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缘及破除之方法皆于下说,」后面才要讲,沉没跟掉举是修止主要的逆缘,不过方法后面才要讲,为什么后面才要讲,因为现在不是主要,现在主要是干什么呢?「故此当说」,「此」就是现在这个段落无过失的等持,现在这个段落想要说明的,我们要学习的应该是修安止的顺缘,这个(破沉掉)不是修安止的顺缘是引生无过失的三摩地,现在重点要放在这里。
这个地方有一点要把它区分清楚,要生出无过失的等持这个段落里面,无过失的等持要具足两个特色,这两个特色所会遇到的逆缘,是沉没跟掉举这两项。当然是希望把沉没跟掉举这两项把它灭掉,不过在现在这个段落,这个不是主要的目标,主要的目标应该是顺缘的部分,就是成就一个等持,应当以这个当做重点。
(这一段仁波切中文补充):你们这样清楚吗?模模糊糊的?那可以吗?要了解空性,要!要不要对治谛执?要!还没有到这阶段,这个有冲突吗?没有吧?是一样道理。
大家对于前面所谈到的区分也明白了解了,现在重点应该放在引生无过失的等持,无过失的等持当作是安止的顺缘,就是如何产生一个安止,顺缘的部分是引生无过失的等持,「故此当说修止顺缘引生三摩地之理。」就是要产生一个无过失的等持,三摩地就是等持。
「此中三摩地者,」等持的意思是指什么呢?「谓心专住所缘,」一心专注在所缘上面,这是第一个条件。「复须于所缘相续而住。」而且对于这个专注还要持续而安住,不是说安住之后就没有了,还要持续下去,要能达到这个样子,不是只有安住在上面。「此须二种方便,一于根本所缘令心不散,」因此之故,所谓的等持,要齐备这个情况,要齐备这一个特色的,首先内心对于根本所缘这个部分,要能够不涣散的能够安住在上面,这个方法一定要有,才能够专注在所缘上面,这第一个。「二于已散未散将散不散如实了知。」之后,现在我的心有散乱没有散乱?将来会不会形成散乱,会还是不会呢?这个分析的力量,第二个。这两个一定要有,当这两个条件齐备的时候,具足两个特色的无过失的等持就可以得到了。
首先,就是要让心能够专一安住在所缘的对象上面,这个方法要有。第二个要齐备的方法就是心安住之后,还要继续的安住下去,这个方法也要有。「初即正念次是正知」这两个方法就是忆念跟正知,就能够达成了,所以这两个方法就非常的重要了。
「如《庄严经论释》云:『念与正知是能安住,一于所缘令心不散,二心散已能正了知。』」
支持的论据,引经据典来做一个支持的说明,就是用了《经庄严论》里面的内容,《经庄严论》里面的内容就是要说明,经文里面要讲的,就是忆念跟正知,这二者非常的重要,重要的原因是因为靠着忆念跟正知,才能够引发、能够产生一个无过失的等持,所以它就变得非常的重要,但是这两项里面,忆念跟正知非常重要,以何者为主呢?以忆念最为主要了。所以接下来在经庄严论的经文引用完毕之后,后面就要谈到,「若失正念忘缘而散,」如果念力,忆念的力量丢掉的话,就会忘掉所缘取的对境,因此心思就会形成涣散。「于此无间弃失所缘,故明记所缘念为根本。」心思涣散之后,「无间」就是立刻,立刻所缘取的对境丢掉了。所以不能够忘失所缘,不会忘记所缘,心都安住在所缘上面,不忘记,不会把它丢掉,主要就是靠忆念的力量。
后面要解释忆念跟正知,这二者有什么差别。总而言之,忆念的意思,是指对忆念的内容,并不是指对境的明晰不明晰,这个并不是一个重点。就对境而言,粗略粗略大致大致,粗略粗略出现。但是忆念的意思,是指有境心识本身抓住对境的时候,要很有力量去把它抓住。所以就是有境的心识本身,去执取所缘对境的时候,或者说去抓住所缘对境的时候,这个心是有力量去把对境抓住的。
「由此正念于所缘境住心之理,谓如前说明观所缘。若能现起最下行相,」
所以当内心抓住对境的时候,是有力量的,有威力,有力量的,紧紧有能力,有力量把它抓住,这种情况之下,称之为「令心坚持,令心策举,即此而住莫新思择」「令心坚持」就称之为忆念,就是心能够很坚固的抓住在对境上面。「令心策举」就是心很振奋的去抓住对象,没有说力量很薄弱,不是这个样子。
所以这种心能够很坚固的去抓住所缘,而且抓住的时候,心还是很振奋,不会丢掉它的力量,这种情况称之为忆念,这是把忆念的意思做一个解释说明。我们上次就讲到这个地方,这个地方很重要,所以做一个复习。现在才要进到后面的内容,这是接着后面的内容。
正讲
因此之故,前面解释了忆念的重要性之后,要把忆念做一个解释,称之为念,「念」要引用无着的经文来做说明,「如《集论》云:『云何为念,于串习事,心不忘为相,不散为业。』」「云何为念」,就是什么叫做念,它的定义、界定是什么?「于串习事」,事是事物、万事万物,于串习的事物,「心不忘为行相,不散为业。」
「此说具足三种差别,一.所缘境之差别,」第一个是所缘对境之差别,这是第一项,依着所缘对境的差别。再过来,第二个是「行相差别」(在倒数第一行),这是第二个差别。第三个是作用力的差别「作业差别」(361页第三行)。
在引用的经文里面,无著菩萨所写的《集论》里面的经文,实际上后面至尊大主所做的解释,要把它分成三个差别,就是念本身要具足三个条件,三个特色:一个是所缘对境是什么内容?一个是它的行相是什么内容?一个是它作用力是什么内容?如果从这三个段落来区分的话,要看一下《集论》里面的经文讲的,「于串习事」,这讲的是所缘境的差别,「心不忘为相」,讲的是行相的差别,「不散为业」讲的是作用力的差别。要把这三项,我们配合在一起来详细说明的话,就会了解的。
三种差别的第一个,是所缘对境的差别,所缘对境的差别是指所缘的对境应该是什么?这里面谈到「先未习境,念则不生,故说于串习事,」串习应当是前面已经熟悉的对境,假设前面没有串习,没有熟悉的对境的话,那忆念就不可能产生,这不能形成忆念的。所以应该是前面已经串习过的,《集论》里面所谈到的,已经串习过的,已经熟悉过的事物了。这就是《集论》里面经文讲的「故说于串习事」是指《集论》里面的句子。
《集论》里面谈到「于串习事」就是对于已经熟悉的事物,这对于已经熟悉的事物指的是,「此中」在我们现在这个段落讲的话,「即令现起」现起,要出现。「先所决定所缘之相。」前面已经决定了所缘的对境。它的「行相差别者,」它的行相要在我的内心产生出现、现起,就是出现了。这我们前面谈到过了,修安止的时候,前面的阶段要先决定,我到底要缘哪一个对象?是什么样子的佛像?什么形像?前面都要先做一个决定。已经决定完毕了之后,就把决定的对象,当做我所缘的对境,不要再改变了。
前面已经仔细思惟,决定过的那一尊佛像,要祂的形像当做所缘的对境,之后继续的在我的内心里面出现,这称之为「先前所决定的」。这个对境是我们修安止的所缘,前面已经仔细思惟过了,已经决定了,就是已经决定的形象,我要去缘取它,然后让这个形象在我的内心里面出现,所以是前面已经习惯、串习过的事物。这是第一项,所缘对境的差别。
其次是行相方面的差别,或者说是执取方式的差别,这个上次我们也谈到过了,谈到行相的时候,都是指有境,谈到执取的方式而言,都是指有境,对于对境而言,有境本身去执取对境的时候,他是用什么方式去执取它,所以执取的方式讲的都是有境,行相讲的都是有境。
上次我们有举这么一个例子,执取的对境,譬如说声音,有境本身去执取声音的时候,可以执取对境做为「它是恒常」,就是心里面声音是恒常,这是一种;也可以执取为「它是无常」。对境都是一样的,都是声音,不管你把他认为恒常也好,无常也好,对境都是声音,不过执取的方式不一样。
有境的心识本身,去执取声音,执取的方式是什么呢?把它执取为「它是恒常」,这是一种执取的方式。那有一种人,一个心识去执取声音,不过把它执取为「它是无常」。所以对境是声音,把它执取成为恒常,把它执取成为无常,这(行相)就称之为执取的方式,就(不)是思惟的方式。
思惟的方式不一样、有不相同,对境都是一样、都是声音,可以把它思惟成为是恒常,把它思惟成为是无常,就是执取的方式、思惟的方式有点不太一样。思惟声音是恒常也好,思惟声音是无常也好,这个部分就是行相。所以行相不相同,是指有境的思惟方式并不相同,也可以说是有境去执取对境的时候,它执取的方式并不一样,是这样来讲的。
现在这个段落谈到,忆念本身去执取所缘的时候,它的行相,或者执取的方式,它的差别在什么地方,差别在于就我们前面谈到了,譬如说前几天才知道,声音是无常,得到一个新的了解,内心里面执取声音是无常,这样一个思惟的方式、执取的方式。在那个时候是一个新的了解,但是过了明天后天,我再取这个内容的时候,是不是执取前面声音是无常的内容呢?是不是这样子呢?这不能称之为忆念,忆念的意思是指我前面已经了悟了,几天前我已经了悟了,声音是无常,前面已经得到一个新的了解,已经出现过了,几天之后,我再去思惟声音是无常的时候,就忆念而言并不是去思惟了悟到的行相,就是证悟声音是无常,不是这个,而是把声音是无常的部分不忘记它,所以行相是指不忘失、不忘记。
对于所缘的对境,我没有把它丢掉,把它丢掉忘记,这个称之为行相。(360页倒数第一行)「行相差…
《菩提道次第广论 奢摩他 第32讲》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