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首先会谈到色蕴,然后受蕴,之后想蕴,再过来行蕴,再来神识,这五个项目称为五蕴。但我们已经习惯说色受想行识五蕴,为什么他刚好是这个顺序呢?都是念色受想行识,有一个次第存在,为什么有次第存在呢?
首先当我们遇到对境的时候,最初遇到某一个对境的时候,即会先遇到色声香味触这些对境,遇到之后内心会产生感受。譬如首先我们要先看到某一个人,看到他身体的外形,这是色蕴,(先看到某一个人,之后内心才会产生感受),之后听到他的声音,跟他讲话就听到他的声音,看到他的身体,所以色声这些都接触到了。
首先要接触到一个对境,已经接触到一个对境之后,内心才会产生感受,或者说譬如到一个地方去,总是先看到这个地方的环境、房子,它的形状是什么样子?材料是什么样子?摸起来是如何?这些都接触到了之后,内心才会产生感受。
所以首先遇到的对境部份是色蕴(色→声→香→味→触),这是最先的,因为一开始接触到对境的时候(这是最初刚开始的段落),接触之后才会有受蕴产生,接下来才会发生感受,发生感受之后内心才会下一个决断,就是色蕴在最前面先接触到,接触到之后内心才会有感受,感受发生之后内心就会下一个判断,这是好的、这是不好的。譬如说遇到人之后,看到了讲话了内心会有感受,感受完毕后会下一个决断,这是一个好人,或者这是一个坏人。
或者去一个地方之后,也是色蕴、受蕴,先接触到这个地方环境,内心有感受。感受之后会下一个判断,这是快乐的地方、这是不快乐的地方,这是想蕴。下一个判断这是好的、坏的、快乐、不快乐,这是想蕴,所以想蕴放在第三个。如果想蕴已经做一个决断了,好的、坏的、快乐、不快乐,已经决断完毕之后,后面会做什么呢?后面会有行业(造业),譬如,如果想蕴做一个决断,这是一个好的人、喜欢的人,接下来再三想要遇到他。如果这是一个快乐的处所,再三想要来,所以就会去做这个业,这是第四个行蕴。
行是业,如果这是一个不好的人、或是不快乐的地方,所作的行业,就是离开他或者根本不要遇到,完全根本把它排除掉,在这个方面的事情会努力去做,所进行的这些事情就是行业,所以接下来行蕴就是第四个。行就是造业,这些事情做完了之后,事情就结束了吗?就丢掉消失不见了吗?没有的!我们即使死亡之后,所作的这些事情(行业的部份),也不会丢掉消失不见。
当我们死亡的时候,前面所作的这些事情、行业的部份,它有一个力量还会存在,这个力量放在神识上,将来死亡以后,到了下辈子,以前所作的行业,也不会消失不见,行蕴的部份化成业、化成习气,之后保留在神识上,带到下辈子去,这个把它放在第五项,最后一项识蕴,所以仔细分析它前前后后有这个次第存在。
因此之故,一切有为法可以归纳在五蕴的范围里,前面讨论的色受想行识五蕴全部都是有为法。就外在的色蕴而言,再接下来内在的受蕴想蕴行蕴识蕴,这些全部都是有为法,所以一切的有为法都可以包括在五蕴的范围里。
我们看书里面351页第三行至尊仁波切谈到(谓如于五蕴摄诸有为),譬如五蕴可以包括一切的有为法,这里没有谈到五蕴包括一切万法,没有这样讲。法分成有为法和无为法,前面谈到的内容全部是属于有为法的部份,没有谈到无为法的部份。摄类学谈到:法分成常和无常,分成有为法和无为法,并没有说所有的一切万法都是有为法,没有这样讲。所以它的范围有大小的差别,这里谈到五蕴全部都是有为法,所以有为法可以归纳在五蕴里面,因此没有把无为法包括在里面。
就算这个情况下,五蕴的色蕴也只有讲到一个色蕴,色蕴里面的类型其实又分成很多种,色声香味触很多种类型,现在都把这些差别忽略了,把它归纳成一个,就是色蕴。可是色蕴如果再详细的区分,它的类型应该有很多种,在讨论到五蕴时全部归纳成色蕴,对色蕴的细分,没有办法有一个明白清楚的了解,对色蕴的了解没办法很明晰,还是很懵懂的。所以为了把色蕴的类型细分,再详细的说明,就谈到了十二处,主要是五蕴谈到色蕴的时候,并没有区分得非常清楚,因为色蕴可以分成很多类型,表示对色蕴的了解还是懵懵懂懂,还是很难明白,所以有必要再把色蕴做一个详细的区分,对色蕴的了解才有办法深入,因此把它详细说明就是十二处了。
十二处里,眼耳鼻舌身(眼处、耳处、鼻处、舌处、身处),这是色法,色声香味触的部份也是色法,意处当然不是色法,法处的部份有色法、也有非色法的部份,法处的部分的色法,有法处所摄色(法),这是十二处。
所以我们对十二处去了解学习的时候,对于前面五蕴色蕴的部份,不懂的部份,不是很清晰的部份,就可以了解得更多了。所以色蕴不是只有单独的一个,它的内容细分,还不是明白了解,所以再解释十二处,把这个部份再详细的做一个解释,让前面不明白的部份再把它排除掉,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又讲了十二处。
十二处和五蕴彼此的关系如何建立起来?它们有何关系存在?色蕴的部份前面大家所了解的,色蕴在十二处和五蕴的关系是什么?其中和色蕴的关系我们前面有解释过了。除此之外,受蕴、想蕴、行蕴这三个项目怎么归纳在十二处里?把它归纳在法处里面,法处里面就可以包括受蕴、想蕴和行蕴,五蕴里还剩下第五个神识(识蕴),神识归纳在十二处哪一个范围呢?归纳在意处,所以五蕴整个内容都可以归纳在十二处里面,也就是所有的有为法都可以归纳在十二处,这是因为已经把五蕴全部归纳在里面。
但是十二处不仅是这个样子,无为法也包括在里面,无为法怎么包括在十二处里呢?包括在法处的项目里,整个无为法都可以归纳在法处这个范畴里。因此之故,十二处可以包括一切的万法,包括有为法和无为法,都可以归纳这个范围里面;五蕴不是这个样子,五蕴只能归纳有为法,无为法没有归纳在里面,但是十二处就不仅是有为法、无为法也归纳在里面。所以至尊仁波切在广论351页第三行里谈到「十八界及十二处摄一切法」,所有的万法都归纳在里面,十八界摄一切的法,十二处也摄一切的法。
十二处称为处,「处」藏文音为「坚切」意为生而广大,是指靠它而生、靠它而增广,「切」也是兄弟的意思,也是繁多、增广的意思,但是如何靠它生长而繁多增广呢?我们谈到神识有六个,六个神识的能生之门靠什么而产生出来的呢?这要靠内在的六根和外在的六尘,依于内外的条件,六种神识就可以产生,所以内在所依靠的六个根门以及外在对境的六尘,这十二个项目是神识之所以能够引发生起之门,(神识就六种)这六种神识的能生之门就是要靠这十二个项目,就是内六根和外六尘,靠着这十二个项目,因此六种神识就能够产生,生出很多啦!所以是靠它而生出来,靠它而增广的意思,即靠着这十二个项目而生出六种神识。
在十二处把色法的部份,详细作了说明,但是十二处里没有详细说明的部份是什么呢?意处。意处的部份只有讲到一个,意处跟五蕴的识蕴其实是同义词,但是,在五蕴就只有讲到识蕴这一个项目,可是一般来讲我们知道神识当然有非常多种类型,可是五蕴只有列了一个项目,不仅五蕴列了一个项目,在六处也只有列了意处一个项目,也没有详细的讲,表示对这方面的不了解、不明白愚昧还是没有排除掉,以为它只有一项,为了把这个愚昧排除掉,又讲了十八界。
十八界里把意处分成六个,神识分成六个来讨论,就谈到六种神识,所以在十八界谈到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识界,所以在意处(神识)的部份详细讲了。五蕴里只讲识蕴一个项目,十二处又只有讲意处一个项目,所以在这个里面,都不是很细分的区分、详细来讲,所以有必要在十八界又再做一个详细的说明,把它细分开来就分成六个,那就很多了。
就前面讲的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识界,再加上意界本身那就七个了,六个意识的界再加上意界本身就七个,所以细分开来分成七个。那就很详细的讲,本来以为只有一项,不知道其他者,这种愚昧要把它排除掉,现在知道原来不是只有一项,里面细分还可以分成七个。
因此十二处可以包括一切的万法,十八界也是包括一切的万法,所以至尊仁波切在广论里谈到:「于十八界及十二处摄一切法」,当然十二处也可以包括在十八界中,所以有为法包括在里面、无为法也包括在里面,全部一切万法可以归纳在十二处里面,也可以归纳在十八界里面,所以万法全部包括在其中,这是这个地方所谈到的。
心经谈到五蕴本身没有谛实,十二处也没有谛实,十八界也没有谛实,五蕴没有谛实是讲一切有为法都没有谛实存在,之后,把五蕴分开一项一项来讲色蕴、受蕴、想蕴等等,这是因为按照它的次第,我们对色蕴、想蕴、行蕴等等每一项,我们都有谛实成立的执着,都有谛执存在,碰到对境的时候,我们也产生谛实(成立)的执着,感受产生的时候,也产生谛实成立的执着,想、内心的想法决断,也产生谛实成立的执着,在行(造业)的时候,也产生谛实成立的执着,习气放在神识的时候,我们一样谛执仍然会产生。(因为)每一项一项不同,(为了)要把每一项一项破除之故,所以每一项都要谈到,一项一项都没有谛实存在,因此又分开每一项都做了开示。
其次不仅色蕴一个项目,接下来要把色蕴细分,在色蕴的每一项类型里(前面谈到色蕴分成很多种),在色蕴的每一项里我们也有谛实成立的执着,所以为了把它每一项的谛实破除掉之故,还要再讲十二处,把色蕴在加以细分,因为每一种我们都会产生谛实执着。
其次不仅是十二处,从内心的神识而言,在内心的心识(神识)上我们又有谛实执着存在,所以神识又把它分成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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