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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述唯识学对赖耶存在的论证(上恒法师)▪P10

  ..续本文上一页厌逆,于中执藏亦不应理。103

  由上可见,应有大乘唯识家所说的阿赖耶,此阿赖耶识是被众生微细我执所执为自内我,它的行相非常微细,众生虽在恶趣,无论他多么厌逆恶趣的五取蕴,要求出离,但他们还是恒于藏识爱执随逐;第四静虑以上的有情,于贪俱乐受虽恒有厌逆的心,但于藏识还是那样爱执随逐;深信无我的学佛者,虽在厌逆我见,时时以无我观照,但于藏识还是爱执随逐。所以说声闻教中所说的四阿赖耶一定是唯识学上所说的阿赖耶识。

  此外大众部的根本识、化地部的穷生死蕴,这些都被唯识学者认为是阿赖耶识的异门安立。从前面部派佛教中赖耶思想的分析中,可以知道这些存在的性质和功能是前六识所不能承担的,而唯识学上的阿赖耶识却具有,故得出结论说部派佛教中存在着赖耶思想。论主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所以在论证阿赖耶识的存在时,说他们都是唯识学的异门密意说。陶静综上所述,无论是大乘经典还是部派佛教中,都提到了阿赖耶识这一存在的地方。这一存在的性质和功能是前六识所不具备的,唯有唯识学上的阿赖耶识才具有,所以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唯识学上的阿赖耶识是圣言量,为佛陀所说。

  (二)理论论证赖耶存在

  本论在引用大小乘经典证明赖耶存在的同时,给赖耶下了定义,并界定了范围和作用。其中最重要的作用,就是一切染净诸法生起的因缘,也即是本品的品题——所知依,说明如果没有阿赖耶识,则一切染净诸法将没有所依处,也就不能生起。但是小乘学者却认为,不必要有一个阿赖耶识作为染净诸法的所依处,一切染净诸法生起的所依可以建立在转识或色心中,不必要再安立一个阿赖耶识。唯识宗为了破斥此种说法,再次从染净诸法离赖耶不成来论证赖耶的存在,对小乘的异执给予破斥,从理论上说明了一定要有阿赖耶识存在,杂染清净方可成立。“杂染”主要分为烦恼杂染、业杂染、生杂染三类;“清净”分为世间清净、出世间清净两类。本论从这五个方面论述了阿赖耶识必然存在。

  1、烦恼杂染离赖耶不成

  众生长沦生死,茫茫无有尽期,此生才尽,彼生便现。究其原因,皆因众生有贪、嗔、痴、慢、疑、见之六根本烦恼和随烦恼,这些烦恼在阿赖耶识中留下了习气,在时机成熟时,阿赖耶识中的习气再起现行,于是众生就如此循环不已。除了阿赖耶识以外,其他六识都不具有储存此等烦恼习气的功能。如论言:“云何烦恼杂染不成,以诸烦恼及随烦恼熏习所作彼种子体,于六识身不应理故。”104为什么说六识身不具备储存习气,也即是储存种子的功能呢?今以眼识为例来说明。论言:

  若立眼识贪等烦恼及随烦恼俱生俱灭此由彼熏成种非余:即此眼识若已谢灭,余识所间,如是熏习,熏习所依皆不可得,从此先灭余识所间,现无有体眼识一彼贪等俱生,不应道理,以彼过去现无体故。如从过去现无体业,异熟果生,不应道理。又此眼识贪等俱生所有熏习亦不在成就:然此熏习不住贪中,由彼贪欲是能依故,不坚住故。亦不得住所余识中,以彼诸识所依别故,又无决定俱生灭故。亦复不得住自体中,由彼自体决定无有俱生灭故。是故眼识贪等烦恼及随烦恼之所熏习,不应道理;又复此识非识所熏。105

  意思是说:假如我们主张眼识为所熏,所熏必须与能熏俱生俱灭,故此眼识便与烦恼以及随烦恼俱生俱灭;但此作为所熏处的眼识因为有其他转识的生起,便会灭去,不能一味相续。然而,熏习必是摄持在所熏的相续中,如果说所熏没有了,熏习当然也没有,如此贪等烦恼熏习及熏习所依的眼识都了不可得。如果说已经灭去的眼识,现在因眼识的生起又与贪等俱生,这不合理,因眼识早已过去,现在并无实体,就如从过去久远现无有体的业力,而能生新的异熟果,这自然是不合理的。故而说以眼识为所熏处,则贪等烦恼的熏习不成。不但是贪等烦恼熏习不成,与贪等俱生的眼识中所有的熏习因为没有依住处亦不成立,因眼识所有的熏习,无有所熏的依住处。首先,它不能住于贪中,因贪欲是能依的不自在心所,并且不能一类相续。其次,也不能住余识中,因为诸转识各自所依不同,余识亦不能相续,而且眼识与耳识等,又不可能俱生俱灭,既不能俱生俱灭,余转识当然不能作为眼识的所熏处。最后,眼识的熏习也不能住自体中,自体决定无有俱生俱灭,因为同时不能有二眼识俱起。

  如上所说,眼识不受烦恼的熏习,不能成为烦恼的所熏处;与贪等烦恼俱生眼识之所有熏习也不得成。其他转识也和眼识一样,决不能作所熏处。本论在说明了眼等六转识不能作为烦恼熏习处,必须要有阿赖耶识执持烦恼种后,又用另外两种现象证明一定要有阿赖耶识执持染种子。

  其一,如果没有阿赖耶识,则离欲后退烦恼杂染不成。如论言:“从无想等上诸地没来生此间,尔时烦恼及随烦恼所染初识,此识生时应无种子。”106意思是:从无想等上界下生欲界的天人,如果没有阿赖耶持染种的话,那他们来欲界的染识从何而生呢?如果说是由以前欲界染识而生是不可能的,因为在上升无想等界时,这欲界染识已除,现无有体,这现无有体的过去染识,不能为初生染识的生因。所以非承认有阿赖耶识持杂染种,相续来现在,上界有情虽没有欲界染识,但这染识的种子,阿赖耶中还是存在的,所以当上界寿尽生下界时,阿赖耶识中的染识种子便生起现行了。

  其二,如果没有阿赖耶识,则对治识生烦恼杂染不成。如论言:“对治烦恼识若已生,一切世间余识已灭,尔时若离阿赖耶识,所余烦恼及随烦恼种子在对治识中,不应道理 。”107对治识,就是无漏心最初生起,在入无漏观时,一切世间有漏的余识都已灭去,但出观时,有漏的世间识还会生起,如果说无赖耶,这世间识如何生起?

  再者,对治识初生时仅断见道烦恼,而修道烦恼并没有断,如果此时没有阿赖耶识,那修道才能对治的,见道所余的烦恼及随烦恼种子在什么地方呢?如果说在此初生的对治识中,这是没有道理的,因为此对治识自性是解脱的,并且受熏持种者,必须与能熏俱生俱灭,对治识与余烦恼及随烦恼的能熏现行不可能俱生俱灭,它如何能摄修道所断的种子呢?所以必须要有阿赖耶识持修道所断的染种。总之,前六转识没有储存染种的功能,要想保存烦恼种子只有承认阿赖耶识,否则,烦恼种子便无有保存处,离欲后退,或是对治识生时,后面所起的烦恼便会无因而生,如此则成无因生种的过失,所以阿赖耶识必定存在。

  2、业杂染离赖耶不成

  从导致果报的染业来说,这也需要阿赖耶识存在。因为如果没有阿赖耶识,有情十二缘起的因果链条中“行缘识”和“取缘有”就没有理由成立。如论言:“云何为业杂染不成?行为缘识不相应故。此若无者,取缘有亦不相应。”108十二因缘法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佛观察此真理而开悟,并为众生开示此法。它指出了人类生存之苦恼如何成立(流转门),又如何灭除苦恼而至证悟(还灭门)。从流转门而言,由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如是形成了有情的生死链。

  这个生死链最初是由于无明,而无明是一切烦恼的根本,众生轮回的关键在于有烦恼,而众生由于烦恼造作身语业之后,这些身语意业在未受果之前是不会散失的,这未感果而不散失的身语意业种子将保存于何处?如果说它没有保存处,过去就过去了,这是断灭见,成大过失;由于所造作的烦恼业没有保存,则现生起的烦恼也将无因而生,这也成大过失。经唯识学者考察认为,只有承认唯识学建立的第八阿赖耶识,保存这些由烦恼牵动的身语意诸业种子,才符合十二缘起中的“行缘识”义。如果除去阿赖耶识,其他识决不能作这些烦恼种子的真正保存处。众所周知,六识是有间断的,不坚固,不能一味流转,不能受熏持种,所以没有阿赖耶识则行缘识不能成立;同时,取缘有也不能成立,所谓取是烦恼的别名,此中取指的是四取:即与染污意恒共相应之四烦恼,谓我痴、我见、我慢、我爱四种。“有”是指临近招感后有果报的有支熏习。阿赖耶识中的业种子,成为感受后有果报的有支熏习,这叫做“取缘有”。如果不成立阿赖耶识,就没有行缘识中的业种,那么取去熏发谁?又有什么会因为“取”而“有”呢?由上可知,如果没有阿赖耶识,则业杂染不能成立。

  3、生杂染离赖耶不成

  所谓生杂染离赖耶不成,是从生命轮回的角度来说,只有承认阿赖耶识存在,有情的生命才能前后相续,一期生命中的很多现象才能得到解释。本论从八个方面来说明这个问题。

  (1)结生相续不成

  所谓结生相续不成,是指在欲界的有情,如果没有阿赖耶识,从前生到后生的相续是无法完成的。因为众生在欲界死后,还是在欲界受生时,依自中有位的意根起染污意识而结生相续,这染污意识缘生有之境起或爱,当它于中有刹那灭后进入生有,在母胎中,识与羯逻蓝再相和合,成为新生命的自体。当最初和合时,应唯有异熟识揽羯逻蓝为所依,并摄为自体而完成结生相续。如论言:

  若有于此非等引地没已生时,依中有位意起染污意识结生相续,此染污意识于中有中灭,于母胎中识羯逻蓝更相和合。……是故成应此和合识非是意识,但是异熟识,是一切种子识。109

  论所言,与羯逻蓝和合识是指阿赖耶识,因为如果说这个和合识不是异熟识,而是意识的话,以依止此和合的意识,于母胎中再有一意识转起,那就会有二意识于母胎中同时而转了,在一身中同时有二意识生起在大小乘来说,都是不予承认的。

  再者,这个和合识有三大特性:一是依染污故,《摄大乘论世亲释》言:“谓此意识贪等烦恼所染污意为所依止,缘生有境故是染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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