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āna”,藏译作“rnam par shes pa”,是“辨别识”的意思。”(12)玄奘翻译为“由此彼皆无,故一切唯识”的《唯识三十颂》第十七颂后半颂,韩镜清翻译为“其所分别乃无有,故一切唯了别识”。(13)韩镜清认为,玄奘将应该翻译为了别识的vij
apti翻译替代成了辨别识vij
āna,而“若将辨别识代替了了别识,就不是真正的唯识学。”(14)
周贵华基本承接韩镜清的看法而又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深化,他认为,“一般汉译瑜伽行派“唯识”著述的“唯识”概念是指“唯了别”,即“识”多指“了别(梵vij
apti,藏rnam par rig pa)”,而不是指“识(梵vij
āna, 藏rnam par shes pa )”。因此,汉文“唯识”概念,常是对唯了别(梵vij
apti–mātra,藏rnam par rig pa tsam)概念的误称,换言之,“唯识”概念在大多情况下是一种误用。”将“唯了别”换译为“唯识”,在周贵华看来,这是由于“汉传玄奘唯识学派对“唯识”概念作了“单面化”诠释”,“是随顺护法“唯识思想”的“唯识”概念。依此,玄奘学派进一步对“唯识学”作了极端“有相化”诠释与发展。在此后,玄奘学派对“唯识”概念的诠释成为独尊不易的标准。”周贵华因此感叹,“在汉译唯识典籍中,一直维持着这种误译,令人难以置信。实际上,千年以来在理解唯识典籍时,出现了很多困难和误区,使瑜伽行派的唯识学成为治学的畏途,“了别”与“识”概念的混淆是“罪魁”之一。”(15)
三
以“vij
apti”与“vij
āna”、“vij
apti–mātra”与“vij
āna-mātra”的翻译为机枢,进一步引申扩展至对整个玄奘所传有相唯识学的批评,霍韬晦认为玄奘的“误译一直影响中国学者对唯识观念的了解,识(vij
āna)境(vij
apti)不分”;韩镜清认为玄奘“将辨别识代替了了别识,就不是真正的唯识学”;周贵华认为玄奘“唯识学派对“唯识”概念作了“单面化”诠释”,“随顺护法“唯识思想”的“唯识”概念”,“对“唯识学”作了极端“有相化”诠释与发展”,“使瑜伽行派的唯识学成为治学的畏途”。这些对玄奘所传有相唯识学的怀疑和否定是非常严重的,但是,果真如此吗?
其实,拨开语言翻译的重重迷雾,就根本义理分析来看,不是玄奘所传有相唯识学“不是真正的唯识学”, 而应该说霍韬晦、韩镜清、周贵华等人所理解和论说的才“不是真正的唯识学”。
即使就翻译来讲,霍韬晦、韩镜清、周贵华等人所论说的种种义项,也都并不是玄奘不知道的“误译”,而应该说是玄奘有意为之的“意译”。玄奘“意译”意欲何为?玄奘“意译”本怀应该就是为了更加明确地建立真正的唯识学。
事实上,对于“vij
apti”,无论是其“表”义还是“了别”义,玄奘都有过这样明确的译述。对于“vij
apti”的“表”义,慧仁指出:“玄奘大师对此亦非不知,在别处就将其译作“表”,如表色(vij
aptirūpa,rūpa色)。霍(韬晦——笔者注)译为表就是顺应玄奘的翻译。”(16)对于“vij
apti”的“了别”义,在《唯识三十颂》的第二、三颂中,玄奘就将vij
apti译成“了别”、“了”:“谓异熟思量,及了别境识。”“不可知执受,处了常与触。”所以,对于所谓“vij
apti”的“表”、“了别”之类的字义,玄奘并不是不知道,但他为什么就不将“vij
apti–mātra”翻译为“唯表”或“唯了别”而改译为“唯识”呢?
必须确认,玄奘翻译“唯识”这一名相,在原典文本上是有着毫无疑义的依据的。慧仁指出:“唯识(vij
āna-mātra)这一概念的运用并非玄奘的发明,《唯识三十颂》梵文原本中亦出现了一次,即世亲本人也运用“唯识”来表达其思想。它出现在第二十八颂的后半颂:“sthitamvij
ānamātratve grāhyābhāve tadagrahāt//”玄奘译作“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此译完全符合梵文原义(对此霍韬晦先生亦显无奈,认为顺着文义应将之改为唯表“vij
apti”,故他还是译成了“尔时住唯表,无二取相故”)。”(17)当然,必须翻译为“唯识”的“vij
āna-mātra”,在《唯识三十颂》中也就出现了仅此一处,但这仅此一处的“唯识”(“vij
āna-mātra”),对于整个瑜伽行派唯识思想,却是最重要的体现。应该说,最能体现整个瑜伽行派唯识思想的根本宗旨的,是“vij
āna-mātra” (“唯识”),而不是“vij
apti–mātra”(“唯表”或“唯了别”)。
我们可以看一下《唯识三十颂》中“vij
āna-mātra” (“唯识”)一颂其中"vij
āna-mātra" (“唯识”)文义与“vij
apti–mātra”(“唯表”或“唯了别”)文义的最直接的对比。
《唯识三十颂》中“vij
apti–mātra”(“唯表”或“唯了别”)与“vij
āna-mātra” (“唯识”)的最直接的对比是相连的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颂:“乃至未起识,求住唯识性,于二取随眠,犹未能伏灭。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18)按照霍韬晦、韩镜清、周贵华等人的勘译,第二十六、二十七颂中的“识”、“唯识”,应该翻译为“表”或“了别”、“唯表”或“唯了别”,那么,我们替换一下,第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颂就是“乃至未起表(了别),求住唯表(了别)性,于二取随眠,犹未能伏灭。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表(了别)性,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表(了别)。若时于所缘,智都无所得,尔时住唯识,离二取相故。”由于第二十八颂中的“唯识”无可替换,本义就是“唯识”,而且是《唯识三十颂》中最后一处“唯识”,那么,从这段颂文的文义就可以看出,这处原本意义上的、无可替换的“唯识”,是前面“唯表”、“唯了别”的“结归”之处,这个“唯识”才是真正体现整个瑜伽行派唯识思想“旨归”的根本所“住”。也可以这样说,与第二十八颂中的无可替换的“唯识”比起来,前面二十六、二十七颂、二十六颂及其他“唯识”都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唯识”。所以,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唯识”的二十六、二十七颂及前面其他的“唯识”,可以根据梵文字义译成“唯表”、“唯了别”,但第二十八颂中的无可替换的原本意义上的“唯识”,却是不可逆地不可替换为“唯表”、“唯了别”的。否则,像霍韬晦、韩镜清、周贵华等人所作的替换改译,将第二十八颂中的无可替换的原本意义上的“唯识”也勉强改译为“唯表”、“唯了别”,就违背了整个瑜伽行派唯识思想的根本宗旨。
整个瑜伽行派唯识思想的根本宗旨是“唯识无境”,或者说为“唯识无义”,这一点是没有疑义的。这个根本宗旨有两层意思:一,一切外境(法我执)都无,唯有识,唯有识内境(相);二,所谓唯识性,即内在性外境(人我执),其体也无。通俗地讲,既无外在性客观对象可执,也无内在性(主观性)客观对象可执,唯有识变现如如而已——这便是有次第可以观行的完整的唯识学。对于这一点,将“唯识”勘译为“唯了别识”的韩镜清也只有这么说:“所谓唯识就是唯依他起性,唯了别识就是唯依他起性,也就是唯识无义(人我、法我)。”(19)他将“无义”注释为人无我、法无我之“二无我”,也是一种通论,但这“二无我”落实到“唯识无境”、“唯识无义”上又当如何对应、相应呢?其实很明确,“法我”是指“唯识无境”中无外境的“外境”,而“人我”则可以说是指所谓“唯识性”,也就是《唯识三十颂》第二十七颂“现前立少物,谓是唯识性,以有所得故,非实住唯识”中的“唯识性”。因为这种“唯识性”尚处于“立少物”、“有所得”的状况,也还有一种我执,一种主体性(“识”)的人我执。这时,如果将“唯识无境”、“唯识无义”中的“唯识”改译为“唯表”或“唯了别”,那么,“功能性”的“表”、“了别”,就不能明确体现出“识”所具有的主体性色彩而与“人我”对应、相应,也就无法明确体现“唯识无境”、“唯识无义”以破“人我、法我二执”的瑜伽行派唯识学根本意趣了。
更大的问题还在于,将“唯识”改译为“唯表”或“唯了别”,就会使最终还要落实到观行修为上的唯识学无法展开其观行。与霍韬晦批评的所谓玄奘 “唯识”“落在识境对立的意味上”的意趣相反,具体的唯识学观行是一定要在“识境相对”的格局中才能展开的,当然,这里的“识境相对”是指“识”与“内境”,即“识”与“相”的相对,更准确地说,应该是“识”的见分、相分乃至自证分、证自证分格局中展开。假如将“唯识”改译为“唯表”或“唯了别”,以 “表”、“了别”的“无相”功能化,消弥了“识”的“识境相待”的“有相”格局,那么,“有相”唯识观行就会被“无相”消解而无法开展,而且既然“识境相待”被“无相”消解了“识”与“境”(相)的相对性,这样,所谓“唯识”之“唯”也就失去了必要和意义,成为了多余甚至错误,“唯识”建立的必要性也就失去。失去必要性的“唯识”也就必然终将“无相”而归入“空宗”了。
事实上,韩镜清、周贵华正是站在“空宗”立场来理解唯识学的。韩镜清《唯识学的第三次译传》在“列举玄奘法师对唯了别识的误译和误解”中,首先就是以“空…
《论玄奘译传有相唯识学的意义——唯识根本义理辨(肖永明)》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