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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 第八章 九分教与十二分教▪P3

  ..续本文上一页立场。「律藏」的「两分别解释」(即二部「经分别」)、「犍度」、「附随」──三部分,是属于「修多罗」的。修多罗是法,还是可通于律?这 [P506] 是值得论究的。但以全部「律藏」为「修多罗」,在「修多罗」的成立与发展中,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这只能说,为了推重「律藏」,置于首要的地位而已。「律藏」而外,举『经集』中,称为经的部分为「修多罗」。所举的,是偈颂;偈颂是可以称为「修多罗」的,那是「结集义」。『吉祥经』等,当然是可以称经的,但是通称。在与「祇夜」等相对的,九分教的「修多罗」中,这是否适当呢!并不能以偈颂的古老,而作为属于「修多罗」的理由。在觉音的分配中,「修多罗」是律藏;而属于法的,仅是少数被称为经的偈颂。反之,一般公认的,长行直说的「修多罗」,却不属于「修多罗」。觉音所作「修多罗」部类的解说,是完全无法接受的。

  

  龙树的『大智度论』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六下)说:

  

   「直说者,名修多罗,所谓四阿含,诸摩诃衍经,及二百五十戒经,出三藏外亦有诸经,皆名修多罗」。

  

  『智论』明确的以直说为「修多罗」。所列举的内容,通于声闻经与大乘;法与律。「出三藏外」,就是属于「杂藏」,与『小部』相当的长行佛说:这是大乘学者的传说。『大般涅槃经』说:「从如是我闻,乃至欢喜奉行,如是一切名修多罗」(21)。这与龙树一样,是依当时的经典实况而作的解说。但求「九分」与「十二分教」中的「修多罗」古义,这一传说,也是不能给予帮助的。 [P507]

  

  属于法的「修多罗」,不能从「结集」或「长行」的定义,去发见「修多罗」的古形。佛教界的传说,一般以原始结集为「四阿含」或「五部」。这么一来,也不能从这类传说中,去求得「修多罗」的具体内容。好在弥勒的论书中,为我们传下了一片光明的启示,如『瑜伽论』卷八五(大正三0‧七七二下)说:

  

  「即彼一切事相应教,间厕鸠集,是故说名杂阿笈摩。即彼相应教,复以余相处中而说,是故说名中阿笈摩。即彼相应教,更以余相广长而说,是故说名长阿笈摩。即彼相应教,更以一二三等渐增分数道理而说,是故说名增一阿笈摩」。

  

  这一传说,「四阿含」是以『杂阿含』的相应教为根本的。其余的三阿含,是以『杂阿含』 ──相应教的内容,而作不同的组合说明。这一传说,虽不是极明晰的,但表达了一项意见:首先集成『杂阿含』,其余的次第集成。这比之原始结集「四阿含」或「五部」的传说,是不可同日而语了。这是说一切有部的古传,而由弥勒论明白的表示出来。说一切有部旧律──『十诵律』,在五百结集的叙说中,举『转*轮经』为例,而泛说:「一切修!3茭路藏集竟」(22)。没有说结集「四阿含」,正是(「四阿含」没有集成以前的)古说的传承。这一原始结集的古说,在『瑜伽论』卷二五(大正三0‧四一八中──下)中表示出来:

  

   「云何契经?谓薄伽梵,于彼彼方所,为彼彼所化有情,依彼彼所化诸行差别,宣说无量 [P508] 蕴相应语、处相应语、缘起相应语、食相应语、谛相应语、界相应语、声闻乘相应语、独觉乘相应语、如来乘相应语,念住、正断、神足、根、力、觉支、道支等相应语,不净、息念、诸学、证净等相应语。结集如来正法藏者,摄聚如是种种圣语,为令圣教久住世故,以诸美妙名句文身,如其所应,次第安布、次第结集……是名契经」。

  

  『显扬论』说,也与此相同(23)。这里所说的契经──「修多罗」,确指相应教,就是『杂阿含经』的长行部分,略与『相应部』的后四品相当。现存的『杂阿含』与『相应部』,在流传中,部派的分化中,有过不少的增润、改编,但原始结集「修多罗」的内容,仍可以大概的理解出来。『瑜伽论』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又说:

  

   「契经者,谓贯穿义。长行直说,多分摄受意趣体性」。

  

  『显扬论』说:「契经者,谓缝缀义。多分长行直说,摄诸法体」(24)。这是与『瑜伽论』一致的(25),但译文有倒乱,有脱落。「多分摄受意趣体性」,是什么意思呢?如『瑜伽论』卷一六(大正三0‧三六三上)说:

  

   「一、思择素呾缆义;二、思择伽他义。思择素呾缆义,如摄事分及菩萨藏教授中当广说。思择伽他义,复有三种:一者,建立胜义伽他;二者,建立意趣义伽他;三者,建立体义伽他」。 [P509]

  

  对于诸法的思择,声闻藏方面,是从「修多罗」与「伽陀」两方面去思择的。「修多罗」的思择,如「摄事分」说,确指『杂阿含经』(『相应部』)中,「蕴品」、「处品」、「因缘品」(缘起、食、谛、界)、「道品」──念住等相应。「伽陀」,指『杂阿含经』的「众相应」,即『相应部』的「有偈品」等。思择「伽陀」,从三方面去思择:一、「胜义」,明空无我等深义。二、「意趣义」,明修行的宗趣。三、「体义」,依颂文而明法的体义。伽陀有这三者,修多罗也是这样,但在这三义中,修多罗是「多分摄受意趣体性」,也就是多数为「意趣义」、「体义」,而「胜义」却不多(这是大乘学者所说)。『显扬论』说应与『瑜伽论』所说一致,不免有些讹略。所说「修多罗」,都是确指「摄事分」所抉择的修多罗部分。

  

  佛教圣典而被称为「修多罗」,原始的意义,是「结集义」。这是可通于「波罗提木叉经」的,所以龙树以「二百五十戒经」为「修多罗」。也就由于这样,「修多罗」有泛称一切佛说的习惯用法。但教法的原始结集,到底是什么部类?对偈颂而「修多罗」是长行,对广说而「修多罗」是略说;原始「修多罗」的特性,被显示出来。长行的教法,文句简要,是符合从传诵而来,原始结集的实况的。在现有的圣典部类中,简略的长行,有『相应部』与『增支部』,都是无数小经所集成的。然『增支部』为比较新的集成,为近代学者所公认(26),所以简略的长行部分,可推定为原始修多罗的,不能不是『相应部』,即『杂阿含经』中的某些部分。『相应部』的长 [P510] 行,简略而次第多少杂乱,更符合早期结集的实况。所以『瑜伽论』所传的,北方说一切有部的古说,确指『杂阿含经』的某些部分为「修多罗」,比起觉音的传说,应该是可信赖得多!近代学者,不取古传而另辟蹊径,或是为巴梨学者觉音说所左右,想从偈颂中探求原始的修多罗,结果,长行直说的「修多罗」义,被遗忘了。或探求原始修多罗,求到现有圣典以前,这是忽略了结集──共同审定,编类次第的意义。从结集的(简略的)长行去考察,那末『瑜伽论』所传,显然是最可信赖的了!

  

  

  注【59-001】参考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二二七──二五八)。

  注【59-002】高楠顺次郎、木村泰贤合着『印度哲学宗教史』(汉译本三0三──三0四)。

  注【59-003】『瑜伽师地论』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

  注【59-004】『显扬圣教论』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

  注【59-005】『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中)。『大乘阿毗达磨集论』卷六(大正三一‧六八六上)。『显扬圣教论』卷六(大正三一‧五0八下)。

  注【59-006】『分别功德论』卷一(大正二五‧三二上)。

  注【59-007】『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一二六(大正二七‧六五九下)。

  注【59-008】『杂阿毗昙心论』卷八(大正二八‧九三一下)。 [P511]

  注【59-009】『善见律毗婆沙』卷一(大正二四‧六七六上)。

  注【59-010】Atthasa^lini^(『法集论注』)(望月大辞典五五七下)。

  注【59-011】『瑜伽师地论』卷八一(大正三0‧七五三上)。『显扬圣教论』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

  注【59-012】『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一(大正三一‧七四三中)。

  注【59-013】『成实论』卷一(大正三二‧二四四下)。

  注【59-014】『大智度论』卷三三(大正二五‧三0六下)。

  注【59-015】『出曜经』卷六(大正四‧六四三中)。

  注【59-016】『南海寄归内法传』卷四(大正五四‧二二八中)。

  注【59-017】『摩诃僧祇律』卷二七(大正二二‧四四八上)。

  注【59-018】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二五四)。

  注【59-019】『杂阿含经』卷一(大正二‧三上──四下)。又卷六(大正二‧四0上──中)。

  注【59-020】『一切善见律注序』(南传六五‧三七)。

  注【59-021】『大般涅槃经』卷一五(大正一二‧四五一中)。

  注【59-022】『十诵律』卷六0(大正二三‧四四八下──四四九上)。

  注【59-023】『显扬圣教论』卷六(大正三一‧五0八下)。

  注【59-024】『显扬圣教论』卷一二(大正三一‧五三八中)。 [P512]

  注【59-025】『显扬圣教论』卷一(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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