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第1卷至第50卷,略广分别十七地义。
二、《摄决择分》,第51卷至第80卷,略摄十七地中深隐要义作决择阐述。
三、《摄释分》,第81卷至第82卷,略摄解释十七地中诸经仪则。
四、《摄异门分》,第83卷至第84卷,略摄十七地经中诸法名义,略摄释之。
五、《摄事分》,第85卷至第100卷,略摄十七地三藏中众要事义。
从上述所述可知,此论五分的第一分与“十七地”直接相关,而后面四部分是对第一部分的解释。而论题的命名也是以第一分来命名的。对此,《瑜伽论释》解释说:“就初立名,故无有失。又一切法,无不皆是瑜伽师地,以瑜伽师用一切法为依缘故。此中存略,且说十七。又十七地,具摄一切文义略尽。后之四分,皆为解释十七地中诸要文义故,亦不离瑜伽师地。由是此论,用十七地,以为宗要。虽复通明诸乘境等,然说论者,问答决择诸法性相,意为菩萨,令于一切皆得善巧,修成佛果,利乐无穷。是故此论,属菩萨藏阿毗达磨,欲令菩萨得胜智故。”此中除揭示了“五分”之间的关系之外,特别强调,后面的“四分”的解释主要偏于菩萨乘解释“十七地”。
三、《本地分》十七地
《瑜伽师地论·本地分》所言的“十七地”,窥基以“境”、“行”、“果”三相来归纳。欧阳竟无在《瑜伽师地论叙》中作具体划分:“境”摄九地,五识及意称“境体”,一切皆以识为体故。寻伺三地称“境相”,上下粗细别故。“等引”及“非等引”,“有心无心”称“境用”,定散隐显别故。“行”摄六地,闻、思、修三称之为“通行”,因为此三慧修行遍涉一切故;声闻、缘觉、菩萨称之为“别行”,因为随机修法成自乘故。果摄二地,即“有余”、“无余”,此称为“通果”,自性、无住别惟被大,此不诠别,惟普被放。下文则依据此说简要叙述十七地的内容。
1.境摄九地
此论所说的“五识身相应地”、“意地”、“有寻有伺地”、“无寻唯伺地”、“无寻无伺地”、“三摩呬多地”、“非三摩呬多地”、“有心地”、“无心地”共“九地”属于“境地”。
关于“五识身相应地”,《瑜伽师地论释》卷一有一总体解释:“言五识身相应地者,谓眼等根,是眼等识不共所依,眼等不为余识依故;又是亲依,眼等利钝,识明昧故。又同时依,必俱有故,非如意等。由是五识用眼等根。”此中明确说明了“五识”是以“眼根”为“不共所依”、“亲依”、“同时依”。关于称之为“身”的缘由,《瑜伽师地论释》卷一说:“由所依根有形碍故。又必不离所依身,故犹如身受故,名为身。又复身者,依义体义,如六识身;六思身等依五识身,建立此地,故名相应。”
《瑜伽师地论》卷一分为五个方面解释:“云何五识身相应地?谓五识身自性、彼所依、彼所缘、彼助伴、彼作业。如是总名五识身相应地。”而“五识身”则指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论中分别从自性(各自体性)、所依(生起的依赖条件)、所缘、助伴(各各相应的心所)、作业(业用)五个方面来辨别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如关于眼识的解释:第一“云何眼识自性?谓依眼了别色。”即了别“色”境的意思。第二“彼所依者:俱有依;谓眼。等无间依,谓意。种子依,谓即此一切种子执受所依异熟所摄阿赖耶识。如是略说二种所依。”即包含眼根与意根及一切种子阿赖耶识。第三“彼所缘者:谓色,有见有对。此复多种。略说有三;谓显色、形色、表色。”以三种色为所缘。第四“彼助伴者:谓彼俱有相应诸心所有法。所谓作意、触、受、想、思,及余眼识俱有相应诸心所有法。又彼诸法,同一所缘、非一行相,俱有相应一一而转。又彼一切各各从自种子而生”。第五“彼作业者:当知有六种。谓唯了别自境所缘,是名初业。唯了别自相、唯了别现在、唯一刹那了别。复有二业。谓随意识转、随善染转、随发业转。又复能取爱非爱果,是第六业。”其余四识叙述的理路也是如此,具体不赘述。
总之,五识身相应地,就前五识的五方面说:自性是了别色、声、香、味、触五境。所依,是五根与意根及一切种子阿赖耶识。所缘,是五境。助伴,是俱有相应的心所。“作业”,是了别自境。
关于“意地”,《瑜伽师地论》说:“云何意地?此亦五相应知。谓自性故、彼所依故、彼所缘故、彼助伴故、彼作业故。云何意自性?谓心、意、识。心:谓一切种子所随依止性,所随依附依止性;体能执受,异熟所摄,阿赖耶识。意:谓恒行意、及六识身,无间灭意。识:谓现前了别所缘境界。彼所依者;等无间依,谓意。种子依,谓如前说一切种子阿赖耶识。彼所缘者:谓一切法,如其所应。……”意地,就第六、第七、第八三识说,也有五方面:自性是心、意、识,所依是意及一切种子阿赖耶识,所缘是一切法如其所应,相伴是具有相应的五十三种心所。“作业”有共、不共业,和前五识相同的是共业,特殊的是不共业。论中又以“色聚”、“相应”、“平等”等十门以解释“意地”之用。如此等等,“意地”实际包含的是“心”、“意”、“识”即“意识”、“未那识”、“阿赖耶识”,因为它们都是以意根为生起的所依。
关于“寻有伺”等三地,所谓“寻”是(思或慧)于所对境的粗略推求;“伺”是(思或慧)于所对境的详细审察。在“欲界”及“色界”的“初静虑”的根本定和它的未至定,都有“寻”、“伺”,是为“有寻有伺地”。“静虑”中间即在“初静虑”和“第二静虑”间的中间定,只有“伺”而无“寻”,是为“无寻唯伺地”。第二静虑以上“七地”的根本定及近分定,都无“寻”、“伺”,是为“无寻无伺地”。《瑜伽师地论》分为五门叙说:其一,界施设建立:由数(三界)、处(三界处在)、有情量(有情身量低)、有情寿(寿命长短)、有情受用(苦乐、饮食、淫欲之受用)、生(三种欲生及三种乐生),自体(四种不同的所得自体),因缘果,八相组成。其二,相施设建立:由寻伺体性、行相、等起、差别、抉择、流转、七相组成。其三,如理作意施设建立:由如理作意相应寻伺依处、事、求、受用、正行、声闻乘资粮方便、独觉乘资粮方便、波罗蜜多引发方便等八相组成。其四,如理作意施设建立:此部分广辩十六种外道的思想差别,是研究古代印度哲学的重要资料。其五,杂施设建立,说明三种杂染:谓烦恼杂染、业杂染、生杂染。
“三摩呬多(等引)地”,是指行者静坐时远离昏沉和掉举所引发的“胜定”,论中说明了静虑的种种差别、安心、作意以及修习静虑的注意事项及方法等,具体有五方面:其一,总标,有静虑(四静虑)、解脱(八解脱)、等持(空、无愿、无相三三摩地等)、等至(五现见、八胜处、十遍处、四无色、无想、灭尽定等等至)四种三摩呬多。其二,安立,只此等四种是三摩呬多地,欲界的心一境性不在其内。其三,作意差别,有了相作意等七种根本作意及缘法作意等四十种作意。其四,相差别,有所缘相、因缘相、应远离相、应修习相四种相,又有自心相、外相、所依相等三十二相。其五,略释诸经宗要,依经总释解脱等三种定义。
“非三摩呬多地”即修定中未能如法,一切散乱,自性不定,有十二种相。这两地总摄一切“定”、“非定位”所有诸法。
关于“有心地”和“无心地”,论从五个方面辨别“有心”与“无心”的不同。 云何有心地?云何无心地?谓此二地,俱由五门应知其相。一、地施设建立门,二、心乱不乱建立门,三、生不生建立门,四、分位建立门,五、第一义建立门。
2.行摄六地
第十“闻所成地”至第十五“菩萨地”属于“行”之“地”所摄。
第十“闻所成地”是指从闻所生之解文义慧及与慧相应的“心”及“心所”等。论文中广辩“五明”——内明处、医方明处、因明处、声明处、工业明处。五明概括了世、出世间一切知识,菩萨必须学习和精通这些内容,才能广济群生。
第十一“思所成地”指如何如理思维,观察诸法。
第十二“修所成地”则叙述修行的条件及所得的果。有四处七支说明:其一,修处所,为投生的处所及根身没有缺陷。其二,修因缘,包括说法、闻法及正确的发心动机。其三,修瑜伽,指出修习瑜伽种种能治、所治法。其四,修果,由修习瑜伽得世、出世间定慧果实。
第十三声闻地,广明声闻种姓发心、修行、得果的一切。
第十四独觉地,由五相说明:一、独觉种姓,二、独觉道(修行的法),三、独觉习(证果的方法),四、独觉住(身心安住处),五、独觉行(自利利他的行为)。
第十五菩萨地:广明菩萨种姓发心、修行、得果的种种方法。论中用持、相、分、增上意乐、注生、摄受、地、行等十法予以概括说明。“十法”又归纳为“四处”来说明:
第一“持瑜伽处”,以《种姓》等十八品说明之。具体内容又包括:其一,说明菩萨的种姓为成就佛果的依因,在五种姓中最为殊胜,菩萨发心的自性、行相、所缘、功德最胜。其二,菩萨应该具备的七种知识——自利、利他的途径、世间出世间的真理、诸佛菩萨的威力、成就有情的方法、自我圆成佛果的道路、无上佛果的妙境。其三,菩萨的修学法门——六度、四摄、供养三宝、亲近善知识、修四无量、大乘三十七菩提分法等种种利乐有情功德事。
第二“随法瑜伽处”,有《相品》、《分品》、《增上意乐品》、《住品》说明之。《相品》说明菩萨具备的五大特征——哀愍、爱语、勇猛、舒手惠施、能解甚深入理密意。《处分品》说明速证佛果的四种法门:善修事业(六度行门)、方便善巧(于十二处具足方便善巧,能作自他义利)、饶益于他(依四摄法门)、无倒回向(所修法门都能回向无上菩提)。《增上意乐品》说明菩萨对有情应有的态度——七相怜愍、十五种增上…
《第四章 唯识宗的“宗经”、“宗论”及其主要内容 第三节 《瑜伽师地论》》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