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学
第七章佛教僧人
佛教僧人是信奉佛教,出家专门从事弘传佛教活动,并按照佛教戒律生活及进行修行的职业佛教徒,是佛教的“三宝”之一,没有僧人也就没有佛教。
第一节什么是僧人?
《魏书·释老志》有如下这样的记述:“诸服其道者,则剃落须发,释累辞家;结师资,遵律度,相与和居,治心修净,行乞以自给,谓之沙门,或曰桑门,亦声相通,总谓之僧,皆胡言也”。这条记载,说明了什么是僧人,并指出成为僧人的两个必备的条件,一是“剃落须发,释累辞亲”,也就是“出家”;再一个就是“结师资,遵律度,相与和居,治心修静”,也就是“受戒”。一个普通的人只有经过出家和受戒这两个必备的过程,才可能成为佛教僧人。
一、僧人的称谓
“僧”是一个通称,是梵文音译“僧伽”(Sangha)的略称,意译为“和合众”,即众多出家人和合相处在一起。从这个意义上说,僧似乎是一个集体的称谓,然而,如《大宋僧史略》所说:
若单曰僧,则四人以上方得称之,今谓分称为僧,理亦不爽。如万二千五百人为军,或单已一人亦称军也,僧亦同之。
就是说,如同军人这个称谓,僧人既是僧人集体的称呼,也是僧人个体的称谓。当然,僧人作为个体是不能随意离开僧人集体的,这就如同军人不能离开军队一样。作为一名僧人要和合相处在僧人集体中。“和合”有两种含义,一称“理和”,是指僧人有共同的追求,都希望通过修行达到断除一切烦恼而归于清净寂灭的境地,所谓“同证译灭”。二称“事和”,指僧人有着共同的生活与喜乐,表现为六个方面:(1)遵守戒律,依律修行;(2)共同的见解;(3)共同和睦相处;(4)在集体中利益均等;(5)没有利害冲突,所以没有争执;(6)因为思想相通,所以有共同的喜乐。这就是“戒和同修,见和同解,身和同住,利和同均,口和无净,意和同悦”。
僧人的另一个称谓叫“沙门”。沙门是梵文Sramana的音译。在最初还被译作“桑门”。沙门在佛教创立的时代,本是印度婆罗门教以外的其他出家修行者的总的称呼,而后则成为佛教僧人特有的称谓。我国东汉初年翻译的最早的一部佛经《四十二章经》中就有这样的话:“佛言:辞亲出家,识心达本,解无为法,名曰沙门”。沙门的意译有两种函义,一为止息一切恶行;二为善调身心。也就是说,通过勤苦的修行,止息一切恶行的出家修行者称“沙门”。在古代印度沙门与苦行往往联系在一起,传至中国后有所变化。
僧人最重要的一个称谓是“比丘”。比丘是梵文Bhiksu的音译,又译作苾刍等,意译为乞士。佛教对比丘的解释一般包含三种意义:(1)乞士,即以谦下自卑,乞求施主获得食物的行为修清雅之德;(2)破恶,即通过持戒禅定等修行,破除烦恼恶见;(3)破魔。魔,在佛教教义中不是指魔鬼,而是指妨害修行人成就佛道的邪妄杂念和种种外界干扰。破魔,即比丘能够排除这些干扰。比丘还有另外两种意义:出家人和净持戒者。比丘不是指一切僧人,是出家后受具足戒的男性僧人的称呼,女性受具足戒者称“比丘尼”。
和尚,又称“和上”、“和阇”,也是佛教僧人的一个重要称呼。在我国,和尚似乎是男性僧人的通称,这是一个误会。实际上和尚是有学问而堪为僧师的僧人的称谓,不是随便一个普通僧人都能称和尚的。和尚还被鸠摩罗什译为“力生”,即和尚具有为僧人之师的能力。佛教认为,少年僧人非师教不能成就学业,要归依和尚而称弟子,而和尚要为弟子受戒并亲授经文。
与和尚相近的一个称谓是“阇梨”,是梵文Acarya的音译阿阇梨的略称,意译为教授、轨范正行等,即熟悉律仪,能纠正僧人行为的一类有学识的僧人。阇梨在僧人集体中起着重要作用,僧人的出家、受戒、讲经等重要活动,阇梨都要担当一定的职事。阇梨与和尚的区别在于和尚的资历比阇梨深。据《翻译名义集》讲,和尚“多以十夏者为之”,即要有10年以上受具足戒的历史,而阇梨“多以五夏者为之”。
头陀也是人们熟悉的一个称谓,是梵文Dhuta的音译,是指抛弃一切人世拖累,没有住所,云游天下,修苦行的“苦行僧”。有12头陀行之说,即:在阿兰若处;常行乞食;次第乞食;受一食法;节量食;中后不得饮浆;着弊衲衣;但三衣;冢间住;树下止;露地坐;但坐不卧。这类僧人今天已不多见。
僧人的名称中还有大德、长者、上人、上座等称号,这是依据僧人在僧众中的资历而给与的尊称;又有法师、经师、论师、讲师、律师、禅师等称号,这是根据僧人的学识和通晓不同三藏典籍所给与的称谓。
除此之外,在藏传佛教中,僧人还有一些特殊的称谓,如喇嘛、活佛等。喇嘛,意为“上师”,是对有地位有学问的高僧的尊称,类似于和尚。一般把藏区僧人统称为喇嘛,这是一种误会。活佛是藏传佛教教派首领的一种称呼;在黄教,活佛也是教阶的最高层位。活佛地位的继承往往采用“转世”的办法。在南传佛教中,比丘(都)之上有长老(祜巴),这是一种僧职。
二、出家
关于出家,道宣有这样的解释:
真诚出家者,怖四怨之多苦,厌三界之无常,辞六亲之至爱,舍五欲之深着。能如是者名真出家。(引自《翻译名义集》)。
就是说,一个信奉佛教,真心愿意出家成为僧人的人,首先要舍弃父母妻子间的亲情;同时断除对人世间财、色、饮食、名利等一切欲望的追求。根据清初读体的《毘尼止持会集》的记载,除以上必具的真心归于佛门的思想条件外,出家人还要达到如下几点要求:(1)必须是一个能够自主的自由人。如为人子女,出家要得到父母的同意;身有官职要辞官;身为奴仆要解除主奴的契约;已结婚的,要解除婚姻关系等等,总之,必须摆脱世间生活中的一切拖累;(2)必须是一个身体健康、能够忍耐僧人清苦生活的正常人,即“诸根具足,人相非亏,六无残缺”。盲人、聋哑人、四肢残缺者、阉人、两性人以及精神不正常的人,总之一切有损于僧人形象,有生理缺陷的人都不具备出家的条件。同时还特别指出有以下疾病的人也不具备出家的条件、即癞、痈疽、白癞、癫狂、干瘠等5种病;(3)犯有重罪的人不能出家,指杀母、杀父、杀阿罗汉、破和合僧及对佛祖大不敬者这5种重罪;(4)必须改变俗人的形象,剃落须发,穿着僧服。这是僧人区别于世俗人的标志,不接受这一条件也不能出家。
对于出家人的年龄没有严格的规定,但最小应在7岁以上,有所谓“七岁解知好恶,与出家”;而年过70,起居均须照顾的老人也不行。这样,7岁至70岁就成为出家者的年龄大限。佛教认为,对于7岁以上又不满20岁的青少年,还不具备忍耐寒、热、风、雨、饥、渴、持戒、一食、忍恶言及毒虫等1O种困苦事情的能力,需要在成为正式僧人前有一个过渡期。在这个过渡时期,出家者称“沙弥”(女性称“沙弥尼”)。沙弥的意译为“息慈”、“勤军男”等,意思是,初入佛门的人,还保存着许多俗人的感情,要通过沙弥这个阶段,渐渐息灭这种情感,进入僧人的境界。
根据上述的要求,出家者要履行如下手续:(1)在一位和尚处接受是否符合出家条件的问话。如果条件符合,被认为是“遍净”之身,就可被接受出家;(2)受三归五戒。三归即归依佛、法、僧三宝,表示已归依佛门;五戒即戒杀、戒盗、戒淫、戒妄语、戒酒;(3)僧众集会,由问话和尚说明情况,征得众僧的同意;(4)请师,即请一位和尚收出家者为弟子;(5)剃除须发,进行澡浴,由师父亲自授衣钵。经过这样一些程序,要求出家者就成为一名僧人。
三、受戒
出家和受戒是不可分割的两个过程,出家就要受戒。僧人一生主要受二次戒,一称沙弥戒,一称比丘戒。我国汉地僧人还要受菩萨戒,合称“三坛传戒”。
沙弥戒共10条:不杀生、不偷盗、不淫、不妄语、不饮酒、不非时食、不涂饰香鬘、不歌舞作乐、不用高广大床、不受蓄金银。受沙弥戒一般在出家剃发后的第二日进行,仪式大体如下:(1)鸣钟集僧众于法堂,出家者依次向佛行礼,向教师和尚和阿阇梨行礼,然后诵念愿文;(2)由阿阇梨传授十戒。这一授戒仪式的完成,受戒人还不能算是正式僧人,故不计算受戒年数。
比丘戒,又称“具足戒”。它是成为一名正式僧人的根本戒律,比丘有250戒,比丘尼则有348戒。“具足”是一切具备、满足的意思,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这些戒条已遍及世间一切境界,持此戒人可远离世间一切罪业;二是在受戒时,要满足以下条件:(1)受戒人必须受过沙弥戒,必须年满20岁;(2)主持授戒的大德僧人必须足数。在中国汉地是“十师”,即“三师七证”。三师即授戒和尚和两名阿阇梨师;七证即七位受过比丘戒的僧人在旁为证;(3)资缘具足,即衣钵等僧人必用物必须齐备;(4)仪式具足。比丘戒一般在戒坛举行。其授戒仪式比沙弥戒更为严格和复杂,大体有这样几个程序:(1)鸣钟集僧众于戒坛,十师登坛就坐;受戒沙弥在坛下礼佛、礼十师及众僧,跪诵愿文;(2)教授阿阇梨下坛向受戒人问话,如果一切条件满足,如年满20,衣钵齐全,自言“遍净”等,就可进入表决程序,称“白四羯磨”。白即向僧众说明问话的情况,表白后请众僧表态,连说三遍称“三羯磨”,合“白”总称“白四羯磨”。众僧表示同意后,即可授戒;(3)由授戒和尚传戒。比丘戒是僧人的根本戒,受戒后的僧人称“比丘”。比丘受戒的日期要牢记,以此计算僧人的法龄,称“夏腊”。
菩萨戒又称“三聚净戒”,包括三方面内容,一称“摄律仪戒”,即律仪规定的一切戒律都要奉持;二称“摄善法戒”,一切善法都要奉行;三称“摄众生戒”,即做一切有利于众生的善事…
《佛教学 第七章 佛教僧人》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