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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法妙音》第五册 -净心法要▪P20

  ..续本文上一页春天又是万物复苏、花开草绿。我们运用第六意识把前五识所见的许多景象综合起来,形成综合的总相,经过比较,即可认识前后存在显著的变异。但第六意识要现量照见生而即灭的刹那无常,凡夫做不到。所以,现在的方法是:首先运用理论抉择细无常,从中了知一切长久与暂时的有为法,都只是假立的相续,是以多个刹那生灭的微尘所安立。这样可以强有力地遣除以往耽著五蕴常有或某段时间常有的邪执。

   戊二、由变异推知刹那灭

   一、宣说理论:

   由变异推知刹那灭的理论,有正反两方面:

   1、正面:刹那灭积累起来,必然成为显著的变异。

   2、反面:若最初不灭则最终也不变。

   一切内外有为法,必然要有刹那灭坏,才会出现前后的变异,如果诸法安住,则不可能形成变异,因此诸行是刹那生灭的。

   譬如:夏天饭菜放久了腐坏发臭,就是因为刹那灭坏,积累众多微细的变化而形成显著的变异。不可能前面若干刹那一直不变,到最后一刹那才忽然腐坏发臭,因为如果最初是不灭的自性,则何时也不会毁灭。

   二、遣除疑惑:

   有人怀疑:比如瓦瓶遇到铁锤之前一直不见有变化,只是到第一百刹那才被铁锤砸碎,因此它是最初不灭,后时才毁灭。

   下面遣除疑惑,分两个方面推理。

   1、定阶段:

   在瓦瓶存在的一百刹那中,, 决定可分出第一刹那、第二刹那乃至第一百刹那,其中任何相邻的两刹那都不相同。如果相同,则只能说是一个刹那,不能安立两刹那,因为一体之法不能在时间上分成两个。

   由此安立第一刹那瓶乃至第一百刹那瓶。

   2、问同异:

   问:第一刹那瓶与第二刹那瓶是同是异?若不同,说明第二刹那时第一刹那瓶已坏灭,这就是刹那灭。若相同,则只有第一刹那瓶,不能分为两个刹那。

   依此往下推:相邻两刹那不同,则成立刹那灭;相邻两刹那相同,也成为一体。所以,对方说的“前一百刹那不变”,实际成了前一百刹那是一体;他们说的“一百刹那后毁灭”,实际成了第一刹那就毁灭。

   以下具体建立:

   灭不待缘,是自然灭。

   任何一种因缘所作的法,必然生而刹那即灭,不需要观待其它因缘,是自然灭,凡是有为法无不如此,因此佛说“诸行无常”。

   有人说:瓶子并非自然灭,它是遇到灭缘铁锤才造成毁坏的。

   下面分两段遣除疑惑:

   1、定好因、缘、果三者。

   对方说:以锤砸瓦瓶,才造成瓦瓶的毁灭。

   驳斥:按你所说,瓦瓶是因,铁锤是缘,因缘聚合造就了毁灭,也就是造就了像石女儿一样什么也没有的无事法,可是无事法能制造吗?谁能制造龟毛兔角呢?无事法本来就无因,如此制造?又何需制造呢?

   或者这样推理:如果铁锤砸瓶只造就瓶的毁灭,那后来的碎片就成了无因生的法,但无因生的法何时也不见存在。如果铁锤砸毁瓦瓶的同时,也产生了瓦瓶的碎片,那应成同时产生性质相反的两种法,即碎片是有事法,瓦瓶毁灭是无事法。然而,怎么可能在制造有事的同时又制造无事呢?倘若合理,则应成现前繁花似锦的同时也现前一无所有。

   所以,真实状况是:以瓦瓶为因,以铁锤为缘,而出现碎片之果。

   2、了知是生起变异因缘,不是诸行断灭因缘。

   瓶子是刹那灭,铁锤也是刹那灭,两个法在空间碰撞造成了变异,由此产生果法碎片,这实际是显示了因果。

   如果瓦瓶不是刹那灭,即是常住不动,这样应成铁锤再如何砸打,也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就像用笔无论如何涂抹虚空,虚空也毫无改变一样。相反,正因为瓦瓶是刹那灭,故当它遇上铁锤时,因缘和合必然现前碎片之果。

   所以,任何一种助缘只会造成某法原有相续的变异,而不可能产生如石女儿般的断灭。

   做馒头的比喻

   厨师用刀把面粉切成馒头的形状。厨师和刀在刹那刹那地运转,面粉本身也是刹那生灭,由诸因缘的聚合,才造成了新的馒头。厨师与刀只是造成变异的助缘,并非使面粉断绝的因缘,实际上面粉只是由一种形态转变为另一种形态,并无一微尘的断灭,所有的微尘是以缘起力转变为馒头的组成部分。

   烧水的比喻

   用火把水烧干,火并没有灭绝水,只是以火为缘,把液态的水蒸发成气态,所以火是生起之缘,并非灭绝之缘,因为火不曾断灭过一个水分子。

   种花的比喻

   种子是因,水土为缘,因缘和合开出鲜花之果。如果种子、水、土不是刹那灭,则不会有任何变动,如何能产生新的鲜花呢?实际是由刹那灭的因缘聚合,以缘起力才显现鲜花。所以,水土是产生鲜花的助缘,并非令种子断灭的助缘。

   小结

   名言世间各种刹那灭的因缘和合生起种种法,有为法生起后不必观待因缘,都是自然灭的。

   所有因缘只能使有为法发生变异,不能造成断灭,因为在因缘灭坏之后,又见有新的法产生,并非一无所有的空无。

   有为法刹那坏灭,故不是常;随因缘聚合产生新的法,故不是断灭。

   戊三、以万法唯心成立刹那灭

   如果能抉择万法唯识,就可以决定诸行无常。分两个方面抉择。

   一、识是刹那性:

   “识不孤起,待缘方生”,任何一种心识皆非孤立而起,都是随缘而产生的。譬如听一首歌曲,因为有歌声,才有了别歌声的耳识,当歌声一停,耳识也就灭了。因为识是待缘而生之法,所以是刹那性。如果识不是刹那性,应成常有或常无。若常无,则成无情,若常有,则无任何变动及作业,应成一切见闻觉知的作用都无余断绝,但这显然与现量相违。所以,分别心决定是刹那性。

   二、由生灭心,现生灭法:

   凡属于因果之法都是刹那性,因为:若因不是刹那性,则因始终不灭,因不灭如何生果呢?若果非刹那性,就应当不是新生之法,也不能安立果名。或者,若常法能生果,应成虚空中出生鲜花;若以因能生常法,应成可以制造虚空。

   其次,万法唯由心识显现,识为因,万法为果,因此,可以一概决定:识是生灭,识所变现的万法也是生灭。由此成立一切有为法是刹那灭。

   戊四、刹那性和相续的关系

   一切有为法都是刹那生灭的,所谓相续只是对刹那的累积而假立的,此外并没有一种实有的相续。任何事物不论它安住多少天、多少年、多少劫,都只成立是刹那性,不是由刹那积累的年或劫等在这世上毕竟不可得。

   正因为相续是在刹那上安立的,所以才能安立名言中的大小时间,刹那数量少的是短时间,刹那数量多的是长时间。所以,引导文说:“实际上,无论是如闪电般的一刹那,抑或安住一大劫的器世界,凡是所作性,都仅仅是以次第刹那生灭的相续而安立的,如同流水和灯焰。”

   认识之后,要把心安住在这一意义中,目的是为了以无常执对治常执。

   以往,我们不觉察相续是假立的,只是想:“这座山、这幢楼毁灭之前一直安住,只是遇到某种因缘才毁灭的。”一般,我们对粗无常都能了解,但对一期相续都有坚固的常执。现在要反过来认清楚:任何一种相续都只是以一连串的刹那假立的,并没有一期不变的事物。崇山峻岭、高楼大厦、男女老幼,都是刹那刹那动摇不定,如流水不停地奔流,似灯焰不断地闪烁。

   按这样了知而用心串习,就能遣除以往执相续为不变的常执。如此透视五蕴刹那生灭的面目,可以了知五蕴除了是多体之外,更是一种不可信任、毫无实义的法,由此便不会被眼前的假相所蒙蔽。有漏五蕴原本是这样破碎保不住的法,如此思惟之后,更容易对它产生厌离。

   《中阿含经》说:“一切行无常,不久住法,速变易法,不可倚法,如是诸行乐著,当患厌之,当求舍离,当求解脱。”

   所以,此修法并不仅仅停留于观修相续毁坏的粗无常上,更要认识一切事物都仅是以刹那生灭的相续假立的。

   这样观察,就是“初以分别观察力,摧破引生烦恼相”。以往,我们缘一种永恒、坚固的假相生起贪执,现在依靠观察认清时间上的假合相,还原相续的本来面目。

   戊五、由观察无常而认识五蕴的自性

   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我们认识到五蕴就像一个装满了大米、小麦等各种粮食的大粮仓一样,是多体的自性,由此可遣除一体的执著。

   进一步,从时间上认识五蕴犹如一条河流,只是一连串微尘、心念的生灭之流。由因缘所造的身心世界,其每一法都是刹那性,此外决无恒常,这是名言的实相,认识了就能遣除执著常有的颠倒分别。

   以往,我们很少用心去体会身心世间的瞬息万变,不了解一切过程都只是快速地相似相续,所以才认为世界是坚固的,存在永恒的物质、情感,或者有某种屹立不变的东西。

   现在,应当从粗大的变异入手,用思惟的剪刀把器情世界大大小小的事物,顺着时间之流,剪成一个个刹那。如果说多体观是空间上的分解,那么无常观就是时间上的分解。我们用智慧眼见到五蕴只是刹那的相似相续,并没有“常”,认识后要反复不断地如理作意:“这只是许多个刹那的相续,除了刹那外并没有前后一体的常法。”并且要巩固这个作意。

   一、观身无常:

   我们向内观察,会发现复杂的人体实际是一种瞬息万变、不断生灭的自性。

   随着心脏的搏动,人体上上下下都顺着统一的节律在运动,气血不断运行、脉搏不停跳动、各个器官持续运转。即使四肢不动,体内的一切部分也都在快速地生灭和运动。

   我们观察时,应先选定观察对象,才不致于分散心力,这样细致持续地观察一个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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