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会通,是更为复杂的融合。“今此多能摄一入一,即此一亦能摄多人多,即能即所,即摄即入,即一即多,一切一时,溥收无碍,故云交涉。”(72)这是从一的角度处理一多融合关系,以一为摄入的主体,多为摄入的客体,体现为四个方面:一、一摄一切,一入一切;二、一切摄一,一切入一;三、一摄一,一入一;四、一切摄一切,一切入一切。主体含摄对象时,同时又被对象融合。
第九门,相在无碍。这也是对第六遍容无碍和第七摄入无碍的会通,从多的角度处理一多融合关系。宗密说,相在无碍的“在”字,就是存在的意思。“我摄余法在他法中,他又摄余法在我法中,此彼互在,故云相在也。”(73)具体的内容也有四个方面:一、摄一入一;二、摄一切入一;三、摄一入一切;四、摄一切入一切。以摄一入一为例,宗密认为,摄一之“一”,是所摄,入一之“一”,是所入。为了避免烦琐,把能摄、能人省略掉了,这个能摄、能人者,是一,因此,完整的表达,就是“一摄一入一”。但是从与上一门的比较看,上一门的主体是一,此一门是多,因此,能摄、能入者,似乎应是多或一切,实际上应该完整地表达为“一切摄一入一”,依照上一门的表达方式,亦可这样,“一切摄一,一切入一”。
第十门,普融无碍。这是对第八和第九两种融合方式的会通,也是对前九重融合方法的总结,是事事无碍的最高层次。宗密认为,八九两门仍是有缺陷的,比如第八门,讲一摄一切,一入一切,这只明确了作为主体的“一”法含摄“一切”法中,又存在于“一切”之中,但没有说明所入的“一切”同时也遍存于“一切”之中,也就是说,缺乏第九门所讲的内容,而第八门的长处又正是第九门的短处,比如[一切]摄一入一,只讲明了摄、入的对象,没有说明这些对象同时也是能摄能入的主体。如果将此两者统一起来,就是普融无碍。宗密从两个方面分析普融无碍。首先从以一为主体的一多关系角度分析,有四层内容:
第一,一法摄一入一。这是将第八交涉无碍中第三“一摄一,一入一”与第九相在无碍中第一“摄一入一”的统一。
第二,一法摄一切入一。这是将第八交涉无碍中第一“一摄一切,一入一切”中的前半句“一摄一切”、第三“一摄一,一入一”中的后半句“一入一”与第九相在无碍中第二“摄一切入一”的统一。
第三,一法摄一入一切。这是将第八交涉无碍中第三“一摄一,一入一”的前半句“一摄一”、第一“一摄一切,一入一切”中的后半句“一入一切”与第九相在无碍中第三“摄一切入一”的统一。
第四,一法摄一切入一切。这是将第八交涉无碍中第一“一摄一切,一入一切”与第九相在无碍中第四“摄一切入一切”的统一。
其次从以多(一切)为主体的一多关系角度分析,也有四层内容:
第一,一切法摄一入一。这是将第八交涉无碍中第二“一切摄一,一切入一”与第九相在无碍中第一“摄一入一”的统一。
第二,一切法摄一切入一。这是将第八交涉无碍中第四“一切摄一切,一切入一切”中的前半句“一切摄一切”、第二“一切摄一,一切入一”中的后半句“一切入一”与第九相在无碍中第二“摄一切入一”的统一。
第三,一切法摄一入一切。这是将第八交涉无碍中第二“一切摄一,一切入一”中的上半句“一切摄一”、第四“一切摄一切,一切入一切”中的后半句“一切入一切”与第九相在无碍中第三句“摄一入一切”的统一。
第四,一切法摄一切入一切。这是将第八交涉无碍中第四“一切摄一切,一切入一切”与第九相在无碍中第四“摄一切入一切”的统一。
关于这个普融无碍,《华严法界观门》只是简单地谈到一和一切都应具四句,没有具体的内容,澄观在解释《华严法界观门》时,虽有具体讨论,但是从总结前九门的角度讲的。宗密在此分析得非常详细,在这一方面,补足了具体的内容,使其事事无碍的思想更加完善。这也是华严宗中对复杂的重重无尽的融合关系更为系统的概括。
五、十玄门
华严宗中对于法界观,特别是其中的理事无碍和事事无碍,好用十玄门来说明。澄观在解释到“普融无碍”时,总结了事事无碍法界十门无碍的全部内容,并将其归纳为十玄门:
同时具足相应门;
因陀罗网境界门;
秘密隐显俱成门;
诸法相即自在门;
广狭自在无碍门;
微细相容安立门;
诸藏纯杂俱德门;
主伴圆明俱德门;
十世隔法异成门;
托事显法生解门。
澄观认为,十玄门就是从《华严界观门》中而来的,“十玄亦自此出”(74)。而澄观在这里概括出的十玄门,既不全同于智俨的古十玄(75),也不全同于法藏的新十玄。法藏的十玄门本身就有三处表述(76),实际上并没有确定哪一种是其最终定论,澄观将其确定下来,以《华严经探玄记》中的观点为准,这就是:
同时具足相应门;
广狭自在无碍门;
一多相容不同门;
诸法相即自在门;
秘密隐显俱成门(法藏表述为“隐密显了俱成门”);
微细相容安立门;
因陀罗网境界门(法藏表述为“因陀罗网法界门”);
托事显法生解门;
十世隔法异成门;
主伴圆明俱德门(77)。
澄观从《华严法界观门》中总结出来的十玄门,与此新十玄门定论相比,多了诸藏纯杂俱德门,少了一多相容不同门,又是一种组合。宗密并不赞成澄观就简单地将这十重圆融和十玄门等同。“将此十门,遍配一切法义,方成十玄之义。若但将此十以配于十玄,即文势别也。”(78)如果要涉及十玄门,必须将此十门结合华严宗的总体理论,必须在法义的理论基础上,在真心及其作用的理论基础上来讨论,不然就会忽略掉此十门圆融和十玄门的区别。澄观提出这一点,即十玄门是从此十门圆融中出,那么很简单,《华严法界观门》就可以断定是智俨以前的著作,但连宗密都反对十玄门的这种起源说。
第五节 法界观体现的融合方法论
宗密作为华严宗人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对于华严圆融方法论的运用,以此实现对不同思想流派之间的融合之意。这种融合方法论的直接源头,就在于华严法界观中的理事无碍和事事无碍论,特别是理事无碍论。理事无碍,提供了本体和现象之间的融合原则。理事圆融,既强调异,也强调一。这一点在宗密的具体运用中,体现为批判基础上的融合,批判,是异的体现,融合,是一的体现。宗密继承和发挥华严方法论本身形成的这种批判——融合的理论结构,本身也成为中国思想史上的方法论经典。
一、无碍即是圆融
宗密从华严宗的思想中突出了无碍的方法论,特别是四法界中理事无碍论,而理事无碍体现的方法,是本末无碍。无碍,就是圆融、会通、融合之意。这种融合的意义在华严宗中是一贯的。
法藏认为,理事无碍体现的是体用无碍或本末无碍。就体用无碍而言,理是事法的本体,事法是理的缘起作用的体现。“了达尘无生无性一味,是体,智照理时,不碍事相宛然,是用。”(79)事相虽然存在,但没有自性,其本性是理,从这个角度看,用就是体。如会百川归于大海,大海是体,百川是用,会用归体。理虽然是唯一的本体,但又随缘显现其用,从这个角度看,体就是用。如举大海而百川满,从体显用。这样,“由理事互融,故体用自在”(80)。这种关系,就是体用圆融。
就本末无碍而言,理体是事法的内在本质,是本,事法是理体所决定的现象,是末。“尘空无性,是本;尘相差别,是末。”(81)法藏解释说,末不是末,末就是本,因为末以本为依据。本不是本,本即是末,因为本具有缘生的作用,缘起种种现象。以末为本,事相虽然性空,而不碍事体之有,虽空而恒有;以本为末,理体虽然实有,而不碍事相性空,虽有而恒空。这种关系,就是本末圆融。
法藏的判教,也运用了本末无碍的方法,他把本末关系分析四重:第一本末差别,第二依本起末,第三摄末归本,第四本末无碍(82)。又以这一方法论原则分析称法本教和逐机末教的融合关系。
澄观也注重理事无碍的方法论意义,他也以理事无碍体现的本末圆融分析一代时教,不过,他对末本圆融关系的分析,比法藏的还要细一些,前四门与法藏同,第五随机不定,第六显密同时,第七一时顿演,第八寂寞无言,第九该通三际,第十重重无尽(83),把事事无碍的关系也包括进去了。
华严宗这种圆融无碍的思想传统,宗密完全继承下来了,宗密的融合思想,基本上就是建立在这种理事无碍的方法论基础之上的,而且,他对这一方法的运用,超过法藏。
二、无碍方法运用
宗密如何以华严思想解决其思想困惑的呢?他采纳了理事无碍的方法。此方法把世界区别为理的部分和事的部分,强调世界的本末之分,区分理事的不同特点,在此基础上,再讨论相互之间的复杂联系,相互的融合。这种融合,体现事在一定程度上的合理性,而这种合理性是建立在坚持理的本体地位为前提的,宗密反对绝对否定或排斥儒道二教和华严之外的诸教门、荷泽之外的诸禅门,承认其相对的合理性,又要强调他所推崇的荷泽宗和华严宗的本体地位。理事无碍为宗密提供了最佳的方法,他这样描述对这种方法的顿悟:
达水常湿,宁疑波湛之珠?悟镜恒明,不惊影像之变。净刹秽土,非坏非成;诸佛众生,何起何灭?由是念包三世,同时互促互延;尘与十方,全体相即相入。(84)
水的湿性喻理,湿性显现的波浪喻事。湿性唯一而波浪万殊,只要悟得湿性之理,就不会被万千波浪所迷惑,波浪虽殊,都只是湿性的体现。又如明镜与影像的关系,镜子的明性喻理,镜子所现的影像喻事,只要把握了明性之理,就不会被多变的影像之事迷惑,影像虽变幻不定,却都被明镜所摄。由于理的这种本体作用,理事之间…
《融合的佛教 第八章 法界论——兼论融合的方法论基础》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