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本生‧譬喻‧因缘之流传
第一节 与佛菩萨有关的圣典
第一项 九(十二)分教的次第成立
菩萨发心、修行、成佛,是大乘法的主要内容。「本生」ja^taka、「譬喻」avada^na 、「因缘」nida^na,这三部圣典,就是大乘思想的主要来源。
佛法的早期圣典,不外乎法dharma与毗尼vinaya。法是义理的,定慧修证的;毗尼是戒律的,僧团的制度。原始结集的「法」的内容,说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为四部『阿含』A^gama;四『阿含』以外,别有『杂藏』。铜鍱部Ta^mras/a^t!i^ya分五部,在与四『阿含』相当的『相应部』、『中部』、『长部』、『增支部』以外,还有『小部』。Khud-daka 是小、杂碎的意义,与说一切有部的『杂藏』相当。这一部分,或属于「法」──经藏,或编集在经藏以外,固然是部派不同,也有重要的意义在内。如依四『阿含经』及『律藏』,对 [P110] 大乘思想的渊源,不能充分明了。如依佛法的另一分类,九分教或十二分教(或译「十二部经」),十二分教中「本生」、「譬喻」、「因缘」等部,理解其意义与成立过程,对大乘思想的渊源,相信会容易明白得多!
九分教是:修多罗su^tra、祇夜geya、记说vya^karan!a、伽陀ga^tha^、优陀那uda^na、本事itivr!ttakaitivuttaka(,或译为如是语)、本生、方广vaipulya, vedalla,或译为有明)、未曾有法adbhuta-dharma。再加上譬喻、因缘、论议upades/a ,就成十二分教。九分教与十二分教,名目与先后次第,九分与十二分的关系,古今来有很多异说。这里不加论述,只依我研究的结论,作简略的说明(1)。
释尊入涅槃后,弟子们为了佛法的住持不失,发起结集,即王舍城Ra^jagr!ha结集。当时是法与律分别的结集,而内容都分为二部:「修多罗」、「祇夜」。法义方面,有关蕴、处、缘起等法,随类编集,名为「相应」。为了忆持便利,文体非常精简,依文体──长行散说而名为「修多罗」(经)。这些集成的经,十事编为一偈,以便于诵持。这些结集偈,也依文体而名为「祇夜」。其后,又编集通俗化的偈颂(八众诵),附入结集偈,通名为「祇夜」。这是原始集法的二大部。律制方面,也分为二部分:佛制的成文法──学处s/iks!a^pada,随类编集,称为波罗提木叉pra^timoks!a的,是「修多罗」。有关僧伽规制,如受戒、布萨等项目,集为 [P111] 「随顺法偈」,是律部的「祇夜」,为后代摩得勒伽ma^t!rka^及犍度khandha部的根源。 o是原始结集的内容,为后代结集者论定是否佛法的准绳。
佛法在开展中。偈颂方面,不断的传出,有些是边地佛教所传来的。依性质,或名「优陀那」──自说,或名「伽陀」。起初,这些都曾总称为「祇夜」,后来传出的多了,才分别的成为不同的二部。长行方面,或是新的传出;或是弟子们对固有教义的分别、问答;或是为了适应一般在家弟子所作的教化。这些「弟子所说」、「如来所说」,名为「记说」。记说,形式是分别与问答;内容着重在对于深隐的事相与义理,所作显了的、明确的决定说。上来的「修多罗」、「祇夜」、「记说」──三分,综合起来,就与『杂阿含经』──『相应部』的内容相当。上来五种分教,是依文体而分别的,成立比较早。不久,又有不同的分教传出。法义方面,或依增一法而编集佛说,没有说明是为谁说的,在那里说的,而只是佛为比丘说,名为「本事」(或作「如是语」)。或继承「记说」的风格,作更广的分别,更广的问答,也重于深义的阐扬,名为「方广」(或作「有明」)。此外,还有有关过去生中的事。或「自昔展转传来,不显说人、谈所、说事」的(2),也名为「本事」。本事或译作无本起,就是不知道在那里说,为谁说,而只是传说过去如此。又有为了说明现在,举出过去生中,曾有过类似的事情。最后结论说:过去的某某,就是释尊自己或弟子们。这样的宣说过去生中事,名为「本生」。「本事」与「本生」,都是 [P112] 有关于过去生的事。又有佛与大弟子,所有特殊的、希有的功德,名为「甚希有事」。后四分,是依内容而分别的。「本事」、「本生」、「甚希有事」,都是些事实的传说。
佛灭一世纪,圣典已综合为「九分教」。九分教,不只是文体与性质的分别,在当时是确有不同部类的。应该是第二结集的事吧!原始的「修多罗」、「祇夜」、「记说」──三分,已集为『相应部』。三分的后起部分,及「本事」、「方广」等,分别的编为『中部』、『长部』、『增支部』。「祇夜」,被解说为重颂;「优陀那」与「伽陀」等偈颂,极大多数没有被编集进去。律制方面,『波罗提木叉经』有了分别解说,与「记说」的地位相当。『摩得勒伽』成立了,但还没有进一步的分类编集,成为犍度等别部。律典的集成,比经典要迟些。在当时,有九分教的部类,但还没有「譬喻」、「因缘」、「论议」。这不是说没有这样性质的经典,而是还没有集成不同的部类。如『长部』的Maha^pada^nasuttanta──『大譬喻经』,就是「譬喻」。汉译『长阿含经』作『大本经』,而经上说:「此是诸佛本末因缘。……佛说此大因缘经」(3),那是「譬喻」(本末)而又是「因缘」了。铜鍱部是但立九分教的,但『小部』中有『譬喻』集;在『本生』前有『因缘』;『义释』就是「论议」。其实早期的「论议」,如Maha^padesana,已被编入『增支部』了(4)。所以在九分教以上,加「譬喻」等三分,成为十二分教,并非新起的,而只是部派间分类的不同。后三分中,「譬喻」与「因缘」,都是传说的事实。 [P113]
注【17-001】详见拙著『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第八章至十二章)。
注【17-002】『阿毗达磨顺正理论』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注【17-003】『长阿含经』卷一『大本经』(大正一‧一0下)。
注【17-004】『增支部』「四集」(南传一八‧二九三──二九七)。
第二项 本事‧本生‧譬喻‧因缘
十二分教中叙事的部分──「本事」itivr!ttaka、「本生」ja^taka、「譬喻」 avada^na、「因缘」nida^na,都与佛及菩萨道有关,「本生」与「譬喻」的关系更大。
「本事」:叙事而称为「本事」的,是「自昔展转传来」的过去事。如『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说:
「本事云何?谓诸经中宣说前际所见闻事。如说:过去有大王都,名有香茅,王名善见。过去有佛,名毗钵尸,为诸弟子说如是法。过去有佛,名……迦叶波,为诸弟子说如是法。如是等」。
『大毗婆沙论』所说的过去事,有二类:一、印度国族的古代传说:以香茅城Kus/a^vati 善见王Sudars/ana为例,那末黎努Ren!u与大典尊Maha^govinda(1),坚固念王 [P114] Dr!d!hanemi(2),摩诃毗祇多王Maha^vijita(3),释迦族S/a^kya与黑族Kan!ha^yana(4),大天王Maha^deva与尼弥王Nimi(5)等,都应该是「本事」。二、过去佛事:所举毗婆尸佛 Vipas/yin等七佛为弟子说法,与『大般涅槃经』所说,七佛为弟子说戒经,名伊帝目多迦(即本事)相合(6)。以此为例,那末尸弃佛S/ikhi弟子事(7),羯句忖那佛Krakucchanda 弟子事(8),都应该是「本事」。「本事」,本为印度民族传说的佛教化,扩展为更远的过去佛事。
「本生」:音译为阇多伽、阇陀等。『成实论』说:「阇陀伽者,因现在事说过去事」(9)。『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说:
「本生云何?谓诸经中,宜说过去所经生事,如熊、鹿等诸本生经。如佛因提婆达多,说五百本生事等」。
「本生」与「本事」的差别,在「依现在事起诸言论,要由过去事言论究竟」(10)。从现在事说到过去事,又归结到过去的某某,就是现在释尊自己或弟子。「律部」所传的本生,通于佛及弟子,或善或恶。「经部」所传的过去事──传说的印度先贤或民间故事,一部分被指为释尊的前生。如大典尊,「我其时为大典尊婆罗门」(11)。大善见王Maha^sudars/ana,「我忆六度埋舍利于此。而(善见)王住转轮王法,……第七埋舍利于此。如来(今者)第八埋舍利于此」(12) [P115] 。『中部』『陶师经』说:「尔时青年Jot!ipa^la,即是我也」(13)。『相应部』说:「我于前生,为剎帝利灌顶王」(14)。这都是指传说的过去事,为释尊的「本生」。「本事」而化为「本生」的倾向,汉译的『中阿含经』,极为普遍。如大天王(15),顶生王Ma^ndha^tr!(16),随蓝长者Vela^ma(17) ,阿兰那长者Araka(18),善眼大师Sunetra(19)等,都说「即是我也」,成为释尊的本生。「本事」而转化为「本生」,起初是为了说明:先贤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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