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我的阅读记录 ▼

《妙法莲华经会义》摘要卷一▪P10

  ..续本文上一页

  

是诸八王子, 妙光所开化, 坚固无上道, 当见无数佛。

  

供养诸佛已, 随顺行大道, 相继得成佛, 转次而授记。

  

最后天中天, 号曰燃灯佛, 诸仙之导师, 度脱无量众。

  

是妙光法师, 时有一弟子, 心常怀懈怠, 贪著于名利,

  

求名利无厌, 多游族姓家, 弃舍所习诵, 废忘不通利。

  

以是因缘故, 号之为求名。 亦行众善业, 得见无数佛,

  

供养于诸佛, 随顺行大道, 具六波罗蜜, 今见释师子。

  

其后当作佛, 号名曰弥勒, 广度诸众生, 其数无有量。

  

癸三颂结会古今

  

彼佛灭度后, 懈怠者汝是, 妙光法师者, 今则我身是。

  

初颂广举曾见以答竟

  

己二颂分明判答三。初颂说法华经,二颂教菩萨法,三颂佛所护念。庚今初

  

我见灯明佛, 本光瑞如此, 以是知今佛、 欲说法华经。

  

庚二颂教菩萨法

  

今相如本瑞, 是诸佛方便, 今佛放光明, 助发实相义。

  

诸人今当知, 合掌一心待, 佛当雨法雨, 充足求道者。

  

庚三颂佛所护念

  

诸求三乘人, 若有疑悔者, 佛当为除断, 令尽无有余。

  

前文弥勒释四伏难,令文殊必答。此分明判答中,文殊断四伏疑,令弥勒莫更问也。初第一疑,因文殊广引先佛曾说法华,故弥勒潜疑欲问,诸佛赴缘,人时各异(各不相同),古佛虽名(说)法华,今佛何必如此(也说法华)。文殊即以第一偈断云,我见灯明佛,本光瑞如此,以是知今佛,欲说法华经。此断其疑名也。弥勒因此又疑,自有名同义同,但亦有名同义异。(名相同,义却不同)文殊即以第二偈断云,今相如本瑞,是诸佛方便。今佛放光明,助发实相义。此断其疑体也。弥勒又疑,实相无相,何人会之?(能会其修法)文殊即以第三偈断云,诸人今当知,合掌一心待。佛当雨法雨,充足求道者。此断其疑宗(宗即修法)也。弥勒因此又疑佛雨法雨,止洽(只普益)菩萨,亦润(也沾益)二乘否?文殊即以第四偈断云,诸求三乘人,若有疑悔者,佛当为除断,令尽无有馀。此断其疑用也。弥勒联翩(接连)构疑,文殊频烦为断。既事穷理尽,即得之于怀。(无疑可得)(二菩萨)可谓善于问答,具二庄严矣。(谓智慧誓愿二种庄严)迹门开权显实中,初序段竟

  

方便品第二

  

此一经之正宗,万法之都会。(总汇)证信,证此。发起,发此。譬喻,譬此。乃至流通,通此。释此为二,先略,次广。略中为二,初正释,次料简。正释有三:

  

一云,方者,法也。便者,用也。法有方圆,用有差会(不同)。三权(藏通别)是矩,是方(矩,方形)。一实是规,是圆(规,圆形)。若智诣(造诣)于矩,则善用偏法,逗会(摄化)众生。若智诣(造诣)于规,则善用圆法,逗会(摄化)众生。如经,“令离诸著,出三界苦”,是故如来殷勤称叹方便。盖众生欲(欲望)非佛本怀(意),只可释他经,非今(方便)品意。二云,方便者,门也。门为能通,通于所通。方便权略,皆为真实作门。真实得显,功由方便。从能显得名,故以门释方便。如经,“开方便门,示真实相。”此义可释他经,非今(方便)品意。三云,方者,秘也。便者,妙也。于昔成秘,今开成妙。妙达于方,即是真秘。点内衣里无价宝珠,与(轮)王顶上惟有一珠,无二无别。指客作贱人,是长者(真)子,亦无二无别。方便及门,即是秘妙。如经,“唯我知是相,十方佛亦然。”“止止不须说,我法妙难思。”故以秘释方,以妙释便,正是今(方便)品意也。

  

次料简者,(指善能分别,选择正法,名曰料简)第一释。是体外方便,化物之权,随他(物机)意语。第二释。亦是体外方便,自行化他之权,是随自他意语。(比第一种有了进步)第三释,是同体方便,即自行之权,乃为随自意语。(畅佛本怀语)又第一释方便,非能入,非所入。(仅得人天善果,不能出三界)第二释方便,是能入,非所入。(仅得出三界小果,不能得佛果)第三释方便,即能入是所入。(能离二种生死,能证三德佛果)又第一释方便,是秘而非妙。第二释方便,是秘堪入妙。第三释方便,秘即是妙。先略释竟。

  

次广释者,今品是如来方便,摄一切法。如空包色,若海纳流。岂可但以一枝一派(分枝),释法界之大都(大概)耶!今明权实者,先作四句。谓一切法皆权,一切法皆实,一切法皆亦权亦实,一切法皆非权非实。

  

一切法皆权者,如文云,诸法如是相、性、体、力、作、因、缘、果、报、本、末等。介尔(极微小)有言,皆是权也,(有言,不出千如百界)

  

一切法实者,如文云,如来巧说诸法,悦可众心。众心以入实为悦。(被机之意)又云,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诸法之本)又云,如来所说,皆悉到于一切智地。(化仪之宗)又云,皆实不虚。(本行之源)又大(涅槃)经云,四句皆不可说也。(亡教之理,诸文皆以入证为实。故知有说无说,无不以真实为本)

  

一切法皆亦权亦实者,如文云,诸法如实相。是双明一切法亦权亦实。例如不净观,亦实亦虚。(能治欲故实,假想成故虚。只此一不净观,得名亦是实,亦是虚,何妨一法亦权亦实。)

  

一切法皆非权非实者,如文云,非如非异。又云,亦复不行上中下法,有为无为,实不实法。非虚非实,如实相也。

  

若一切法皆权,何所不破。纵令百千种师,一一师作百千种说,无不是权。如来有所说,尚复是权,况复人师,宁(岂)得非权。若一切法皆实,又何所不破。唯此一事实,馀二则非真。但一究竟道,宁得众多究竟道耶!

  

若一切法皆亦权亦实,复何所不破。一切法悉有权有实,那得自是一途,(自说为是)非他异解。一一法中,皆有权实,不得一向是权,一向是实也。

  

若一切法皆非权非实,复何所不破。何复(聚讼)纷纭,强生建立。直一列名,尚自如此,况论其旨趣耶!须晓四句(一切法,是权,是实,亦权亦实,非权非实)只一法性。法性只是真如实相,如如涅槃。以法性体,不违诸法,不受诸法,不住诸法,不入诸法。故一一名字,一一心法,一一句偈,一一因果,一一凡圣,一一依正,乃至下文十双(自行、化他各有十种权实),无非法界,自在无碍,其义可成,具如不二十门所说。若本若末,体理无殊,说而不说,不说而说。照性非远,自在无穷。不出四句权实,(谓有、无、双亦、双非)句句偏收十方佛法。但法华前,教教四句,句句未畅(佛怀)。来至此会,一味无殊,具如药草喻中,差(别)即无差(别)。无差(别)即差(别)。今就第三亦权亦实句,更开十法。就十法中,为八番解释。初列名,二生起,三解释,四引证,五结十为三种权实。六分别三种权实,照三种二谛,七约诸经判权实,八约本迹判权实。

  

初列名者,一事理权实,二理教权实,三教行权实,四缚脱权实,五因果权实,六体用权实,七顿渐权实,八开合权实,九通别权实,十悉檀权实。

  

二生起者,从无住本,立一切法。无住者,理也。一切法者,事也。由理事,故有教。由教,故有行。由行,故有缚脱。由脱,故成因果。由果,故体显能用。由用,故有渐顿之化。由开渐顿,故有开合。由开合,故有通别益。分别两益,故有四悉檀也。

  

三解释者,一理事权实。理是真如,真如本净。有佛无佛,常不变易,故名理为实。事是心意识等,起净不净业,改动不定,故名事为权。若非理,则无以立事。若非事,则不能显理。事有显理之功,是…

《《妙法莲华经会义》摘要卷一》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

菩提下 - 非赢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网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