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佛告阿难:“诸盲无眼,惟睹黑暗,与有眼人处于暗室,二黑有别?为无有别?”“如是,世尊,此暗中人与彼群盲,二黑较量,曾无有异。”“阿难,若无眼人全见前黑,忽得眼光,还于前尘见种种色,名眼见者;彼暗中人全见前黑,忽获灯光,亦于前尘见种种色,应名灯见。若灯见者,灯能有见,自不名灯;又则灯观,何关汝事?]
先消文释义一下:阿难说:那一些一群盲眼的人,在前面看到了一片都是黑暗,怎么能说他成为见呢?诸盲眼前统统看到一片是黑暗,怎么说他有见性呢?佛告阿难:现在来仔细思惟,冷静看看,这些盲人没有眼睛,只看到眼前一片黑暗,跟有眼睛的人,处在完全没有光线的暗室,二种眼前所现的黑暗,到底有差别,还是没有差别?阿难说:如是,世尊!盲人没有眼睛,看到前面黑暗,跟有眼人处在暗室,二个是一样的。此暗中跟彼群盲现在眼前的黑暗较量,是没有什么差别的,是曾无有异的。现在佛陀就要显示这个道理的存在了。说:阿难!如果没有眼根的人,全见前面是一片黑暗,假设说:这个没有眼睛的人,突然让他得到眼根、眼光,意思就是医学发达,让他恢复眼根的话,还于前尘见种种色,名眼见者,如果说:你这个道理是对的。再讲一遍:阿难!如果没有眼根的人,看前面一片漆黑,突然把眼睛修理好了,还于前尘见种种色,让他能够看到外在的尘境,那么,这个叫做眼见。如果说:你这样叫做对的话,那么,那个暗中人,前面也是一片漆黑啊,他突然得到了灯光,也是在前尘见种种色,应该名为灯见。所以说:把眼根恢复的时候叫做眼见;那么有眼睛的人,灯光一亮,就变成灯见了,因为灯光让你看到嘛!若灯见者,灯能有见,自不名灯,如果灯就是能见的见性,灯能有自己的见性,当然不可以叫做灯,因为灯是被见嘛!一定不是能见的见性嘛!好!又则灯观,如果灯自己能观,也不关你的事情。所以,佛陀这种智慧,还不是一般人!
[是故当知:]所以,你应当知道,[灯能显色,]灯,如果你把它加一个:只是,那更清楚,灯只是在显这个外在的色。[如是见者是眼非灯;]真正的见是眼不是灯,同样这个比喻,[眼能显色,如是见性是心非眼。]更推进一步的微细,前面浅显的说:如是见者是眼非灯;眼能显色,如是见性是心非眼,由浅显的来进一步让你了解,见性是心非眼。[睹]:就是见。[云何成见]:怎么说他是成就了见物之事呢?这一句话也换另外一个角度说:怎么可以说他还有见性呢?换另外一个角度也可以这么说。[若无眼人全见前黑]:[全见前黑],是倒装句,意思就是说:见前面全部都是黑的。如果没有眼的人,他所看到的,只是前面全是一片黑暗。[名眼见者]:这个称为眼睛所见的话。[应名灯见]:就应称为是灯所看到的。
[又则灯观,何关汝事]:[又则],是叠语,其义仍是单词之义,即:就是又,或则。此言:再说,灯既自能观,何关你的事?这一句就是:又则灯观,何关汝事?[灯能显色]:灯只能帮助显示色相;以唯识学而言,就是增上缘,为[四缘成见]中的第四缘。四缘为:(1)亲因缘(就是眼根)、(2)所缘缘(就是色尘)、(3)次第缘(就是等无间缘)、等无间缘就是必需刹那接着刹那,叫做等无间缘,不可以有间断。第(4)增上缘(就是光线、光明)。[如是见者是眼非灯]:如是因有灯显色而能见者,是因为有眼,不是因为有灯。这个我们容易了解。[眼能显色,如是见性是心非眼]:同样的道理,法来喻合:眼根只能显示色像,如是只有眼根显色而有能见的见性,是因为后面更深的有一颗心在作用,不是因为有这个肉眼的眼根。
义贯:[阿难言:诸盲]人在其[眼前惟睹]见一片[黑暗,云何]能说他能[成见]物之事呢?[佛告阿难:诸盲]者[无眼,惟睹]面前一片[黑暗,]他们若[与有眼]之[人]同[处于]一[暗室]当中,则[二]者所见的[黑]暗是[有]差[别?为无有]差[别?]阿难答:[如是,世尊,]在[此暗]室[中]的有眼根的[人]所见的黑暗,[与彼群盲]那一些眼睛都瞎的人,所看到的黑暗,[二黑]相[较量,曾无有]差[异。]没什么差别。佛言:[阿难,若无眼]的[人全]部所[见]到的只是眼[前]一片[黑]暗之相,如果他[忽]然复[得]其[眼]睛的[光]明,便得[还于]现[前]之[尘]境中[见种种色]相,就是把这个眼睛治疗好了。他这样由无眼而获眼因而成见之事,这个[获眼],若[名]为彼[眼]所[见者];那么,[彼]等于[暗]室[中]之明眼[人],也[全见]眼[前]只有一片[黑],如果这些人[忽]然[获]得[灯光],他们[亦]能[于]现[前]之[尘]境中[见]到[种种色]相,这样,明眼人于暗中获灯而见之事,就[应名]为[灯见],因为由灯而见嘛!因为同是加上某物而能见。[若]是称为[灯见者],则[灯]既自[能有]所[见,自]然就[不]能再[名]为无情之[灯],而是已成有情之物(然而事实不然,灯非有情,所以知道灯是不能见的);退一步说,[又则灯]自能[观]物,则见物之事[何关汝事?](则不是你看到的,是灯看到的,既然是灯看到的,你应当不知不觉,你应还是甚么也没看到;然而事实不然,确实是你看到的;既然是你看到的,便知道不是灯看到的,意思在这里就是:能见跟所见还是很清楚的!因此可以证明不是[灯见],所以灯见是错误的。)[是故当知:灯]的功能只是[能]帮助[显]示[色]相,以俾就是助于,以帮助于这个见性而已,它只是助缘,为见之增上缘,[如是]因灯显色之助而能[见者,是]因为有[眼]而[非]由于有[灯];同样的道理,[眼]根的功能为[能显]示[色]相以俾于见性,[如是]因眼显色而有能[见]之见[性]者,[是]因有[心],而[非]因有[眼]根,眼根只是见性的助缘而已,非能见者。
这里一直推,推到让你体悟到最后那个见性,先要认识这个见性。诸位!在这里的见性就是见精,带少分妄心的真心,在这里的见性不是究竟;我们说:离缘第一义谛,还有什么?离见第一义谛,这些根、尘、识放下,就是第二月的离缘第一义谛;最后那一刹那,就是离见第一义谛,离见第一义谛就是:离开一切的妄动、无明,因为一妄动,他就能所不断,一妄动,他就是能所不断。所以,这个《楞严经》他中间如果有缺了一堂课,他就很难补得过来!他今天一下子来,听到说:离缘第一义谛、离见第一义谛,哇!上一堂课没有上,这一堂课他就完全听不懂!所以,没有必要的时候,不可以自己放假的,它这中间有一堂课,你就会听不懂,再接下来在讲什么解释,哇!不知道他在讲什么?如果有来听课,至少你有一个观念,
就会知道说什么叫做离缘第一义谛。离明、离暗、离空、离塞,也就是非明、非暗、非空、非塞,这是离缘第一义谛,这个就进入第二月了,第二月就是我们现在讲的见精,还不是究竟喔,这里讲的这个见性,还不是究竟喔,是第二月,还带有少妄的真心,带有少分妄的真心。那一下子讲究竟的,真见、真心,众生悟不出来。所以叫做带妄显真,只好带这个妄见,少分的妄见,慢慢慢慢显出这个真见,真见是究竟离见,这个就更难了!诸位!世间人,离缘第一义谛已经做不来了,已经超越阿罗汉果了;离见第一义谛,除了究竟佛果以外,其他没办法!
诠论:这一段是十番显见的第一番[显见是心非眼]的结论。阿难在此说:[诸盲眼前惟睹黑暗,云何成见?]阿难没有发觉,他自己这一句话本身有所矛盾;既然能[睹]黑暗,怎么还问[如何成见]?你已经[看到]黑暗了,怎么还问[如何成见]呢?已经把答案讲出来了!这跟我妈妈一样的,一个大甲的吴居士来,她就问吴居士说:吴居士!你姓什么?我妈妈已经把人家的姓讲出来了,还问他姓什么?这答案早就讲出来了!既然睹黑暗,睹黑暗就是也是见啊!怎么还问如何成见呢?因为[睹暗]也是[见],只不过所见者是一片黑暗而已。
又,这里有个很深的道理在,也就是:在佛法中,[见暗]也是[见],见暗没有见,你怎么知道它是暗呢?并非只有[见色]才叫做见,这是依[能见的见性]而言,不是依[所见之相]而言;这个讲得太重要了!所以,这里在讨论的,依就是这里所有的讨论的,都专注在能见的见性而言,不是依所见之相而言。只要有能见之性,不管所见者为何,统统叫做[见]——这就是佛法与世法、外道法的最大不同:佛法为往内观,所以目的与主体永远是自身、自心、本性,永远是返观自照,所以称为[内教];所以佛教的经典称为内典,内典。而外道或者世法正好相反:不求其本,反观其末,所以一切皆以外法为主体,所以凡夫、外道法之论[见与不见],完全是以[所见]者来评断,所以若[所见]是色,则称为有见;若[所见]是黑,则称为无见;而完全不论主体的[能见]之见性,所以凡夫外道之法便称为逐色奔尘,不知返本。
当你看到世间法所有的这些书籍,你没有看到、听到佛法以前,你会觉得它有某些价值、某一些可看性,你也许会为这世间的学问、思想深深的着迷,这个就是还没有学佛以前。当我们一有因缘,福德、因缘具足的时候,突然听到有善知识开示了佛法究竟的思想,那一些以前摆在你书桌上的书,你看不下去,没兴趣,没味道,因为它不能让你解脱,不能让你开智慧,只是语言、文字、符号,就是在那边打转,一直到死!学中文的,就在语言、文字,中文就一直转。学日文的,(日语),每天都是**每天都是这样子。好!就讲一些日语,讲一些日语,又能怎么样呢?这跟断烦恼又有什么关系呢?没关系!你懂得这个语言就是方便,好!你这英文conversation很厉害,很会讲英文…
《大佛顶首楞严经讲义 十番显见 第二十》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