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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百法明门论》浅解▪P2

  ..续本文上一页欲界有苦苦、色界有坏苦、无色界有行苦。)以及一切三界苦具,虽受众苦,而能安忍,不生嗔恚,故名无嗔。它以无所憎恚为体性,别则对治嗔恚,通则能作众善为业用。

  七无痴。痴是愚痴。无痴反面,就是有智。无痴就是对于一切事理都能透彻明了,无有错谬,故名无痴。它以于诸谛理及诸实事明解为性,别则能对治愚痴,通则能作众善为业用。

  八轻安。轻是轻快,安是安乐。修行有成就之人,能远离一切贪嗔痴等粗重烦恼,即是轻安境界。故名轻安。它以远离粗重杂染,调畅身心,堪能任持善法为体性,能对治昏沉,舍染浊身心,转清净身心为业用。

  九不放逸。放是放荡,逸是纵逸。不放逸,就能与精进及无贪无嗔无痴三善根相应。于所断恶,能防令不生,于所修善,能修令增长为体性,能对治放逸,成满世出世间善法为业用。

  十行舍。行即修行,舍是舍弃。行舍即是精进及无贪无嗔无痴三善根,能令其心正直平等,无功用住为体性,能对治掉举,寂静而住为业用。此与五受中舍受不同,彼是无记性,此是善性,故名行舍。

  十一不害。害即是损害,不害就是不侵损、逼恼有情。它以无嗔为体性,能对治害,悲伤怜悯为业用。无嗔名慈,不害名悲,与乐拔苦,度生胜用。

  “四、烦恼六者:一贪,二嗔,三慢,四无明,五疑,六不正见。

  何谓烦恼?烦躁扰动,恼乱身心,故名烦恼。

  一贪。贪是悭贪,对于财法,不肯惠施于人。它以资具染著为体性,能障无贪善根,生苦为业用。

  二嗔。嗔是嗔恚,对于种种逆境,不能忍受。它以憎恚为性,能障无嗔善根,恶行所依为业用。

  三慢。慢是傲慢,看不起别人,无论是不如我者,或其能与我相等者,乃至超过我之人,都轻慢于他,是名为慢。它以于有情心生高举为体性,能障不慢,生苦为业用。

  四无明。亦名为痴。对于一切事理,不能明白。它以于诸事理,迷暗为体性,能障无痴善根,一切杂染烦恼所依为业用。

  五疑。疑即不信。对于三宝功德,善恶业力,因果报应,乃至一切实事实理,持怀疑态度,不肯相信,故名为疑。它以于诸谛理犹豫为性,能障不疑及诸善法为业用。

  六不正见。亦名恶见,即是知见不正确。于诸真理,颠倒推求,染慧为体性,能障正见,招苦为业用。

  凡有五种:一迦萨耶见。梵语迦萨耶,此翻我,故名我见。亦名身见。就是执五蕴之身为我,为我所主宰,一切见所依为业。二边执见。就是于身见上执断执常为性,障出离行为业。执断者,执人死一灭永灭,无有轮回升沉之事。执常者,执人永远为人,执畜生永远为畜生,恒常不变。三见取。前面见字,是指我见、边见、邪见,后面取字,即是取著。就是于诸见(我见、边见、邪见)之中,随执一见,及所依蕴,执为最胜,能得清净,深于见上取著,故名见取。能引起一切斗争为业。此即非果计果,如无想天外道,所得之定,不是正果,他执以为出世涅槃妙果。四戒禁取。戒即戒止,禁是禁绝。就是错误依于诸见(我见、边见、邪见)的戒禁,及所依蕴,执为最胜,能得清净,深生取著,故名戒禁取,无益勤苦所依为业。此即非因计因,如印度有外道或持牛戒或持狗戒,以及行投灰、食草等无益苦行。执以为最殊胜出世正因。五邪见。邪见即知见不正。诸如不信正法,谤无因果,以及不属于前面四种的一切邪执,皆此邪见所摄。以上六种烦恼,属根本烦恼。

  “五、随烦恼二十者:一忿,二恨,三恼,四覆,五诳,六谄,七骄,八害,九嫉,十悭,十一无惭,十二无愧,十三不信,十四懈怠,十五放逸,十六昏沉,十七掉举,十八失念,十九不正知,二十散乱。

  随烦恼共有二十个心所。何谓随烦恼?它从根本烦恼衍生,如树之分枝,故称随烦恼。

  一忿。忿即是忿怒。依对现前不顺心之境,大发脾气,甚至用棍棒打人,故名忿。它以面对逆境,愤发为体性,能障不忿,执杖打人为业。此即嗔恚一分为体。

  二恨。恨即怀恨,怨恨。从先曾有口角相争、相打之事。怀恨在心,故名恨。它由忿恚在先,怀恶不舍,结怨为性,能障不恨,令心热恼为业用。此亦嗔恚一分为体。

  三恼。恼即是烦恼。此亦由忿恨在先,追念从前交恶之事,触对现前逆境,不能忍耐,多出粗言恶语伤人。它以暴热狠戾为性,能障不恼,多发凶狠粗言伤人为业。此亦嗔恚一分为体。

  四覆。覆即覆藏。此人于自作恶事,惧怕为人所知,失己名誉利养,百计掩盖、覆藏,故名覆。它以于自作罪,覆藏为性,能障不覆藏。覆罪之人,后必悔恼,心不安隐,故以悔恼为业。此以贪痴各一分为体,恐失现在名誉利养是贪,不惧当来苦果是痴。

  五诳。诳即虚诳、欺诳于人。为获利养名誉,己未有德,假装有德,欺诳于人,故名诳。它以诡诈为性,能障不诳,以欺诳获利养为生,故曰邪命为业。此亦以贪痴各一分为体。

  六谄。谄是谄媚。为欺网于他,假意承顺,巧言令色,为求名闻利养,而装作有德异样,故名谄。它以矫设异仪,阴险谄曲为性,不听任师友真正教诲为业。此亦贪痴各一分为体。

  七骄。骄即骄傲。对于自己得意之事,或恃族姓高贵,富有财产,或恃聪明有智,广有权势,深生染著,故名骄。它以醉傲为性,能障不骄,生长杂染之心为业。此亦以贪爱一分为体。

  八害。害即恼害,损害。对于有情,无慈悯心,作种种恼害。或损害他人财产,或损他人名誉,故名损害。它以损恼为性,能障不损害,逼恼有情为业。此亦嗔恚一分为体。

  九嫉。嫉即嫉妒。或妒人贤能,或妒人富有,或妒人地位,或妒人貌美。总之,从己名利出发,不耐他荣,故名嫉。它以妒忌为性,能障不嫉,由不喜他荣,故以忧戚为业。此亦嗔恚一分为体。

  十悭。悭即悭吝。对于财法,耽著悭吝,不肯惠施于人。故名悭 。它以秘吝为性,能障不悭,鄙惜畜积为业。此亦贪爱一分为体。

  此十种烦恼,皆各别而起,名为小随烦恼。

  十一无惭。即无有惭耻,不顾自己人格,无有惭耻,甘作不善之事,故名无惭。它以轻拒贤人善法为性,能障碍惭,生长恶行为业。

  十二无愧。即无有愧怍,不顾世间舆论垢病,不怕别人讥笑,甘作不善之事,故名无愧。它以崇尚暴恶为性,能障碍愧,生长恶行为业。

  此二遍于不善之行,名为中随烦恼。

  十三不信。就是对于实事真理,三宝功德,善恶因果,皆生怀疑,故名不信。它以心秽(怀疑即污秽心)为性,能障净信,懈怠所依为业。

  十四懈怠。对于恶法,不能努力去断,对于善法,不能努力去作,故名懈怠。它以懒惰为性,能障精进,增长染法为业。反之。若于恶法染事而勤策精进,亦名懈怠。以退失善法故。

  十五放逸。放即放荡,逸即纵逸。就是说对于贪嗔痴染心不加防范,对于戒定慧净法不加修习。故名放逸。它以放纵流荡为性,能障不放逸,增恶损善所依为业。即以懈怠及贪嗔痴四法为体。

  十六昏沉。昏是昏昧,沉是沉没。就是在修观时,令心昏昧沉没,令观境不清,故名昏沉。它以令心于观境沉没不堪觉照为性,能障轻安毗钵舍那(梵语毗钵舍那,此翻观)为业。

  十七掉举。掉名掉动,心不寂静。举是举起,攀缘境界。故名掉举。它以令心在境上不寂静为性,能障行舍奢摩他(梵语奢摩他,此翻止)为业。

  十八失念。即失去正念。故名失念。它以于所缘境,不能明记为性,能障正念,散乱所依为业。即以念及痴各一分为体。

  十九不正知。即知见不正。亦即邪知见。它以于所观境,谬解为性,能障正知,多所毁犯为业。如拨无因果等。此以慧及痴各一分为体。

  二十散乱。散即分散,乱即扰乱。就是心不归一。它以于所缘境,令心流荡为性,能障正定,恶慧所依为业。

  此八烦恼,遍于不善及有覆无记二种染心,故名大随烦恼。

  “六、不定四者,一眠,二恶作,三寻,四伺。

  不定是善,不定是恶,不定遍一切心,不定遍一切地,故名不定。

  一眠。眠即睡眠。睡眠一法,不定善恶。若为休息而眠,调理身心,有利于勤修善法,此属善。若为放逸而眠,不知精进,此属恶。它以令身不自在(困倦),心极暗昧,略缘境界为性,以眠中境界,不能分明,故障观为业。

  二恶作。就是厌恶过去所作之事,亦名为悔。它以追悔为性,悔乃心有所思,故以障止为业。此亦不定善恶。若作善事追悔,成恶。若作恶事追悔,名善。

  三寻。寻即寻思。内心思考,不深推度,名之为寻。于意言境上,粗分别为寻。

  四伺。伺是伺察。内心思考,能深推度,名之为伺。于意言境上,细分别为伺。

  此二(寻、伺)亦不定善恶。以所思考之事或善或恶来区分,属善,则成善。属恶,则成恶。

  “第三、色法。略有十一种: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六色,七声,八香,九味,十触,十一法处所摄色。

  心、心所所变现相分,皆名为色。相有无量,今但约内五根外六尘而言,故云略有十一种。眼耳鼻舌身五根,皆第八识相分,而各分二根。一胜义五根。(或名净色根)即是八识上色之功能,它能发识,推知是有,非人肉眼所能见。二浮尘五根。即胜义根所依托处,它是四大之所合成,实无知觉,众生不知,妄计以为我身,实与外四大之地水火风无二无别,均是第八识相分。就此第八识所变依正二报之相,眼识缘之,即名为色,此色即是眼识相分。乃托第八识相分以为本质境,复于自识上变起影质境相而缘,喻如镜中之影,并非亲缘本质之色。其馀四根,亦复如是。依正二报,动则有声,此为本质境,耳识缘之,亦是自变声相而缘。依正二报,具香臭气,此为本质境,鼻识缘之,自变香相而缘。依正二报,具甜淡等六味,此为本质境,舌识缘之,自变味相而缘之。依正二报,具冷暖坚润等触,此为本质境,身识缘之,自变触相而缘之。五尘落谢影子,并及表无表色,定果色等,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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