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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摄论学派及《大乘起信论》的传播 第二节 《摄大乘论》的思想

  第二节 《摄大乘论》的思想

  作为印度瑜伽行派的重要论典,《摄大乘论》本身篇幅不大,但瑜伽行派的几乎所有教义都已经包含其中。南北朝时期出现的摄论学派对于此论的不懈研习和弘扬,对于唯识思想的传播和普及起了巨大的作用。唐代形成的法相唯识宗,同样也十分重视此论。本章的主题是叙述作为法相唯识宗之先导的摄论学派的形成与发展的,因此本节对于《摄大乘论》的分析介绍自然应该以真谛的译本为主,但为了与唐代唯识宗的内容相衔接,也为了方便读者阅读唯识经典,在此,也一并叙述所有此论的汉译本,在分析其结构、思想时,也参照唐代玄奘的译本。

  一、《摄大乘论》汉译本及其结构

  《摄大乘论》的作者是印度佛教大师无著,其弟世亲为之作注释。传统上认为,《摄大乘论》是注解《阿毗达磨大乘经》中《摄大乘品》一品的论书著作。唯识学派的根本教典是《解深密经》,但是,在《摄大乘论》中却出现了一部地位高于《解深密经》且身世如谜的教典《阿毗达磨大乘经》。而《阿毗达磨大乘经》不见原典,也没有译本,只被《摄大乘论》和《阿毗达磨集论》引述过片段,其原本面貌无人知晓。世亲在《摄大乘论释》中特别说明此经性质,强调此经也是“圣教”。此经的经名也颇不一般,“阿毗达磨”一词为论藏之义,即一般所谓的“论经”,因其是“论”与“经”的结合,故合称“论经”。

  在中国佛教史上,先后出现过三种汉语《摄大乘论》译本和四种《摄大乘论》的注释本。

  三种译本如下:第一,《摄大乘论》二卷,北魏佛陀扇多于普泰元年(531年)在洛阳翻译。这是《摄论》最早的译本,分上、下二卷而不分章。第二,《摄大乘论》三卷,真谛三藏于陈天嘉四年(563年),在广州制旨寺译出,由门人慧恺笔受。第三,《摄大乘论本》三卷,唐玄奘三藏于贞观二十二年(648年)至二十三年间,在长安翻译。

  印度大师的《摄大乘论》释论有四种汉语译本:第一,《摄大乘论世亲释》十五卷,真谛三藏于陈天嘉四年(563年)在广州制旨寺译出,由门人慧恺笔受。全论的组织共分十品,每品又别为数章。摄论学派,就是以此译本为根据的。第二,《摄大乘论世亲释》十卷,隋天竺三藏笈多共行矩等于隋大业五年(609年)在东都上林园翻译。全论分十品,各品又别为数章,殆与真谛译的相同,只是卷首,没有世亲的“归仰序”。第三,《摄大乘论世亲释》十卷,玄奘三藏于贞观二十二年(648年)至二十三年间在长安翻译。第四,《摄大乘论无性释》十卷,玄奘三藏于贞观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间在长安译出。

  关于《摄大乘论》诸汉译本的特色,佛陀扇多本较为晦涩,解读不易,但在微细处可提供推考梵文原文的线索。真谛翻译的《摄大乘论》以及《摄大乘论释》译文篇幅较长,有人认为真谛加入了自己的理解和解释,不忠实于原典。笈多共行矩等人的译本被认为是最忠实于梵文原典的译本。最后,新译的玄奘本可以说是翻译得最正确的译本,古来流传最广。

  此论论题中的“摄”是“含摄”、“统摄”的意思,如此则可从两方面来解释此论论题的含义:一是以“总”摄“别”,二是以“略”摄“广”。本论以简要的十种殊胜,广摄一切大乘法,这就叫“以略摄广”。如来说法,每因听众的不同,这里讲波罗蜜多,那里讲十地;现在总举十义,把大乘经中各别的法门,总摄起来,这就叫“以总摄别”。如真谛翻译的《摄大乘论》卷上所说: 依大乘教说如是言,诸佛世尊有十胜相,所说无等过于余教。十胜相者,一应知依止胜相,二应知胜相,三应知入胜相,四入因果胜相,五入因果修差别胜相,六于修差别依戒学胜相,七此中依心学胜相,八此中依慧学胜相,九学果寂灭胜相,十智差别胜相。由此十义胜相,如来所说过于余教。如此释修多罗文句,显于大乘真是佛说。

  这就是《摄大乘论》的核心和结构的钢骨。

  关于《摄大乘论》的结构,三种汉语译本有些差别。本论的魏译,没有分品分章。陈真谛的译本与隋达摩笈多的译本,分为十品,每品又有分章。真谛译本的结构如下:

  第一《依止胜相品》分为四章,即《众名品》、《相品》、《引证品》、《差别品》。

  第二《应知胜相品》分为之一、之二。

  第三《应知入胜相品》。

  第四《入因果胜相品》。

  第五《入因果修差别胜相》。

  第六《依戒学胜相品》。

  第七《依心学胜相品》。

  第八《依慧学胜相品》。

  第九《果寂灭胜相品》。

  第十《智差别胜相品》。

  陈、隋二译之所以分为十品,是依十种殊胜的次第而作的。但《依止胜相品》的《众名品》“此初说应知,依止立名阿黎耶识”[①]之前的经文,实际是全论的序说与纲要,所以,玄奘的译本又别立一品,合为十一品,具体内容简介如下:

  第一《总标纲要分》,阿毗达磨大乘经的十种殊胜语。

  第二《所知依分》,解说阿赖耶识。

  第三《所知相分》,解说三性。

  第四《入所知相分》,诠释“唯识”。

  第五《彼入因果分》,六种成就(六波罗蜜多)。

  第六《彼修差别分》,十种次第(菩萨道十地)。

  第七《增上戒学分》,菩萨的戒律学。

  第八《增上心学分》,首楞严三昧等禅定。

  第九《增上慧学分》,无分别智的获得。

  第十《本果断分》,解释“转依”之后的涅槃境界。

  第十一《彼果智分》,提倡“不住涅槃”,说明菩提、佛、佛的三身。

  其实,上述品题已经将《摄大乘论》的内在结构十分清楚地显示出来了。而依照中国古德科判经论的三分模式,应分为“三分十章”。真谛译本《依止胜相品》中的《众名品》、《相品》两部分,玄奘译本的第一品,即为“序分”。真谛译本第二《应知胜相品》至第十《智差别胜相品》的前面部分,玄奘译本的“所知依”至“增上慧学分”以及《本果断分》的大部分,属于“正宗分”。“结说”部分很短,均在最后一品的末尾。玄奘译本的初章即序说“摄大乘”,中间八章以及第九章的大部分内容逐次论述摄大乘的十种殊胜。此论中所说的“十殊胜”,前后次第有着严密的内在逻辑,不可淆乱。如论中说:

  菩萨初学,应先观诸法如实因缘,由此观故,于十二缘生应生聪慧。次后,于缘生法应了别其体相,由智能离增益、损减二边过失。如此正修,应通达所缘如实诸相。次后从诸障应解脱,次心已通达应知实相。是先所行六波罗蜜,应更成就,令清净无复退失。由依意内清净故,次内清净所摄诸波罗蜜,依十地差别应修,随一三阿僧祇劫。次菩萨三学,应令圆满,圆满已是学果涅槃及无上菩提。次后应得修十义次第如此,此次第说中,一切大乘皆得圆满。

  “从十种殊胜的名义,作深一层的研究,即看出本论的重心所在──唯识行证的实践。即是从实践的立场,统摄大乘的一切。十种殊胜,不是为了理论的说明,是为了大乘的修行而开示的。”[②]此论所建构的唯识体系,即以“知三性”为主。所以,世亲解说:“所应可知,故名所知,所谓杂染清净诸法,即三自性。”本论的“十殊胜”着力要诠释的是大乘修学者应知的修行次第和基本方法。

  二、心识说

  真谛译本《众名品》后半部部分以及《相品》、《引证品》、《差别品》都是解释“所知依”即阿黎耶识的,玄奘译本则全部划归第二《所知依分》内。

  《摄大乘论》为了证成作为“所知依”的阿黎耶识,引用了佛在《阿毗达磨经》中所说的偈语:“此界无始时,一切法依止。若有诸道有,及有得涅槃。”“诸法依藏住,一切种子识,故名阿黎耶,我为胜人说。”对此两偈语的解释,真谛的译文是:“一切有生不净品法,于中隐藏为果故;此识于诸法中隐藏为因故;复次,诸众生藏此识中由取我相故,名阿黎耶识。”从这个角度上,说此识名为阿黎耶识。

  此后又引用《解深密经》(真谛译本为《解节经》)所说偈:“执持识深细,法种子恒流,于凡我不说,彼物执为我。”从这个角度上,说此识为阿陀那识。这是因为此识“能执持一切有色诸根,一切受生取依止故。有色诸根此识所执持,不坏不失,及至相续后际。又正受生时,由能生取阴故,故六道身皆如是取,是取事用识所执持故,说名阿陀那。”由于此识执持生命的自体,所以又称其为阿陀那识。

  阿黎耶识又名为“心”,如此则有“心”、“意”、“识”的区分。《摄大乘论》解释说:“第三体离阿黎耶识不可得,是故阿黎耶识成就为意,依此以为种子余识得生。云何此意复说为心?多种熏习种子所聚故。”[③]此识在小乘教中不曾言及,因为“阿陀那名微细,境界所摄故。何以故?声闻人无有胜位为得一切智智,是故于声闻人离此说。”而“诸菩萨应有胜位为得一切智智,故佛为说。”这第三的“心体”和“意”、“识”二者的意义既不相同,故“离阿黎耶识”就“无别”的心体“可得”。这样,就“成立”阿赖耶识以为第三的“心体”了。即“由此”诸法的功能性的阿黎耶识“为种子”,第七染污“意”及前六“识”才得依之而“转”起。若不建立第三心体为种子,则意及识,皆无转变现起的可能了。

  真谛译本《相品》解释阿黎耶识的“三相”,即“自相”、“因相”、“果相”。“立自相者,依一切不净品法习气,为彼得生摄持种子依器,是名自相。立因相者,此一切种子识,为生不净品法恒起为因,是名因相。立果相者,此识因种种不净品法无始习气方乃得生,是名果相。”阿黎耶识,一方面“依一切不净品法习气”,也就是现行熏种子;另一方面又是杂染法种子的摄持者。所谓“立因相”是这一切种子阿黎耶识,为不净法的恒定现起作能生“因”。所谓“立果相”是从受熏方面安立的。熏习而成的“不净品法”又不停息地熏习本识,引起本识内在的潜在变化,这就是阿黎耶识的“果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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