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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大乘佛教之起源與開展 第叁章 本生‧譬喻‧因緣之流傳

  第叁章 本生‧譬喻‧因緣之流傳

  

  第一節 與佛菩薩有關的聖典

  第一項 九(十二)分教的次第成立

  菩薩發心、修行、成佛,是大乘法的主要內容。「本生」ja^taka、「譬喻」avada^na 、「因緣」nida^na,這叁部聖典,就是大乘思想的主要來源。

  

  佛法的早期聖典,不外乎法dharma與毗尼vinaya。法是義理的,定慧修證的;毗尼是戒律的,僧團的製度。原始結集的「法」的內容,說一切有部Sarva^stiva^din爲四部『阿含』A^gama;四『阿含』以外,別有『雜藏』。銅鍱部Ta^mras/a^t!i^ya分五部,在與四『阿含』相當的『相應部』、『中部』、『長部』、『增支部』以外,還有『小部』。Khud-daka 是小、雜碎的意義,與說一切有部的『雜藏』相當。這一部分,或屬于「法」──經藏,或編集在經藏以外,固然是部派不同,也有重要的意義在內。如依四『阿含經』及『律藏』,對 [P110] 大乘思想的淵源,不能充分明了。如依佛法的另一分類,九分教或十二分教(或譯「十二部經」),十二分教中「本生」、「譬喻」、「因緣」等部,理解其意義與成立過程,對大乘思想的淵源,相信會容易明白得多!

  

  九分教是:修多羅su^tra、祇夜geya、記說vya^karan!a、伽陀ga^tha^、優陀那uda^na、本事itivr!ttakaitivuttaka(,或譯爲如是語)、本生、方廣vaipulya, vedalla,或譯爲有明)、未曾有法adbhuta-dharma。再加上譬喻、因緣、論議upades/a ,就成十二分教。九分教與十二分教,名目與先後次第,九分與十二分的關系,古今來有很多異說。這裏不加論述,只依我研究的結論,作簡略的說明(1)。

  

  釋尊入涅槃後,弟子們爲了佛法的住持不失,發起結集,即王舍城Ra^jagr!ha結集。當時是法與律分別的結集,而內容都分爲二部:「修多羅」、「祇夜」。法義方面,有關蘊、處、緣起等法,隨類編集,名爲「相應」。爲了憶持便利,文體非常精簡,依文體──長行散說而名爲「修多羅」(經)。這些集成的經,十事編爲一偈,以便于誦持。這些結集偈,也依文體而名爲「祇夜」。其後,又編集通俗化的偈頌(八衆誦),附入結集偈,通名爲「祇夜」。這是原始集法的二大部。律製方面,也分爲二部分:佛製的成文法──學處s/iks!a^pada,隨類編集,稱爲波羅提木叉pra^timoks!a的,是「修多羅」。有關僧伽規製,如受戒、布薩等項目,集爲 [P111] 「隨順法偈」,是律部的「祇夜」,爲後代摩得勒伽ma^t!rka^及犍度khandha部的根源。 o是原始結集的內容,爲後代結集者論定是否佛法的准繩。

  

  佛法在開展中。偈頌方面,不斷的傳出,有些是邊地佛教所傳來的。依性質,或名「優陀那」──自說,或名「伽陀」。起初,這些都曾總稱爲「祇夜」,後來傳出的多了,才分別的成爲不同的二部。長行方面,或是新的傳出;或是弟子們對固有教義的分別、問答;或是爲了適應一般在家弟子所作的教化。這些「弟子所說」、「如來所說」,名爲「記說」。記說,形式是分別與問答;內容著重在對于深隱的事相與義理,所作顯了的、明確的決定說。上來的「修多羅」、「祇夜」、「記說」──叁分,綜合起來,就與『雜阿含經』──『相應部』的內容相當。上來五種分教,是依文體而分別的,成立比較早。不久,又有不同的分教傳出。法義方面,或依增一法而編集佛說,沒有說明是爲誰說的,在那裏說的,而只是佛爲比丘說,名爲「本事」(或作「如是語」)。或繼承「記說」的風格,作更廣的分別,更廣的問答,也重于深義的闡揚,名爲「方廣」(或作「有明」)。此外,還有有關過去生中的事。或「自昔展轉傳來,不顯說人、談所、說事」的(2),也名爲「本事」。本事或譯作無本起,就是不知道在那裏說,爲誰說,而只是傳說過去如此。又有爲了說明現在,舉出過去生中,曾有過類似的事情。最後結論說:過去的某某,就是釋尊自己或弟子們。這樣的宣說過去生中事,名爲「本生」。「本事」與「本生」,都是 [P112] 有關于過去生的事。又有佛與大弟子,所有特殊的、希有的功德,名爲「甚希有事」。後四分,是依內容而分別的。「本事」、「本生」、「甚希有事」,都是些事實的傳說。

  

  佛滅一世紀,聖典已綜合爲「九分教」。九分教,不只是文體與性質的分別,在當時是確有不同部類的。應該是第二結集的事吧!原始的「修多羅」、「祇夜」、「記說」──叁分,已集爲『相應部』。叁分的後起部分,及「本事」、「方廣」等,分別的編爲『中部』、『長部』、『增支部』。「祇夜」,被解說爲重頌;「優陀那」與「伽陀」等偈頌,極大多數沒有被編集進去。律製方面,『波羅提木叉經』有了分別解說,與「記說」的地位相當。『摩得勒伽』成立了,但還沒有進一步的分類編集,成爲犍度等別部。律典的集成,比經典要遲些。在當時,有九分教的部類,但還沒有「譬喻」、「因緣」、「論議」。這不是說沒有這樣性質的經典,而是還沒有集成不同的部類。如『長部』的Maha^pada^nasuttanta──『大譬喻經』,就是「譬喻」。漢譯『長阿含經』作『大本經』,而經上說:「此是諸佛本末因緣。……佛說此大因緣經」(3),那是「譬喻」(本末)而又是「因緣」了。銅鍱部是但立九分教的,但『小部』中有『譬喻』集;在『本生』前有『因緣』;『義釋』就是「論議」。其實早期的「論議」,如Maha^padesana,已被編入『增支部』了(4)。所以在九分教以上,加「譬喻」等叁分,成爲十二分教,並非新起的,而只是部派間分類的不同。後叁分中,「譬喻」與「因緣」,都是傳說的事實。 [P113]

  注【17-001】詳見拙著『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第八章至十二章)。

  注【17-002】『阿毗達磨順正理論』卷四四(大正二九‧五九五上)。

  注【17-003】『長阿含經』卷一『大本經』(大正一‧一0下)。

  注【17-004】『增支部』「四集」(南傳一八‧二九叁──二九七)。

  

  

  

  第二項 本事‧本生‧譬喻‧因緣

  十二分教中敘事的部分──「本事」itivr!ttaka、「本生」ja^taka、「譬喻」 avada^na、「因緣」nida^na,都與佛及菩薩道有關,「本生」與「譬喻」的關系更大。

  

  「本事」:敘事而稱爲「本事」的,是「自昔展轉傳來」的過去事。如『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說:

  

   「本事雲何?謂諸經中宣說前際所見聞事。如說:過去有大王都,名有香茅,王名善見。過去有佛,名毗缽屍,爲諸弟子說如是法。過去有佛,名……迦葉波,爲諸弟子說如是法。如是等」。

  

  『大毗婆沙論』所說的過去事,有二類:一、印度國族的古代傳說:以香茅城Kus/a^vati 善見王Sudars/ana爲例,那末黎努Ren!u與大典尊Maha^govinda(1),堅固念王 [P114] Dr!d!hanemi(2),摩诃毗祇多王Maha^vijita(3),釋迦族S/a^kya與黑族Kan!ha^yana(4),大天王Maha^deva與尼彌王Nimi(5)等,都應該是「本事」。二、過去佛事:所舉毗婆屍佛 Vipas/yin等七佛爲弟子說法,與『大般涅槃經』所說,七佛爲弟子說戒經,名伊帝目多迦(即本事)相合(6)。以此爲例,那末屍棄佛S/ikhi弟子事(7),羯句忖那佛Krakucchanda 弟子事(8),都應該是「本事」。「本事」,本爲印度民族傳說的佛教化,擴展爲更遠的過去佛事。

  

  「本生」:音譯爲阇多伽、阇陀等。『成實論』說:「阇陀伽者,因現在事說過去事」(9)。『阿毗達磨大毗婆沙論』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六0上)說:

  

   「本生雲何?謂諸經中,宜說過去所經生事,如熊、鹿等諸本生經。如佛因提婆達多,說五百本生事等」。

  

  「本生」與「本事」的差別,在「依現在事起諸言論,要由過去事言論究竟」(10)。從現在事說到過去事,又歸結到過去的某某,就是現在釋尊自己或弟子。「律部」所傳的本生,通于佛及弟子,或善或惡。「經部」所傳的過去事──傳說的印度先賢或民間故事,一部分被指爲釋尊的前生。如大典尊,「我其時爲大典尊婆羅門」(11)。大善見王Maha^sudars/ana,「我憶六度埋舍利于此。而(善見)王住轉輪王法,……第七埋舍利于此。如來(今者)第八埋舍利于此」(12) [P115] 。『中部』『陶師經』說:「爾時青年Jot!ipa^la,即是我也」(13)。『相應部』說:「我于前生,爲剎帝利灌頂王」(14)。這都是指傳說的過去事,爲釋尊的「本生」。「本事」而化爲「本生」的傾向,漢譯的『中阿含經』,極爲普遍。如大天王(15),頂生王Ma^ndha^tr!(16),隨藍長者Vela^ma(17) ,阿蘭那長者Araka(18),善眼大師Sunetra(19)等,都說「即是我也」,成爲釋尊的本生。「本事」而轉化爲「本生」,起初是爲了說明:先賢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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