因,成人果报;以上品十善业为因,成天果报。由中品十善而生为人,故名善生。天中上品善业有散善,有定善;散善即欲界天,定善即色、无色界天。由此三界六凡等而上之,是名四圣,亦由善因果而成。前世间善是有漏的,此出世四圣之因果,是由无漏善而成的。阿罗汉闻四谛法,修三十七道品而证生空涅槃;若闻十二因缘法,观流转还灭相,证辟支佛;若发菩提心,修六度万行,证菩萨果;由菩萨行进而至于究竟圆满,即证佛果,此亦可说由下品无漏善证阿罗汉,中品无漏善证辟支佛,上品无漏善证菩萨果,由究竟圆满无上之无漏善,方证佛果。

  次就生不生义以明法界事理:此法界诸法因果皆由因缘所生之事,由事而显非因缘所生之理,如涅槃经云:“生生不可说,生不生不可说,不生生不可说,不生不生不可说”。因缘为能生,所生法为所生,若无能生所生,则生义不成立。若从已生上言生,既生何须更生;若从不生上言生,既不生如何言生。故各宗教哲学于此妄生分别,或谓从天生,或谓从上帝生,谓天地万物皆从彼生而有。但彼能生者是否一物,万物皆须由彼而生,彼又由何而生?苦谓彼不须他生,万物何须彼生?若彼更有所生,如此上推则成无穷,故生义不成。如一茶杯从水土生,但水土与杯即是一物,非离水土而别有杯,故不能说水土是因杯是果;因缘所生亦复如是。因果是就如幻如化之假相上安立的,是故生无自性,生即不生,如心经中之六不──“诸法空相,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及中论之八不等,即明法尔真如理性,遍于法界善不善因果之事。就事显理即名法性,就理显事即名法相。又理即真谛,事即俗谛,即此总明二谛。

  乙、就人以明善生 此人广即有情,今且近就人类言。一、人既是由中品善业而生得之果报,则违反善行即不能生存,如世间犯十恶业之罪而致死者,既违人性,故不能生存于人类。二、既得人生,应不虚度此生,必须向上更求进步。使来生更胜于今生,如由人行善而生天等。三、生天亦有漏善因之果,不能出三界而免轮回之苦,故须更引无漏善得以生起。四、使无漏善究竟圆满而生得转依。转依有转所依,转所舍,转所得。转所得又有二:一、所显得的真如涅槃,二、所生得的菩提功德。至无漏善究竟圆满所生得佛果转依,方圆满善生之义。

  三、明此经说义

  甲、就佛说此经以明 一、佛证得诸法实相后,将所证者开示众生令同得悟入。二、佛自己了脱生死之苦,为酬度生本愿而说法以解脱一切众生生死之苦。但此二义是遍通于一切经的,今在此经中所特别见到的:一、佛之慈悲心平等普遍。应机之方便不失其时,故佛说法并不拘定其场所,若道路、若山林、若水边,只要有闻法之机者即为说法,此经即在水边说。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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