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由兹惯用语,足见寓有深义,盖可反映凡夫根性,一「见」便「着」上矣!此一见即着,便是生死根本,因山河大地及一切形相皆有生灭,所以凡夫一着相,知觉性乃随之而转,便难逃生死也。
上尝以镜与影为喻,镜子一经制就,即能照一切物,从而山河大地及一切形相,皆随此镜光而显其影子,凡夫病在执影为实有,而对镜光本身竟了无所知,孰知此影瞬即消逝,全属生灭法,而镜光本身方属真常不易;凡夫执影子为我,而不知另有为我所用之镜光存在,所以禅宗有「终朝常对面,相见不相识」之语,此系指凡夫对眼之见性竟不相识之谓,有若只认识影子,而不认识镜光也。其实韶光易逝。人生虽寿至百龄,亦不过为转眼间事,天界尽属长寿,对死亦无策规避,生时眼根虽能见物,死后则效用尽失,所以常住不生灭者,唯此见性,此见性寄于眼根,缺之则有目不能视,此见性譬之镜光,仅就其触照力用而言,其实为无形无相无作无为者,一切有形有相有作有为者,均为其化去。见性如此,其余闻、嗅、尝、觉、知等性同属如此。
综之吾人万万不能执着影子为实有,倘能了然镜光是我,则妄染顿除,立可解脱矣!由兹眼根之论释而可推知其余,要之六根六尘六识此十八界皆为影子,乃属生灭无常;不生不灭者唯此镜光──即见闻嗅尝觉知等六种性;从知一切均为影为光,质言之:影就是光,光就是影。影从何来?从光而来;光由何现?由影而现。
总结「无眼耳鼻舌身意,无色声香味触法,无眼识界乃至无意识界」一节而言:无者,空也。系承「照见五蕴皆空」一语而展释,五蕴法既属妙有真空;五蕴为总法,则一切诸法皆是真空之相,是故此妙有真空中乃无五蕴法存在,从而诸法均无所得,则此十八界法当体都属空无所有,故称曰:「无」,无乃妙有真空,如镜光,无此镜光,即无一切影子也。
卯五缘觉法空
无无明,亦无无明尽,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
此文系破缘觉所执之十二因缘法。十二因缘法亦属五蕴总法之区宇,五蕴既空,则此法亦空也。缘觉为藏教中乘圣人,乃从此十二因缘法而开悟,但只了分段生死,仍未臻于佛境,所以佛于此时说般若经令其回小向大,示以诸法皆属真空实相,俾其彻悟而证极果。
上曾叙及:凡夫属上根利智而对诸法空相一经了悟者,当下即可成佛,况此中乘圣人乎?从缘觉一字顾名思义,乃知缘觉系由因缘之缘而觉悟。因缘有助缘与攀缘之分,助者帮助之义,攀者攀附之义;助缘者,意谓人本不迷惑,而偏以此缘而助之迷,此指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而至忧悲苦恼而言。总言之十二因缘,即十二种帮忙而助人昏昧也。下分述之:
无明 俗谓胡涂,不明正理也。一胡涂便一切胡涂,由此胡涂之助而有妄行,所以无明缘行。
行 由兹妄行之助而有所辨识,是以行缘识。
识 此为胡涂认识也。识具分别之义,由此认识而成中阴身,帮助选择有缘父母而投胎,所以有何种认识即成何种胎也。而后识缘名色。
名色 初入胎中,受想行识四蕴徒有其名,因此时祇具色蕴也,故合称为名色,藉斯名色之助渐长六根而成六入,是以名色缘六入。
六入 入见闻嗅尝觉知六种性也。意谓一作胎即起分别,俟胎成六根,乃生六入,由此六入之助而成触,是谓六入缘触。
触 意谓小儿初生面世,六根接触六尘也。因母胎与外界温度与环境悬殊太甚,所以婴儿一出母胎,即感骤冷加身,惊惶失措,其辛酸痛苦处,有如活马剥皮,故作惨厉啼哭也。因此一触而有受。
受 小儿一开智识即有受,如眼受色,耳受声,鼻受香,舌受味,身受触,意受法。由此受而起贪爱,乃曰受缘爱。
爱 由此贪爱而需求取,是以爱缘取。
取 由求取而有得,是以取缘有。
有 因求取有得而造业,即有此业果,业果不亡,旋随缘受来世之生,是名有缘生。
生 有生则难逃老死,乃名生缘老死。
老死 有此老死而不免忧悲苦恼也。人老将死,谁无忧悲苦恼?盖尘染既深,妄执紧系,不甘就死也。但我(大师自称)则不然,因妄染较轻,本不畏死耳!又人当死之时,有若风刀解体,乌龟脱壳,其痛毒凄楚,无以复加,故作呻吟哀号也。
可知此生死之苦,一切均以无明为因,而以助缘辗转联系成此凡夫顺生门,致有流转还灭之相,受六道轮回之苦。缘觉乃闻佛说此十二因缘法,乃明烦恼生死根源,而发修道离苦之心,遂从此启悟而证中乘辟支佛果(意译缘觉果),因此而了分段生死;其晋修之法,亦无非先将此无明(即胡涂)断灭,无明灭则行灭(无妄行),行灭则识灭(无了别心),识灭则名色灭(不投胎),名色灭则六入灭(不必长六根),六入灭则触灭(根不触尘),触灭则受灭(不需享受),爱灭则取灭(不求取),取灭则有灭(不造业),有灭则生灭(来世不投胎),生灭则老死灭(无老死忧悲苦恼)。
佛说此般若经为大乘法门,空此缘觉法之目的在使曾证缘觉果之中乘圣人亦厌小慕大,故以此「无」字破其所执,意谓倘能明心见性,了悟诸注性空,当下便证佛道,犹待破此无明耶?因无明当体即空,实无「无明」可破也。故曰:无「无明」;既属无「无明」,尚何须将无名破尽?故曰:「亦无无明尽。」乃至,为超略之词,超略中间十支因。「无老死亦无老死尽」者,意谓诸法空相中,根本已无老死,则更无「尽」之可言也。
卯六声闻法空
无苦集灭道。
此文系空四谛法,此四谛法门为苦谛、集谛、灭谛、道谛,即四圣谛也。此四谛法能超凡入圣,以凡夫比拟,证四谛法当为小乘圣人,倘再向上而言,则圣人中又可别为大中小乘也。四谛中之苦谛为世间果,集谛为世间因,灭谛为出世间果,道谛为出世间因。
苦谛为世间果者 乃指六道综成三种苦果而言,三苦果为行苦,乐苦,苦苦。六道有三善道与三恶道之分,三善道为天,人,阿修罗;三恶道为地狱,饿鬼,畜生。色界天无色界天,虽比世人为乐,而受命又远较世人为长,但终不免生死之苦,所以仍称苦果,属「行苦」;欲界天及人间(为中等凡夫),苦乐各半,阿修罗有天上福,无天人德,属乐少苦多,均称为「乐苦」,此三善道在因地皆具善根,而视乎其所作利物济人之程度而分别生此。向下地狱,饿鬼,畜生三恶道,其苦处更不必细论,故名之为「苦苦」,此为于因地作杀盗淫等恶业及多行不善,而视乎其程度如何而分别生此。此六道之苦果,究从何而来?均为唯心所造而自作自受也。换言之,乃从集谛而来。
集谛为世间因者 此为苦谛之集因也。集为积蓄之义,北方人有所谓赶集,即将商品集中一地于一定期间发售之谓。从名思义,乃知苦果系招集而来,众生平时所作所为,有善有恶,遂以此为苦谛之因,而铸苦谛之果。
灭谛为出世间果者 灭为寂灭。此类众生洞烛苦源,都自招感,乃慕寂灭为乐果,以独善其身。
道谛为出世间因者 既慕寂灭出世之乐果,必断集因,从而着手修道也。此为成道之因。
综四理谛法为知苦,断集,慕灭,修道。佛初说华严,以声闻根性较钝,未能接受此大乘法门,于是俯就小机,为说此三转四谛*轮。转,为转苦为乐之义,*轮者,言佛之说法,不停滞于一人一处,展转传人,流演圆通,如推车轮焉。三转者,第一转为示转,第二转为劝转,第三转为证转,兹述之如次:
第一转(示转):
「苦」为逼迫性,人生于世,需求衣食住以维持生活,由此为寻求满足,不惜终日胝手胼足,形形役役,非被逼迫受苦不成。苦有八种,计有随身之生,老,病,死,四苦,又自身所招之爱别离,怨憎会,求不得,五蕴炽盛四苦,共为八苦。苦从何而来?自招感而来也。所以
「集」为招感性,此招感性招来六种根本烦恼,即贪,瞋,痴,慢,疑,邪见,复有二十种随烦恼,分小中大三类,小随有十:忿,恨,恼,覆,诳,谄,憍,害,嫉,悭,中随有二:无惭,无愧,大随有八: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举,失念,不正知,散乱。计此二十六种集因,而招世间一切苦果。
「灭」为可证性,人欲离苦,当慕寂灭之乐,以独善其身,所以此灭为可证性。证兹而了分段生死,离四住烦恼,但仍属沉空滞寂,未了变易生死,不达究竟之乐,仅住于有余涅槃,故名偏真小果。
「道」为可修性,慕出世之寂灭,当修三十七助道品,略即戒,定,慧三学。以戒破贪毒,定破瞋毒,慧破痴毒,是以道为可修性。
第二转(劝转):
「苦」,逼迫性,你应知。「集」,招感性,你应断。「灭」,可证性,你应证。「道」,可修性,你应修。
第三转(证转):
「苦」,此是苦,逼迫性,汝应知,我已知,不复更知。
「集」,此是集,招感性,汝应断,我已断,不复更断。
「灭」,此是灭,可证性,汝应证,我已证,不复更证。
「道」,此是道,可修性,汝应修,我已修,不复更修。
小乘声闻众闻佛说此四谛法而证道,但只了分段生死,未达究竟涅槃,所以此时说此般若经令其回向大乘当知在妙有真空中,已…
《般若波罗密多心经讲录(第二篇)》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