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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广论 奢摩他 第23讲

  《广论奢摩他23》

  讲授: 雪歌仁波切2007-12-07

  352页,上次所讲的段落是《修次第中编》开示三种所缘对象的类型,第一种是从能诠的角度来讲,第二种是从所诠的角度来讲,第三种是从能够引发信心的角度来讲,由此把它列为所缘的对象,是从这些不同的角度来安立的。

  所缘的对象不同,造成我们的心能不能安住的功效,应该也有所差别,也不太一样的。心所要缘取的对境如果不相同,也许也会导致我们的心容易安住或容易散乱呢!应当有不同的效果。

  譬如佛像铸得很沉稳、很庄重的时候,心好像容易压伏、容易安住,如果轻飘飘好像很容易拿走的感觉,心要缘取就好像不是很稳定,好像容易散乱。如果就能诠的角度来看,三藏十二部或是八万四千法门,当然非常的多、无量无边。但是现在不要把它演绎开来,以收摄浓缩的方式来讲,三藏典籍的根本之处,以《慧论》(增上慧学),应该是以《慧学》、《对法藏》为主,其他者为辅,这个部分容易达成我们的心不散乱、容易安住,容易达成效果。

  从能诠的角度来讲,轮回、涅槃的法当然非常的多,一切浓缩起来,可以用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包括。就归纳的方式而言,从它能够归纳的道理这方面来思惟,心也容易收摄,在这方面也就很有帮助了。

  其次,从我们产生信心的对象来讲,譬如佛像,任何能够引发我们信心的佛像都可以。有些人对阿弥佗佛信心强烈,有些人对文殊菩萨信心比较大,有些人喜欢观世音菩萨,对观世音菩萨有信心,有些人对地藏菩萨有信心,有人对世尊有信心,有些人对至尊仁波切有信心,有些对密勒日巴有信心,任何的对境只要能够引发自己信心的对境,心专注在上面好像很容易安住,因为祂引发我强烈的信心,可见所缘的对象不同,造成的效果不太一样,所以就讲了三种不同类型的所缘对象。

  前面所谈的三种类型,比较困难的项目,应该是缘取五蕴这个项目(352页倒数第三行),其于蕴等住心之法,谓先了知一切有为五蕴所摄,次于五蕴渐摄有为,即缘五蕴任持其心。因为五蕴这个部分应该是比较困难,因此又进一步说明。「其于蕴等」,这个「等」字又包括什么呢?那就要了解一下了。

  五蕴可以收摄许多的法,「蕴等」就表示还有其他者,也有这种功效呢!可以归纳一切法,即蕴也可以归纳法,处也可以归纳法,亦即这个部份比较困难,所以要再进一步做说明。

  五蕴可以包括有为法,即谓先了知一切有为五蕴所摄,有为法可以包括在五蕴的情况,大家不要产生误解,一般谈到五蕴,经常谈到施设基五蕴,这是指补特伽罗的施设基为五蕴,此时谈到的五蕴是补特伽罗心续所摄的五蕴等等。这里谈到有为法包括在五蕴的意思,就不是只有施设基这个五蕴而已,指的是一般谈到的色、受、想、行、识五蕴,这跟所谈补特伽罗心续所摄的五蕴,有一点点差别了。

  补特伽罗心续所摄的五蕴是一个很小的范围,但这里谈到一般的五蕴范围就大得不得了,所以这里谈到一般的五蕴可以包括一切的有为法。譬如就补特伽罗心续所摄的五蕴,补特伽罗心续所摄的色蕴只有身体一个项目而已,但是如果我们讲一般五蕴的色蕴,山河大地色法都是色蕴。所以谈到施设基五蕴,或近取的五蕴(近取蕴)跟这里谈到的一般五蕴,大小范围差别非常的大,一般的五蕴是一个很大的范围,所以当然能够把有为法包括在里面,不要把它等同于一般补特伽罗的施设基的五蕴或是近取的五蕴,跟这里谈的一般五蕴不太一样,有点差别。

  五蕴包括有为法,谓先了知一切有为五蕴所摄,然后对五蕴渐渐摄有为法的部份,即缘取五蕴任持其心。有为法可以归纳在五蕴里面,五蕴包括有为法,但没有包括无为法,这部份要先了解学习。即要先了解五蕴中有为法被包括的情况,这要学习才能了解的。

  要先了知有为法所摄的部份,是应该要先去界定什么是五蕴,即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等,要先了解清楚,要如何了解呢?从色法到相智之间的万法,这是从中转(第二)*轮来解释的,中转*轮开示万法是由色法到相智之间的一切法,万法共有108大项,其中遍烦恼的部分有53大项,净治(烦恼)部分共有55个项目,加起来共有108种,这108个项目可以包括一切的万法(由色法到相智都包括在这里)。

  其中属于有为法的部份有多少?这个要进一步区分有为法和无为法,把万法里有为法的部份做一个区分,又是如何归纳在五蕴里?这要好好做一个了解,这整个方面的学习,就是这里所讲,谓先了知一切有为五蕴所摄,次于五蕴渐摄有为,即缘五蕴任持其心。是指这个意思,因此怎么归纳的要好好的了解,这样来做学习,总之这里所讲的意思是指,如中转*轮所讲万法是指由色法至相智之间的法全部归纳在万法,其中有为法到底有多少?无为法有多少?所以要先把有为法、无为法区分清楚,区分出来的有为法是怎么归纳在五蕴里,又要学习又要了解。

  现在五蕴已经归纳了有为法,把已经归纳形成的五蕴再思惟,平常如果我们的心去思惟万法,当然心是完全散开,但假设对境已经归纳浓缩的,当我们的心放在对境的时候,心也能够达到归纳浓缩的效果,所以心去思惟对境的时候,这个对境是已经浓缩过的对境,因为已经把有为法归纳在五蕴里,因此对境是已经浓缩的,而对境和有境是相依赖,如果对境是散开一切万法的话,那思惟万法的内心本身当然也是散开。

  如果对境已经由有为法归纳成五蕴的话,对境已经是归纳后的结果,因此心去思惟五蕴的时候,心也达成归纳收摄的效果,心完全散开的散乱也能够避开,能够达到思绪集中浓缩的效果。这是由对境的效用影响到内心本身,因为对境、有境互相依赖,所以假设对境已经浓缩,有境也会达成浓缩收摄的效果,因此五蕴渐摄有为,即缘五蕴任持其心,这时候缘取五蕴,一心系念在五蕴,维持在上面,心也会达到收摄的效果。

  例如,广论的大纲可以包括广论所有的意义,就算是大纲里的根本大纲又有许多分支的大纲,所以根本大纲又可以包括分支的大纲,散开来可以开演出广论所有的意义,因为广论的意义这么大,所以当我们内心去思惟广论的意义的时候,心就完全散开。

  如果把它的意义聚融在根本大纲里(大纲会发挥聚融的效果),当我的心放在大纲的时候,心也达到聚融的效果,这是因为对境本身是一个浓缩聚融的对境,那会造成心容易收摄、凝结在一起的效果。

  如果今天要讲广论的意义不依靠大纲的话,这么广大(漫天盖地)的意义是说不出口的。但是如果从大纲去思惟,可以掌握到关键,因为大纲可以含摄所有意义,亦即大纲可以得到聚融的效果,所以当我的心放在大纲的上面,心也达到收摄聚融的效果,此即对境本身可以发挥一些影响。

  至尊仁波切开示譬如观择而修,能生观慧。对境能够帮助有境原因何在?譬如观择而修,能生观慧。如是摄略而修,亦引生胜三摩地(殊胜的等持)观择而修是指心续思惟很多,一一的去作抉择、分析,就会引发很多胜慧、聪明的能力,思惟很多,个别个别分开的了解很清楚,此时是指个别个别散开去思惟。

  现在不用这种方式,假设对境是已经归纳凝聚的对境,我的心放在上面,那心也会凝聚,心凝聚之后就会引发殊胜的等持。这时候不须要内心的思惟分析很多,我是要缘取一个已经凝聚的对境,安住在上面,那我的心也会凝聚,会有很大的帮助。摄心所缘是摄心缘取已经凝聚过后的对境,(「而不流散」)心就不会散乱散开来,就是有这个帮助,此即《对法论》的教授,这是《对法论》实修的方式、教诫。

  如是亦应了知界处摄一切法,跟前面的道理一样也应该了解,十八界和十二处能摄一切的法,前面谈到五蕴只摄有为法,可是十二处、十八界就不是只有包括有为法,就前面所谈到的色法到相智一切万法全部包括在十二处、十八界里,这个亦应了知,也是跟前面谈到的一样,这个也要去学习也要了解十二处、十八界怎么归纳的。已经归纳形成的部份,界和处,心渐摄于彼任持其心,心完全缘取对象放在上面,然后不断的维系在上面,心也收摄了,这样的一种观修方式。这个部份要解释的(倒数第三行),其于蕴等住心之法,「等」就是包括处、界。所以后面要把界和处的情况做一个说明,就是要说明前面「等」字的意思。

  接下来说明四种所缘必要性何在?分类成不同类型的原因,就是它一定有各自不同的必要性,不同的必要性何在?首先,净行所缘的必要性何在?又,净行所缘,上品贪行等易除贪等,依此易得胜三摩地(殊胜的等持),故是殊胜所缘。是一种非常特别殊胜所缘的对象。

  靠着净行所缘实修的必要性,是能够把贪念之心等等去除掉,因为贪念之心等等的干扰去除掉之故,得到等持当然就很容易了,即这个方面有一个特别的特性,殊胜的所缘。例如修不净观,能够把内心贪念之心减弱,贪念之心遮除、破除掉。假设贪念之心力量强大,当然造成安止一定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安止的意思就是心要有住分,所以首先心要沉淀下来,进入到自己的内心之中,内心要发挥一个力量,让心很稳定安住下来。

  首先内心的妄念粗糙的晃动、妄念、散乱这些都要先排除,然后心才可以沉淀下来,进入自己的内心,好好的稳定下来,慢慢才有可能形成安止。假设贪心的力量很强大,心要宁静、沉淀,好好的稳定下来,根本不可能,因为贪念之心力量强大的话,心都在动乱之中,这是贪心的毛病所造成。故修不净观,很容易把贪心排除掉,贪心排除之后,要修等持,心要很宁静稳定下来当然就很容易达成。

  这里是以贪心为例,其他也都是如此配合,瞋恨之心强烈,愚痴之心强烈、傲慢之心强烈、忌妒之心强烈等等,也是运用净行所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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