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8231;二二0上)。又卷三(大正二‧一五下)。
注【20-014】『中部』(七二)『婆蹉衢多火(喻)经』说:「甚深,无量,莫知其底,犹如大海」(南传一0‧三一七──三一九)。
注【20-015】『瑜伽师地论』卷五0(大正三0‧五七七中)。 [P123]
注【20-016】『杂阿含经』卷二(大正二‧九上)。又卷一一(大正二‧七五上)。
注【20-017】『瑜伽师地论』卷八七(大正三0‧七八九中)。
注【20-018】『增支部』「四集」(南传一八‧二八四)。
注【20-019】『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三四(大正二七‧一七七中)。又卷三一(大正二七‧一六二中)。
九 二谛与一切法空无我
空,有二方面。诸行空,那是无我我所的意思;进而说明为:「常空,恒空,不变易法空,无我我所」。另一方面是:一切烦恼空,空的是烦恼(业苦),也就以空来表示离烦恼(业苦)的涅槃。寂,出离,(止)灭,灭等,也都表示是空的,有「出世空性」的名称。这二方面,胜义空parama$rtha-s/u^nyata^, paramattha-sun~n~a明显的表示了这一意义。在『杂阿含经』中,是缘起生死相续中,有业报而没有作者(我的异名)。缘起因果是俗数法──法假,无我是胜义。依诸行无我而说胜义空(性),是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系所说。在『无碍解道』中,胜义空是一切烦恼永灭,六处永灭;涅槃是胜义,依涅槃的寂灭而说胜义空,是赤铜鍱部Ta^mras/a^t!i^ya 所说。胜义空,也许不载于原始圣典,而在佛法的流传发扬中,受到部派的重视,是一项明显的事实。 [P124]
俗数法与胜义,佛教界安立为二谛:世俗谛sam!vr!ti-satya,sammuti-sacca,胜义谛 parama$rtha-satya,paramattha-sacca。依四谛而明二谛的安立,『大毗婆沙论』列举了四家的二谛说(1)。第一家,以苦、集二谛为世俗,灭、道二谛为胜义。这是世间虚妄,出世间真实的二谛说,与说出世部Lokottarava^din相近(2)。第二家,以前三谛为世俗,道谛为胜义。第三家以为:「四谛皆是世俗谛摄。……唯一切法空非我理,是胜义谛,空非我中,诸世俗事绝施设故」。第四家是有部的评家正义:「四谛皆有世俗、胜义。……苦谛中有胜义谛者,谓苦、非常、空、非我理。集谛中有胜义谛者,谓因、集、生、缘理。……灭谛中有胜义谛者,谓灭、静、妙、离理。……道谛中有胜义谛者,谓道、如、行、出理」。后二家,都是以世俗事的施设为世俗谛,而胜义谛是「绝施设」──不可安立的。
后二家,可说是同一意义的不同开展。对于空性为胜义空的思想,是有重要关系的。这应该从自相svalaks!an!a、共相sa^ma^nya-laks!an!a说起,如『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四二(大正二七‧二一七上)说:
「分别一物相者,是分别自相;分别多物相者,是分别共相」。
自相,是一法(物)所有的;共相是通于多法的。例如色是自相;色法的无常性,是通于心、心所等的,所以无常是共相。进一步说,色是一蕴的总名,通于种种色的。在色蕴中,有眼、 [P125] 耳等法;即以眼所见的色来说,也有青、黄、赤、白等多法,所以色也还是通于多法的。这样的推求下去,一直到不可再分析的,一一极微自性,才是色的自相。所以『大毗婆沙论』说:「诸法自性,即是诸法自相;同类性是共相」(3)。自性svabha^va是一一法的自体,在有部中,与自相是相同的。但自相依相立名;自性是以相而知法自体的。共相是通于多法的,也就是遍通的理性。一般人虽说能知事相,而实不能知一一法,不知一一法的共相。如实知四谛共相的,能见道而向解脱,所以后代就以四谛的十六行相为共相。有部的评家正义,就这样的论定:四谛事相是世俗谛,四谛(一一谛四行相)的十六行相,是胜义谛。共相,近于一般所说的通遍理性,但有部不许四谛以外,别有抽象的通遍理性,十六行相只是四谛(一一法上)所有共通的义理。对于世俗与胜义的觉了,『大毗婆沙论』列举了多种譬喻,试引述二喻,如『论』卷四二(大正二七‧ 二一七上)说:
「如种种物近帝青宝,自相不现,皆同彼色,分别共相慧应知亦尔。如种种物远帝青宝,青黄等色各别显现,分别自相慧应知亦尔」。 「如日出时,光明遍照,众暗顿遣,分别共相慧应知亦尔。如日出已,渐照众物,墙壁窍隙,山岩幽薮,皆悉显现,分别自相慧应知亦尔」。
通达共相慧的帝青宝喻,与『般若经』所说:般若照见一切法空,如高入须弥,咸同金色(4) [P126] ,正是胜义慧的同一譬喻。
有部是事理二谛说,四谛事是世俗,四谛所有的共相──理是胜义。四谛各有四行相:集、灭、道谛的四行相,是局限于集、灭、道谛的,苦谛下的四行相可不同了。苦谛的四行相:苦行相是限于苦谛的;无常行相,可通于苦、集、道三谛;空与无我行相,是通于四谛(及非择灭与虚空)的,所以空与无我,是一切法中最通遍的共相──理。以理为胜义谛,那末空无我理,可说是一切法的胜义谛理了。由于有部是「次第见(四)谛」的,所以说无漏慧所通达的空无我行相,唯是苦谛,假如是主张「一时见(四)谛」的,就不会有这一区别了。
第三家以为一切是世俗施设,「唯一切法空非我理,是胜义谛,空非我中,诸世俗事绝施设故」。这也是理事二谛,但以一切法中最通遍的义理──「空非我理是胜义谛」。这可能与一说部Ekavya^vaha^rika的见解相近。世俗唯是假名施设,空非我理是胜义,世俗假而胜义空(非我),是近似大乘空义的一派。
有部的「无常、苦、空、无我」,赤铜鍱部作「无常、苦、无我」,无我是空义。(空)无我遍通一切法,也是赤铜鍱部所说的。『无碍解道』有(四) 「谛论」(5),引经说,四谛「是如,不虚,不异」(6)。谛sacca是不倒乱而确实如此的,所以谛是如tatha^,如是不异的意义。正如『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所说:「月可令热,日可令冷,佛说四谛不可令异」(7)。『 [P127] 无碍解道』说到四谛同一通达,也就是「一时见谛」。为什么四谛能同一通达?因为四谛是同一所摄:「同一所摄则一性,一性则依一智通达,故四谛同一通达」。那末四谛依什么而是同一所摄呢?『论』依四行相,九行相,十二行相来说明。四行相是:如义,无我义,谛义,通达义。每一谛都是如义,无我义,谛义,通达义;四谛同有这四行相,所以说四谛是同一所摄。九行相与十二行相的前四相,就是如义,无我义,谛义,通达义。这些义相,四谛都是有的,所以是同一所摄,同一通达。如义与谛义间,有无我anattan义;四谛同有无我,可见(空)无我是通于四谛的,与有部所说相同。以空无我为遍通四谛的胜义,是从诸行空而延展到一切空无我的。这是上座部Sthavira系,着重我我所空而发扬起来的。
注【21-001】『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七七(大正二七‧三九九下──四00上)。
注【21-002】拙作『妙云集』(一一)『性空学探源』(一二一──一二二)。
注【21-003】『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三八(大正二七‧一九六下)。自相与共相的论究,参阅拙作『说一切有部为主的论书与论师之研究』(八七──八九)。
注【21-004】『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二一(大正八‧三六九下)。
注【21-005】『小部』『无碍解道』(南传四一‧一八──三二)。
注【21-006】『相应部』(五六)「谛相应」作:「是如,不离如,不异加」(南传一六下‧三五三)。 [P128]
注【21-007】『佛垂般涅槃略说教诫经』(大正一二‧一一一二上)。
一0 大众部系与法空
一切烦恼空,生死不再生,以涅槃为胜义空,『无碍解道』已说到了。但着重涅槃空而发扬起来,最足以代表声闻法空说的,是龙树Na^ga^rjuna所说的「空门」(1)。法空说的主要理由,上文曾归纳为五项。除「无我所」为法空外,都与涅槃空有关。「五阴散灭」,是行者灭五阴,爱尽苦尽而作苦边际。「不落四句」,涅槃正是不能以四句──有、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来说明的。「非诤论处」,这是言说所不及,超越于名言的。「智者不取着一切」,正由于涅槃智的自证。法空说,是从涅槃空(或佛证境)来观一切法的。一切法空,所以修行者随顺、趣向、临入于「无对」(绝对的)的涅槃。
在现存的部派传说中,与法空有关的资料不多,姑举四说。一、如『佛性论』卷一(大正三一 ‧七八七下)说:
「小乘诸部,解执不同。若依分别部说:一切凡圣众生,并以空为其本,所以凡圣众生,皆从空出。故空是佛性,佛性者即大涅槃」。
『佛性论』是真谛所译的。以真谛所译的『部执异论』,及『四谛论』所用的译名,推定分 [P129] 别部即分别说部,为唐译说假部Praj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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