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能破一切,而不为他物所破也。金刚定者,定相应慧,亦云金刚道、金刚智。后通诸地者,后谓见道之后修习位中,通于诸地,随应起观。诸地者,色界六地:一、初禅有寻有伺未至地,二、无寻唯伺初禅地,三、无寻无伺由初禅至二禅中间地,四、二禅定,五、三禅定,六、四禅定。无色四者:谓空无边定,识无边定,无所有处定,非想非非想定。足前成十。此观断惑九者,谓依此诸地修唯识观,能断惑者唯有九地,除去非想非非想定,少有慧故。然游观者通于十地。无漏闻、思随依无爽者,见道之后所有闻、思,纯是无漏,随所依诸地而起,无有爽碍。上七未至者,谓未至定共有八种,初初禅未至定可以依修,上七未至定则不能依修。何以故?以唯有欣厌故,行相局故。
乙九 断诸障染门
自下大文第九,明断诸障染。前之三门明唯识境,即明障染之所依也。次之五门明修诸观,由观行故对治障染,显二空理,谓之能断治者。今正明所断之障染。
丙一 标名数
第九断诸障染者,障有二种:一、俱生,二、分别。此复有二:一、烦恼障,二、所知障。
障谓障碍,染即杂染。二障即染,为二障品所间杂者,则曰杂染。烦恼障障大涅槃,所知障障大菩提。诸表非一,略有二种:一、俱生,二、分别。此复各二:一、烦恼障,二、所知障。此复又二:一、现行、二、种子。如表:
┌现行
┌烦恼障┤
┌俱生┤ └种子
│ │ ┌现行
│ └所知障┤
障┤ └种子
│ ┌现行
│ ┌烦恼障┤
└分别┤ └种子
│ ┌现行
└所知障┤
└种子
丙二 明地断
丁一 正明地断
戊一 明分别烦恼障
成唯识论第十卷云:分别烦恼障现行,资粮道中渐伏,加行道中能顿伏尽;种习俱初地断。
分别烦恼障现行者,谓由分别所起烦恼障之现行,换言之、即现在由邪说邪思维等妄想分别所起之邪见等心行也。此现行之分别烦恼障,在十信、住、行、回向之资粮位渐伏。伏者,降伏、制伏令不起也。然未能尽伏;至四加行道则能降伏尽净,令不现行。种习俱初地断者,种谓种子,亦曰功能,能生现行,如谷等种能生芽等。习云习气,亦犹痕迹。譬如菜缸,菜去气留,然无功能可生现行。此种与习,以隐细故,初地方断。
戊二 明俱生烦恼障
俱生烦恼障现行,地前渐伏,初地以上能顿伏尽。然故意力,有时犹起而不为失。八地以上,永不现行。习、地地除,种、金刚断。
俱生烦恼障现行者,俱生、谓与身俱,从生来即有之烦恼,如贪、慢等,非由邪说邪分别而起者是也。此现行俱生烦恼障,未见道前四十位中渐渐修习,渐渐伏抑令不现起。至见道位,能顿降伏令永不起。
然故意下,明地上菩萨行菩萨道时所行之方便。所谓为度生故,虽现烦恼,不惟无失且多功德。如瑜伽戒品所开性罪等,皆是菩萨故意所作,以烦恼为行利他之工具,非不知也。故云有时犹起而不为失。
八地菩萨有大威德,任运度生,自在遍化,不假烦恼为其工具,而一切烦恼遂永不现行。
习地下,明断俱生烦恼之习气、种子也。俱生烦恼之习气,十地之中,地地皆渐除。故云习地地除。俱生烦恼之种子者,至等觉位金刚道中,方可断除,故云种金刚断。
其身见等及此俱生,四地永伏,法执无故。此所生起,五地不行,以害伴故。别明从身见俱起之烦恼。梵语萨迦耶见,此云身见,亦云我我所见。此见为诸烦恼上首。等者、等取与身见相应所起之烦恼。及此俱生者,谓与身见同起之贪心等。四地永伏不生,以身见等所依之法执无故。大乘菩萨见道之后,不重断我执而重断法执,至第四地以身见所依法执空故,人执亦空;人我须依法我起故,譬如蛇觉依绳觉起。是故身见,四地以上不复现行。此所生起者,谓身见生起之烦恼。即身见起后随带而起之惑,独行贪、独行无明等。其所现行,五地不起。何以故?害彼伴故。
戊三 明分别所知障
所知障中,分别现行,亦资粮道中渐伏,加行道中能顿伏尽,种、习初地断。此明由分别而起之所知现行与种子,伏断位次与分别烦恼障同。
戊四 明俱生所知障
俱生现行,地前渐伏,乃至十地方永伏尽。若别说者,前之六识,八地伏尽,种、习皆地地断。七识现行,金刚喻定加行道伏,金刚喻定起时,种、习俱断。俱生所知障之现行,地前渐伏,十地永伏,此总说也。
此若别说,谓前六识相应所知障中俱生所起现行,八地以前渐次伏除,至第八地能永伏尽;其俱生种子、习气者,地地断除。第七识相应所知障中之俱生所起现行,在金刚喻定胜加行道上,能永伏尽。换言之、即是十地圆满,入金刚喻定之加行位中也。至金刚定起时,异熟一空,种、习俱断。附地断表:──
┌现行……地前渐伏八地永伏
┌前 六 识┤种子……地地渐断金刚永断
┌俱生所知障┤ └习气……地地渐断解脱道永断
│ │ ┌现行……地地或伏或起金刚之加行永伏
│ └第七八识┤种子……金刚无间道断
地断表┤ └习气……解脱道断
│ ┌现行……地前渐伏初地以上顿伏
│ ┌前 六 识┤种子……金刚无间道断
└俱生烦恼障┤ └习气……地地渐断解脱道永断
│ ┌现行……初地以上渐伏第七地永断
└第七八识┤种子……金刚无间道顿断
└习气……解脱道断
丁二 明障差别
戊一 瑜伽三住
菩萨地说:烦恼、所知障,皆有三住所断:一、极喜住,一切恶趣诸烦恼品及所知障在皮粗重皆悉永断,能令一切中上烦恼皆不现行,最初证得二空真智。
下明瑜伽三住,配三劫:一、极喜住为初劫,二、无相住为二劫,三、成满住为三劫。此第一明极喜住:极喜住者,即初欢喜地。得二空智证不退故,名之曰住。一切恶趣者,谓欲界中三途恶趣。诸烦恼品及所知障者,根本烦恼及随烦恼等一切杂染品法,名诸烦恼品。所知障者,谓所知非障,障于所知境者,曰所知障。恶趣于二障为最粗显亦极深重者,故喻曰皮粗重。至极喜住,此皮粗重二障品法皆永断除。如诸匠人,锻炼钢铁,初炉初打所去污质,似此皮粗重也。能令一切中上烦恼皆不现行者,上品烦恼不现行:谓极恶之烦恼,亦即资粮位中所伏烦恼。中品烦恼不现行:谓稍轻之烦恼,亦即加行位中所伏之烦恼也。最初证得二空真智者,最初谓初始发心求二空智,今始证得,名曰最初。二空者,谓生法二空。真智,即二根本无分别智。证彼空智,曰二空真智。
二、无功用无相住:一切能障无生法忍诸烦恼品及所知障在肤粗重皆悉永断,一切烦恼皆不现前,最初任运得无生忍。三、最上成满菩萨住:一切烦恼习气随眠及所知障在骨粗重皆悉永断,入如来住。
第二明无相住:由初地起至第八地,是第二大劫。八地以前皆藉功用,至第八地由无相智慧证无相真如,于二空理不加功用,无相而住,得无生法忍。故障于无生法忍之烦恼、所知二障,皆永断除。犹如匠人二次炼铁,二炉二打,所去铁中细锈污质。故所断障喻在肤肉,曰肤粗重。
第三明成满住:由第八地至如来位,无上菩提大觉圆满,是经第三大劫矣。最上成满者,谓最极无上,至极成就,圆满、究竟之位也。言随眠者,谓即种子。此所断二障习气与种子,最极深细,如骨中垢,至为难断。入如来住,始能断除,所谓金刚道后异熟空者。亦如匠人三炉烧炼,第三锻打,所去至细之锈质耳。
戊二 深密经三随眠
解深密经说:有三随眠:一害伴随眠:谓前五地“诸不俱生烦恼,是俱生烦恼现行助伴,彼于尔时永无复有”。此意说言:第六识俱身见等摄,说名俱生。所余烦恼,名非俱生。然体稍粗,因彼而起,由彼断故此亦随无,故名害伴。
引深密经明三随眠。此第一明害伴随眠。初正引经,下章主释。随逐现行,眠伏藏识,名曰随眠。言害伴随眠者,害谓断除。断除身见所起助伴之烦恼,曰害伴随眠。前五地诸不俱生烦恼者,第五地以前所有不与我我所见俱生之烦恼,即独头贪、痴等,名曰不俱生烦恼。此不俱生之贪等烦恼,是彼与我我所见俱时而起诸烦恼之伴侣。此贪等入五地时永断,故曰彼于尔时永无复有。
此意说下、章主释也。第六识上相应烦恼与身见同时起者,名曰俱生。不同时起,名非俱生。此不与身见同起之烦恼,体稍粗重,待四地身见一断,其不与身见俱生之助伴烦恼,五地亦无有矣。
二、羸劣随眠:“谓第六七地微细现行,若修所伏不现行故”;非俱生身见断此亦随灭,稍难断故。
此第二明羸劣随眠。六七地上所断烦恼所知微细现行,如微细贪等,此由修慧力故伏令不生。五地以前俱生身见虽断,此未能灭,体微细故。
不违楞伽俱生身见断故贪即不生?彼约二乘断烦恼说,不依菩萨所知障无故烦恼不生说。或依二随眠究竟断位,彼经此论亦不相违。
问难也。俱生身见第四地已断,则五六地已无,云何此六七地中仍有耶?彼约下释,第一、约断障答。楞伽经约二乘断障说:二乘直从烦恼障断,则如楞伽所说。菩萨修法空观断所知障,所知障断烦恼不生,故如此说,思之可知。第二、所断不同。若五地害伴侣,七地断赢劣;经以身断余亦随断,但指粗相,论说断细。各依一义,经论不违。是故研究佛学,宜观一经一论前后文之大意,然后判一句一段之文义,不可固执一词以当其意义也。
三、微细随眠:“谓于第八地已上,从此已去一切烦恼不复现行,唯有所知障为依止故”。然由初地已断皮粗重故,方可显得初二随眠位。复由第八地在肤粗重断故,显微细随眠位。若在骨粗重断者,我说永离一切随眠,位在佛地。
第三明微细随眠。初正明,次会释。八地以上烦恼断尽,一切粗品均已伏除,唯所知障为依止,亦曰无明。是为微细,非二乘所断故。然由下,以三随眠会释三粗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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