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要提出知见的概念呢?宗密认为,知和见的统一,会使认识更加牢固:“言知言见,事得牢固。譬如绳,二合为一,则牢固。”(69)宗密对知和见的意义分析,大致可以理解为以解悟为知,以亲证为见,以直接经验对知的证实为见:“如从人读诵、分别、筹量,是名知;自身得证,是名见。譬如耳闻其事,犹尚有疑,是名知;亲自目睹,了了无碍,是名见。”(70)那么,宗密的知见概念,实际上相当于顿悟渐修的意义,由悟而修,以修证悟。但是这个知见却是受到后人的强烈批评,批评的内容是把知见理解为非直下承当的禅宗智慧,而是通过名言、概念、知识、推理等理性手段获得的知识,思虑分别而得的知识,这种意义的知见,又被理解为知解,甚至对荷泽神会的“知解宗徒”的批评也可以说是依据宗密对于神会的解释为基础的。
从这三个方面的比较,大致可以确认,宗密的知,是对真心的本质规定性,也是真心所体现的一种先天的认识主体,能以圣理和凡境为其认识对象,同时还是真心先天具足的认识能力。
对于这样的知,如何来把握?宗密的观点是,不可以证知,不可以分别心而得,只能以无念而见。不可以证,指不能以智慧证得,而不是上面讲的亲证之证。“若以智证之,即若所证之境。真知非境界,故不可以智证。”(71)有境界,就有一种限制。为了证得这种境界,就要生起一个求证的心,这就是起心动念。在宗密看来,与北宗的“看心”相似了,而心体之知如果可看,就是境界。神会则讲智证,宗密在此实际上与其显示出差异。
为什么不能分别?因为知本身就不属于分别的性质,不可以用分别之识来体会它。
分析到这里为止的心学理论,宗密有一个概括,完整地表达了它的基本思想:
然此灵心,上而无顶,下而无底,傍无边际,中无在处,既无当中,何有东西上下?欲言空寂,不似太虚;欲言相用,不从缘起;欲言知见,异于分别;欲言顽碍,异于木石;欲言其觉,不同醒悟之初;欲言其明,不同日月之类。(72)
这把他对真心的基本观点都归纳进去了。首先讲的是心的空间特性,在空间方面的无限或广袤,这也是讲心的虚空特性,再将这种特性和传统的太虚概念比较,异于太虚。宗密把空寂的心比喻为“冲虚”,但又认为,空寂本身还不是真心的完整本质,因而也不是世界的完整的本质,而必须与知合为一体,才构成世界的最深层的本性。所以,第三要讲到知。知虽然是真心的自性用,但不是从本体缘起的相用,而是真心先天就存在的本质。第四讲到知与识的分别,知不是分别之识。第五讲到真心与肉团心的区别,肉团心有体积,有实体性的质碍,而真心不是这样的,即使是在肉团心层次上理解,也不能将此心和无认识能力的木石相混淆。第六讲到真心的本觉特点,本觉不同于由迷转悟而得的始觉。最后讲到真心内在的灵明之性,清净光明。结合《大钞》中对心的标举、直显、竖通、横遍、真常、绝迹、不变、随缘八重分析,可以看出宗密在中国哲学史和中国佛学史上的颇有特色的一种“心学”的内容。
第三节 圆觉妙心
上述所分析的清净无污的灵知之心,宗密称之为圆觉之心。宗密的本体论,既可以称为真心论,也可以称为圆觉论。他这样解释从真心到圆觉的过渡:
万法虚伪,缘会而生。生法本无,一切唯识。识如梦幻,但是一心。心寂而知,目之圆觉。(73)
具有寂知这一特征的心,就是圆觉之心。宗密有时直接把真心称为圆觉妙心,他在解释《起信论》中的真心时,认为这就是《圆觉经》中讲的圆觉,“初一心源,即此经圆觉妙心也”(74)。他用知将真心和圆觉统一起来,真心是以知为自性用的本体,寂知之心,又可以称为圆觉。
一、圆觉的概念分析
圆觉,就其狭义的意义看,为“圆满周备,虚明灵照”。宗密给圆觉下过这样的定义:
圆者,满足周备,此外更无一法;觉者,虚明灵照,无诸分别念想。(75)
圆觉之“圆”,是直指万法的本体,普遍地、圆满地、完备地具足一切法,无一遗漏,在圆觉之外,没有一法能够独立存在,同时,一切法又无一不从这个圆觉中流出。圆觉之“觉”,是真心具有的先天的认识能力或觉悟能力,既是最圆满的觉,最高的觉悟,也是本觉。所谓“虚明灵照”,“虚明”是指真心的空寂、光明、清净,圆觉妙心如同虚空,遍满世界,无边无际,同时又清净无污,本来光明,所以《圆觉经》中称此为“清净圆觉”。“灵照”是指圆觉妙心在空寂光明清净体上所具有的认识能力或觉悟能力,从这个意义上,可以称为本觉,本觉真心,也就是圆觉妙心。这个“灵照”,相当于宗密对于灵知的规定,即灵灵不昧,了了常知。而他对于觉的规定,即“虚明灵照”,则相当于对寂知的描述,但“圆”的意义是寂知所没有反映出来的,所以,圆觉的概念,比寂知的内容更为广泛。
圆觉,就其广义的意义来看,从不同的角度可以体现出不同的含义:
圆觉自性,本无伪妄变异,即是真如;无法不知,本无烦恼,无法不寂,本无生死,即是菩提涅槃;无悭贪禁毁、嗔恚懈怠、动乱愚痴,即是波罗蜜。(76)
此圆觉,于诸经中随宗名别,《涅槃经》但约凡夫身中本有此性,悟之决定成佛,故名佛性;《法华》约称赞唯此一法,运载众生,至于宝所,余乘不能,余法皆劣,故名一乘妙法;《净名》但约住此性者,神变难量,非口可议,非心可思,故名不可思议解脱;《金刚》但约此性显发,能破烦恼,故名般若。(77)
从本体论的角度看,圆觉是世界的本体,一切事法,不管染净,都从圆觉流出,从这个意义上说,圆觉又是真如,真实无妄,恒常而无变异,但又是种种幻化,种种无常之法的最终根据。从终极境界或解脱论的角度看,圆觉又是指的涅槃之境,代表了一种不可思议的、无法描述和言说的解脱之境,从这个意义上,《净名经》称其为不可思议解脱。从解脱的方法或手段来说,圆觉就是实现解脱的最有效的方法,因此又称其为波罗蜜,即到彼岸。从心性论的角度看,圆觉是众生心体上的本有佛性,从这个意义上,《涅槃经》称其为佛性。从判教的角度看,圆觉则是引导或教化一切众生的唯一的方法,唯一的途径,唯一的教说,从这个意义上,《法华经》称其为一乘妙法。从认识论的角度看,圆觉代表着人们对于佛教真理的认识,是一种佛智,因而被《金刚经》称为般若。所以,不论从哪一个角度而论,圆觉和真心一样,都代表着佛教思想体系中的最高层次的概念。
二、圆觉的基本特征
圆觉实际上是真心的另一种表述,宗密对于真心的描述,又都适合于对圆觉的分析,宗密对圆觉的特征也另有揭示,其实也和对真心特点的规定基本一致,有些特点又发挥得较为详尽。
第一,本有。
本有的意义是表示,圆觉是一种先天的和无条件的存在:“圆觉性,本净圆明,独体全真,不因修得;众幻虽灭,自性常存,不假缘生。”(78)圆觉本体的存在,普遍周备,清净光明,不因修证而得,真实不幻,永恒常存,不假条件而起。
第二,不动。
不动是指圆觉的不生不灭,没有生灭变化,是圆觉的寂的特征,这种不变不动的本体,是生灭变化的万法的根源。宗密说:“一切法唯依觉性生灭动转,诸法既尽,同于虚空,皆不动故,则觉性不动也。”(79)在这里,宗密以虚空的不动性证明觉性的不动,万法生时,从虚空中生,万法灭时,复归于虚空,不论诸法是生是灭,虚空之性不变,圆觉如同虚空,也具有不变之性。
第三,平等。
平等的含义是指万法都从同一觉性中产生,都依同一觉性,因而都无本质性的差别,内在的本体都相同,相互平等。《圆觉经》称此为觉性平等,并叙述了十大平等(80):
得念与失念平等。得念、失念,都是解脱。宗密称此为识智对,是识智平等。无念,就能得到正念,是得念;有念,则会失去正念,称失念。得念称为智,失念称为识。念,指思想、意识或精神活动,本来就是空,那么,无论得之或失之,都是无念,都平等解脱。
成法与破法平等。成法、破法,都是涅槃。宗密称此为成破对,是成破平等。因缘和合而有事物之生成,众缘散尽,则为事物之破灭,事物由因缘的聚散而成破,本身并没有自性,都是空幻,因而,成与破,平等一如,都是涅槃。
智慧与愚痴平等。智慧与愚痴,通为般若。宗密称此为愚智对,是愚智平等。痴性与佛性,都无差别,平等无二。
菩萨与外道平等。菩萨所坚持的是佛教真理,与外道观点,都是成就菩提的方法和途径。宗密称此为正邪对,是正邪平等。正为菩萨所行之法,邪为外道所行之法。这一平等原理可以直接用来证明佛教和其他外道思想的融合,特别是三教融合。
无明与真如平等。无明与真如,都无差别。宗密称此为真妄对,是真妄平等,也称迷悟对,是迷悟平等。迷则真如是妄想,悟则妄想是真如。所以,本来就不存在真如与无明的区别,只有迷与悟的不同,真如与无明,本质上也是平等一如的。
戒定慧与淫怒痴平等。戒定慧与淫怒痴,都是梵行。宗密称此为染净对,是染净平等。世上本来不存在戒定慧三学与淫怒痴之别,只有众生自心的染净之异,染则有淫,有怒,有痴,净则有戒,有定,有慧,从本质上说,三毒本性空寂,因染而起,与三学并无障碍,同是梵行,即清净行。
众生与国土平等。众生与国土,同一法性。宗密称此为依正对,是依正平等。三界的有情众生和无情万物,都具有究竟法性,即圆觉本性,因而能平等。这里的国土,指无情万物,是众生之所依,众生为正。
地狱与天宫平等。地狱与天宫(堂),都是净土。宗密称此为苦乐对,是苦乐平等。众生都以地狱为苦,是争先恐后要出离的地方,以天堂为乐,是众人归趣的理想,宗密认为,地狱与天堂,都是圆觉心…
《融合的佛教 第七章 真心论:融合的本体论基础》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