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的佛教
天台忏法与社会和谐发展
“天台止观”向有四种三昧、二十五方便、十乘观法、十境、百法成乘等,智者大师将其概括成“渐次止观”、“不定止观”和“圆顿止观”三种。圆顿止观不历次第,初后不二,一尘一香,法法互具,当处圆融。其修持之法,具如《摩诃止观》所述,此法门是智者大师在天台山华顶峰妙悟后之极谈,是大师实践门之真髓。天台宗圆顿止观的修行方法,一向是以清净持戒、忏罪悔过为基础,进而修止观以得定发慧,这正与中国佛教行之久远的“礼忏”息息相关,甚至可以说中国忏法的精神含义与实践要领,皆源于天台的教观思想。而其中时常以忏悔罪业,来警惕自身之身口意三业,可使常人探取良知,对社会道德的提高,能起很大的作用。因此,可以说天台忏法对我们今天的构建和谐社会,能发挥其重大的作用。
概 述
“忏法”是指依诸经咒之说而忏悔罪过之仪则,故又名忏仪。依照这些仪则修行,则称之为修忏。忏悔原是将自己生活中所犯的过失,于一特定日,在众僧前告白,表示忏改悔过。释其义,则含有人类精神整体之六根忏悔,与身、口、意之三业忏悔两类。忏法之分类方法甚多,据道宣律师之《四分律羯磨疏》卷一,有制教忏与化教忏两种;据智者大师《摩诃止观》卷二上及《金光明文句》卷三所载,忏分为事忏与理忏两种;另又分忏法为作法忏悔、取相忏悔和无生忏悔等三种。前二者属于事忏,后者属于理忏。
此外,于佛前举行忏悔之前,须先行礼赞,称为礼忏仪;在忏悔之后再行发愿回向,称为忏愿仪。我国佛教中之忏法,起源于晋,盛行于南北朝,自南朝梁代以来,取自大乘经中的忏悔与礼赞内容,编成忏仪以种种形式流行,从而产生了许多礼赞文及忏悔文,俗称科仪。唐道宣律师编的《广弘明集》二十八卷《悔罪篇》中所载,有梁简文帝《涅槃忏启》、《六根忏文》、《悔高慢文》,沈约之《忏悔文》,梁武帝之《慈悲道场忏》、《金刚般若忏文》、《摩诃般若忏文》等。隋唐之间,佛教宗派渐起,由于各宗所主经典有别,则形成多种忏法。
天台宗智者大师集其大成,撰有《法华三昧忏仪》、《方等三昧行法》、《金光明忏法》、《请观世音忏法》等四部忏法。
其后,净土宗有善导大师撰《净土法事赞》,法照大师撰《五会念佛略法事仪赞》等。华严宗有宗密大师的《圆觉经道场修证仪》、《华严经海印道场九会诸佛仪》。三阶教有信行法师撰《礼佛忏悔文》。密宗有不空译《佛说三十五佛名礼忏文》。唐末悟达国师以宗密《圆觉经修证仪》述《慈悲水忏法》三卷,至今仍盛行。
宋代可说是忏法的全盛时期,特别是天台宗的法师,承智者大师遗教,以礼忏为修习止观之行门,专务忏仪。天台宗巨匠知礼、慈云、志盘诸师既着忏仪,又行忏法,遂使忏法大行于世。
金代有王子成所集之《礼念弥陀道场忏法》十卷,简称《弥陀忏法》行世。
明初,太祖朱元璋屡建法会于南京蒋山,超度元代末期死于战争之亡灵。此后忏法即广为流行,僧侣常以应赴世俗之请而作忏法佛事,称“应赴僧”。“这些僧人以行瑜伽三密行法,又称为瑜伽教僧,略称教僧。洪武十五年(1382)制定佛寺为禅、讲、教三宗制度,并于南京能仁寺开设应供道场,令京城内外大小应赴寺院僧人集中学习,作成一定佛事科仪。洪武十六年(1383),由僧录司颁行。”此时的忏法转向应赴,与天台宗诸大师为求修证之作忏本意,开始有了距离。其后为求灭罪、消灾和济度亡灵为主要目的应赴佛事,和台、净、密各宗以修持为目的忏法同时发展。明末,云栖大师重订《水陆道场仪轨》、《瑜伽集要施食坛仪》(即后代流行的《水陆》与《焰口》)。影响所及,又有智旭大师撰《占察善恶业报经行法》、《赞礼地藏菩萨忏愿仪》,受登法师撰《准提三昧行法》、《药师三昧行法》,禅修法师作《楞严忏法》,如惺法师作《龙华忏仪》等。到清代又有《准提忏法》、《药师忏法》、《供诸天科仪》等出现。现代通行的忏法有《梁皇宝忏》、《水忏》、《大悲忏》、《法华忏》、《药帅忏》、《净土忏》、《地藏忏》等。另有《金刚忏》、《八十八佛洪名宝忏》、《千佛忏》、《万佛忏》等,亦为一般常行的忏法。
中国汉传佛教由于历代祖师,特别是天台宗大师们的不断努力,编集了许多优秀的忏仪,如:《金光明忏法》、《方等三昧行法》、《法华忏》、《清观世音菩萨消伏毒害陀罗尼三眯仪》、《炽盛光道场念诵仪》、《千手眼大悲心咒行法》、《往生净土决疑行愿二门忏》、《往生净土忏愿仪》、《观自在菩萨如意轮咒课法》等等。忏内既有道理的解释,还加入了拜佛、念佛、诵经、持咒、观想等有极大忏悔与灭罪功用的内容,它融合了事忏与理忏,并以事忏和理忏包含了作法忏、取相忏和无生忏。在忏仪上十分强调忏悔的次第,更注重事忏与理忏的连贯性,而且汉传的忏法兼有忏悔、灭罪和修行的多种作用。
天台诸大师有关忏的理论和实践,后面还会讲到,现先举唐代宗密大师,在他的《圆觉经修证仪》卷十六所说的.一段话,来做个说明:
“夫忏悔者,非惟火恶生善,而乃翻染为净,去妄归真,故不但事忏,须兼理忏。事忏除罪,理忏除疑。然欲忏时,必先于事忏门中,披肝露胆,决见报应之义。如指掌中,悚惧恐惶,战灼流汗。口陈罪状,心彻罪根。根拔苗枯,全成善性,然后理忏,以契真源。”
由上可以看出,我国忏仪有很强的连贯性。它先由事忏,然后进入理忏,理忏才容易达成;而事忏之后,冉行理忏,事忏才能圆满与究竟。
在适用场合方面来说,我国汉传佛教的忏法,都是出家、在家四众通用的。
我国忏法于有上述特点,易于彼大众所接受。加上各宗祖师的着力推行,连一向劝人念佛、反对经忏佛事的印光大师,《增广文钞·复邓伯诚居士书三》中,也劝邓居士修忏悔说:
“佛经告人常行忏悔,以期断尽尢明,圆成佛道。虽位至等觉如弥勒菩萨,尚于二六时中礼十方诸佛,以期无明净尽,圆证法身,况其下焉者乎?而博地凡夫,通身业力,不生惭愧,不修忏悔,虽一念心性与佛平等,由烦恼恶业障蔽心原,不能显现。”
故忏法一直在社会上广为流行。
修忏是天台宗的重要行门
南北朝时期的佛教学风,由于受当时社会上文风的影响,南方的僧侣偏重于义学讲经;北方则以坐禅诵经为重,各执一隅,造成了“南论北禅”的局面。
由于南朝的轻禅重讲,就使得当时的僧侣莫不倾心于经典义学的钻研,甚至失去自己实践修持之反省求道心。故智者大师在《摩诃止观》卷十内说:“夫听学人,诵得名相,齐文作解,心眼不开,全无理论。”北朝的佛教,则与此相反,侧重在坐禅与诵经,形成重禅轻讲的局面。
北地的高僧,虽有精通经论而更以习禅为本务者,然大都以“无我之理”为修心之要,根基浅者就难免堕于无知,甚至陷入蒙昧之邪行,真实的教义研究反而无人问津。
智者大师有鉴于此种时弊,遂将南朝的轻禅重讲与北朝的轻讲重禅之偏,予以均等,倡“解行并修”、“教观双运”之旨。大师之教观并重思想,于其巨着中历历可睹。《摩诃止观》则着重说明天台圆顿止观的修证方法,在该书的《修大行》这章文字中,列举了“常坐”、“常行”、“半行半坐”及“非行非坐”等四种三昧的修法。至宋代,四明尊者更作《修忏要旨》,阐明以上四种三昧,及依止观修忏的要领、忏悔意义及修忏的功德,末尾以修忏悔系欲究竟圆顿止观作结,更显出修忏之殊胜作用。由于这个原因,故天台宗历代祖师,均对修忏十分重视。并给后人留下了许多实用的礼忏仪规。
历代天台宗大德,皆继承智者大师的遗法,讲述之外,多以礼忏为天台宗修习止观之重要行法,故屡行不衰。
法智(960—1028)大师讳知礼,是宋代“卓识超群,妙证一心三观、圆满三谛,深入止观妙旨的大德”。二十岁,随侍义通大师学天台教观,三年后就代座讲法,大师一生弘扬天台教观,不是讲道便是修持止观和从事着述与写经,是理论和实践兼具的高僧,故于天禧四年(1020)蒙真宗皇帝赐“法智大师”之号,被尊为“四明尊者”,为天台宗十七祖。
咸平三年(1000),大师曾与遵式、异闻大师等为祈雨修“光明忏”,获应甚验。据史料载,大师一生曾修:
《法华忏》,三七日为一期,共计5遍;
《金光明忏》,十日为一期,共计20遍;
《弥陀忏法》,七日为一期,共计50遍;
《请观音忏》,七七日为一期,共计8遍;
《大悲忏》,三七日为一期,共计10遍;
又结十僧,长期修《法华忏》达3年;
请十僧修《大悲忏》3年;
又曾燃三指供佛,造佛像不计其数,每岁建念佛施戒会。
据《佛祖统纪》卷八中的《知礼传》所载,宋天禧元年(1017),知礼与异闻等十人,结修《法华忏》,誓于三年满期,焚身供养《法华经》,大师虔敬修忏之心,由此可见。大师对于修证三昧也十分注意忏仪,曾作《金光明最胜忏仪》、《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及《修忏要旨》,今分述如下:
1.《金光明最胜忏仪》,依《金光明经》所修之忏法,又作《金光明三昧忏》,略称《金光明忏》。《国清百录》卷一所载之本忏,传为智者大师所作,宋代有其同门遵式大师所撰的《金光明忏法辅助仪》,大师所集之忏加上“最胜”两字,是异于天台、遵式大师,而依据唐译《金光明最胜王经》的缘故。
大师所集之忏,以顶礼十方三宝、香华供养、奉请、持咒、赞叹、供养及散洒、礼敬三宝、忏悔、劝请、随喜、回向、发愿、旋绕自归等科,明礼忏之仪规。着重说明忏悔时必须运想顺逆十心,以明白过失及对治。
2.《千手千眼大悲心咒行法》,是依唐伽梵达磨三藏所译的《千手千眼观世音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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