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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与开展 第二章 佛陀遗体‧遗物‧遗迹之崇敬▪P6

  ..续本文上一页大众部领纳」。舍利塔由部派佛教接受,是西元前后北印度佛教界的事实(14)。『十诵律』卷五六(大正二三‧四一五下)说: [P74] 「毗舍离诸估客,用塔物翻转得利供养塔。是人求利故欲到远处,持此物与比丘言:长老!是塔物汝当出息,令得利供养塔。比丘言:佛未听我等出塔物,得利供养塔。以是事白佛,佛言:听僧坊净人,若优婆塞,出息塔物得供养塔。是名塔物无尽」。

  

  舍利塔,佛教初期是由在家信众建造的。供养塔的财物,如有多余的,就由在家人存放生息,作为修治供养塔的费用。上面所引的文字,说明了舍利塔由在家众而移归出家众的过程。七百结集的主要问题,是毗舍离Vais/a^li^比丘的受取金银,在当时是认为非法的。在佛教的发达中,舍利塔越来越庄严,供养也越来越丰厚,无论是金银珍宝,以及作为货币流通的金钱,僧众都为塔为僧而接受了。受取金银财物生息的,也由毗舍离比丘开始(15)。这一制度,终于为佛教全体所接受;锡兰也同样是寺库中珍宝多得不计其数(16)。然僧众可以为塔、为僧(甚至为自己)接受金银,却不准手捉,而要由净人或优婆塞,代为分别(塔物与僧物,不能混杂)存取,代为经理生息。净人是「寺家人」,古代是属于僧伽的,如北魏的僧祇户那样。可信优婆塞,是僧众所认可的,认为是尊敬三宝,深信因果,不会盗取,欺诳的。所以由净人与优婆塞经营,并非属于净人与优婆塞所有,只是代理,服从僧伽的意旨而办事的。大乘佛法从部派佛教中发展出来,要从阿育王以后的部派佛教的发展去理解,不宜依据早期情况(塔物由在家人经营),及误解比丘不得在塔中住宿,而想象为从僧伽以外,非僧非俗的佛塔集团中出来。这一段,应与平川彰博士『 [P75] 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17),作对比的观察。

  

  

  注【10-001】『善见律毗婆沙』卷一(大正二四‧六八一上)。

  注【10-002】『四分律』卷四九(大正二二‧九三0下──九三一中)。

  注【10-003】『四分律』卷二九(大正二二‧七六七上)。

  注【10-004】『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八(大正二三‧六六六中──下)。卷一一(大正二三‧六八二上──中)。卷一二(大正二三‧六九0下)。

  注【10-005】『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卷五(大正二三‧九二九下)。

  注【10-006】『大比丘三千威仪』卷下(大正二四‧九二三中)。 

  注【10-007】『十诵律』卷一六(大正二三‧一一0中)。『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安居事』(大正二三‧一0四三上)。『十诵律』卷三四(大正二三‧二四九下)。

  注【10-008】『摩诃僧祇律』卷三三(大二二‧四九七中──四九八下)。『弥沙塞部和酰五分律』卷二六(大正二二 ‧一七二下──一七三上)。『四分律』卷五二(大正二二‧九五八中)。

  注【10-009】『四分律』卷三五(大正二二‧八一六上)。

  注【10-010】『根本说一切有部目得迦』卷八(大正二四‧四四五下)。

  注【10-011】见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所引(六二四)。

  注【10-012】『四分律』卷一八(大正二二‧六八七中)。卷一九(大正二二‧六九二下)。 [P76]

  注【10-013】『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三四(大正二三‧八一五上)。又卷三六(大正二三‧八二三中)。

  注【10-014】详见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六六三──六七一)。

  注【10-015】『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二二(大正二三‧七四三上)。

  注【10-016】『高僧法显传』(大正五一‧八六五上)。

  注【10-017】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六六一──六七四)。

  

  

  

  第六项 舍利塔引起的问题

  佛弟子将佛陀的遗体──舍利,驮都s/ari^ra-dha^tu造塔供养,适应信众的要求而普遍发达起来。舍利塔的普遍修造,引起的问题极多,这里说到几点:

  

  一、供养舍利塔功德的大小:『长部』(一六)『大般涅槃经』说:供养佛舍利塔,「生善趣天界」(1)。『游行经』说:「生获福利,死得上天」(2)。部派佛教,大抵依据经说,确认造塔、供养塔是有功德的。有功德,所以出家、在家弟子,都热心于造塔供养。然对于得果的大小,部派间却有不同的意见,如『异部宗轮论』(大正四九‧一六上──一七上)说:

  

   「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如是三部本宗同义……于窣堵波兴供养业,不得大果」。 [P77] 「其化地部……末宗异义……于窣堵波兴供养业,所获果少」。 「其法藏部……于窣堵波兴供养业,获广大果」。

  

  「不得大果」,就是「所获果少」。但大与小的差别,是什么呢?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 以为:「为佛舍利起窣堵波,……能生梵福」(3);梵福是非常广大的福业,一劫生于天上。然生在(人间)天上,对解脱生死来说,就不免小小了。法藏部Dharmaguptaka的『四分律』卷三一(大正二二‧七八五下)说:

  

   「学菩萨道,能供养爪发者,必成无上道。以佛眼观天下,无不入无余涅槃界而般涅槃」。

  

  供养佛的遗体,「必成无上道」,那真是「广大果」了!然在法藏部的『佛本行集经』,只说「以佛眼观彼等众生,无一众生各在佛边而不皆得证涅槃者」(4)。法藏部的本义,应该是造塔供养,(未来)能得涅槃果,这比起生天说,当然是广大了。在大乘佛法兴起中,才演化为「必成无上道」。对于造塔、供养塔,法藏部是极力推动的一派。然一般部派(除大空派),大都热心于造塔供养,不外乎为了生天。出家众应勤求解脱,但现生不一定能解脱;在没有解脱以前,往来人间天上,不正是出家者的希望吗?

  

  二、舍利的神奇与灵感:舍利的造塔供养,本为对佛诚敬与怀念的表示。然用香、华、璎珞 [P78] 、幢幡、伞盖、饮食、伎乐歌舞──这样的广大供养,形成一时风气,难怪有人要说:「世尊贪欲、瞋恚、愚痴已除,用是塔(庄严……歌舞伎乐)为」(5)?这种造塔而广大供养,显然与世俗的宗教相同,不免失去造塔供养的本意。这样的宗教行为,会注意到舍利,引发神奇与灵感的信仰,如『善见律毗婆沙』卷三(大正二四‧六九一上中)说:

  

   「舍利即从象顶,上升虚空,高七多罗树。现种种神变,五色玄黄。或时出水,或时出火,或复俱出。……取舍利安置塔中,大地六种震动」。

  

  舍利初到锡兰建塔,舍利现起了种种的神力变化(6)。直到玄奘时,还这样说:「南去僧伽罗国,二万余里。静夜遥望,见彼国佛牙窣堵波上宝珠光明,离然如明炬之悬烛也」(7)。南方佛教国家,佛塔非常兴盛,是不无理由的。在北方,同样的传有神变的现象。『大唐西域记』中,所见的佛窣堵波,有的是「时烛光明」;有的是「殊香异音」;有的是「殊光异色。朝变夕改」;有的是「疾病之人,求请多愈」,佛弟子都注意到这些上来了。『高僧传』卷一(大正五0‧三二五中──下)说:

  

   「遗骨舍利,神曜无方!……乃共洁斋静室。以铜瓶加几,烧香礼请。……忽闻瓶中铿然有声,(康僧)会自往视。果获舍利。……五色光炎,照耀瓶上。……(孙)权大嗟服,即为建塔,以始有佛寺,故号建初寺,因名其地为佛陀里」。 [P79]

  

  这是西元三世纪,康僧会诚感舍利的传说。隋文帝时,曾建造了一百十一所舍利塔,同一天奉安舍利,都有放光等瑞应(8)。可见舍利造塔供养,已完全世俗宗教化了。

  

  三、法舍利窣堵波:造舍利塔,广修供养的风气,对大乘佛法来说,接近了一步;如约佛法说,也许是质的开始衰落。然舍利造塔,也还有引向高一层的作用。舍利是佛的遗体,是佛生身的遗余。佛依生身而得大觉,并由此而广化众生。怀念佛的恩德,所以为生身舍利造塔,并修种种的供养。然佛的所以被称为佛,不是色身,而是法身。由于佛的正觉,体悟正法,所以称之为佛,这才是真正的佛陀。佛的生身,火化而留下的身分,称为舍利。佛的法身,证入无余般涅槃界,而遗留在世间的佛法,不正是法身的舍利吗?一般人为「生身舍利」造塔,而为「法身舍利」造塔的,大概是在学问僧中发展出来的。这二类舍利,如『浴佛功德经』所说:「身骨舍利」,「法颂舍利」(9)。法──经典的书写,是西元前一世纪,但短篇或一四句偈的书写,当然要早些。「诸法从缘起,如来说此因,彼法(因缘)尽,是大沙门说」:这是著名的缘起prati^tyasamutpa^da 法颂。从前马胜As/vajit比丘,为舍利弗S/a^riputra说这首偈,舍利弗听了就证悟;这首「缘起法颂」,代表了佛法的根本内容。为法(身)舍利造塔的,是将经藏在塔内;而多数是写一首「缘起法颂」,藏在塔内,所以称为「法颂舍利」。从佛的灵骨崇拜,而到尊敬佛的教法,不能不说是高出一层。但受到造塔功德的鼓励,及造塔不问大小,功德都是一样(10) [P80] ,当然越多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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