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唯识家解答说:事实上正是如此,众生种类甚多,生在同一趣的众生,由于业力(共业)相同,可以见同一境界;不同一趣的众生,所见的境界就不一样。如同为一河之水,人见之为河水,天人见之为庄严地,鱼类见之为其宅窟,饿鬼见之为脓血之河,以其业报不同,所见亦不同。如饿鬼所见的脓河,这在人看来只是河水,可是在饿鬼眼中所见到的,因为他们共业异熟的障碍力,所以看到的是脓血之河。这不是一个饿鬼的所见,而是饿鬼道共同的所见。颂文「同见脓河等」的等字,是包括著共同见到火焰、粪尿,及见暴恶有情执持刀杖遮捍守护不令得食。所以脓血之河境虽无实,或者说根本是虚幻之境,而「相续」(指鬼道个别有情)仍旧是同类同见。
三、如梦损有用:这一句颂文,是解答前颂第四句「作用不应成」的问难。外人质疑:世间万物各有其作用,如衣以御寒,食以充饥,如果万法都是心识所变现,则万物的作用这一点就不能成立。你刚才说白天也和梦境一样,可是梦中境界是不生作用的。如梦中饮酒不醉,梦中吃饭不饱;而白天却是饮酒会醉,吃饭能饱,你怎可拿梦境和白天相比呢
唯识家解答说,梦中境界虽然是心识所变现的幻境,但有时也有其作用,如男女梦淫时,却也能使男女流失精液,损害身体的作用。由此可见,梦境虽非实有,但也有其作用。梦中的境界是唯识所幻现,有其作用,以彼例此,吾人目前所见的境界,又何尝不是唯识所现呢
其实在我人生活中,有许多无有外境,但由心识的想象力(独头意识的妄想分别),也会发生作用。如晋时有人,饮酒时发觉杯中有小蛇误吞腹中,因此而生病,后来知道是壁上的弓影映入杯中,他的病也就不药而愈了,这就是「杯弓蛇影」的故事。此外如「望梅止渴」、「谈虎色变」等故事,都是心识想象力发生的作用。
第三颂:再举地狱为喻,总答以上四难。
颂文:一切如地狱,同见狱卒等,能为逼害事,故四义皆成。
论曰:应知此中一地狱喻,显处定等一切皆成,如地狱言,显在地狱受逼害苦诸有情类。谓地狱中虽无真实,有情数摄狱卒等事,而彼有情同业异熟增上力故,同处同时众多相绩,皆共见有狱卒狗乌铁山物等来至其所为逼害事,由此虽无离识实境,而处定等四义皆成,何缘不许狱卒等类是实有情,不应理故,且此不应那落迦摄,不受如彼所受苦故,互相逼害应不可立彼那落迦,此狱卒等形量力既等,应不极相怖,应自不能忍受铁地炎热猛焰恒烧然苦,云何于彼能逼害他,非那落迦不应生彼,如何天上现有傍生,地狱亦然,有傍生鬼为狱卒等,此救不然。
诠释:
以上第一颂,是外人提出的四点质疑;第二颂是对四点质疑的解答。此第三颂,是于解答之后的补充意见,来总结质疑者的四个问题。第二颂中已以梦境和鬼道为喻,证明世间一切外境虚假不实;此处再以地狱作譬喻,来证明一切外境是心识变现的幻境,不是客观的实在。
颂文首句「一切如地狱」,「一切」二字是总指外人所质问的四个问题,「如地狱」三字,是举出地狱的譬喻,以地狱有情所见的种种境界,证明我们现在所见的一切境界,都是虚假不实的幻境。地狱,是六道或五趣之一。
颂文第二句「同见狱卒等」,总括「处时定如梦,身不定如鬼,同见脓河等」三个问题。这是说一切有情,以业力牵引,堕入地狱。在地狱中「同见狱卒等」,等字包括牛头马面的狱卒,铁狗、铁鸟、刀山、剑树、镂汤、炉炭等种种刑具。这一切境界,为地狱一切有情所共见。「能为逼害事」,地狱中的狱卒,逼害地狱有情,同受断头、剖腹、火灼、水煮之苦,地狱有情受刑时,感觉体肤糜烂,痛苦无比。这一切虽然都是地狱众生共业所感、唯识所现的幻境,但在受诸剧苦时,一切逼真,宛然非假。并且这一切境界,都有其一定的处所及一定的时间。以彼例此,我人现实所见的境界,也是唯识所现,何尝是实有呢
原来地狱中狱卒——牛头、马面、铁狗、铁鸟等,逼害地狱有情的境界,都是地狱有情的恶业所感,并不是真正有狱卒刑具等逼害地狱有情。因为地狱中众多有情所见狱卒等的逼害,是他们所造恶业所共变的幻境,并不是真实的。所以唯识家以地狱为喻,来证明我们人间所见的境界,也是人类的共业所感,唯识所变的。
以上三句颂文:「一切如地狱,同见狱卒等,能为逼事。」总答首颂外境处所决定,外境时间决定,相续不决定,万物各有作用四个问题,证明有识无境的唯识之理,皆能够成立,所以说:「故四义皆成」。
狱卒是否真实的情,这在印度各学派见解不一,例如大众部及正量部的学者,就不以狱卒为假有。于是外人针对此点,提出反驳,以狱卒亦为地狱有情。唯识家再予以破解,说明不承义地狱里的狱卒是真的情,有四点理由:一者,这狱卒并非地狱卒道所摄,因为它们不和隋地狱的罪犯同样受苦,既不受地狱之苦,怎能说它是属于地狱呢?二者,狱卒在地狱中只逼害地狱罪犯,而不互相逼害,怎能说这些狱卒是真有情,为地狱道摄;三者,如果狱卒和罪犯同为地狱道所摄,则形量不会有大小悬殊,力量也不应有强弱不同,地狱罪犯便不应非常恐怖畏惧狱卒;四者,地狱是受苦之处,罪犯所不能忍受如热铁地等猛烈燃烧的苦楚,狱卒如何能忍受呢? 唯训家破解后,问难者又提出他的意见:地狱里的狱卒,不妨说它不是地狱道所摄,但并不妨碍它是真有情,它也许是傍生道、鬼道有情,到地狱中去执行刑罚,例如不是天趣所摄的傍生,不是也可以生在天上吗?
唯识家再以下列第四颂,来破解问难的此说。
第三讲 诠释第四至第八颂
三、第四、五、六颂——唯识家否定狱卒的实有性以成唯识义
第四颂:以天道傍生作对照,证明狱卒是识所变现
颂文:如天上傍生,地狱中不尔,所执傍生鬼,不受彼苦故。
论曰:诸有傍生生天上者,必有能感彼器乐业生,彼定受器所生乐。非狱卒等受地狱中器所生苦,故不应许傍生鬼趣生那落迦。若尔应许彼那落迦业增上力生异大种,起胜形显量力差别,于彼施设狱卒等名,为生彼怖,变现种种动手足等差别作用。如羝羊山乍离乍合,刚铁林刺,或低或昂。非事全无,然不应理。
诠释:
这一首颂文,在北魏般若流支的译本中,译作「畜生生天中,地狱不如是,似在于天上,不受畜生苦。」同样是破解问难者说天上也有傍生质疑。据唐窥基大师《成唯识论述记》中说,这一首颂,是破当时的大众、正量、及犊子等部的。
颂文的第二、第三两颂,已经解答了外人质问的四个问题。但外人仍不心服,提出反驳的意见:如果地狱中的狱卒——如牛头、马面、铁狗、铁鸟等,都是唯识所现的幻有,那么天上也有龙、金翅鸟、蟒神、孔雀、凤凰等傍生有情,天上的傍生有情既然是真实的,地狱中的狱卒,为何不许是傍生趣有情到地狱中执行刑罚,为什么一定说牠们是心识变现的假有呢
——据佛经上说,欲界的下二层天——四天王天和忉利天,有傍生的存在。这种傍生非天趣所摄,而福报和天人相似,而在天上享受天趣之乐。按,傍生又作旁生,亦作畜生,是六道中的三恶道之一,指鸟兽虫鱼等一切动物而言。
唯识家针对外人此一问题,提出答复说:天上的傍生——龙、蟒、孔雀、凤凰等,与地狱中的牛头、马面、铁狗、铁鸟等是不相同的。天上的傍生,是由各自所造的善业,以其善业的因缘,生在欲界天的天道,感受天道的乐果,所以牠们是虽不为天趣所摄,却是傍生趣的真有情;而地狱中的狱卒——牛头、马面、铁狗、铁鸟等,牠们不是真有情,牠们是地狱中受恶业果报的罪苦众生、心识上所变现的假鬼假畜,这怎能与天上真有情的傍生相比呢
何以证明地狱中的狱卒狗鸟等是假鬼假畜呢
因为牠们在地狱中,大火炙之而不热,刀锯临之而不痛,牠们是唯识所现的幻象,虽在地狱,而不受地狱之苦,以此证明牠们是假鬼假畜。所以颂文说:「地狱中不尔,所执傍生鬼,不受彼苦故。」牠们与天道傍生不同的是;天道傍生(龙、蟒、孔雀、凤凰等)是「受」——受天道的乐果;地狱中的傍生(牛、马、狗、鸟等)是「不受」——不受地狱之苦。
——或有问曰:天上傍生,既然是由各自所造的善业,以善业因缘生于天上,但傍生道是三恶道之一,牠们既然造了善业,何以又生于恶道
其实这也有其因果的关系,这一类傍生,前生或多生前曾得人身,曾行十善,此生以善业成熟,得生天上,但以根性愚痴,所以堕入傍生道(为傍生道所摄)。事实上,因缘果报,幽微难知,唯有佛的智慧,始明究竟,我辈所说,都是臆测之词也。
狱卒是否为真有情,这在部派佛教时代的学派间,有着不同的看法。唯识家以上一颂四句颂文,否定狱卒为傍生有情,问难者又提出转救的意见:你们不承认傍生、鬼趣有情可以到地狱执行罚,那么,这些狱卒应该是堕地狱者罪犯,由于牠们的罪业深重,以其「业增上力」的因缘,感生了非自身所摄的「别异」(别异,意谓非堕地狱者自身所摄、别一类的四大种。)离心别有的大种(地、水、火、风四大种),在这离心别有的四大种法上,又生出了或粗或细的形色,成为狱卒的形态。这种具有特殊变化的四大种法,又为了使堕地狱者生起恐怖的心理,「变现种种动手足等差别作用」,令罪人受诸痛苦。
以上这种意见,据说是说一切有部——即萨婆多部的意见。
第五颂:破有部说业力生及外大种生不应理
颂文:若许由业力,有异大种生,起如是转变,于识何不许。
论曰:何缘不许识由业力如是转变而执大种。
此第五颂,在北魏般若流支的译本中,译作:「若依众生业,四大如是变,何故不依业、心如是转变。」比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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