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条下,记玄奘翻《大般若经》时,曾经对诸僧曰:“玄奘今年六十五,必当卒命于此伽蓝”一语,依《塔铭》六十九岁推算,正与《慈恩传》符合。
对于梁启超上述几点,当代学者反驳者很多,概括起来主要是:第一,《慈恩传》并非最早最可信。几种玄奘传记中,先写成的是《行状》,其后则是《续高僧传·玄奘传》,此后才是《慈恩传》。因此,与其说诸家所记大多取材于慧立的传记,倒不如说慈恩传抄自《行状》、《续高僧传》等书。第二,梁启超说,《续高僧传》所云“行年六十三(五),必卒玉华”一词,似抄自《慈恩传》。而石万寿先生考证的结论是:“上列三段,词句含义大体相同,可能是同一来源,也就是传抄自最早撰成的文献。按:撰成时间最早,作者参与玄奘治丧事谊最深的史料为《行状》,极可能是《续僧传》、《慈恩传》所载都来自行状,而非《行状》误载《慈恩传》。”[④]第三,对于《行状》中所举年岁自相矛盾的现象,几乎是所有玄奘相关资料的共同现象。第四,梁启超以《慈恩传》显庆元年条下有“年六十五岁”一语,推算到麟德元年,正好为六十九岁,认为《塔铭》可信。查《慈恩传》所载“年六十五”一语,系玄奘翻译《大般若经》时所说的,而译《大般若经》的时间,是在显庆五年正月一日至龙朔三年正月二十日之间,《慈恩传》的“年六十五”一语,在显庆五年到龙朔三年间,每一年都有可能,并没有指明是在那一年,实不可以以显庆五年作为推算的依据。
对于梁启超的观点,后来主要有郭元兴《试论玄奘法师出生西行的年代问题》、罗香林《旧唐书僧玄奘传讲疏》、《玄奘法师年代考》和释东初《玄奘大师生平年代考》等五篇论文加以补充论证。但上述疑点并未消除。另外,更重要的是一个细节,即玄奘出家为沙弥时的“恒度”的主持者郑善果的官职变化,与此说不符。正如杨廷福所说:“即以六十九岁来对勘《传》、《状》、《碑》、《录》、《表》中的年岁记载,就没有一处相合。”[⑤]因此,此说采纳者不多。
六十五岁说,初见于道宣《续高僧传》,后来《开元录》、《贞元录》沿袭其说。现代学者陈思《唐玄奘三藏法师年谱》、呂澂《玄奘法师略传》等先后采用此说,而杨廷福在其论文和《玄奘年谱》中的考辨较为详细,影响也很大,大陆一些论述玄奘的书籍,一度直接标注此说而不加甄别。
呂澂撰《玄奘法师略传》对玄奘寂年岁数,并没有专文论述,仅于附注中,注明采用六十五岁说的理由是:“关于奘师的年岁,有六十三、六十五、六十九等数说,现依显庆四年(六五九年)奘师表启自称“行年六十”一语,暂定为六十五岁。”此中所引的文献是《重请入山表》。此表中,玄奘说:“自奉诏翻译一十五年,夙夜匪遑,思力疲尽,行年六十,又婴风疹。”此中的“行年六十”一词,呂澂先生即解释为年六十岁。由此下推至麟德元年,正得六十五岁。此表为玄奘自述的年代,按道理应是最为可信的资料。但如有学者指出的,“奘师所上表启中的年岁,常自相矛盾”。如显庆二年(657年)上《请入少林寺译经表》云:“岁月如流,六十之年,飒焉已至。念慈遄速,则生涯可知。”再如龙朔三年(663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坊州宜君县玉华寺沙门玄奘所上的《请御制大般若经序表》则云:“玄奘获归中国,十有九年,翻译梵文千三百余卷,但玄奘年垂七十,劳疹屡婴,恐先朝露,庆酬天造,是以力此里弊,光烛缠宵,祇奉诏恩,夙夜翻译,以显庆五年正月一日起,首译《大般若经》,至今龙朔三年十月二十三日绝笔,合成六百卷。”以上两表,加上吕先生所引用的一表,三表的年代分别是显庆二年(657年)、龙朔二年(662年)、显庆四年(659年),表中自称的年岁,则分别是“六十之年,飒焉已至”、“再垂七十”、“行年六十”。这三个年岁,除“六十之年,飒焉已至”一词,可以解释为至少超过五十五,伸缩性较大外,“行年六十”和“年垂七十”二词,在字面上的解释,至少相差五岁以上,但二表中另有“自奉诏翻译一十九年”和“获归中国十有九年”二词,依字面上的解释,二表的时间相差四年,与上表的年代相符,与表启中的年岁不符。由此观之,表启中自称的年岁,自相矛盾之处仍多,并不是最可信的资料。呂澂先生由表中的“行年六十”一词,推定为六十五岁之说,似难于成立。[⑥]
杨廷福确认六十五岁说,主要的根据是“《行状》较后出,系据《续传》与《慈恩传》而成。”[⑦]道宣撰《续高僧传》的时间,最初的完成时间是贞观十九年(645年),此后他又补充新撰若干篇,曾经单独流通,后于流通过程中被合并,因此而成今日习见之面貌。根据学者研究,道宣写僧传的下限时间为德麟二年(655年)。而《行状》的作者为冥祥,从《行状》的叙述看,似乎参与了玄奘治丧事宜。且有学者认为,行状中所提及最后日期,系玄奘圆寂后的六十日,并未提玄奘葬仪等事。而“奘师的葬期,据《慈恩传》卷十所载,是在麟德元年四月十五日,为寂后的七十天。《行状》未载葬所,实为当时的通例。因此,行状似应作于奘师寂后的第六十天,即安葬奘师于浐东之日以前。”[⑧]由此可见,杨廷福先生以此作论据来成立六十五岁说是有困难的。
力主六十三岁说的,最初是陈垣《书内学院新校《慈恩传》后》,此后刘汝霖《唐玄奘法师年谱》、曾了若《玄奘法师年谱》、释印顺《玄奘大师年代之论定》、释隆根《唐僧玄奘大师生平之研究》等以及石万寿《玄奘享年问题的商榷》、《玄奘寂年岁数新证》两篇论文,都主张此说。
陈垣先生在1924年10月出版的《东方杂志》第21卷19号发表《书内学院新校《慈恩传》后》一文,反驳了梁启超的六十九岁说,认为六十三岁说可信,其理由有以下四点:第一,诸家记玄奘的年岁,皆自相矛盾,《慈恩传》亦不例外,“盖诸师撰传时,各据所闻,并未预先制为年表月表,而后系以事实,故有此误。”第二,刘轲在玄奘寂后的一百七十余年撰塔铭,“为避免矛盾计,芟夷武德贞观时一切年岁,独标法师寂年为六十九。溯其所根据,盖即根据本传显庆五年条下之六十五岁,而推算麟德元年为六十九也,然何解于诸家武德五年二十一岁之说耶﹖如是孤证,殊不足据。”第三,“《旧唐书·玄奘传》谓:法师显庆六年卒,年五十六,尤谬,梁任公谓显庆于六年,亦非!显庆六年三月朔,始改元龙朔。”第四,“今校本于法师寂年,特取六十三岁,至为审慎。盖综合诸家记载,惟武德五年满二十岁,即二十一岁,及麟德元年寂之说,唯能统一,校者即根据此说,推算为六十三,而又与行状合也。”陈垣提出上述四条论证来支持六十三岁说的成立,但没有作详尽解说。1930年9月、1931年年1月出版的《女师大学术季刊》第1卷第3期、第2卷第1期,发表了刘汝霖《唐玄奘年谱》,也力主六十三岁说。1961年印顺法师撰《玄奘大师年代之论定》批驳罗香林《旧唐书玄奘传讲疏》、《玄奘法师年代考》所持的六十九岁之说,力主六十三岁说。此后的石万寿先生先于1971年4月发表《玄奘享年问题的商榷》一文,后于1997年发表《玄奘寂年岁数新证》,全面评述诸说,完善了六十三岁之说。著者认为,与其它诸说相比,这一推定最为成熟、妥当,本著采取此说来论定玄奘三藏的行历。下文选择最重要的几个理由来说明之。
在现有的文献记载中,玄奘十三岁时,郑善果批准剃度其为沙弥之事,对于确定玄奘的生年具有重要作用。在此需要略作综述。
《塔铭》记载玄奘六十九岁圆寂,十三岁出家,《慈恩传》所载略同。而玄奘圆寂于麟德元年(664年)。依照六十九岁说,十三岁应为隋炀帝大业四年(608年),也就是玄奘在大业四年,由大理卿郑善果剃度出家。从学术界考证的结论看,这是不可能的。
关于郑善果任大理卿的时间,史书并未明载。而经过学者考证,郑善果于此年不可能任此官职。《旧唐书》卷六十二《郑善果传》云:“郑善果,父诚,大众初讨尉迟迥,力战遇害。善果年九岁,以父死王事,诏令袭其官爵。大业中,累转鲁郡太守。事亲至孝,所至有政绩,百姓怀之。及朝京师,炀帝以其居官俭约,莅政严明,与武威太守樊子盖考为天下第一,再迁大理卿。”《新唐书》卷一百《郑善果传》云:“郑善果,父诚,讨尉迟迥战死。善果方九岁,以死事,子袭爵。大业中,转鲁郡太守,善果母崔贤,明晓政治,故善果所至有绩,号称清吏。尝与武威太守樊子盖考为天下第一,再迁大理卿。”《隋书》卷八十及《北史》卷九十一《郑善果传》则云:“郑善果,转鲁郡太守,号称清吏。炀帝遣御史大夫张衡劳之,考为天下最,征授光禄卿。其母卒后,善果为大理卿。”由此三则史料可知,郑善果任鲁郡太守,与樊子盖被考为天下第一后,调任光禄卿,母卒服丧起复时,始转任大理卿。唯转任三职的时间,史书并未明载。郑善果调任光禄卿的原因,是和樊子盖共同被考为天下第一以后。关于樊子盖被考为第一的时间,《隋书》卷六十三《樊子盖传》记载:“炀帝即位,授武威太守,以善政闻,大业三年入朝,帝引之内殿,特蒙褒美。”《北史》卷七十六《樊子盖传》说:“炀帝即位,转凉州刺史,改授银青光禄大夫武威太守,以善政闻,大业三年入朝,加金紫光禄大夫。”这两则史料,均明载樊子盖在大业三年(607年),以武威太守的身份蒙炀帝召见。除此次以外,各史书均无樊子盖再一次以武威太守的身份,被召见的记录。由此可知,樊子盖与郑善果二人,以善政被召见的时间,是大业三年,郑善果由鲁郡太守转任光禄卿的时间,不会早于大业三年。至于郑善果改任大理卿的时间,是在其母崔氏逝世、善果服丧期满起复以后。服丧的时期,《隋书》…
《第三章 玄奘西行及其翻译活动 第一节 玄奘早期行历》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