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计度”,又要离开“名字”及“种类”的分别。“比量”者为由心里去作比度然后才能知道。如见有烟,就作分析比度,就知有火,“非量”为在现量和比量上作错误的量度。无论是“正确”或“错谬”,都是“能缘心认的所依”,因为心王心所的内二分,和“见分”为能量,而“相分”才为“所量”。我们凡夫用烦恼染污的“识心”去分别是有错谬,而佛、菩萨是用“根本智”和“后得智”亲证一切“法性”及“法相”,是丝毫不会错谬,所以诸佛和菩萨所说的话,都是正确,我们要依止修行。
相、见二分说,能缘与所缘
“相分”是识之全体一部份,相就是相状,也就是形相,“相”和“像”有时可通用,就是内心所现的相状,如相机后面所出现的影像,这所出现影像与本体是一吗?不是,是异吗?也不是,但有不相离关系。用这道理譬喻证明是外界客观事物,在自己心识的“相分”功能上所显示的相状。“见分”见是照见的意思,以能缘为义,就是缘其所变之“相分”的见照作用,外界客观事物在心识本体的“相分”功能显示相状,又由心识本体另一种功能来分别证验此分别,证验功能就是见分,如果“相分”是心识上的所缘或所知的部份,“见分”就是心识上的主体或能知的部份。“相分”是客体的所缘,“见分”就是主体的能缘。二份说能缘是;心识所缘是境。
自证证四分,能所量量果。
唯识由“相分”“见分”二分到后来“四分”学说,即是“自证分”和“证自证分”。“自证分”是作为证知“见分”的照见有没有错误,其实也是识体的一种功能。“证自证分”是“自证分”验证过后,再度证验有无缪误。“自证分”与“证自证分”可以互缘。所谓识体四分,就是识体的四种功能,外境反映到心识上的影像就是“相分”;缘虑了别这影像的,就是“见分”,证知“见分”有无错误的就是“自证分”;再度自证分的就是“证自证分”。如眼前有一块布,它映到心识上的影像,就是“相分”,“见分”好比是尺,“能量”布的长度与宽度。“自证分”是根据这把尺“所量”的结果,知布的长度与宽度,这叫做“量果”,证自证分是证明这量果是否正确。
性、独、带三境,四缘诸法生
在唯识学上有三类,境即“性境”,“独影境”及“带质境”。所谓“性境”是由实种子而生的境相,种子随因缘力而变,不随心识的分别力而变,如第八识阿赖耶识见分所缘其相分中的种子、根身、器世间,又前五识及第六识“五俱意识”所缘的色、声、香、味、触等五境,都是实种子所生,就其本质而被觉知。所谓“独影境”就是能缘的心识,依著自己的计度分别力变现出无体的相分。如第六意识的“独头意识”--它自己缘出种种假相,如龟毛,兔角,这种幻相出来的假相,不是自种子而生的,而是幻相出来的假法,它是“独头意识”幻想出来。此境的善、恶、无记三性,又随著能缘的见分而与之相同。“带质境”是介于性境和独影境之间的一种境相,这种境有其本质,但为见分所缘时,不为见分按其本质的认识,如第七末那识的见分缘第八识的见分,误以为是实我,第八识的见分固有实质(种子),但它不是实我。又如第六识的见分,误以草绳为蛇,草绳固有其色种的实质,但它不是蛇。以上全是见分的错觉。
言四缘者是(一)“因缘”(二)“等无间缘”(三)“所缘缘”(四)“增上缘”。“因缘”者又叫亲因缘,因缘虽说是缘,事实上它是因。就是有为法真正的亲因,此法体有二,(一)是能生的种子,(二)能生的现行,所以为种子生种子,和种子生现行,现行生种子,现行对种子来说为其因缘。“等无间缘”为前念一聚心王、心所,对后念一聚的心王、心所能为开导依用的助缘,即前一聚心法,刹那生起即灭,后此聚心法衰之顷,后一聚同类心法取之而代,袭得前一聚心法遗留潜在能力。是为前后二聚心法之关系。“所缘缘”,为心与心所缘的境和对象。就是被认知的客体与能知的主体之间关系。当心识生起时,都是以外境作缘,世间一切法,为心识认知的对象,一切对象都是为心识的所缘缘。“增上缘”为一法生起,另一法给以资助或不障碍的缘,凡是不包括以上三缘的一切缘,都是为增上缘。在四缘中,色法生起,是须具“因缘”及“增上缘”,心法生起,须具足全部四种缘。
三能变识现,唯识无外境
在唯识学所谓“三能变”即第八阿赖耶识“异熟能变”,第七末那识“思量能变”,及前六识“了境能变”。何谓“异熟”?有三异义:(一)“异时而熟”,是由因至果时间不同。(二)“变异而熟”由因至果必有变易。(三)“异类而熟”由因至果性质不同。三能变者,第一能变为“异熟能变”即阿赖耶识由前世造的因而成了异熟的果报,所以时间不同,又由前世所造的因至成熟时间,当然也有变易,从少变多或从大变小等。所以在因中所造的善恶,一到受果报就变成非善非恶的无记果。又阿赖耶识是转化出整个人生及宇宙世界,都是由阿赖耶识的种子变现出来。第二能变为“思量能变”,即第七末那识为是思量的意思,又则“持业”得名,其功能是转化出自我意识,因而与四种烦恼心所“我痴、我见、我慢、我爱”相应,因而起自我虚构成有自我。为第七末那缘第八阿赖耶识的“见分”而起我执。第三能变为“了别能变”为前六识及五十一个心所的功能,以前六识了境,依根了别识而产生复杂认识的活动。“了境”是了别粗显之境,而不是微细之境,六识了境,就依六根了别。“阿赖耶识”是恒而非审思量,是“无覆无记”,是无记的。“末那识”是恒及审思量,是“有覆无记”。“第六意识”是审而非恒思量,是通三性。“前五识”为非恒非审思量,是通三性。唯识学上的“唯识无境”是一切宇宙世间森罗万物都是由阿赖耶识变现而来,有“万法唯识”,而所有境都是阿赖耶变现出来,所以唯识学上有“识变”的名词,既然宇宙万物都是由心识变现出来,那里还有境,正是无汝识何来境。唯识学不是否定外在的一切世间事物存在,而是说明一切都是为心识所变现出来,这点非常重要。
三性三无性,唯识中道义
在一切有为法来说,都是因缘和合的假法,是无实体无自性,是生灭变异之法,不能常住,而我人凡夫,执假为实,而起有实我实法的妄见。所以唯识学依“解深密经”的“一切法相品”建立此三性,用以分析法之体性。三性为“偏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此三性可诠演一切法。而一切法都不离开此三性。由“偏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又从换一个角度说三无性,“相无自性性”“生无自性性”“胜义无自性性”。何谓“偏计所执性”,是以我人虚妄分别的心识周偏计度于一切因缘假合的事物,分别执著其名相,妄起实我实法的迷执,这种妄计的我法,毕竟是迷情所现的妄相,但有假名,无其实体。“依他起性”为依托众缘生起的诸法,而所依众缘为“亲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心法生起要具备四缘。色法生起又具“亲因缘及增上缘”。所以宇宙万法皆是因缘和合的依他起的法。“圆成实性”为圆满成就真实的体性,即是真如。真如是不生不灭,是诸法的实性,所以偏一切法。圆成实是我法二空所显真如,是依他起法的实性,所以圆成实性是诸法的体相,又叫做“真有相无”。唯识学三性是以“依他起性”为中心在依托众缘生起的依他起法上妄迷执著把它看成实有,实体化,就是“偏计所执性”,如在“依他起”法上,悟达了“缘起性空”之理,把实我实法的妄执除去,就是“圆成实性”,换一个角度来说,“三性”就是三无性,三性是在“有”的观点来说,三无性是依“非有”而说,偏计所执著的有,无非是诸法名相,而所谓名是假立,相非是实有,世间万法虽各有其名,名有其相,但相非实相,名是假名,体相皆空,何来自性,所以叫“相无自性性”。“生无自性性”是对依他起说,生是众缘生,依他起依众缘生起的法是一时的假有,何来有自性。“胜义无自性性”是对圆成实性而说,是在依他起法上远离偏计所执时所显现的诸法实性,圆成实性是缘生法的实性,是我法二空所显的胜义,胜义若有自性就不是绝待的胜义,所以为“胜义无自性性”。宇宙万有,在每一法上都具足三性三无性,故诸法本体不能肯定为有,也不能肯定为空,这是非空非有的“中道”义。“中道”的中是不落于空有两边,以善能了知即有而空,故不执一切法为实有,以如是实通达空不碍有,不起断灭之见,不执一切法皆空,不落于空有两边,就是“中道”之义。
菩萨五位行,修行十地因
修行的目的,是改正我人日常不正当的行为,改正生活坏习惯,对治有漏习气,以正知、正见、正行熏习无漏种子,以至断除所执烦恼障以至到觉悟解脱。修行人刚开始修菩萨行,要按唯识学先修,“三慧、三学”。“三慧”是闻成慧,思成慧,修成慧。“三学”是戒、定、慧三无漏学。又修“六度,四摄”等善法。“六度”者为(一)布施度(三)持戒度(三)忍辱度(四)精进度(五)禅定度(六)般若度。而“四摄”为(一)布施摄(二)爱语摄(三)利行摄(四)同事摄,等善法,修唯识行,以上的修三学,六度、四摄等只是准备功夫,大乘菩萨在修行过程中要经过“唯识五位”才能到达究意。“唯识五位”者,“第一资粮位”;譬如有人要远行,需要积集财物,粮食等以备旅途中所需,而修唯识行的菩萨亦需要先积聚福德和智慧作为修行的资粮,如菩提心,行菩萨道修六度,四摄,四无量心,三十七道品等,资粮位中有“十信”“十住”“十回向”。“第二加行位”菩萨在修行“四寻思观”及“四如实智观”中得“暖、顶、忍、世第一位”四善根。这是为入见道通达真理的方便加行。“第三通达位”修行菩萨在加行位上所修四观四智,还是以带相,末能证真如。在…
《浅明自悟唯识种子颂(陈国钊)》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