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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述唯識學對賴耶存在的論證(上恒法師)▪P10

  ..續本文上一頁厭逆,于中執藏亦不應理。103

  由上可見,應有大乘唯識家所說的阿賴耶,此阿賴耶識是被衆生微細我執所執爲自內我,它的行相非常微細,衆生雖在惡趣,無論他多麼厭逆惡趣的五取蘊,要求出離,但他們還是恒于藏識愛執隨逐;第四靜慮以上的有情,于貪俱樂受雖恒有厭逆的心,但于藏識還是那樣愛執隨逐;深信無我的學佛者,雖在厭逆我見,時時以無我觀照,但于藏識還是愛執隨逐。所以說聲聞教中所說的四阿賴耶一定是唯識學上所說的阿賴耶識。

  此外大衆部的根本識、化地部的窮生死蘊,這些都被唯識學者認爲是阿賴耶識的異門安立。從前面部派佛教中賴耶思想的分析中,可以知道這些存在的性質和功能是前六識所不能承擔的,而唯識學上的阿賴耶識卻具有,故得出結論說部派佛教中存在著賴耶思想。論主顯然也注意到了這個問題,所以在論證阿賴耶識的存在時,說他們都是唯識學的異門密意說。陶靜綜上所述,無論是大乘經典還是部派佛教中,都提到了阿賴耶識這一存在的地方。這一存在的性質和功能是前六識所不具備的,唯有唯識學上的阿賴耶識才具有,所以我們可以肯定地說,唯識學上的阿賴耶識是聖言量,爲佛陀所說。

  (二)理論論證賴耶存在

  本論在引用大小乘經典證明賴耶存在的同時,給賴耶下了定義,並界定了範圍和作用。其中最重要的作用,就是一切染淨諸法生起的因緣,也即是本品的品題——所知依,說明如果沒有阿賴耶識,則一切染淨諸法將沒有所依處,也就不能生起。但是小乘學者卻認爲,不必要有一個阿賴耶識作爲染淨諸法的所依處,一切染淨諸法生起的所依可以建立在轉識或色心中,不必要再安立一個阿賴耶識。唯識宗爲了破斥此種說法,再次從染淨諸法離賴耶不成來論證賴耶的存在,對小乘的異執給予破斥,從理論上說明了一定要有阿賴耶識存在,雜染清淨方可成立。“雜染”主要分爲煩惱雜染、業雜染、生雜染叁類;“清淨”分爲世間清淨、出世間清淨兩類。本論從這五個方面論述了阿賴耶識必然存在。

  1、煩惱雜染離賴耶不成

  衆生長淪生死,茫茫無有盡期,此生才盡,彼生便現。究其原因,皆因衆生有貪、嗔、癡、慢、疑、見之六根本煩惱和隨煩惱,這些煩惱在阿賴耶識中留下了習氣,在時機成熟時,阿賴耶識中的習氣再起現行,于是衆生就如此循環不已。除了阿賴耶識以外,其他六識都不具有儲存此等煩惱習氣的功能。如論言:“雲何煩惱雜染不成,以諸煩惱及隨煩惱熏習所作彼種子體,于六識身不應理故。”104爲什麼說六識身不具備儲存習氣,也即是儲存種子的功能呢?今以眼識爲例來說明。論言:

  若立眼識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俱生俱滅此由彼熏成種非余:即此眼識若已謝滅,余識所間,如是熏習,熏習所依皆不可得,從此先滅余識所間,現無有體眼識一彼貪等俱生,不應道理,以彼過去現無體故。如從過去現無體業,異熟果生,不應道理。又此眼識貪等俱生所有熏習亦不在成就:然此熏習不住貪中,由彼貪欲是能依故,不堅住故。亦不得住所余識中,以彼諸識所依別故,又無決定俱生滅故。亦複不得住自體中,由彼自體決定無有俱生滅故。是故眼識貪等煩惱及隨煩惱之所熏習,不應道理;又複此識非識所熏。105

  意思是說:假如我們主張眼識爲所熏,所熏必須與能熏俱生俱滅,故此眼識便與煩惱以及隨煩惱俱生俱滅;但此作爲所熏處的眼識因爲有其他轉識的生起,便會滅去,不能一味相續。然而,熏習必是攝持在所熏的相續中,如果說所熏沒有了,熏習當然也沒有,如此貪等煩惱熏習及熏習所依的眼識都了不可得。如果說已經滅去的眼識,現在因眼識的生起又與貪等俱生,這不合理,因眼識早已過去,現在並無實體,就如從過去久遠現無有體的業力,而能生新的異熟果,這自然是不合理的。故而說以眼識爲所熏處,則貪等煩惱的熏習不成。不但是貪等煩惱熏習不成,與貪等俱生的眼識中所有的熏習因爲沒有依住處亦不成立,因眼識所有的熏習,無有所熏的依住處。首先,它不能住于貪中,因貪欲是能依的不自在心所,並且不能一類相續。其次,也不能住余識中,因爲諸轉識各自所依不同,余識亦不能相續,而且眼識與耳識等,又不可能俱生俱滅,既不能俱生俱滅,余轉識當然不能作爲眼識的所熏處。最後,眼識的熏習也不能住自體中,自體決定無有俱生俱滅,因爲同時不能有二眼識俱起。

  如上所說,眼識不受煩惱的熏習,不能成爲煩惱的所熏處;與貪等煩惱俱生眼識之所有熏習也不得成。其他轉識也和眼識一樣,決不能作所熏處。本論在說明了眼等六轉識不能作爲煩惱熏習處,必須要有阿賴耶識執持煩惱種後,又用另外兩種現象證明一定要有阿賴耶識執持染種子。

  其一,如果沒有阿賴耶識,則離欲後退煩惱雜染不成。如論言:“從無想等上諸地沒來生此間,爾時煩惱及隨煩惱所染初識,此識生時應無種子。”106意思是:從無想等上界下生欲界的天人,如果沒有阿賴耶持染種的話,那他們來欲界的染識從何而生呢?如果說是由以前欲界染識而生是不可能的,因爲在上升無想等界時,這欲界染識已除,現無有體,這現無有體的過去染識,不能爲初生染識的生因。所以非承認有阿賴耶識持雜染種,相續來現在,上界有情雖沒有欲界染識,但這染識的種子,阿賴耶中還是存在的,所以當上界壽盡生下界時,阿賴耶識中的染識種子便生起現行了。

  其二,如果沒有阿賴耶識,則對治識生煩惱雜染不成。如論言:“對治煩惱識若已生,一切世間余識已滅,爾時若離阿賴耶識,所余煩惱及隨煩惱種子在對治識中,不應道理 。”107對治識,就是無漏心最初生起,在入無漏觀時,一切世間有漏的余識都已滅去,但出觀時,有漏的世間識還會生起,如果說無賴耶,這世間識如何生起?

  再者,對治識初生時僅斷見道煩惱,而修道煩惱並沒有斷,如果此時沒有阿賴耶識,那修道才能對治的,見道所余的煩惱及隨煩惱種子在什麼地方呢?如果說在此初生的對治識中,這是沒有道理的,因爲此對治識自性是解脫的,並且受熏持種者,必須與能熏俱生俱滅,對治識與余煩惱及隨煩惱的能熏現行不可能俱生俱滅,它如何能攝修道所斷的種子呢?所以必須要有阿賴耶識持修道所斷的染種。總之,前六轉識沒有儲存染種的功能,要想保存煩惱種子只有承認阿賴耶識,否則,煩惱種子便無有保存處,離欲後退,或是對治識生時,後面所起的煩惱便會無因而生,如此則成無因生種的過失,所以阿賴耶識必定存在。

  2、業雜染離賴耶不成

  從導致果報的染業來說,這也需要阿賴耶識存在。因爲如果沒有阿賴耶識,有情十二緣起的因果鏈條中“行緣識”和“取緣有”就沒有理由成立。如論言:“雲何爲業雜染不成?行爲緣識不相應故。此若無者,取緣有亦不相應。”108十二因緣法是永恒不變的真理,佛觀察此真理而開悟,並爲衆生開示此法。它指出了人類生存之苦惱如何成立(流轉門),又如何滅除苦惱而至證悟(還滅門)。從流轉門而言,由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如是形成了有情的生死鏈。

  這個生死鏈最初是由于無明,而無明是一切煩惱的根本,衆生輪回的關鍵在于有煩惱,而衆生由于煩惱造作身語業之後,這些身語意業在未受果之前是不會散失的,這未感果而不散失的身語意業種子將保存于何處?如果說它沒有保存處,過去就過去了,這是斷滅見,成大過失;由于所造作的煩惱業沒有保存,則現生起的煩惱也將無因而生,這也成大過失。經唯識學者考察認爲,只有承認唯識學建立的第八阿賴耶識,保存這些由煩惱牽動的身語意諸業種子,才符合十二緣起中的“行緣識”義。如果除去阿賴耶識,其他識決不能作這些煩惱種子的真正保存處。衆所周知,六識是有間斷的,不堅固,不能一味流轉,不能受熏持種,所以沒有阿賴耶識則行緣識不能成立;同時,取緣有也不能成立,所謂取是煩惱的別名,此中取指的是四取:即與染汙意恒共相應之四煩惱,謂我癡、我見、我慢、我愛四種。“有”是指臨近招感後有果報的有支熏習。阿賴耶識中的業種子,成爲感受後有果報的有支熏習,這叫做“取緣有”。如果不成立阿賴耶識,就沒有行緣識中的業種,那麼取去熏發誰?又有什麼會因爲“取”而“有”呢?由上可知,如果沒有阿賴耶識,則業雜染不能成立。

  3、生雜染離賴耶不成

  所謂生雜染離賴耶不成,是從生命輪回的角度來說,只有承認阿賴耶識存在,有情的生命才能前後相續,一期生命中的很多現象才能得到解釋。本論從八個方面來說明這個問題。

  (1)結生相續不成

  所謂結生相續不成,是指在欲界的有情,如果沒有阿賴耶識,從前生到後生的相續是無法完成的。因爲衆生在欲界死後,還是在欲界受生時,依自中有位的意根起染汙意識而結生相續,這染汙意識緣生有之境起或愛,當它于中有刹那滅後進入生有,在母胎中,識與羯邏藍再相和合,成爲新生命的自體。當最初和合時,應唯有異熟識攬羯邏藍爲所依,並攝爲自體而完成結生相續。如論言:

  若有于此非等引地沒已生時,依中有位意起染汙意識結生相續,此染汙意識于中有中滅,于母胎中識羯邏藍更相和合。……是故成應此和合識非是意識,但是異熟識,是一切種子識。109

  論所言,與羯邏藍和合識是指阿賴耶識,因爲如果說這個和合識不是異熟識,而是意識的話,以依止此和合的意識,于母胎中再有一意識轉起,那就會有二意識于母胎中同時而轉了,在一身中同時有二意識生起在大小乘來說,都是不予承認的。

  再者,這個和合識有叁大特性:一是依染汙故,《攝大乘論世親釋》言:“謂此意識貪等煩惱所染汙意爲所依止,緣生有境故是染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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