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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圆满法及其与禅宗的关系

  大圆满法及其与禅宗的关系

  许德存

  西藏民族学院民族研究所副研究员

  提要

  大圆满法是藏传佛教宁玛派的核心教法。宁玛派是一个历史比较悠久的宗派,它无论在法统上,还是在判教观、所奉基本经典、教理教义、宗教实践方法和僧人的组成等方面都与其他宗派不一样。其禅定方式主要有两种:彻却和妥噶,高度概括了摩诃瑜伽、阿努瑜伽和阿底瑜伽的一切修行方法。「彻却」被解释成为「立断」或「刹那定住」,属于修定法,其目的是求悟本净心体,即证达心空。由于「彻却」有「刹那定住」和「刹那彻悟」等含义,所以被理解为「顿修」(或顿悟),甚至将它与禅宗的「顿悟」等同起来。实际上,大圆满「顿悟」和禅宗顿悟不完全一样,大圆满顿悟是有一定条件,并且要以修行者的根器和金刚上师的开示为基础,在顿悟的时间、程度及方式上同禅宗的立刻顿悟有区别。

  「妥噶」又称「元成妥噶」,意思是「顿超」。它属于修光法,是以光为修证法性自然智的途径和方法,直见任运本来清净的法界所显妙有(境)。或者说,「妥噶」重点修「明」分,通过自然智气开光明门,使内智与外光融为一体。「彻却」和「妥噶」如母子关系,阿底瑜伽口诀部把它们所修的真空妙有,即内境和外境结合起来,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以求达到肉身圆满,证得三身境界。

  学术界根据宁玛派所主张的「心体本净」、「白性顿成」和「大悲周遍」思想,认为大圆满与禅宗有渊源关系,甚至有一部分学者把两者完全等同起来,而忽视了它们之间存在的细微差别,这无意中否定了两者各自所具有的特点。禅宗思想因吉祥狮子和摩诃衍那而对大圆满产生了影响,两宗都强调「心性本净」,并把心性看成是外境之源,支配诸法存在。但宁玛派所讲的「心体本净」是讲人的本体,并从绝对与相对、有限与无限的角度把人的本净之心提高到宇宙高度去论述,强调了光明的重要性。禅宗则基于自然本体上讲心性本净,很少讨论光明。

  关于佛性和顿悟,两宗的认识也有区别,宁玛派把佛性视为佛的本能,禅宗则将佛性看成是自在自为的统一,即本体。对于顿悟,两者都主张「无思无念」,但宁玛派大圆满之「无念」只作为手段,并非目的,否定了绝对无念。禅宗则把「无念」作为方法和目的,承认绝对无念。

  大圆满法是宁玛派的核心教法。宁玛派为藏传佛教诸派中历史较悠久的宗派之一,其教法是与吐蕃佛教的法统一脉相承的,实施的基本教理特别不同,实践方法颇具特色。概括起来,宁玛派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法统上,大圆满法是藏密中传承时间最长的法。若从西元八世纪莲花生、无垢友、法称、佛密和毗卢遮那(遍照护)等人讲授经、幻、心密法算起,迄十一、二世纪藏密形成,大圆满法在西藏已传承三百余年。其间大圆满法与西藏土著宗教苯教相融合,又吸收禅宗思想,是逐渐藏化的过程。十一世纪以后,大圆满法经过绒·曲杰桑布、素尔祖孙三代和隆庆·智美欧色等人不断整理和阐释,渐趋完善。

  第二、判教观与众不同。宁玛派判显密教法为三根九乘,因果两类。因类包括声闻乘、独觉乘、菩萨乘,为钝根人(或下根者)所修法。果乘由外密和内密组成,外密三乘是事部、行部、瑜伽部,为中根人所修法;摩诃瑜伽(大瑜伽)、阿努瑜伽(无比瑜伽)和阿底瑜伽(无上瑜伽或极瑜伽)为内三乘,是锐根人(上根者)所修法。摩诃瑜伽相当于生起次第法,阿努瑜伽相当于圆满次第法,阿底瑜伽相当于大圆满法,他派将此三瑜伽划入无上瑜伽部。

  第三、基本经典与别派相差甚殊。普遍认为宁玛派以阿底瑜伽心部十八部经为大圆满法根本经典,但对十八部经的构成尚存争议。严格地讲,大圆满法以《佛说密意集经》和《幻变秘密藏续》为最根本、最高法典。《幻变秘密藏续》,简称《秘密藏续》或《幻网经》,藏文有多种节译本,争议较大。《五部遗教》、《隆庆教史》等列录了吐蕃时期译出的大圆满全部经典,因故未能收入《大藏经·甘珠尔》,德格印经院汇编刻印,取名《宁玛居本》(《十万旧续》或《十万怛特罗》),其中不乏藏族学者的伪造。

  第四、教理上,宁玛派坚持大乘佛教普通教理结构的同时,对本体论和心性论作了新的阐释,提出了「心体本净」、「了空无别」、「众生是佛」、「心性自然智」等观点。

  第五、宗教实践上,宁玛派特用「彻却」和「妥噶」两种方法,通过渐修和顿修证悟自然智,得金刚虹体。

  第六,独特的僧人组成。宁玛派由于受西藏苯教文化影响较深,僧人组成表现多样性。「阿巴」(密咒师)僧是宁玛派两种僧人之一,最早出现于吐蕃王朝时期,当时佛法初传,苯教势力强盛,为了迎合苯教巫师的宗教生活方式,部分参佛者便居家诵咒,修行密法,兼行巫术及医术。吐蕃佛教衰亡后,这部分人以父子或叔侄相传方式传承密法,也有以瑜伽士和游学僧装束在小范围内进行宗教活动。宁玛派正式创立后,他们仍然以传统的方式及生活方式传播佛法,人数激增,习惯上称这些人为「阿巴」,也有的地方称「本本子」,即苯教巫师。后来,阿巴僧分成两种,一种是在寺受戒的正式僧人,另一种是娶妻衍嗣,在家传承密法者。宁玛派的第二类僧人是长期生活在寺院的受各种戒的人。

  一、大圆满禅定

  大圆满法作为藏密的主要教授法门,其禅定方式与其他派别基本一致,主要是通过一定的修行方式调节身体姿势和呼吸状态的过程,达到心神宁静,意念集中的状态,从而进行冥想,证悟心性自然智,达到普贤境界。真言咒语作为思维的工具是入定的主要手段。

  「彻却」和「妥噶」是大圆满两种独特的禅定方式。一般意义上「彻却」和「妥噶」是对摩诃瑜伽、阿努瑜伽和阿底瑜伽三种实践方法的高度概括。严格地说,「彻却」和「妥噶」是阿底瑜伽口诀部(或要门部)的特殊禅定法。从广义讲,大圆满法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上三种瑜伽,狭义的大圆满法专指阿底瑜伽。摩诃瑜伽相当于生起次第法,以幻变类法为主要内容,即通过三种禅定,使修行者与本尊融为一体,或证悟无二谛的明空智慧。由此看来,摩诃瑜伽在修脉、气、明点的同时,仍然采用了观想本尊修法。从身、语、意、功德、事业方面说,通过修身引入妙吉祥曼荼罗道;修语以证莲花部佛;修意以证金刚部佛;修功德以证宝生佛;修事业以证羯摩部佛。

  阿努瑜伽,相当于圆满次第法,它以摩诃瑜伽为基础。两者修炼程度无高低,而是所用方法有别,侧重点不同。阿努瑜伽主修气、脉、明点,以证明乐境界。《宁玛教派史略》说:

  母续经教阿努瑜伽者,传授由内外秘密修所摄的三十六种殊胜灌顶,所依诸法之本性,三种曼荼罗各自圆满。随入寻思,见所决定,即随入义,修不分别智;随入字(咒语),修本尊禅定,依止解脱道与上下门,修证乐空智慧,现方便道。因此,究竟十地所摄的四学道,即生究竟无学道求证大乐身。

  大乐状态来自修行者本人,其表现方式即为智慧与界,空是闪光的神智或智慧,一切皆为神智的幻觉作用。

  阿底瑜伽是严格意义上的大圆满法,因为它以口诀部法为最高法门,故又称「口诀大圆满阿底瑜伽」。它的修行以摩诃和阿努两种瑜伽为基础,以「明了性」现证法性境界,进一步肯定即心是佛,契证烦恼菩提无二,佛与众生无别。它把生死涅槃一切诸法归结于离空执的法性,法性是自然智,自然智为普贤行境。

  阿底瑜伽分心部、界部和口诀部,心部从体、相、用三个方面论述心体本净、本具光明和随缘显现等心性法。采取直观方法,修证心本空。界部讲述诸法皆心性所显,界觉无别,通过脱离心所思虑的物件去修自然智—空,即「运用永离所缘的甚深关要,安住无功用中,由甚深和明了的妙智双运,成就虹体金刚身。」口诀部侧重明分,要求修行者无思无念,全离一切分别。

  总之,摩诃、阿努两种瑜伽注重观想、念诵修习,通过渐修消解烦恼系缚,尚未达到任运自然,使四大变化光明、见性成佛的境界,即观空。阿底瑜伽修调正身、口、意,气化智慧,自性清净,使外空烦恼、内妄念之根自然断灭,没有善恶一切动作,诸法尽入法性。

  阿底瑜伽有「彻却」和「妥噶」两种特殊修法,是对包括摩诃瑜伽和阿努瑜伽在内的一切大圆满修法的高度概括和总结,也是宁玛派不同于其他各派的实践方法,表现了藏密将密法实践和思想理论密切结合的显著特点。「彻却」是藏密的音译,意为「立断」或「断坚」、「刹那定住」,属于修定法。贡珠云丹嘉措(功德海)解释说:

  心之空分为本净妙觉,远离戏论,使此空分归于法性穷尽之地,即为本净彻却。

  《大圆胜慧本觉心要修证次第》明确指出:

  上根利智,无修无证,由此而住,自见自性,自然而成者名彻却。

  「彻却」修的目的是为了求悟本净心体,心体本净是大圆满的基本理论。因此,在个别论著中称「彻却」为「噶达彻却」,「噶达」藏语本来清净之义。修行过程充满了艰辛,各种仪式极为复杂,要求非常严格,如修行者对佛法的了解和对密教仪轨的掌握程度,所具有的品行等。符合条件者先于师前接受灌顶和三昧耶戒,然后依师教修炼,悟证本心自然智。贡噶上师(1892—1957)认为修「彻却」简单、方便,「只要在一切法显现上,于当体明空不二之剎那上,无修、无念、无散定住,明明了了觉照认识这个就是自己本心,勿令间断,便可证得。」,「刹那」、「无修」,说明一旦领会就会顿悟净心性;「勿令间断」,强调必须历世修行,才能证得自然智。这即是宁玛派的特点。

  也有学者根据「彻却」之义「剎那定住」及「剎那彻悟」,认为「彻却」是顿修,甚至将禅宗思想作为「大圆满」本源。实际上两者之间有差别,不能完全划等号。大圆满顿悟是有一定的条件,关键要看修行者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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