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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佛教如来藏学之结构特征▪P3

  ..续本文上一页为例,该经卷二说:

  世尊!世尊修多罗说如来藏自性清净,转三十二相入于一切众生身中,如大价宝垢衣所缠。如来之藏常住不变,亦复如是,而阴界入垢衣所缠,贪欲恚痴不实妄想(虚妄分别,abhu^ta-parikalpa)尘劳(mala)所污。(“一切佛语心品”之二,《大正藏》卷16)[12]

  此中所说的“阴界入(蕴界处)垢衣”、“贪欲恚痴不实妄想尘劳”,显然超出了一般单纯的烦恼义,而指一切障碍菩提的虚妄分别杂染法。引语中的“不实妄想”,梵语为abhu^ta-parikalpa,即虚妄分别。将覆缠如来藏的烦恼解为一切虚妄分别所摄杂染法,对应着思想重心从小乘意义的离烦恼之解脱,转到大乘意义的离分别之菩提。这反映了整个大乘的归趣。

  处于“在缠”的如来藏,要经过发心修行的过程,才能出缠显现。印度佛教的传统主张渐修,这就需将客尘分类予以渐次分分去除,即形成修行之次第。在印度如来藏经典中,有对缠覆如来藏的杂染尘垢之分类以及去除染垢之次第。如《宝性论》卷四所说:

  略说有九种烦恼(kles/a),于自性清净如来法身界(tatha^gata-dha^tu)中,如萎华等九种譬喻,于诸佛等常外客相,诸烦恼垢亦复如是,于真如佛性常客尘相。何等以为九种烦恼:一者贪使烦恼,二者瞋使烦恼,三者痴使烦恼,四者增上贪瞋痴结使烦恼,五者无明住地所摄烦恼,六者见道所断烦恼,七者修道所断烦恼,八者不净地所摄烦恼,九者净地所摄烦恼。(卷四“无量烦恼所缠品”第六,《大正藏》卷31)

  此中说明了证道之次第及其所破烦恼。此中的烦恼(kles/a)实际应指虚妄分别性之杂染(sam!kles/a)。即随顺解脱道立名,但最终所要说明的是菩提道。九种烦恼包括次第证入阿罗汉位所破,以及次第证入佛位所破。破除前四烦恼,得成阿罗汉,此为小乘;破除无明住地所摄烦恼入大乘;见道、修道,或说为不净地、净地,对应菩萨道,皆有所破;最终到破除净地所摄烦恼,即入佛地。

  (三)本体说:如来藏作为一切法之根本所依。

  在如来藏思想中,如来藏与法界、真如、空性、实际、法性、佛性、自性清净心、心性、法性心等是异名而一体的,不论以何名出现,皆是无为、恒一、不生不灭之体性。它与有为、差别性、可生可灭之现象法构成主客关系,相对于现象法,具有逻辑先在性、自在恒一性,因此,即是现象法之本性,为现象法的根本与所依,或者方便称为“本体”。典型的表述如《胜鬘经》所说:

  世尊!生死者(sam!sa^ra)依如来藏。……有如来藏故说生死,……非如来藏有生有死。如来藏者离有为相,如来藏常住不变。是故如来藏,是依(nis/raya)、是持(a^dha^ra)、是建立(pratis!t!ha)。世尊!不离不断不脱不异不思议佛法,世尊!断脱异外有为法依持建立者,是如来藏。世尊,若无如来藏者,不得厌苦乐求涅槃。(《胜鬘经》第十三“自性清净章”,《大正藏》卷12)

  此中明确说明了如来藏为生死之所依止(nis/raya),为趣求涅槃之所依止。《宝性论》则引《阿毗达磨大乘经》的“dha^tu颂(界颂)”来总结:

  无始世来性(dha^tuh!),作诸法依止(sama-a^s/rayah!),依性有诸道,及证涅槃果。(《究竟一乘宝性论》卷四“无量烦恼所缠品”第六,《大正藏》卷31)

  此中的“性(dha^tu)”,在余处多译为界,在论中被释为如来藏,“无始世来”表明其是本来就存在的。这样的“性”是染净一切法的平等(共同)所依(依止)(sama- a^s/raya),即为一切法之本体。依存于作为所依(依止,a^s/raya,同nis/raya)的如来藏,染净一切法得以展开,从流转与解脱角度看,即有杂染“诸道(诸趣,gati)”的成立以及清净之“涅槃”的实现。

  这种本体论含义在《佛说不增不减经》中说为是“根本”,而在另外一些经典中常被说为是“真我”、“大我”。如北本《大般涅槃经》云:

  若法是实、是真、是常、是主、是依,性不变易者,是名为我。……如来亦尔,为众生故说诸法中真实有我。(卷二“寿命品”第一之二,《大正藏》卷12)

  即依一切法(诸法)之实性建立“真我”概念,它是一切法之“主”、“依(所依)”。在如来藏经典中,“真我”或者“大我”是根据与诸法不一不异之法性(如《大乘庄严经论》卷三等说为空无我性)安立的,并非指一切现象法的作者、造者等,亦非指独立于一切现象法的唯一恒常实存之实体。否则,如来藏即是大乘共所遮止的二我:人我(pudgala-a^tman)及法我(dharma-a^tman)了。但不可否认,早期的如来藏着述以如来藏说为了义,对如来藏并非实体没有明确诠说,带有明显的“梵我”色彩。在瑜伽行派兴起后,强调法性真如为如来藏,并且判定如来藏思想为非了义,是为导引我执强盛者入道之方便说,弱化了“梵我”色彩。如《宝性论》卷一、《佛性论》卷一谈到安立佛性的意趣之一,就是为了令众生离下劣心而入佛道。而在《楞伽阿跋多罗宝经》卷二更有直接说明:

  如来应供等正觉,为断愚夫畏无我句故,说离妄想无所有境界如来藏门。……开引计我诸外道故说如来藏,令离不实我见妄想,入三解脱门境界,望疾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是故如来应供等正觉作如是说。……是故大慧,为离外道见故,当依无我如来之藏。(《大正藏》卷16)

  意为,凡愚于佛教所说“无我”疑为断灭,执“有我”说,因此,为了引摄此类众生而说如来藏。但如来藏思想后来在中国的发展,却走上了强化“梵我”色彩的道路。

  (四)识境说:一切法为心识所显现

  识境说是一种现象论,讨论心识与境作为现象的显现问题。在如来藏思想中,相对于恒常实存之无为法真如如来藏,一切现象法皆是生灭变化、虚幻不实的。在瑜伽行派唯识思想影响下,从唯心角度看,一切幻现法就是心识所显现的,由此展开了如来藏思想的识境说。

  在如来藏思想的识境说中,承许唯心(识)说,否认外境的存在。换言之,所谓的外境(或者说能取所取二取),只是心识的显现,并无实际的存在,但虚妄分别之心识执以为实。如《大乘庄严经论》说:

  偈曰:能取及所取,此二唯心光(prabha^sa),贪光(a^bha^sa)及信光,二光无二法。种种心光(a^bha^sa)起,如是种种相,光(pratibha^sa)体非体故,不得彼法实。(卷五述求品之二,大正31)

  即能认识(能取)与所认识(所取)所摄一切种种法相,皆是心(citta)的显现(光,prabha^sa,a^bha^sa,pratibha^sa),而没有任何实在性。唯有心识的相对性存在。在该论中这种相对性存在被称为分别(虚妄分别,abhu^ta- kalpa)体性,如幻(ma^ya^)。在《楞伽阿跋多罗宝经》说:

  幻梦水树影,垂发热时炎,如是观三有,究竟得解脱。譬如鹿渴想(mr!ga- tr!s!n!a^),动转迷乱心,鹿想谓为水,而实无水事。如是识种子(vijn~a^na- bi^jam!),动转(spandate)见境界(dr!s!t!i- gocare),愚夫妄想生,如为翳所翳,于无始生死,计着摄受性(bha^va- gra^ha)……。(卷二“一切佛语心品”之二,《大正藏》卷16)

  即识作为种子转变所显现之境界,虚妄不实,但凡庸执为实有,犹如鹿渴想(鹿爱,阳炎)幻现为水,而被执为实水。这种颠倒错乱的显现,表明了一切现象法的虚妄不实与唯心性。这种唯心性在如来藏的另一部重要经典《密严经》中表述得最为清楚,如卷上说:

  一切诸世间,譬如热时焰,以诸不实相,无而妄分别。觉因所觉生,所觉依能现,离一则无二,譬如光共影。无心亦无境,量及所量事,但依于一心,如是而分别。能知所知法,唯知心妄计,若了所知无,能知即非有。(卷上“妙身生品”第二之一,《大正藏》卷16)

  即一切法皆是虚妄分别之心所显现之外境,犹如阳炎,虚妄不实,凡夫计执为实有。一旦悟入所显现之外境(所知)是无,则可悟入与所显现相待之能显现(能知)亦无。由此可知,如来藏思想的识境说即是虚妄唯心说。即使是在中国佛教被称为“真常唯心说”之代表论典《大乘起信论》中,也以虚妄分别之心而说诸法唯心。如说:

  是故三界虚伪,唯心所作,离心则无六尘境界。此义云何?以一切法皆从心起妄念而生,一切分别即分别自心,心不见心无相可得。当知世间一切境界,皆依众生无明妄心而得住持。是故一切法,如镜中像无体可得,唯心虚妄,以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故。(梁译,《大正藏》卷32)

  即一切生灭境界,皆是众生的生灭虚妄之心所作。此唯心是虚妄唯心,与前述印度如来藏思想的识境说的唯心说一致,非是中国佛学者一般所解的以如来藏真心为唯心的“真常唯心说”。以常住真心显现虚妄法之“唯心说”,实即是典型的“梵我说”类型。

  (五)缘起说:如来藏作为一切法缘起的根本因但非直接因

  1、如来藏非一切法缘起之直接因,而是所依因。

  在如来藏思想中,如来藏(法界、真如等)是一切现象法的根本所依,也就是一切现象法存在的根据,因此,是具有因的含义的。如前引《胜鬘经》所说的如来藏是“依(nis/raya)”、“持(a^dha^ra)”、“建立(pratis!t!ha)”,这些皆具有因的意味。但应该指出,明确把如来藏说为因,是在瑜伽行派兴起后。唯识学的缘起说被导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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